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09招聘方案.doc
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09招聘方案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发[2005]171号)文件要求,经省人事厅批准,结合我单位今年对人员的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事厅的指导下,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组织领导,厅人事处、监察室负责招聘工作的检查与监督。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具体实施,并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我单位2009年拟招聘计算机岗位技术人员1人、地质环境岗位技术人员1人、国土资源管理技术人员1人。 四、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 2、身体健康; 3、年龄计算机相关专业、国土资源管理相关专业在30周岁以下,地质环境相关专业40周岁以下; 4、学历及专业要求 ⑴、地质环境相关专业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以上; ⑵、国土资源管理、计算机及其应用等专业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五、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 有关招聘信息,我总站将通过参加各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湖南人事编制网站(网址 http// /)、省国土资源厅网站(网址 http// /)向社会发布。 2、报名时间 从2009年3月20日起,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学生证)、3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到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人事科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30日。 3、笔试 计算机相关专业、国土资源管理相关专业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笔试在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统一指导下进行,组织对应聘者的政治理论常识、专业知识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进入面试(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者按规定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12的比例)。 4、面试与考核 参加面试考核的工作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及站领导、技术专家、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并评分,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5、公示 招聘工作完毕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1周,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6、签定合同 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由我站与聘用人员签定合同,聘用人员享受我站同类人员待遇。 联系人王礼尧 潘 玲 联系地址长沙市城南中路下麻园湾40号 联系电话0731-5161970 传 真0731-5161970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