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初稿).doc
XXXX矿业安全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本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专业检测技术装备水平,保证仪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行业、企业仪器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本公司设备实施规范化及程序化的综合管理。以达到全面规划、合理选型、正确使用、精心维护、适时更新,全面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发挥设备的综合效能,确保公司检测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XXXX矿业安全检测检验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仪器设备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 第四条 公司对仪器设备的购置、周检、验收、修理、报废、让售、调剂、调拨等全过程组织审核、审批。公司设备管理由专人负责,并对各科的设备管理工作实施业务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二、负责组织指导各检测科设备管理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三、负责组织审核拟购仪器设备的论证、订购、验收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各科对设备的闲置、报废、让售、调剂、调拨等审核、审批、备案及上报(集团公司)等工作。 第五条 各科要严格执行本公司的设备管理细则,及时掌握本科设备的管理、使用、运行等情况,做到底数清、状态明。各科科长负责领导本科的设备管理工作,并设专人兼职管理。设备管理员和保管员要在公司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做好设备的使用、维护、保管、选型、验收、租借、周检、定期核查及其它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本公司设备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本科设备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负责设备的选型及验收,按照技术装备的合理性及适用、经济的原则,达到性能可靠、安全耐用、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的要求。 (三)负责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校准、使用、建档、建卡、标识、维护、修理等各项工作。 (四)负责定期编制仪器设备的周期检定计划和定期设备核查工作。 (五)负责仪器设备及材料(非消耗材料)分类管理台帐及档案的管理,定期与公司核对台帐。 (六)负责配合公司做好集团公司年度的设备报废及其它的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章 仪器设备管理 第六条 根据公司的检测检验项目,按检测检验技术规范的要求,正确合理地选用测量范围、精度等级相适应的仪器设备。所选设备必须具有有效标志(合格证、准用证、限用证等)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 第七条 各科所用仪器设备要严格实施三证管理。设备管理员、保管员必须加强对每台设备的三证管理,做到底数清楚。 第八条 精密仪器设备的选配,根据检测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来确定。在保证检测精度的条件下,避免采用高精度的仪器设备。 第九条 公司统一定期编制仪器设备周检计划。各科仪器设备检定证书要统一上交公司设备主管人。 第十条 各科设备管理员要熟悉本科周期检定情况,并负责需在当地进行检定的仪器设备的送检工作。根据仪器检定情况随时变更填写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计划及执行情况表(见表一)。 第十条 计划与购置 (一)由各科技术主管人负责本科仪器设备的选型,按照技术装备的合理性及适用、经济的原则,达到性能可靠、安全耐用、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的要求。 (二)各科根据检测检验及技术规程的需求和现有设备、材料的实际情况提出购置申请,填写仪器设备购置申请单(见表二)。购置单必须由本科负责人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设备主管人审核,由设备主管人编制汇总计划上报公司,经公司经理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审批权限。价值在3000元及以下的由公司主管副经理审批;价值在3000元以上的由公司主管副经理上报公司经理审批。 (四)公司技术负责人及设备主管人会同检测科技术主管与供货商联系,确定技术指标、运输、安装、调试要求、质量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及付款方式等,签订技术和商务合同。 第十一条 验收与入库 (一)仪器设备到货后,由公司设备主管人组织购置科室的技术主管人、设备管理员、保管员、供货商共同按其有关技术规程要求和主要验收项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是否与定货合同相符,并按装箱单数量进行核对;检查各部件有无损伤。如发现问题逐级汇报解决。 (二)根据合同规定,科室技术主管人组织供货商和设备管理员及保管员进行安装、调试、检定,确认符合技术规程和检验室规定的技术条件后,填写仪器设备验收报告(见表三),并提交公司设备主管人备案,与公司财务办理相关手续,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三)经验收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各科要制定严格的入库、支领、发放等相关手续,设备管理员要及时建档,并与保管员办理入库相关手续后,方可入库。仪器设备进入动态管理。 第十二条 使用与保管 (一)合理使用仪器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超规程使用。 (二)仪器设备状态。设备管理员必须每月对本科的设备在用情况进行核实,及时掌握在用及其它设备的实际动态。 (三)仪器设备的使用。使用人员必须按说明书或技术资料正确进行。凡无合格证和超过周期的仪器设备,一律不准使用。对于精密仪器必须设专人使用。 (四)对于材料的使用管理。应比照设备管理模式严格管理,对材料台帐要进行分类、编码、详细汇总等。使用、支出、入库各种手续必须一应俱全。 (五)各种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经有关单位的培训合格和达到本检验设备操作的“应知、应会”的要求后,方可上岗操作。操作时需按规定要求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见表四)。 (六)新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按使用说明书的内容熟练掌握仪器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经培训后,方可上机操作。 (七)仪器设备出入库管理。对便携式仪器设备要分类统一存放设备库。使用支出时由科长签字,使用人和保管员要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后,方可支出或入库。对在用(合格)、准用、停用、待废、已废的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开并分类保管。 (八)对容易引起误操作或对测量结果可能产生影响的操作过程,则由使用人起草详细的操作规程,经本科技术主管人审定后,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九)携带仪器设备到现场检验时,必须将仪器设备放置于稳固的包装箱内,在运输过程中要避免晃动,到达现场后放置于平稳的工作台上或场所检查环境条件。符合规定要求后开机,检查状态并记录。 (十)未使用完的标准物质需存放在干燥、清洁的环境;使用过程中,标准物质、试剂在未用完的情况下,不得再倒回原容器。 (十一)各科设备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的电子管理台帐仪器设备台帐、非消耗材料台帐(见表五)。并要每月定期更新一次,做到帐、卡、物相符。 (十二)仪器设备的停用。 第十三条 维护保养与标识 (一)仪器设备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制度。保管员应经常性地对其保管的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通电、去尘、去湿、加油及功能性检查,按照检查结果及时更换状态标识。以确保设备整齐有序、清洁润滑、安全运行,并填写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见表六),存档备查。 (二)仪器设备防护。按不同的设备规程要求定期进行防潮、防尘、防震、防腐、避光和抗干扰等防护工作,使设备达到良好的备用状态。 (三)各科除按日常维护保养外,每周必须检查、擦拭一次。 (四)仪器设备标识管理。各科的设备必须贴有标志,标明设备所处于的状态。其绿色代表合格;黄色代表准用(限用)[即出现部分功能丧失、超差、失效和准确度下降等情况的多功能、多量程、高准确度(降级使用)的测量设备]。对于“准用”测量设备的使用要慎重,注意使用对象和场合;红色代表停用,任何人不得使用该设备。 (五)在检测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发现异常现象时,立即停止操作并标识,且及时上报本科技术主管人共同分析解决。不能解决时,上报公司技术负责人,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原因分析。 第十四条 修理与报废 (一)仪器设备发现故障采取紧急措施后,由设备保管员提出申请,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质量负责人进行分析处置。需调整维修的上报质量负责人审核,涉及到关键性技术问题,由质量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论证,提出方案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 (二)仪器设备修理应请本行业技术人员来实施,必要时可采用招标的形式签订协议书。修复后必须经过校准、检定或功能检查,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后再投入使用,并将所有文字材料存档。对发现故障前一定时期内所检验结果有怀疑的,由公司质量负责人组织进行追溯或复验。 (三)各科根据仪器设备服役情况,对需要进行维修的设备,设备保管员定期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见表七)提交质量负责人审核并填写仪器设备维修计划表(见表八),上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对超过使用年限、性能低劣或已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由各科技术主管人提出报废,说明报废理由,经科长同意后,在每年的12月初向公司提出报废申请,并填写仪器设备报废单(见表九),提交公司设备主管人审核,上报公司审批。对公司已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随集团公司统一按设备报废审批程序进行。 (五)经检定及修理后不能达到检定规程要求的,但仍可使用的仪器设备可调配或降级使用。由保管人负责填写仪器设备调配单,(见表十)、仪器设备降级使用申请表(见表十一),提交质量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已批准调配的仪器设备,各科要及时更换登记卡和档案资料。 (六)已使用过的或过期的标准物质、试剂按废品处置。 第十五条 仪器设备档案管理 全公司的主要设备档案材料由设备主管负责。各科也必须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管理档案,由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各科要严格按此内容健全档案,以便认证时备查用。其档案所具备的内容为 (一)设备卡片; (二)履历表(要随时注明周检日期、证书号、承检单位、检定结果等),还要具备仪器设备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的历史记录。 (三)要随时填写、保存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仪器设备验收报告,设备租借审批备案表等。 (四)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准入证、限用证等(原件或复印件); 第四章 仪器设备租借 第十六条 仪器设备的租借。公司的仪器设备对外一律不得租借,确有特殊情况的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租借手续,并填写安全检测公司设备租借审批备案表(见附表十二),借出时要有时间限制。检测科保管人对设备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能正确操作后方可签字借出,并在借出和返还时进行状态验收。 第十七条 内部检测科之间设备的“借用”,要按各科的设备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经双方科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支出。借用方对设备要精心使用及维护,用后保持原样及时归还。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各科技术主管人负责组织设备管理员、保管员每季度对本科室的仪器设备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情况上报公司。 第十九条 公司设备主管人组织有关人员每季对各科仪器设备的存放、维护、保管、标识、使用、档案等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仪器设备管理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本细则的,一经发现追究主管领导及主管人员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科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及时向公司提供有关上报材料表格等资料。 第二十二条 各科在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中,遇到超出本细则规定之外的特殊情况时,及时上报公司。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细则不符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由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表一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计划表 表二仪器设备购置申请单 表三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表四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 表五仪器设备台帐、非消耗材料台帐 表六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 表七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 表八仪器设备维修计划表 表九仪器设备报废单 表十仪器设备调配单 表十一仪器设备降级使用申请表 表十二安全检测公司设备租借审批备案表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