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新规定175问.doc
煤矿安全生产新规定175问 李进文 编写 煤炭工业出版社 北京 前言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和有效实施,我国煤炭行业的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法律、法规、规定、规章和规程日臻完善、不断健全,特别是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和省级人民政府近几年颁发了大量“新规定”,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新规定” ,以法律、法规为指导,紧密结合煤矿实际,及时准确,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是煤矿安全生产的航标灯和促进剂。进几年煤炭行业生产事故率和百万吨死亡率大幅度下降,矿山面貌彻底改观,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可喜成绩。 煤矿员工学法、用法、守法,依法办矿、依法管理、依法生产和监督检查,形成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干部以身作则规范行为,工人身体力行遵纪守法。法律法规和“新规定”进培训教材、课堂,进班前会,入心、入脑、入行,成为安全生产须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成为员工维护自身权益,与顶板、瓦斯、煤尘、水、火等五大灾害斗争,开创安全生产新局面的权威、动力和精神武器。 我们编辑出版煤矿安全生产新规定175问,以学好用好法律、法规为目的,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促进安全生产为目标。我们根据煤矿实际,从近几年颁布出台的大量规定、通知中选编了175条,供读者学习参考。 煤炭行业以艰苦辛劳而著称,我们从方便煤矿领导、干部和工人出发,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出版这本书,既为学法用法创造条件,又可节约查阅大量资料的时间,真是一举多得,大有裨益。 本书的编辑出版得到煤炭工业出版社和大同市南郊区煤管局有关领导和同志的大力支持,在此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水平和能力有限,本书的不妥和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2009年4月6日 目次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方针新内容 一、 安全生产方针 1. 安全生产方针是怎样提出和确立的.3 2. 1995年确立的煤矿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内容是什么....3 3. 新的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是什么.3 4. 新爱是从方针的重要意义是什么.4 5. “安全第一”的含义是什么.5 6. “预防为主”的含义是什么.5 7. “综合治理”的含义是什么.6 二、 瓦斯治理7 8. 瓦斯综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针是什么.7 9. “先抽后采”的要点是什么.....7 10. “以风定产”的要点是什么.8 11. “检测监控”的要点是什么.8 12. 瓦斯治理的七项措施是什么.9 13.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对哪些矿井的瓦斯治理实施重点监察.9 14. “四位一体”的内容是什么.10 15.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瓦斯治理重点监察的内容是什么.10 16. 瓦斯综合治理要构建什么样的体系.10 三、 煤矿整顿关闭12 17. 煤矿整顿关闭的目标是什么.....12 18. 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12 19. 什么样类型的小煤矿应予关闭.12 20. 什么是“三非”.....13 21. 什么是非法煤矿.14 22. 什么是违法煤矿.14 23. 煤矿有哪些情形的应予关闭.14 24. 发现煤矿有哪些情形的应责令其停产整顿.15 25. 对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应如何处理.15 26. 对决定关闭的煤矿,地方人民政府应如何立即组织实施.16 27. 打击非法煤矿的重点是什么.......................................................................16 28. 关闭矿井的六条标准是什么.16 四、 煤炭资源整合18 29. 煤炭资源整合的目标是什么.....18 30. 煤炭资源整合的原则是什么.18 31. 资源整合的任务是什么.19 32. 煤炭资源整合的范围是什么.20 33. 煤炭资源整合采取什么样的方式.21 34. 有哪些情形的煤矿应予关闭、其资源参整合.21 35. 有哪些情形的煤矿应予关闭、其资源不得参与整合.21 36. 资源整合后,煤矿必须达到什么样的条件和指标.21 37. 煤炭资源有偿使用的主要内容是什么.22 38. 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的内容是什么.22 39. “十一五”期间,煤炭含有结构调整的目标是什么.23 40. 对小煤矿生产系统的要求是什么.24 第二部分安全治理新规定 一、 治理“三超”.27 41. 什么是“三超”.27 42. 什么是超能力生产.27 43. 什么是超强度生产.27 44. 什么是超定员生产.27 45. 什么是煤矿生产能力.27 46. 煤矿发生哪些情形,应当组织重新核定生产能力.28 47. 煤矿核定生产能力“计量”单位是什么,年工作日为多少天.28 48.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内容是什么.28 49. 矿井提升系统生产能力如何核定.29 50. 井下排水系统生产能力如何核定.29 51. 供电系统生产能力如何核定.31 52. 井下运输系统生产能力如何核定.32 53. 矿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如何核定.34 54. 采掘工作面生产能力如何核定.36 55.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包括哪三个阶段.37 56. 负责审查煤矿生产能力的主管部门有哪些.38 57. 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应开展哪些工作.38 58. 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39 59. 国有煤矿定编、定员、定额组织生产的基本要求是什么.40 60. 小煤矿劳动组织用工管理的要求有哪些.40 61. 控制煤矿井下作业人数的规定是什么.41 62. 加强对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的监管与监察要求是什么.42 63. 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和标准编制原则是什么.42 64. 严格执行劳动定员管理的规定是什么.43 二、 隐患排查.44 65. 什么是事故隐患.....44 66. 事故隐患分哪几类.44 67. 什么是一般事故隐患.44 68. 什么是重大事故隐患.44 69. 生产经营单位如何报送、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44 70. 煤矿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的十五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是什么.45 71. 小煤矿加强隐患排查管理的规定是什么.46 72. 整改安全隐患“五落实”的内容是什么.46 73. 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属于瓦斯超限作业.47 74. 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是指有哪些情形的.47 75. 安检部门对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如何实行分级监管.47 76. “两个45条”是指什么...48 77. “三条线”建设是指什么.48 78. 煤矿隐患的排查管理应进行哪些工作.48 79. 煤矿防治水害的原则是什么.49 80. 煤矿水害综合治理的五项措施是什么.49 81. 煤矿企业应赋予职工哪十项权利.49 82. “三位一体”安全检查是指什么.50 第三部分 安全生产新技术 一、 煤层开采 83. 倾斜煤层开采怎样合理选择采煤方法.53 84. 开采急倾斜煤层工作面支护和顶板管理有哪些要求.53 85. 开采急倾斜煤层对防治水害有哪些要求.54 86. 有哪些情形要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54 87. 放顶煤开采通风和瓦斯管理是如何规定的.55 88. 放顶煤开采的防尘、防火和防治水应制定的措施是什么.56 89. 放顶煤工作面审批验收的规定是什么.56 90. 对制定放顶煤开采的集体标准和要求有哪些规定.57 91. 怎样加强对放顶煤开采的监管和违章查处.57 二、 监测监控59 92.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包括哪些内容...............................................................59 93.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要实现哪“四级联网”.59 94. 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工作有哪些要求.59 95. 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和维修工作有哪些要求.60 96. 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的要求是什么.61 97. 对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监管监察的要求是什么.61 98. 对瓦斯监控系统的基本要求是什么.62 99. “省、市、县、矿”四级季候煤矿瓦斯监控的职责是什么.62 100. 煤矿监控室汇报处理程序是什么63 101. 县(局)安全监控部门出路程序是什么64 102. 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的处理规定是什么64 103. 2007年版煤矿安全规程对安全监控系统的装备时怎样规定的...65 104. 回采工作面如何设置瓦斯传感器65 105. 掘进工作面如何设置瓦斯传感器67 106. 串联通风工作面如何设置瓦斯传感器69 107. 井下需要设置传感器的其他地点有哪几个72 三、 机电设备73 108. 采煤机的发展要求是什么73 109. 矿井提升设备的发展要求是什么73 110. 矿井运输推广使用什么样的设备73 111. 矿井主排水泵自动化的特征是什么74 112. 煤矿井下禁止使用的设备有哪些74 113. 煤矿禁止使用的采煤工艺有哪些75 第四部分 安全管理新要求 一、 管理人员准入79 114. 国有重点煤矿的矿级领导和科区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学历和经历是怎样要求的79. 115. 国有重点煤矿招工的规定是什么79 116. 小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是怎样要求的80 117. 小煤矿专职安全检查人员的配置是怎样要求的80 118. 国有重点煤矿领导干部年薪中与安全挂钩的份额应占多少80 二、 管理人员现场指挥81 119. 国有重点煤矿各级管理人员下井次数是怎样规定的....81 120. 小煤矿领导下井带班次数是怎样规定的81 三、 安全培训82 121.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培训时间是如何规定的82 122.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是怎样规定的82 123.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哪些内容82 12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包括哪些内容83 125. 矿(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应包括哪些内容83 126. 出现什么情况,从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83 127. “三项岗位人员”是指哪些人员84 128. “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是多少年84 129. 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证书分几级,分别由哪些部门颁布84 130. 煤矿各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应由哪些级别培训机构负责进行84 131. 煤矿安全培训的“九落实”是什么85 132. 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工作人员培训考核的要求是什么85 133. 从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工资和费用由谁承担85 134. 煤矿企业应依法取得哪“六证”86 135. 煤矿企业违反安全培训的哪些情形应予以关闭86 第五部分 事故报告处理新制度 136. 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是怎样划分的89 137. 什么是迟报、漏报、谎报、瞒报89 138. 报告事故的时间时怎样规定的90 139. 不同等级的事故,应分别报至哪些部门90 140. 报告事故应包括哪些内容90 141. 事故报告后,出现什么新情况应及时不报91 142.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以罚款的规定是什么91 143.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导致事故发生的,处以罚款的规定是什么91 144. 有哪些情形的,对发生事故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负责人处1年年收入60至 100的罚款..92 145. 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有哪些情形的,对直接负责人 和其他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92 146. 对事故发生单及有关负责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按哪些规定决定...92 147. 对煤矿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 按照哪些规定执行...93 148. 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单位如何罚款...93 149. 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如何罚款...93 150. 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如何罚款...94 151. 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单位如何罚款...94 152. 事故调查有哪些部门组织进行94 153. 事故调查组由哪些部门派人组成94 154. 事故调查组应履行哪些职责95 155. 事故调查应在多少日内提交调查报告95 156.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95 157. 事故处理有哪些规定95 第六部分 技术规程标准 一、 技术规范99 158. 一级非伤亡事故的标准是什么99 159. 二级非伤亡事故的标准是什么99 160. 三级非伤亡事故的标准是什么100 161. 重大未遂事故饿标准是什么100 162. 伤亡事故的种类和标准是什么101 163. 新安装的综采工作面验收标准是什么101 二、 煤矿作业规程105 164. 变质煤矿作业规程的原则是什么105 165. 变质煤矿作业规程的必须具备哪些文件资料105 166. 对煤矿作业规程的实施应重点抓好哪些工作106 167. 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是什么106 168. 井下作业出现哪些情况应编写专项安全技术措施107 169. 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内容有哪些107 三、 煤矿安全规程....108 170. 2005年版煤矿安全规程修改了多少条...108 171. 为什么要对200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修改..108 172. 2005年版煤矿安全规程修改的大体内容是怎样的...................108 173. 2007年版煤矿安全规程修改了几条...109 174. 2007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时如何修改的...109 175. 2007年版煤矿安全规程对第一百五十八条是如何修改的...110 参考文献111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方针新内容 一安全生产方针 1.安全生产方针是怎样提出和确立的 1949年新中国成立。在共产党领导下,全国人民打垮了日本帝国主义,推翻了蒋介石反动统治,解放了全中国。新中国成立伊始,在党的领导下,全国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增产节约、支援前线”的大生产运动,各类事故频繁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毛主席指示“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主义职工的安全健康和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根据毛主席的指示,后来国家有关部门结合生产实际提出了“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口号,首次八安全放在重要位置。1957年、1959年和1960年周恩来总理分别对民航、煤炭和航运交通工作作出批示,要保证“安全第一”。 煤炭工业部响应毛主席的号召,根据周总理的指示,结合煤炭这个特殊行业,在20世纪70年代末,提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安全生产指导方针,后来几经修改,到1995年确立了煤矿安全生产指导思想。 2.1995年确立的煤矿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内容是什么 煤炭工业部根据煤炭工业的生产和发展世纪,几经修改,1995年确立了煤矿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内容是 (1)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安全生产原则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 (3) 安全生产手段综合治理; (4) 安全生产目标整体推进。 3.新的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是什么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经济飞速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综合实力不断加强,国际地位日益提高。但是各类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煤矿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屡有发生,严重影响着矿工的生命安全。这就是说,安全生产形势相当严峻,与党和政府关注民生的要求相距甚远。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党和政府下决心进行综合治理,对煤矿而言就是治理瓦斯、关闭整顿小煤矿。为了突出综合治理,把综合治理列入安全生产方针,并在党的“十一五”规划中予以公布。所以新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由原来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8个字增加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12个字。 4.新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新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意义有以下4个方面 (1)实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对煤矿而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实现安全发展。新安全生产方针增加了“综合治理”,使安全生产方针更全面、更完善、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有利于实现安全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大众造福。改革和发展不能牺牲群众利益、煤矿发展不能牺牲矿工生命为代价。对煤矿来讲,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生命为本,以不死人为目标,不要带血的煤炭,新安全生产方针增加综合治理的内容,通过治理,可以避免和减少瓦斯、煤尘等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所以,新安全方针体现了党和政府心系矿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3)体现时代特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煤炭行业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煤矿先进工艺技术不断更新应用。煤炭生产已今非昔比,与以前大不相同,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时代发展了,安全市场方针也要与时俱进。新的安全生产方针的出台符合时代要求,切合实际,必将有力促进企业实现安全生产。 (4)积极主动应对煤炭企业井下生产,受着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灾害的威胁,特别是瓦斯和煤尘是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根源,小煤矿乱采滥掘,潜在事故隐患。新安全生产方针具有针对性、时效性、科学性,可以针对煤矿的隐患,对症下药,实施治理措施,变别动为主动,超前治理,防患于未然,这必将收到良好的效果,对安全生产有着很大的推动作用。 5.“安全第一”的含义是什么 “安全第一”的含义包括三个方面 (1)职工生命安全第一。人的生命是宝贵的,煤矿企业要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要牢固树立职工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 (2)职工身体健康第一。煤矿生产不能以损害职工健康为代价,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确保职工身体健康第一。 (3)各项工作安全第一。煤矿工作千头万绪,有许多工作需要做各级领导和每位职工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关系,要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切切实实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6.“预防为主”的含义是什么 预防为主的含义包括三个方面 (1)“预防为主”时“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要实现“安全第一”,必须搞好预防,以“预防为主”,向预防要安全。 (2)避免就事论事,出了事故抓安全。“预防为主”可以使工作由被动变主动,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出了事故抓安全,损失已经造成,为时已晚。正确的方法是搞好预防性工作,及时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3)“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是辩证的统一,就像安全和生产是辩证的统一一样。“预防为主”是“安全第一”的前提、保障和基础,“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的目标、要求和动力,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有力地促进了煤矿的安全生产。 7.“综合治理”的含义是什么 “综合治理”的含义包括七个方面内容 (1)从系统工程原理出发,全方位多因素地研究事故的预防方法和根治措施。 (2)改善行政、技术、安全等管理方法,加强政府的监督管理。 (3)加强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素质,不断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新设备,加强安全监测监控。 (4)坚持不断创新,组织技术攻关,开展对瓦斯、煤尘等灾害的治理。 (5)加强安全投入,改善作业环境,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6)严禁滥采乱掘,防止盲目发展,整顿关闭不合格的煤矿。 (7)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瓦斯治理 8.瓦斯综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针是什么 瓦斯综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针是“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 9、“先抽后采”的要点是什么 (1)坚持“先抽后采”时瓦斯防治的基础,是从源头上治理瓦斯的治本之策和关键之举 (2)一般情况下,矿井瓦斯是采用通风方法稀释和排除的。如果利用通风方法不能将涌出的瓦斯稀释到煤矿安全规程允许的浓度,必须考虑进行瓦斯抽放。 (3)我国是以瓦斯涌出量的大小作为瓦斯抽放条件的,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放系统或井下临时抽放系统 ①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不合理的。 ②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 (a) 大于或等于40m3/min; (b) 年产量11.5Mt的矿井大于30 m3/min; (c) 年产量0.61.0Mt的矿井大于25 m3/min; (d) 年产量0.40.6Mt的矿井大于20 m3/min; (e) 年产量小于或等于0.4Mt的矿井大于15 m3/min。 ③开采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煤层。 (4)抽放瓦斯地面泵房和井下临时泵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5)抽放利用瓦斯时,瓦斯浓度不得低于30;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时,抽放浓度不得低于25。 (6)煤层瓦斯抽放难易程度可行性,取决于两个因素即煤层瓦斯压力和煤层的透气性。煤层瓦斯的抽放难易程度分为三类容易抽放、可以抽放和较难抽放。 10.“以风定产”的要点是什么 (1)“已风定产”方针的提出和实施,主要处于安全生产严峻形势需要,是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要求。 (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在矿井总进风量比小于100时,必须降低矿井产量或进行通风系统的改造与调整,在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后允许的范围内组织生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3)采区、采煤工作面必须实行独立通风。在安排采区、采煤工作面的生产时,必须按规定进行风量计算,并按实际供风量确定采区、采煤工作面的产量。严禁在采区,采煤工作面风量不足的情况下安排生产。 (4)新水平新采区投产之前,必须进行通风系统调整,必须按规定进行风量计算,并按实际风量安排生产,在通风系统不合理,不稳定或风量不足的情况下,严禁开采。 (5)井下出现风速超限、瓦斯积聚、不合理串联风时,等同超通风能力生产。超通风能力的矿井、采区、工作面,必须立即减少产量,重新调整生产布局及通风系统,把产量降到核定通风能力范围内。 11.“监测监控”的要点是什么 安全监控系统监测和监控的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矿井空气成分的监测主要是监测矿井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包括CH4、CO、CO2、NO、NO2、炮烟等; (2)空气物理状态的监测主要有温度、湿度、风速、空气压力、顶板压力等; (3)生产环节及各种机电设备运行状态的监控如采掘进尺、煤仓料位、水泵排水量,提升机、压风机、带式传输机、采煤机、综掘机、局部通风机、风门等的运行状态和参数。 国内应用的监控系统主要分三大类,即KJ系列、TF-200和A-1型等。 12.瓦斯治理的七项措施是什么 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研究确定的煤矿瓦斯治理七项措施 (1)一是对瓦斯灾害严重的45户重点煤矿即淮南、平顶山、阳泉等煤矿派驻安全督导组,进行跟踪监察。 (2)二是从全国抽调煤矿安全专家,对瓦斯灾害严重和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逐个进行安全评估,帮助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 (3)三是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的规定,凡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必须把产量降到通风能力许可的范围内。 (4)四是历史上有过瓦斯动力现象,但未按突出矿井管理的,一律按突出矿井管理。 (5)五是推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高瓦斯和高突矿井没有建立瓦斯抽放和监测系统的,一律限期整改。 (6)六是加快煤与瓦斯突出机理及预测预报科研攻关,尽快取得突破。 (7)七是成立国家煤层气工程中心,推进煤层综合开发利用,变害为利。 13.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对哪些矿井的瓦斯治理实施重点监察 根据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监察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地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日常性安全监督的基础上,对下列矿井实施重点监察 (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2)高瓦斯矿井; (3)有瓦斯动力现象的矿井; (4)有高瓦斯区域的低瓦斯矿井; (5)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 (6)采用放顶煤开采法开采的矿井; 14.“四位一体”的内容是什么 “四位一体”是我国总结的一套行之有效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综合措施,习惯称为“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内容是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措施,由四个方面构成整体。 15.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瓦斯治理重点监察的内容是什么 根据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监察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瓦斯治理重点监察下列内容 (1)瓦斯治理责任制; (2)安全投入; (3)瓦斯治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4)防治瓦斯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5)瓦斯抽放系统; (6)通风系统; (7)安全监控系统及电气防爆性能; (8)“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9)综合防治煤层自燃措施; (10)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瓦斯综合治理要构建什么样的体系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议精神的通知(安委办[2008]15号)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工作体系。“通风可靠”的基础要求是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抽采达标”的基本要求是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监控有效)”的基本要求是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管理到位”的基本要求是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 三、煤矿整顿关闭 17.煤矿整顿关闭的目标是什么 按照国办【2006】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目标是到2008年,煤炭开采秩序明显好转,无证开采和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小煤矿事故有效大幅度下降,特别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小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力争控制在4以下;小煤矿基本实现正规开采,安全设施得到较大改善,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技术素质有较大提高;小煤矿数量大幅度减少,到2010年力争控制在1万处左右。 18.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取缔非法开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限期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煤矿;清理纠正违规越权核准和不符合我安全标准的新建、改扩建煤矿项目。 19.什么样类型的小煤矿应予关闭 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煤炭产业政策的有关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小煤矿,应予以关闭 (1)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 (2)不符合经批准的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的; (3)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擅自从事生产的; (4)超层越界开采拒不退回的; (5)3个月内2次或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依然组织生产的; (6)被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擅自组织生产的或整顿验收不合格的; (7)存在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经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 (8)1个月你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9)不同采矿权人、其被许可的采矿范围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重叠且影响安全生产的,只保留一个矿井,其他关闭; (10)在大型煤炭矿区范围内开采的; (11)年生产能力在3104t及以下的矿井,其中属于煤与瓦斯突出、水害威胁严重的必须在2006年底前关闭,其他矿井必须在2007年年底前关闭; (12)资源接近枯竭的枯竭,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一律予以关闭; (13)纳入资源整合范围的枯竭,未履行煤矿建设项目相关核准手续和“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审批程序、违规越权核准,未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组织生产的; (14)擅自进行“三下”(建筑下、水体下、铁路下)开采和在自然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重要水源地、重要设施等区域内开采的; (15)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 (16)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应予关闭的; 20是什么“三非” “三非”是指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煤矿。 21.什么是非法煤矿 非法煤矿是指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擅自从事生产的煤矿;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和未按有关程序批准,擅自进行建设的煤矿。 22.什么是违法煤矿 违法煤矿是指取得有关证照,但在生产或建设中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拒不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