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水土保持与土地复垦.doc
青海省XXXXXXXX多金属矿采选工程 水土保持与土地复垦 17 水土保持与土地复垦 17.1 水土保持 17.1.1 设计目的与设计依据 17.1.1.1 设计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定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突出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确定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设计合理、可行的水土保持方案,使业主单位明确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监督检查的依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达到防治水土流失、美化环境、保障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的目的。 17.1.1.2 设计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98年12月)。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1993年第120号令)。 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 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第16号令)。 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保[1994]513号文)。 ⑺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DL/T5088-1999)。 ⑻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 ⑼土地复垦规定(国务院第19号令,1988年11月8日)。 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2000年1月31日水利部第12号令)。 ⑾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1991年7月29日水利部水农水[1991]16号)。 17.1.2 设计范围与实施负责单位 矿区自然地理位置属柴达木盆地西南缘半干旱荒漠区。区内山脉总体走向北西西向,比高大,属深切割的高山区。一般海拔3900~4500m之间,局部尚有现代冰川发育。设计范围为整个矿区的建设场地,实施负责单位为生产单位和建设单位。 17.1.3 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场地整平余方、平硐、斜井开拓产生的土石方,除填筑道路、坝体等,其余可选择低洼地或排土场堆弃。矿山服务年限15年,生产期产生的废石堆置于排土场;矿山服务期内共产生尾矿约442.27万t,产生尾矿堆存于尾矿库,尾矿库总库容为395.70万m3。 17.1.4 水土保持方案总体布局 按企业总体布置,划分矿山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即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工业场地、炸药库、生活办公区和尾矿库。矿区水土保持方案总体布置见表17-1。 表17-1 水土保持方案总体布局表 分 区 项 目 水土保持措施 措施类型 采矿工业场地 平硐开挖、厂区场地整平及边坡开挖 修筑排水沟、挡土墙 工程措施 选矿工业场地 厂区场地整平及边坡开挖 修筑挡土墙、排水沟、场地绿化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炸药库 厂区场地整平及边坡开挖 修筑排水沟、边坡种草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生活办公区 厂区场地整平及边坡开挖 修筑排水沟、边坡种草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尾矿库 尾矿坝坝体 修建截、排水沟坡面绿化、终期复土绿化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17.1.5 投资估算 水土保持总投资约85万元,已列入总投资。 17.2 土地复垦 17.2.1 设计目的与设计指导思想 17.2.1.1 设计目的 土地复垦的目的主要是将企业建设和生产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改善企业生态环境,搞好企业用地的二次开发利用。具体来说,改善生态环境,降低或减轻其危害程度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⑴采矿活动使大量含硫化物和重金属离子的岩石从地下迁至地表,这些岩石常年风化侵蚀后淋滤出酸性水,从而污染周围地区的土壤与水系,破坏动植物的生存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类健康,土地复垦能减少酸性水的污染与危害。 ⑵矿山生产所形成的排土场、尾矿库、集中弃土堆区等人为矿山堆积场,在一定条件下,易产生滑坡、泥石流、震动液化泛滥等危害,影响当地农畜牧业生产、交通运输,造成财产损失。土地复垦能防止与减轻上述人为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⑶减少矿山堆积场(主要指排土场、尾矿库)的飘尘危害与污染。排土场能达规模改变开采地区的地形,破坏植被和土壤层,从而引起地表径流的变化和地区小气候的恶化。尾矿库的尾砂,由于粒度细、堆积松散、面积大,易随风迁移,淹没周围山林、草地,影响人类生态环境,而悬浮在空气中的细粒成为飘尘,导致环境自净能力的衰减,造成矿区环境恶性循环。土地复垦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这些环境恶化的因素。 17.2.1.2 设计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节约用地、保护环境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土地复垦应符合企业所在地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总规划和环境保护的原则;应采取成熟的并和当地自然环境条件相协调的复垦工艺,既能达到复垦的技术要求又要节约基建投资;土地复垦应列入企业生产发展计划之中。17.2.2 设计范围与实施负责单位 土地复垦设计范围为企业远、近期用地界限。企业建设单位应负责建设过程中有关土地复垦事项,企业按生产建设进度实施相应的土地复垦计划。 17.2.3 复垦区域 复垦对象为排土场、尾矿库、集中弃方堆场及破坏表层土壤、植被的集中取土土源。 17.2.4 复垦土地的利用目标 复垦再利用主要有再种植。本次设计土地复垦的再利用建议以植树造林为主。复田技术要求是大致整平,边坡放缓,表面及边坡铺设土壤及其他必要林业设施。 17.2.5 土地复垦的主要工艺及措施 17.2.5.1 土地复垦的主要工艺 主要工艺是土壤层复盖法(复土法)、可分成两个阶段 ⑴生产过程中复田阶段剥离复盖层时采集肥沃表土或底土;正确堆置剥离岩石(尾砂、弃土等);整平堆置场表面、修整边坡;铺设土壤层;根据复垦再利用方案,实施必要的辅助工程。 ⑵复垦再利用阶段再种植。 17.2.5.2 复垦主要工艺措施 表土(植物生长层)和底土最好分别采掘,混采会降低土壤的肥力。采掘表土前,应先清除树根、碎石及其它杂物。采掘土壤所使用的设备和采掘厚度应符合土壤的赋存条件,以防止土壤的严重损失和贫化。采土作业应尽量避免在雨季和结冻状态下进行。 采集起来的土壤应尽量直接运到准备好的复垦地点进行铺敷,但多数情况下不得不在临时堆场贮存一段时间,待堆积场准备就绪后才能进行铺敷,覆土厚度约0.5m。这时要将土壤堆放在平坦、干燥的地方,否则必须具备有效的排水设施。为了防止土壤的质量恶化,表土堆存高度不宜过大,一般为5~10米,底土的堆置高度不宜超过30米。长期保存的土堆还要栽种一年生或多年生草类,以防风和水的侵蚀。 17.2.5.3 复垦主要组织措施 为确保土地复垦方案提出的各项土地破坏防治措施的实施和落实,按矿山防治措施及土地复垦要求,做到开采一片、回填一片、复垦一片的原则。矿山成立土地复垦项目领导小组,负责解决土地复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齐抓共管,统一协调和领导矿山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选调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懂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工程建设中的土地复垦工程管理和实施工作,按照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的治理措施、进度安排、技术标准等,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地完成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17.2.6 复垦工程总投资约83万元,列入建设总投资中。 17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