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业开采成本变革与应对策略(2).doc
煤炭企业开采成本变革与应对策略 摘要煤矿是高投入高风险行业,开采成本的增加无疑将给煤矿带来更大的经营风险,因此建立开采成本的合理负担和补偿机制,是煤矿企业规避风险的必由之路。分析现行体制下煤矿企业开采成本的构成,对控制煤矿开采成本提出了前瞻性的预计方法,最后,给出控制煤炭成本应对策略。开采成本的降低显然是困难的,需要多管齐下,除企业自身努力外,还需政策的扶持。 关键词煤炭企业;开采;成本;应对策略 1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长期保持快速持续增长态势,其中,煤炭能源起到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为我国经济腾飞提供了70以上的能源。但在推进经济增长的背后,煤炭资源浪费及环境破坏等问题日益突出,对国家资源所有权益的维护、煤炭资源的有序合理开发与利用、煤炭企业公平竞争、环境治理及煤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党的十七大报告已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理论,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增加煤炭开采成本走可持续性发展之路是煤矿企业今后的必然选择。 2 现行体制下煤矿企业开采成本的构成 按照我国现行制度规定,煤矿在开采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按照性质和内容的不同可划分以下三大类 一类是资源成本。由资源税、资源补偿费、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六项费用构成。 二类是资源附加成本。包括勘探费、水资源费、排污费、土地使用费、水土流失补偿费、维简费、安全保证金(主要指瓦斯和水防治费)等。 三类是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成本,包括各种原材料支出、电力、折旧基金、人工工资、福利基金等。 面对低成本高利润的诱惑,我国煤炭企业特别是小煤矿在传统的高强度开采、高强度排放低强度利用的“两高一低”生产模式下,往往采取“掠夺式”开采,致使矿难频发、煤炭资源浪费严重(平均回采率只有35)、生态环境受到极大破坏(我国煤矿塌陷面积已达40万公顷,矸石累计堆存所占面积为1.6万公顷),未来的煤炭产业将面临着资源枯竭和环境污染的严峻考验。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加强煤炭资管理和环境保护已成为必然。2006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复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到8省区列为煤炭资源有偿使用的试点,再到11月16日国务院召开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这些紧锣密鼓的行动表明,一个全新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使用时代已经来临。 3 煤矿开采成本前瞻 煤炭是不可再生资源,从资源节约角度考虑,国家极有可能会提高煤矿企业开采的进入门槛,对煤矿企业采取下列改革。 3.1改变目前资源税的征收办法 具体可能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改变课税数量的对象。我国的资源税自1984年10月1日开征,1994年,国家重新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条例对资源税征收办法做了较大修改,变为“统一税收,简化税制”,“普遍征收,级差调整”。资源税的计算标准分为两类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量为课税对象;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税率根据地区不同,设定为0.3~5元/吨。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国家为了减少开采单位“采富弃贫”、“挑肥拣瘦”的现象,促进企业尽量提高资源回收率,必定要改为以资源储量为课税量。以设计年产量180万中型矿井计算,仅此一项每年要增加支出230多万元。 3.2取消矿山资源补偿费,实现税费合一 矿产资源开发者必须向所有者支付一定的费用,这种费用在经济学上叫地租,在西方国家叫做权利金,在我国叫做矿产资源补偿费。国务院颁布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自1994年4月1日起执行,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煤炭费率为1,计算公式为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收系数;开采回收系数核定开采回收率/实际开采回收率。随着我国推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力度的进一步加大,促使开发企业提高资源开采和使用的效率,提高矿山资源补偿费率已指日可待,费率标准肯定要与国际接轨,如果与资源税合一的话,计税基础肯定不是产品销售收入,而是资源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