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环境管理综合统计年报报表及指标解释.doc
附件2 地质环境管理综合统计年报报表及指标解释 矿山环境保护 填报单位 200 年 矿山环境保护 矿山占用破坏土地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公顷) 项目 (个) 投入资金(万元) 恢复面积 (公顷) 尾矿堆放 露天采坑 采矿塌陷 中央财政 地方财政 审核 报出时间 年 月 日 矿山占用、破坏土地面积是指报告期末矿山开发产生的尾矿、排放的固体废弃物、露天采矿或采矿塌陷等所造成的占用或破坏的全部土地面积。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面积是指报告期内通过矿坑封闭、矸石利用、尾矿坝绿化、塌陷土地复垦、矿坑废水处理、边坡治理等方法,使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得到治理,功能得以恢复的面积。包括复垦、还林、还草、建设使用等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