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总体规划.doc
变电所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总体规划 点击次数290 . 资料来源变电所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 DL/T5056-1996 2.0.1变电所的总体规划应与当地区域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相协调,宜充分利用就近的生活、文教、卫生、交通、消防、给排水及防排洪等公用设施。 2.0.2变电所的总体规划应根据工艺要求、施工和生活需要,结合所址自然条件按最终规模统筹规划,近远结合。分期建设时,应分期征用土地。 变电所的总体规划应根据以上原则,对所区、生活区、水源地、给排水设施、防排洪设施、进所道路、进出线走廊、终端塔位等进行合理布局,统筹安排。 2.0.3城市变电所的总体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山区变电所的总体规划应考虑地形、山体稳定和开挖边坡的影响。 2.0.4变电所的绿化规划,应充分利用路旁、建筑物旁及其他空闲场地进行绿化。扩改建工程应注意保护原有绿化。 2.0.5变电所附近有污染源时,总体规划应根据污染源种类和风向,避开对所区的不利影响。 2.0.6变电所的生活区可根据建设单位要求,临近所区建设或易地建设。 2.0.7变电所应具备可靠的水源,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变电所的生产及生活污水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 2.0.8新建变电所的进所道路、生活区、给排水设施、防排洪设施应纳入变电所的总体规划,并严格按总体规划实施,上述设施的建设标准、平面布置和高程衔接应由变电所主体设计单位统一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