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标准之行政管理标准.doc
QB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企业标准 Q/155-2-12-2002 行政管理标准 2002-02-18发布 2002-03-18实施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 发布 Q/155-2-12-2002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广东省长潭水电厂(简称长潭水电厂)加强科学管理、创建一流水电厂的总体规划安排,为了进一步规范基础管理工作而制订。 本标准内容包括公文管理标准、接待管理标准、保密管理标准、印鉴管理标准、档案管理标准、打印管理标准、办公用品管理标准、通讯工具管理标准等八项管理标准。 本标准由广东省长潭水电厂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行政部起草。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张坚彬 郑琼珑 汤荣发 审 定 钟振斌 郑琼珑 张坚彬 杨文军 批 准 林大洲 本标准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企业标准 Q/155-2-12.01-2002 公文管理标准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长潭水电厂收、发文管理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长潭水电厂文件的管理。 2 管理内容与要求 2.1 收文管理 2.1.1 对上级和外单位的来文、来函、会议通知、电报及其它资料等收文,统一由厂办公室人员拆封、登记、编号、传阅、清退、存档、其它人员不得随便拆封。 2.1.2 来文、来函等资料标明厂领导亲收的,由办文人员直接送厂有关领导拆封。 2.1.3 厂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外出开会带回的资料或直接从有关单位获取的重要资料按长潭水电厂综合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文件则交厂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选阅、存档。 2.1.4 送领导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文秘人员要负责催办、查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2.1.5 属传阅性质的公文,原则上应当天退回厂办公室,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当天退回的应向办文人员说明原因以取得同意。凡属于阅办性质的公文,在办理签收手续后,原则上三天内退回厂办公室。 2.1.6 凡标有密级文件和信函,厂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办文人员均要亲自送阅和亲自取回。 2.1.7 凡需几个部门联合承办的文件,领导阅批时,一定要明确主办牵头单位。 2.2 发文管理 2.2.1 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打印、核对、盖章、登记、分发等程序。 2.2.2 凡以厂名义发出的公文必须正确选用公文种类,严格按各公文种类规定格式拟稿,填写发文底稿,经发文部室领导核稿后送厂领导审阅签发,再送厂办公室办文人员编文件顺序号,安排打印,拟稿人负责核对正文后由厂办公室登记,并经厂办公室秘书阅校,加盖公章,由办文人员发出。 2.2.3 拟文、批文、修改文稿用笔用墨必须符合存档要求。草拟公文应当做到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2.2.4 要严格执行公文签发程序,所有公文必须按厂领导分工权限送签;已经签发的公文,若需修改,必须经签发人同意后方可修改。 2.2.5 凡以厂名义发出的文件,承办部门应把原稿及二份正本送厂办公室存档。 2.2.6 厂内部文件的处理,资料的分送统一交由厂办公室登记、发送。 2.3 整理、移交 2.3.1 公文办完后,厂办公室资料档案员根据文书立卷、归档的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原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以便保管、查找和利用。 立卷范围上级及有关单位、本厂重要文件、会议文件、会议纪要、以及反映本厂职能活动需要立卷的有关材料等。 2.3.2 文书档案由厂办公室资料档案员按年度进行初步立卷,并于次年一季度前移交综合档案室。 3 检查与考核 按本标准及厂有关考核制度进行检查与考核。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企业标准 Q/155-2-12.02-2002 接待管理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长潭水电厂接待工作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长潭水电厂接待工作的管理。 2 管理职能 2.1 行政部厂办公室是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厂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做好接待组织与协调工作。 2.2 各部门、科室按职责范围,负责接待工作的具体承办事项,并完成厂安排的接待任务。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接待工作分类 3.1.1 根据接待性质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预约的,一类是未预约的,预约类需由本厂工作联系部门填好“长潭水电厂外来人员接待联系单”送厂领导审阅,交厂办公室办理;非预约类由门卫请示厂办公室或联系部门,经同意后由门卫做好登记并介绍至接待部门。 3.1.2 对前来拜访厂领导的外单位人员,厂办公室在详细了解来访者身份,来意及有关情况后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好领导会见,做到既礼貌周到,又不影响厂领导的正常工作。 3.1.3 为保证电厂正常生产和工作,对未预约且无业务往来的单位,厂办公室应严格把好关,经请示同意的,应由厂办公室人员或工作联系部门的人员陪同参观。 3.1.4 凡前来联系业务工作的兄弟电厂及单位,由厂办公室通知有关业务对口部门接待,并做好工作餐的安排,必要时安排住宿(厂区、生活区招待所)。 3.2 接待事务中对接待人员的要求 3.2.1 接待人员应具备良好素质,待人礼貌热情,举止文雅得体,安排热情周到,维护我厂形象。 3.2.2 收到接待联系单后,及时按程序安排外来人员的食、住、接、送,需写欢迎标语及会标的应事先作好准备。 3.2.3 接待人员应随时掌握各会议室、接待室的使用情况及卫生情况,监督服务人员打扫各室卫生,保持各室空气清新,注意各室的美化,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接待环境。 3.4 接待事务中对司机的要求 3.4.1 汽车队根据厂办公室或对口工作联系部门安排派司机前往目的地接人。 3.4.2 如业务部门无人跟车,司机接到人后需与工作联系部门交接,如业务部门有人跟车,则由该部门人员负责。 3.5 接待用餐规定 3.5.1 客餐接待仅限于上级来人检查、指导工作或兄弟单位来厂进行各种业务活动的客人。 3.5.2 客餐接待原则上在厂内食堂用餐。 2.5.3 接待省公司、市有关领导每人每餐标准120-150元,兄弟单位领导、是有关部门领导每人每餐80-100元。 2.5.4 有关部门及兄弟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业务人员来我厂进行技术交流或业务来往,除首末两 餐需陪餐外(每人每餐标准50元),期间各餐均用工作餐(二菜一汤),不派人陪餐,客人每人每天标准为20元。 3.5.5 陪餐人员要从严掌握,客人5人以内的陪餐1-2人;客人5-10人的陪餐2-4人;客人10人以上的陪餐3-5人;客人超过20人以上的视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客人的四分之一。 3.5.6 严格控制外出就餐,若非确实必需,一律不得外出就餐。确需外出就餐需经厂主管领导批准。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2002-03-18批准 2002-03-18实施 Q/155-2-12.02-2002 3.5.7 外单位来参观,原则上不安排就餐,如确实需要可酌情考虑安排工作餐。 3.6 接待住宿规定 3.6.1 厂办公室根据“接待联系单”安排住宿。 3.6.2 住宿一般安排在本厂招待所。 3.6.3 特殊情况免费住宿的需由厂长或分管厂领导批准。 4 检查与考核 按本标准及厂有关考核制度进行检查与考核。 附件 外来单位名称 姓名 电话 总人数 人(其中女 人) 来厂目的 预计工作时间 本厂工作联系部门 联系人 电话 接 待 要 求 □ 1、接车 地点 预计到达时间 月 日 时 分 □ 2、欢迎标语、会标 □ 3、食宿安排 □ a 食宿费自理,协助安排。 □ b 免费工作餐,住宿自理,协助安排。 □ c 免费食宿 □ 其他说明 □4、送车 填单 审核 批准 长潭水电厂外来人员接待联系单 注 1、 本单由工作联系部门接待人填写,“审核”栏由部门部长或主管签字,“批准”栏由厂领导签字; 2、 回程送车由工作联系部门填写派车申请单。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企业标准 Q/155-2-12.03-2002 保密管理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长潭水电厂保密工作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长潭水电厂保密工作的管理。 2 管理内容与要求 2.1 保密范围 2.1.1 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文件,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 2.1.2 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文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 2.1.3 国家电力公司、省电力公司及其他上级机关下发的重要文件、文稿、函件、资料、报表、录音、录像资料等。 2.1.4 厂务办公会议记录。 2.1.5 重要信访材料、来访记录。 2.1.6 各类文书档案、技术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 2.1.7 厂内要害部门、贵重物品保管。 2.2 保密部门 2.2.1 文书档案室、人事档案室、打字室、财务档案室。 2.3 保密措施 2.3.1 秘密文件资料的保密。 2.3.1.1 机密文件材料要根据机密程度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2.2.1.2 机密文件的草稿、修改稿及打印清样,除必须存档的以外,应有监督销毁。 2.3.1.3 机密文件应由保密员负责打字,印刷;上级下达的机密文件需要翻印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2.3.1.4 一切机密文件的处理过程,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严格责任制。 2.3.1.5 机密文件应由指定的负责人阅读,不准擅自扩大阅读范围,不得翻印或公开引用。 2.3.1.6 不得随意将机密文件带回家中或在办公室乱放。 2.3.1.7 不得携带机密文件参观、游览、探亲、访友。 2.3.1.8 机密文件须认真保管。如发现丢失要及时追查,不得隐瞒,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2.3.1.9 凡机密文件不得在公众场合阅读。 2.3.2 会议保密 2.3.2.1 厂部召开内部办公会,商讨组织、人事、劳资、保卫等事项,应规定参加人员的范围和条件。与会人员在未得到主管领导同意不能随意传播会议讨论事项。 2.3.3 参观学习的保密制度 2.3.3.1 到要害部门参观、学习须经人事分部同意。 2.3.4 涉外工作的保密 2.3.4.1 同外宾会谈、交流及陪同外商参观时,不得随意泄露内部应保密的事项。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2002-03-18批准 2002-03-18实施 Q/155-2-12.03-2002 2.3.4.2 发生对外失泄密事件,须及时报告,以便研究补救措施。 3 检查与考核 按本标准及厂有关考核制度进行检查与考核。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企业标准 Q/155-2-12.04-2002 印鉴管理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长潭水电厂印鉴管理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长潭水电厂印鉴的管理。 2 管理内容与要求 2.1 印鉴管理 2.1.1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公章、合同章和介绍信、厂长印章由厂办公室负责保管。厂行政各部门刻制公章、业务合同章、干部名章等由厂办公室统一负责办理,并进行登记、编号、启发。各部门要指定专人保管,不得随意放置和擅由他人代行其职。 2.1.2 凡以厂部名义对外发出的文件,需经主管厂领导签发后,方可用印。 2.1.3 各部门对外发出的便函、报表、文字材料及办理其他事宜需用厂公章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经主管厂领导批准后,方可用印。 2.1.4 各部门对外联系工作需出具厂部介绍信时,属本部门业务范围的,由部门领导在便条上签注意见后,到厂办公室用印;属于重大事项和到外省(市)公干、学习等,必须经厂长同意,方可用印。 2.2 印鉴的使用 2.2.1 开介绍信,必须填明公出理由、所去单位、公出人姓名、人数及使用期限等。介绍信文字清晰。如有修改,应用校正章。严禁使用空白介绍信。 2.2.2 加盖厂公章必须端正清晰,不漏盖、错盖。 2.2.3 负责印鉴人员必须严格掌握文件份数、内容,在检验与领导审核相符无误后再加盖公章。 2.2.4 盖章前应办理登记手续。由盖章人进行登记,领导签字。 2.2.5 印章只能在办公室内使用,不得带走或随便交给非办公室人员保管使用。 2.2.6 厂长的印鉴只限于在正常报表中使用。 2.3其他规定 2.3.1 职工购买机动车辆上牌需单位出具证明时,应携带购车发票或相当于发票使用的收据,发票或收据上应注明车辆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 2.3.2 需单位出示婚姻状况证明者,应携带经该部门负责人和计划生育负责人批准的申请书前来办理。 2.3.3 员工需办理信用卡证明、身份证遗失证明等应携带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关证件。 2.3.4 白头单、空白表、私人材料、代表个人的上报材料等一律不得盖公章。 2.3.5 其他私务用印必需经主管厂领导或行政部负责人批准方能使用。 3 检查与考核 按本标准及厂有关考核制度进行检查与考核。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企业标准 Q/155-2-12.05-2002 档案管理标准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长潭水电厂档案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长潭水电厂档案工作的管理。 2 引用标准 1987年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 198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1986年12月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1988年4月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1991年3月电力工业档案分类规则 1992年8月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 3 管理职能 3.1 职能与分工 3.1.1 综合档案室是广东省长潭水电厂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厂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应归档文件、图纸、文字材料、照片、录像、录音带荣誉(实物)等材料的管理;负责全厂的科技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 3.1.2 全厂档案按照集中统一的原则进行管理,全厂各部门在生产、经营、行政管理、基建、科研等活动中的真实记录,能够在现实及今后工作中提供查考价值的文字材料、文件、图纸、设备说明书、技术记录、各种财务报表等均是档案。各类档案的形成部门都应按要求对各类档案进行初步地整理并按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1.3 全厂档案是以科技档案为主体,包括计划统计、财务管理、劳动工资、经营销售、物资管理、教育培训和党、政、工、团工作等方面档案。 3.2 综合档案室责任 3.2.1 在厂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厂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 3.2.2 负责接收整理全厂在党群、纪检工会、共青团等工作中形成的计划、总结、通知、规定、统计报表等。 3.2.3 负责接收整理全厂在行政管理、行政事务、消防保卫、医疗卫生等工作中形成的计划、总结、通知、规定、统计报表等。 3.2.4 负责接收整理全厂在计划统计、物资管理等工作中形成的计划、总结、合同、协议、统计报表等。 3.2.5 负责接收整理全厂在规划管理、生产管理、施工管理、安全环保、科技管理、质量管理、标准计量、信息管理等基础管理工作中形成的产品检测、物资消耗定额考核、经济效益等文件资料。 3.2.6 负责接收整理全厂有关人身与设备事故报告、事故统计报表、安全工作年度总结、安措、反措计划。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2002-03-18批准 2002-03-18实施 Q/155-2-12.05-2002 3.2.7 负责接收整理全厂在财务、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各种制度、办法、通知、报表帐册、凭证、统计报表等。 3.2.8 负责接收整理全厂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管理、工资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形成的计划、总结、会议记录、名册、统计报表等。 3.2.9 负责接收整理全厂有关生产设备运行日志(典型日志和事故前后),各种规程(运行规程)、规范、运行系统图册、值长调度操作记录、运行技术材料(运行时数统计、措施、总结、分析、定期经济指标报表)等。 3.2.10 负责接收整理全厂各种技术规章制度、不同时期的运行参数及有关特殊运行方式的技术措施等文件资料。 3.2.11 负责接收整理与全厂基建工程有关的各种资料。 3.2.11.1 负责接收工程前期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等),设计基础材料(地质资料、地形资料、水文、气象、地震资料、水质、水源资料等),工程管理性文件、 施工文件、竣工文件、生产准备试生产文件。 3.2.11.2 负责接收与工程有关的制造厂家和设计院供给的全套设备图、施工图。 3.2.11.3 负责接收工程移交的协议书、预算书、工程验收设备安装及试运记录、竣工报告、竣工图等。 3.2.12 负责接收全厂专题技术总结、报告及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科研成果和重要技术性会议材料、设备改进方案、图纸、说明书和技术鉴定书。 3.2.13 负责接受检修公司对本厂主设备大、小修总结报告、技术记录、主要设备重大缺陷记录等。 3.2.14 负责收受全厂有关措施计划(大型工程、大型试验项目、技术组织措施、反事故措施、劳动保护及其他各项专业措施)。 3.2.15 负责全厂科技、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 3.2.16 负责接收全厂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录音、录像、材料、荣誉(实物)材料。 3.3 权限 3.3.1 有权向任何部门及个人收回应归档的档案材料。 3.3.2 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档案、并要求其按标准重新整理归档。 3.3.3 有权对丢失、损坏档案和违反档案法规的人员提出批评及处罚意见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3.4 有权参加工程竣工验收会、设备开箱工作、科研成果鉴定会和生产计划会。 3.3.5 有权监督各部门对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对其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归档管理 4.1.1 归档范围 厂在生产、基建、科研、经营活动和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必须依时立卷归档,以维护档案的完整。具体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根据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之水电企业档案分类表归档。 4.1.2 归档要求 4.1.2.1 党群、行政、经营、生产管理、人事劳资、电力生产类的文件,统一由厂办进行文书处理的则由厂办文书负责整理立卷;各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零散文件材料,由部门兼职档案人员负责初步立卷。文件材料整理、初步立卷的具体要求是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2002-03-18批准 2002-03-18实施 Q/155-2-12.05-2002 a.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遵循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组卷。 b.各类文件组卷应采用“一事一卷”的方法。 c.不同年度的文件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批复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 d.文件材料的排列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重要法规性文件的历次排列在定稿之后。 e.案卷封皮要填写清楚;标题要简明确切,体式一致,字迹工整清晰。 f.卷内文件要去掉金属物,案卷采用三孔一线方法装订。 4.1.2.2 生产管理、基建类应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由形成单位的专责工程师、技术人员及兼职档案员负责整理、立卷。具体要求如下 a.文字材料应装订成册,用线绳装订。 b.图纸应折叠成宽长为210297mmA4幅,图标露在外面成手风琴式。 c.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字迹要清楚,必须用碳素墨水钢笔书写,图样要清晰。 d.每卷应写清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及封皮,卷内目录放在首面,卷内备考表放在最后。 e.立卷应按技术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有机联系,一个专业、一个工程或专题文件要求一起立卷,如数量较多,可立数卷。 f.凡应归档的技术文件材料,均应收集齐全,核对准确,经有关领导审批。 4.1.2.3 凡上级机关直接邮给各职能部门且内容涉及厂或法规性的文件、材料,接收部门应及时转达交给厂办公室。 4.1.2.4 凡纯技术性的文件材料,接收部门在完成文书处理的程序后应移交给综合档案室。 4.1.2.5 凡属归档的会计档案,财务部门收集立卷归档的文件、帐簿、年度决算(报表)、会计凭证等必须分类整理装订整齐,册数齐全,按年度编制目录,鉴定保管期限,档案室对档案接收的财会档案原则上保持原卷封装。 4.1.2.6 反映本厂精神面貌、基建和生产过程、经营等方面活动的声像档案(含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应由党群有关工作人员负责分别在其上面标明时间、地点、人物、内容、摄影者、背景,并按照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向档案室移交。 4.1.2.7 外出人员(开会、学习、调研等)购回的图书、资料,回厂后一律送厂 档案室登记保存,涉及费用报销,经主管领导批准和档案室签收后财务方可报销。 4.1.2.8 外购图书、资料需事先经档案室核查,以免重复购置,主管领导批准和档案室验收后,财务方可报销。 4.1.2.9 归档文件材料质量要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必须做到线条、字迹、图像清楚,纸质优良、格式统一,书写端正,使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禁止用圆珠笔,复写纸书写材料,符合档案保护技术要求。 4.1.3 归档时间 4.1.3.1 各项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按年度进行归档。即在次年一季度前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整理初步立卷后移交综合档案室。档案室在上半年完成立卷、归档工作,在十月底前完成系统排列、编目工作。 4.1.3.2 建筑物改建、设备改造档案在工程投运三个月内整理组卷,由项目负责人审定后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4.1.3.3 大型科研项目的技术文件材料,在取得成果,并经上级或有关部门鉴定后一个月内归档。 4.1.3.4 技术会议记录,材料在会后或回厂内一周内交档案室。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2002-03-18批准 2002-03-18实施 Q/155-2-12.05-2002 4.1.3.5 会计档案按有关规定在年度终结后由会计部门立卷,保存二年期满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4.1.3.6 声像档案(含照片、录音、录像、荣誉、实物档案)应在次年一季度前一次性移交、归档。 4.1.4 归档份数 4.1.4.1 各职能部门以厂名义发文归档一式二份(一份连同底稿立档保存。一份作为文件汇编)。 4.1.4.2 其他文件一般归档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可适当增加归档份数。 4.1.4.3 竣工档案按施工合同所订的份数归档。 4.1.4.4 厂内绘制的各种系统图以及大、小修更改后的图纸应将底图和蓝图各归档一份。 4.1.5 归档手续 4.1.5.1 凡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应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二份,交接双方签字,各留一份,以便查对。 4.1.5.2 凡文件材料不完整、不准确、不系统不予接收,待补充完整、齐全符合规定后再办理接收手续。 4.2 档案管理 4.2.1 建立健全各类档案具体管理办法,列入厂经济责任制范围,并制定严格的考核和奖励办法。 4.2.2 厂必须把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纳入生产、技术、基建和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工作计划;纳入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与奖励制度,考核制度挂钩。 4.2.3 厂内产品定型、科研成果鉴定、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有档案人员参加。文件材料不完整、不准确、不系统,不能进行鉴定验收;重要设备仪器开箱和引进设备到货时,有关专业部门会同档案部门验收文件材料,并及时归档。产品和工程创优、科研成果评奖,没有档案部门签署意见不得申报成果。 4.2.4 各部门要复印图纸资料,必须办理“复图申请单”,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签字。外单位复图要办理相应的有关手续方可复印,并酌情收取工本费。 4.2.5 若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需经厂办公室主任批准由档案室复印,机密档案严禁复制。 4.2.6 案卷的排列,应以全宗为单位,按不同的门类、载体和不同的保管期限分别排列。排列方法统一,前后保持一致,不可任意改动。 4.2.7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进行科学的分类组卷。档案分类详见广东省长潭水电厂档案分类方案。 4.2.8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同时应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档案分类编号的规定和工作需要,编制必要检索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编、汇集和各种参考资料,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为各项工作服务。 4.2.9 档案保管 4.2.9.1 档案的保管要符合档案保护技术条件,认真执行本厂制定的广东省长潭水电厂档案库房管理制度和档案借阅、保密、鉴定、销毁等制度。 4.2.9.2 保存档案必须设立专门库房,具有良好卫生环境,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高温、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有害气体等措施。 4.2.9.3 存放档案必须有专门铁柜、铁架,排架方法要科学和便于查找。不同载体的档案,按其不同的技术保护要求存放。 4.2.9.4 定期对档案保管的状况进行检查,并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采取及时有效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4.2.9.5 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库藏档案因移交、作废、遗失等注销帐卡时,要查明原因,保存依据。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2002-03-18批准 2002-03-18实施 Q/155-2-12.05-2002 4.2.9.6 底图除修改、送晒外,不得外借。修改后的底图入库要认真检查其修改、补充等情况。底图存放以平放为宜。 4.2.10 档案鉴定与移交 4.2.10.1 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对照本厂文书、科技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确定保管期限。确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是对我厂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永久保存;对我厂在一定时期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为长期或短期保存;凡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一律从长。 4.2.10.2 档案鉴定工作,应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鉴定小组,直接对档案进行鉴定。每次鉴定要写出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小组负责人签名,并注明鉴定日期。 4.2.10.3 鉴定工作应定期进行,具体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2.10.4 档案通过鉴定要求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符合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修改、补充。 4.2.10.5 销毁有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厂领导审批,由二人的指定地点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4.2.10.6 档案部门要做好档案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对造成失泄密者,视情节从严处理。 4.2.10.7 各类档案移交按厂制定归档时间有关规定执行。 4.2.10.8 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4.2.10.9 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有关档案或复制件。 4.2.11 档案的统计 4.2.11.1 档案部门应建立档案统计制度,统计数据以原始记录为依据,做到准确、可靠、完整。 4.2.11.2 每年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掌握档案的库存情况,并按规定向档案业务管理部门报送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统计表。 4.2.11.3 每月对档案提供情况进行分析。分析内容包括借阅档案人次、案卷数、复制,提供利用的档案数量。从统计结果分析档案利用的目的,利用效果的反馈信息。 4.3 档案开发利用 4.3.1 档案利用 4.3.1.1 档案信息开发利用要重点服务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搞好安全生产、降低物质消耗和增加经济效益等方面。 4.3.1.2 档案人员要熟悉库藏档案的情况,主动了解各部门对档案的需要。积极主动、热情地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4.3.1.3 档案部门要根据利用工作的需要,编制案卷目录等检索工具,开展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汇编专题资料、科研成果、基建工程简介、文摘和数据手册、图表手册等各种资料,为各部门提供利用。 4.3.1.4 凡利用档案都应按规定办理并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利用工作结束后,由利用者如实填写,及时交档案部门存查,作为档案利用效果反馈和利用事例。 4.3.1.5 对积极主动开发与提供利用档案,为发展电力生产,增加经济效益做出贡献的人员,厂给予表扬和奖励。 4.3.1.6 在开展利用时,既要积极提供档案为各项工作服务,又要坚持保密原则。 4.3.2 档案管理现代化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2002-03-18批准 2002-03-18实施 Q/155-2-12.05-2002 4.3.2.1 档案管理现代化是现代化企业管理的组成部分,档案管理要纳入办公自动化、行业信息化的管理。 4.3.2.2 档案部门要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逐步应用以电子计算机为主,包括缩微技术和先进的监控装置,通讯设施和办公自动化等现代化管理手段。 4.3.2.3 企业信息系统管理是企业创一流活动的必备条件,如对电子计算机系统管理的档案、电算化会计档案、文书、科技运用电子计算机等现代信息技术管理的档案,应有切实可行、可靠的档案备份制度,应有可行的安全保密及权限管理。 5 检查与考核 5.1 全厂各部门兼职档案员的工作接受综合档案室的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应按照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5.2 综合档案室的工作接受厂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并按厂有关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企业标准 Q/155-2-12.06-2002 打印管理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长潭水电厂打印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长潭水电厂打印工作管理。 2 管理内容与要求 2.1 打印内容范围 2.1.1 打印文件包括厂发文件、上报文件、平行报送文件。 2.1.2 重要生产资料及汇报材料。 2.1.3 各类工作报表。 2.1.4 各类工作总结。 2.1.5 复印生产、基建图纸、资料、报表等。 2.1.6 各类报告、请示、会议纪要、通知等。 2.1.7 各类合同、协议书等。 2.1.8 档案标准。 2.2 打印的原则与要求 2.2.1 打印文件必须严谨、规范,各部室不能随便打印发行。红头文件必须由厂打字室打印。 2.2.2 以厂名义打印的文件,必须用厂公文稿纸起草书写(第二页开始可以不用),起草文稿必须用钢笔、签字笔书写,不能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打印后的原稿必须归厂办公室保存归档。 2.2.3 以厂名发的公文,要按照要求在厂公文稿纸上写准文件标题、文种、文件类别、主、报、发送单位、部门打印份数,发文时间、拟稿者姓名。厂发文件必须写上主题词。 2.2.4 打印的厂发文必须经过厂领导审核、签字方可打印。厂领导签字后交厂办秘书送打字室打印。 2.2.5 打印出来的文件初稿必须经拟稿者校对,厂办秘书或主任审阅,然后印出正文盖章发送。报上级的文件材料一定要认真审阅后方可报出。 2.2.6 打印密文、机要文件或厂党委的较重大决议特别是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调动、升级、调资、处分等重要事项,打字员一定要做好保密工作,打印时最好把门关起来,不能让其他人观看。在未发文前不得外传。 2.2.7 复印生产资料、图纸一般应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再经厂办审批。给外单位的文件、图纸、报表等必须经过厂领导批准。 2.2.8 所打印的合同原稿及正文1份,应交给厂办归档。 2.2.9 打字人员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尽量避免出现文字、句子和原则性的政治错误。 2.2.10 打字员收到文稿后要进行分类,按先后、缓急的顺序进行打印,不要错过规定发送时间。 2.2.11 私人的材料不能用公家的打印工具进行打印,更不能以厂名义发送私人材料给别单位。 2.2.12 打字员应负责做好打印文件资料的分类、编号、登记工作。 2.2.14 打印人员要爱护打印设备,经常做好维护工作。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2002-03-18批准 2002-03-18实施 Q/155-2-12.06-2002 3 检查与考核 按厂有关考核制度和保密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考核,与奖金和风险金挂钩。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企业标准 Q/155-2-12.07-2002 办公用品管理标准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长潭水电厂办公用品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长潭水电厂办公用品的管理。 2 管理内容与要求 2.1 办公用品的管理、采购 2.1.1 行政部厂办公室对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负指导、监督、协调的责任。 2.1.2 实业公司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发放。 2.1.3 办公用品的采购、订货业务对象应遵循先国营、后集体、再个体,先批发、后零售,比质比价,询价采购对象不得少于三家,以优质价廉为原则。 2.2 办公用品月费用的规定 2.2.1 办公用品费用规定标准管理人员每月每人12元,生产、服务人员每月每人10元,集体工、临时工每月每人6元。厂办公室将根据各部实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