关于构建地质环境管理新机制的建议.doc
关于构建地质环境管理新机制的建议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郑娟尔 余振国 地质环境工作发展是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的其中一个主题。地质环境工作大突破的着力点是构建新机制, 大力提升地质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地质环境管理新机制是地质找矿新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人口众多,原生地质环境条件复杂。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大规模、泛地域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冲击、破坏、扰动的程度、深度和范围不断增大,地质环境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地质环境管理的范围、难度不断扩大。2008年,全国发生地质灾害26580起(扣除汶川地震直接诱发),死亡失踪757人,直接经济损失32多亿元;全国矿山破坏土地面积已超过140万公顷,因采矿引起的塌陷面积超过35万公顷;118个大中城市地下水不同程度遭受污染,50多个城市地面沉降比较严重。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础是人与地质环境的和谐相处。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地质环境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切实促进人与地质环境和谐相处,必须加快构建保障科学发展的地质环境管理新机制。 1.建立完善的法治机制 法规建设在地质环境管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地质环境管理对象复杂,内容广泛,与其他部门交叉多、协调难,管理权责存在模糊地带。为此,亟需位阶较高、系统性、综合性的地质环境资源保护法予以规范。长期而言,应积极研究出台地质环境保护法或地质环境资源法。中长期内,要积极研究出台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矿山地质环境资源保护条例、地质遗迹与地貌景观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条例、地下地质空间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条例等。 近期,要积极完善国土资源部门规章体系,在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办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等已有规章基础上,逐步研究制定地质公园管理办法、矿山公园管理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缴存管理办法、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矿泉水源地保护规定、温泉与地热资源保护区管理规定等。 此外,还要积极制定和完善各项技术标准规范。 2.建立明晰的地质环境保护责任机制 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中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门、企业、社团及相关管理人员和公众的责任;建立地方政府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责任履行考核制度;制定人为因素诱发与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环境问题、地质灾害的认定办法、认定程序、认定规则和认定标准,强化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责任追究机制。 将人为地质灾害发生率控制目标、地面沉降控制目标列为地方政府的考核内容之一,开展人为地质灾害发生率、沉降率等年度控制目标的考核。 3. 建立完善有效的地质环境补偿机制 完善有效的地质环境补偿制度应该由下面三部分组成 (1)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代价核算或损益核算制度,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和支用管理制度; (2)在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代价核算或损益核算制度基础上,建立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导致的地质环境质量降低与破坏(不可逆的,即不能恢复治理的)以及相关权益受损的补偿机制; (3)建立地下水资源开发的地质环境补偿机制。从水费中提取部分建立地下水资源保护基金。在地面沉降严重区域,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地下水资源开发的地面沉降防治补偿机制,由相关地方政府从地下水资源开采中加收地面沉降防治附加费并建立补偿基金,用于地面沉降风险较高地区的地面沉降防治。 4.建立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多元投入机制 制定优惠政策,特别是运用余留资源开发利用权、灾毁土地恢复后的土地使用权、矿地复垦后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作价、出资、入股等政策手段,带动社会各方的资金和技术投入,逐步形成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多元长效投入机制。 5. 加强基层地质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地质环境有效的监管机制 地质环境管理的重点和基础在市、县、乡、村,但我国目前各市、县、乡、村的地质环境管理机构、队伍、设备、经费投入不足,地质环境管理的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还相当薄弱。鉴于我国特殊的国土资源环境,地质环境管理是公共管理必不可少的内容。强化地质环境管理职能必须首先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尽快制定措施配置好市、县、乡、村的地质环境管理机构、人员、设备和办公场所。 另外,为加强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环境督查检查组织及其技术支撑能力的建设,应建立隶属于国土资源执法机构和监管队伍的地质环境督察、巡查组织和队伍,强化市、县、乡等基层地质环境督察、巡查和监管能力。 6.建立地质环境公共服务机制和服务平台 (1)统筹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地籍工作和地质环境工作。建立城市地下地质空间资源与地籍信息汇总机制,建立城市地下地质地籍综合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三维可视化的城市地质基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2)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本行政区内地质勘探、地下工程施工的地质资料汇交和信息集成共享合作机制,建立地下地质信息部门共享平台。 (3)建立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与土地利用管理的协调促进机制。制定发布关于在县、乡土地利用规划与基本农田建设、土地分等定级、土地复垦工作中推进农业生态地质地球化学调查评价工作的意见,结合本轮县、乡土地利用规划、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复垦工作,全面推进农业地质工作。开展全国农业地质区划,为农业结构调整和三农服务;建立农地水文地球化学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将已经完成的农业地质或农地地球化学调查成果汇总并入这一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农业地质调查对我国粮食主产区、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的服务水平,为污染农地的地球化学改良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4)建立地质环境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机制。发展旅游地质资源经济,争取使旅游地质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成为一些地方新的经济增长点、新型产业和区域发展品牌。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