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城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
沛城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了加强我矿井下斜巷矿车运输的安全管理,从根本上消除斜巷运输的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促进我矿加快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在省安全监察局印发江苏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原则基础上,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认真执行 一、矿成立斜巷运输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激扬 副组长杨芝超、朱跃明 组 员张显文、梁龙云、李 光、林庆顺、刘 超 办公室设在生产科调度室,主任朱跃明负责本矿斜巷运输管理工作。 二、斜巷运输管理有关单位的职责 1、生产科为本矿运输职能管理科室 1负责制定适用于矿实际的斜巷运输管理办法,及时发现并处理斜巷运输系统问题,建立相关的奖惩办法。 2负责组织对全矿斜巷运输的巷道、轨道、道岔质量、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措施兑现、遵守作业、现场环境和制度建立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负责会同培训中心对斜巷挂钩工,信号工等要害工种的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考试和年审工作,并建立要害工种管理台帐、记录考试成绩。 4负责斜巷安全设施安装工作的协调和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矿斜巷运输年、季、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和总结工作。 2、机电科为本矿斜巷运输设备管理的职能科室 1负责对斜巷运输设备进行完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隐患通知单,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2负责会同培训中心对绞车司机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3负责主要斜巷绞车天轮的日常维护、检修、保养、建全各种保护设计,做到安全运行。 4负责对主要斜巷提升钢丝绳钩头、保险绳的日检工作,其它小斜巷钢丝绳的定期检查工作和主要斜巷钢丝绳的更换工作。 3、安全监察站运输专管人员的职责 1负责组织对全矿斜巷运输系统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斜巷提升绞车、轨道和安全设备等运行前的验收工作。 2负责对在用斜巷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安全监察工作,对不符合标准的及时停止运行,对“三违”人员进行处理。 3参加斜巷设备、设施的专项检查工作。 4、运输工区职责 1负责对主要运输斜巷的轨道、道岔、地轮、安全门,阻车器、捕车器、人车、矿车及信号系统的维护、检修、安装、保养试验工作,做到齐全、灵敏可靠。 2负责对主要斜巷挂钩工、信号工、小电绞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对全矿斜巷防跑车装置、安全门、阻车器、道岔的选型、设计和安装工作。 4负责对主要斜巷运输现章制度、操作现程、图牌板的建立工作。 5、斜巷运输生产工区职责 1负责本生产区域范围内斜巷轨道、地轮的安装维护工作。 2负责本单位小绞车司机、挂钩工、信号工的管理工作。 3负责本单位斜巷运输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工作。 4负责斜巷小绞车钢丝绳、钩头的日检工作。 5负责本单位斜巷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工作。 6生产科负责斜巷的调度主任、机电科长、运输工区区长、生产工区负责斜巷运输的主管区长对本单位范围的斜巷运输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一般规定 1、斜巷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 三好调度绞车完好、巷道支护好、轨道质量好。 四有有可靠联运安全门和跑车保护装置、有地滚和轨道防滑装置(主要巷道)、有信号和躲避峒室、有声光兼备信号。 二落实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制度。 2、绞车司机上岗必须做到“六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不合格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设计不齐全或不完好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听不清不开;超长、重、宽、高,车辆无特殊措施不开。 3、挂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 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四超”车辆无特殊措施不挂;物料装的不稳固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内有行人不挂;发送信号前,必须对车辆的连接和保险绳等全面检查,确认连接正常,绞车无余绳方可发送行车信号。 4、斜巷运输严禁蹬钩,行车时严禁行人,人员上下必须经挂钩工同意并打停点后方可上下;斜巷上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安设与绞车联动的红灯指示,提升人车的上下口必须装设声光报警装置。 5、绞车运行时,严禁在斜巷内作业。 6、斜巷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7、斜巷设备、设施的安装必须进行设计,并经有关科室的审批。 四、斜巷巷道、车辆和峒室 1、新施工的斜巷巷道、各车场、甩道及峒室,必须由技术科设计人员会同运输,机电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计,必须符合提升系统设计要求,达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标准,斜巷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设有躲避峒室。 2、采、掘运输斜巷各车辆的长度不小于一次提升矿车长度的1.5倍,主要运输斜巷各车场的长度为一次提升矿车长度的3倍以上,上车场不得有向斜巷的倾斜度,以免车辆自溜下滑。 3、斜巷轨道运输中部及下部车辆甩道的轨道半径必须满足安装标准2#道岔的要求。 4、绞车峒室应符合要求,其净高不低于1.8m,最小间隙不小于0.6m,便于检修,峒室支护达合格品。 五、斜巷设备管理 1、斜巷绞车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各种保护装置齐全,符合规程要求,钢丝绳的缠绕,提升人员的纲丝绳不得超过二层,提升物料的钢丝绳不得超过3层,做到不爬绳、不咬绳、不跳绳、排列整齐。 2、斜巷使用小绞车(电机40kw以下)必须使用水泥基础固定,其周边安全距离符合规定,便于检修。 3、绞车附近30m范围内不得安装风机等高噪音设备。 4、行驶人车的二水平付下山轨道必须定期检修,使其达优良品。 5、斜巷人行车维修工每天必须对人车连接装置、防坠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完好后方可运行,运输工区要建立斜巷人车检查专项记录。 防坠器每天要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按规程规定进行定期脱钩试验,并建立试验记录。 6、人车跟车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其它岗位工不得代替,每班运行前必须先检查,放行一次空车,确认无误,方可运人。 严禁危险物品与人员同时运送。 7、斜巷绞车提升、人车、提煤、提矸、数量必须经过严格验算确定。 六、信号装置 1、斜巷提升必须安装可靠的信号装置,主要运输斜巷,严禁下部车场直接向车房发送开车信号。 2、信号要声光兼备,防爆电器杜绝失爆。 3、主要运输斜巷必须安装行车指示红灯。 4、二水平付下山行驶人车正常使用人车通讯机,特殊情况下作业,报上级批准。 5、双向提升安装错码信号报警。 七、钢丝绳及连接装置 1、斜巷提升使用钢丝绳的型号必须与绞车相匹配,如需变更必须进行设计验算。 2、钢丝绳钩头必须使用鸡心环,严禁使用绳卡直接卡钩头,钩头与矿车的连接使用马蹬连接。 3、倾斜巷道矿车提升时,必须使用保险绳,保险绳一端必须与主提升绳相联,另一端必须挂在提升列车尾端,并用马蹬连接,长度与串车数相匹配。 4、斜巷提升直径24.5mm钢丝绳在使用前或使用中按规定进行拉力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5、斜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马蹬)在每次换绳时,必须进行2倍于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矿车连接装置每年进行一次2倍于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试验,并记录存档。 6、主要斜巷提升绳、钩头、保险绳由机电科专职验绳员每天检一次,采掘斜巷由使用单位维护员每天检验一次,机电专职验绳员每周检验一次。 八、斜巷安全设施 1、长度超过50m轨道运输的倾斜巷道中,必须装设防跑车防护装置,安装的防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强度符合要求,主要巷道不少于两套,并定期进行维修试验。 2、斜巷上车场必须安装联动安全门,第一道安装在距变坡点1-1.5m处的平巷,第二道安装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提升列车长度的斜巷中,且动作灵敏可靠。 第一道安全门前方必须装设一处自动道档。 3、斜巷下车场必须装设一道远控常闭安全门。 4、下山掘进时,迎头向上要安设二道安全门,第一道距迎头或耙装机尾不超过15m,第二道距第一道不超过所提列车长度加3m,并随掘进前移。 5、斜巷必须安装地轮,间距一般情况为20m,特殊情况应适当增加,以托起绳不磨地板为准,变坡点处直径不小于250mm,宽度不少于250mm,安装要牢固,转运要灵活。 九、斜巷轨道 1、行驶人车的轨道,必须达到优良品。 2、提升矿车的轨道必须达到合格。 3、斜巷轨道消灭杂拌道。 十、斜巷制度管理 1、主要斜巷上车场要悬挂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斜巷运输系统图,标明技术参数和允许挂车数。 2、运输斜巷投入使用前,必须经生产科、安全站、机电科、运输工区及施工单位联合验收,填写竣工报告,报矿批准后方可使用。 3、斜巷运输必须配齐岗位人员,采掘斜巷不少于3人,主要斜巷提升人员的绞车司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上下口不得少于2人,且持证上岗,分工明确,不得混岗。 4、斜巷严禁电机车顶车进入上部车场。 斜巷下车场禁止用绞车主绳牵引车。 十一、本规定如与规程和江苏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相抵触,以规程和规定为准。 十二、本实施细则从2004年9月1日起执行。 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