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测试管理制度.doc
XXXX矿业安全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现场测试管理制度 为确保现场测试工作中测试人员人身和所用仪器、仪表及所测装备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检测检验科长受公司领导委托,全面负责全科的检测检验工作。 第二条、检测检验科长(或临时指定的现场负责人)统一协调、管理现场测试工作,负责现场测试数据的采集、整理、汇总等,并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检测检验科负责根据现场原始记录出具真实、准确的检测检验报告。 第四条、测试人员现场测试分工工作由检测检验科科长或指定的现场领队组织实施。分工要明确,指派专人进行数据收集整理,记录人员在测试过程中发现所报数据不正确时应及时进行补测或改正,测试完成后审核人要对所取数据进行核实,如果出具报告时发现现场所取数据看不清则对记录人罚款10元/处,数据有遗漏则对审核人罚款10元/处,并负责对遗漏或看不清数据取证,所发生费用由审核人与记录人共同承担。 第五条、测试人员接受测试任务后,应带齐所用的仪器仪表、工具、记录表格等,并经常检查、维护所用测试仪器仪表,并保证其准确有效。 第六条、测试人员接受测试分工后,应独立、准确完成测试任务,并负责现场所用仪器仪表的保管及基本维护。仪器仪表、工具一旦丢失、损坏,要按事故进行分析,追究责任。对确属测试人员疏忽而造成丢失、损坏,应视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 第七条、检测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完备的劳动保护,井下作业在入井前带好保安用具。 第八条、现场测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测试仪器说明书、本公司的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的作业规程等进行操作,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第九条、测试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十条、测试过程中需要受测单位人员开启、停运有关设备时,由检测检验小组的现场领队负责与受测单位接洽与协调,其他测试人员不得擅自指挥。 第十一条、现场测试人员不得私自操作受测单位的设备,不得私自对受测单位装备运行及安全状况等进行评论。 第十二条、所有测试人员在现场测试时,不得无故脱岗或干与检测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十三条、测试完成后,所有测试原始记录应有测试人员和受测单位主管人员的签字,否则为无效记录,测试报告完成后,所有原始记录送公司综合办公室留存备案。 第十四条、测试人员在作业现场检测时应做好内部与外部的团结协作,所有言行不得损害公司形象。与受检方的协调工作由现场负责人负责,检测人员遇有问题可直接向现场负责人汇报,不得与受检方人员直接发生冲突。 第十五条、检测检验科科长或指定的现场领队负责现场测试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所有测试的工作人员,必须听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统一行动,对不服从工作分配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罚款50100元,严重者交公司另行处理。 第十七条、在检测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时,按下列条款处理 ①轻微工伤事故,不影响工作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2050元/人次; ②造成工伤且影响工作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200元/人次,领队罚款50元/人次; ③1个月份内造成两次以上工伤事故,所有测试人员扣发当月奖金的1020; ④出现其它较严重事故,要及时汇报公司经理。 第十八条、所有现场检测作业必须有受检方对被检设备(或试样)熟悉的的人员带领进入现场。否则,检测人员不得擅自自行进入现场作业。 第十九条、受检设备的系统安全由受检方负责。但检测前应由检测负责人与受检方有关人员结合、明确相关事项。 第二十条、检测过程中如遇不安全的紧急情况,任何参检人员均可及时提出“停止作业”的口令。待问题处理完毕后重新起动检测任务。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