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综合技术措施.doc
兴文县黄家沟硫铁矿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综合技术措施 兴文县黄家沟硫铁矿煤矿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综合技术措施 编制冯可为 时间二00九年六月 兴文县黄家沟硫铁矿煤矿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综合技术措施 第一章 简 况 兴文县黄家沟硫铁矿煤矿位于兴文县仙峰乡群鱼村三组,距兴文县47km。矿井始建于1994年3月,1994年8月正式投产,设计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属独立保留矿井。平硐开拓,中央边界式通风。矿井主采煤层为B3、B4煤层,B4煤层下距B3煤层2.73m~4.83m ,平均间距3.8m。B4煤层煤层厚度0.51.1m,平均0.8m;B3煤层厚度0.81~1.71m ,平均1.50 m,煤层倾角9~13。由于B4煤层煤质较差,建矿至今我矿一直只采B3煤层,井田范围内的B4煤层从未开采。我矿原为高瓦斯矿井,2007年7月24日仙峰乡大坪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根据上级要求开采同一煤层的矿井必须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我矿当时多种原因未做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自愿申请突出矿井戴帽,2008年6月川经煤炭函[2008]375号批准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在实际开采中,我矿瓦斯涌出相对较小,从1994年建成投产至今14年间,从未发生瓦斯燃烧爆炸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并且与我矿(上部)相邻的仙峰乡茶园煤矿和(下部)相邻仙峰乡仙峰桥煤矿在开采过程中已从未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第二章 防突总体方案及管理原则 一、防突总体方案 我矿原为高瓦斯矿井,开采过程中从未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2008年6月川经煤炭函[2008]375号批准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后,我矿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管理要求,成立了相应的防突管理机构和人员,购置了相应的防突设备、仪器、仪表,建立了防治煤与瓦斯突管理制度。针对我矿具体实际,我矿下一步瓦斯治理和防治煤瓦斯突出将以开采保护层为主,辅以小直径钻孔排放,优化巷道布置与采掘部署,采取合理的开采工艺;建立包括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体系,见图4-1所示。 二、管理原则 根据我矿开采实际,将井田内煤层开采分别划分为突出危险区、突出威胁区进行管理。在仙峰、周家片区井田范围内B4煤层开采至今未发生过突出,因此我矿在开采过程中,首先开采B4煤层,将B4煤层和卸压保护范围内的B3煤层划为突出威胁区进行管理;地质构造影响范围内的B4、B3煤层开采划为突出危险区进行管理,在不同区域采取相应的管理方式。 1、突出危险区 在突出危险区内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进行正规的日常预测循环作业,每个预测循环都要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和效果检验,只有当预测或措施效果检验结果不超标时,掘进工作面保证留有5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小于5m的检验孔超前距,采煤工作面保证留有不小于3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小于2m的检验孔超前距,方可在执行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进行采掘作业。所有超前距均以最短钻孔在采掘方向的投影孔深为准。 2、突出威胁区 在突出威胁区内采掘作业时,根据突出危险程度,每推进30~100m,应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连续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区域预测验证,并且预测工作从巷道开始掘进和工作面始采即进行,其中任何一次验证有突出危险时,该区域应改划为突出危险区。同时,在威胁区采掘作业过程中,每个班都应密切观察煤层软分层厚度、煤层产状、地质构造、炮后瓦斯涌出量等异常情况,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采掘作业,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 图4-1 招信煤矿综合防突工艺流程图 第三章 矿井区域性防突技术措施 一、区域性防突措施的选择 我矿开采B4 、B3近距离煤层群,具备开采保护层作为区域性防突措施的条件,因此选择开采保护层作为区域性防突措施。 二、保护层开采 B4煤层下距B3煤层平均间距为3.8m,煤层厚度0.5~1.1m,平均厚0.8m,煤层倾角9~13。B4煤层煤质坚硬,瓦斯含量小,在仙峰、周家片区井田范围内B4煤层开采至今未发生过突出;B3煤层位于B4煤层下部,煤质相对较松软,瓦斯含量相对较高。因此选择B4煤层作为保护层,首采B4煤层,B4煤层开采后对B3煤层进行卸压保护。B4煤层开采结术后,方可在其卸压保护范围内布置B3煤层。 三、 保护层的作用范围划定 我矿B4煤层下距B3煤层平均间距为3.8m,煤层属缓倾斜煤层,B4煤层开采后,即便不抽放B3煤层瓦斯,也位于有效层间垂距内。 1、沿走向的保护范围 B4煤层开采后,工作面的始采线、停采线及所留煤柱对被保护层沿走向的保护范围,参照防突细则,卸压角按60划定沿走向的保护范围。 2、沿倾斜的保护范围 保护层沿倾斜的保护范围,卸压角按防突细则表17中选取。我矿B3煤层倾角9~13,按煤层倾角11考虑,则沿倾斜上、下方向的卸压角δ4、δ3均为75。 3、保护层回采工作面超前被保护层掘进工作面的距离 为了保证被保护层掘进工作面的安全,保护层回采工作面必须超前被保护层的掘进工作面。根据细则的规定,其最小超前距离不得小于保护层与被保护层层间垂距的两倍,并不得小于30m。 4、保护层的要求 B4煤层开时,采空区内不得留有煤柱,同时采用无煤柱开采,不留设区段煤柱,采取沿空护巷,将上区段煤层运输巷保留作为下区段工作面的回风巷(见图4-2)。B4煤层开采结束后方可在其卸压范围内布置B3煤层掘进工作面。 图4-2 B4煤层开采沿倾斜保护范围剖面图 第四章 局部防突措施 我矿将B4煤层和卸压保护范围内的B3煤层都按突出威胁区进行管理,工作面每推进30100m对工作面连续进行两次预测,预测无突出危险时,则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组织生产。当工作面任意一个预测钻孔、任意一项指标、任意一次测定结果大于(或等于)其临界值时,以及当采掘进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① 工作面处于地质构造带,包括断层、褶曲等、火成岩侵入等; ② 煤层赋存条件发生急剧变化的区域,如煤层厚度、走向、倾角出现急剧变化等 ③ 采掘应力叠加的区域; ④ 在打钻过程中出现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 ⑤ 工作面出现明显突出预兆。 则按突出危险区进行管理,必须采取“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只有在突出危险性消除后方可采取安全护措施组织生产。同时B4煤层掘进过程中,每隔5m在工作面底板垂直方向向B3煤层打一探孔,孔深2m,以确切撑握B4、B3煤层层间距的变化情况,当层间距小于1.5时,必须对B3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进行预测,预测指标超标时,必须对B3煤层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一、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1、预测方法 工作面的突出预测方法采用细则第38条规定的钻屑瓦斯解吸法。突出预测指标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和钻粉量S,预测仪器采用WTC突出危险参数仪。指标测定方法按照“WTC突出危险参数仪使用说明书”和细则的要求操作。每个钻孔在钻进过程中,从第2m开始,每1m测定一次钻粉量,每2m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根据工作面钻孔的最大钻粉量S和最大K1值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 2、预测钻孔布置 在工作面布置3个预测钻孔,钻孔要求尽量布置在软分层中,如果没有软分层,钻孔布置在巷道煤层中部。一个钻孔位于巷道工作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它钻孔开孔于距巷帮0.5m处,终孔点位于巷道轮廓线外2~4m,孔深8~10m,孔径Φ42mm(见图4-3)。用煤电钻和配套的螺旋麻花钻杆施工。 3、预测敏感指标和临界值 由于我矿突出预测敏感指标及其临界值尚未考察,采用细则推荐的指标及其临界值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报,待在今后的防突实践中考察确定出符合矿井实际的敏感指标及其临界值后再使用。目前,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和钻粉量指标,其临界值参照细则为K10.5 mL/gmin1/2 , S6.0 Kg/m。 4、防治突出措施 煤巷掘进工作面的防突措施以排放钻孔超前排放为主。 (1)煤平巷防突措施 排放钻孔可采用Φ42mm~90mm的钻孔,但为了提高瓦斯排放效果和减少排放时间,我矿采用Φ75~90mm的排放钻孔。若施工Φ75mm钻孔,钻孔终孔间距可先设计为1.3m,孔深12~15m,排数为1排,若煤层变厚超过2m,按2排设计,开孔间距0.5m,钻孔终孔点控制巷道断面轮廓线外3~5m。若为Φ90mm的排放钻孔,孔间距为1.5m,排数为1排,其它参数与小直径排放钻孔相同(钻孔布置见图4-4)。 排放孔布置在软分层当中。在煤层赋存状况发生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设计参数,并加强防突措施。施工完所有排放钻孔后,应排放不少于4个小时后,再进行措施效果检验,当检验指标超标时,措施无效,必须采取防止突出的补充措施,直到效果检验指标降到临界值以下为准。 (2)煤上山防突措施煤层掘进上山或切眼时,防突措施仍采用排放钻孔,钻孔控制巷道轮廓线外5m以上,钻孔布置参照图4-4执行。 图4-3 煤巷掘进工作面预测孔布置示意图 巷道 10~12m 5m 3m 图4-4 排放钻孔平面布置示意图 5、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采取了防突措施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排放,必须进行措施效果检验,检验方法与其预测方法一致。工作面的检验孔深应小于或等于措施孔深,并应布置在措施孔之间。若检验值均不超过指标临界值,当检验孔孔深等于措施孔孔深(均为投影孔深)时,则留足措施孔5m超前距(投影);若任一检验值超过指标临界值,则认为防突措施无效,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并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进行采掘作业。检验指标和临界值与预测时相同。 二、采煤工作面的防突措施 1、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①、预测钻孔布置在采煤工作面,每隔10~15m布置一个预测孔,钻孔应尽量布置在软分层之中。若工作面存在地质构造或地质异常变化带,应在地质构造和地质异常带附近适当增补预测孔,预测孔深不宜过长,应控制在10m以内,孔径Φ42mm。用煤电钻和配套螺旋钻杆施工,预测钻孔布置参见图4-5。 ②、预测方法、指标和临界值预测方法与指标临界值参照煤巷掘进突出预测指标。当采煤工作面预测无突出危险时,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和留有不小于2m的预测孔超前距的前提下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组织生产(见图4-6);当采煤工作面预测有突出危险时,应在预测有突出危险的钻孔到预测无突出危险的钻孔之间实施排放钻孔等措施,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则留有不少于3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少于2m的检验孔超前距,在地质构造复杂带,保留5m的安全超前距的前提下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组织生产。 当防突措施无效时,不论措施孔还留有多少超前距,都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只有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进行回采作业。 2、防治突出措施 回采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选用小直径钻孔排放。 图4-5 采煤工作面预测钻孔布置示意图 图4-6 预测不超标时采煤工作面允许进尺平面示意图 钻孔布置1~2排(根据煤层厚度情况确定,2m以下布置1排,2m 以上2排),钻孔深10~15m,孔径Φ75-90mm,如为Φ75mm的排放钻孔,孔间距为1.3m,如为Φ90mm的排放钻孔,孔间距为1.5m,其它参数与小直径排放钻孔相同。地质条件变化剧烈地带则采用Φ42mm的排放孔,孔间距为0.6m。钻孔布置方式见图4-7。 施工完所有排放钻孔后,应排放至少4个小时后,再进行措施效果检验,当检验指标超标时,措施无效,必须施工补充防突措施,直到效果检验指标降到临界值以下为准。 3、措施效果检验 采煤工作面的措施效果检验方法、指标及其临界值与预测时相同,检验孔布置在措施孔之间。当检验指标超标时,必须施工补充防突措施,直至检验指标不超标为准。当检验指标不超标时,可以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并留有不小于2m的检验孔超前距和3m的措施孔超前距组织生产。 图4-7采面排放钻孔平面布置示意图 三、石门揭煤工作面防突技术措施 1、石门工作面突出危险预测 ① 石门揭煤层位控制及相关瓦斯参数测定 a 、在石门工作面掘至距煤层10m(垂距)之前,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底板岩石不小于0.5m的前探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 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石门工作面掘至煤层20m(垂距)之前,必须在石门轮廓线外5m范围内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保证确切地掌握煤层的位置、厚度、倾角的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等。 b 、石门工作面距煤层5m(垂距)以外,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的预测钻孔,对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 c 、为防止误穿煤层,在石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垂距5m时,应在石门工作面顶(底)部及两侧补打3个小直径(42mm)超前钻孔,其超前距不得小于2m。 当岩巷距突出煤层垂距不足5m且大于2m时,为了防止岩巷误穿煤层,必须及时采取探测措施,确定突出煤层的层位,保证岩柱厚度不小于2m(垂距)。 ② 石门揭煤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 石门揭煤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采用钻孔瓦斯解吸指标法。 a 、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5m时见图4-8、图4-9,利用探明煤层赋存条件和瓦斯情况的钻孔或另布置2个直径为φ42mm的预测钻孔,钻孔控制石门工作面轮廓线外2~4m,其中一个预测钻孔与石门掘进方向一致,预测钻孔深度以见煤层底为止。钻孔在进入煤层时,用φ1~3mm的筛子筛分钻屑,测定其瓦斯解吸指标K1。钻屑解吸指标的测定方法具体参见WTC型瓦斯突出参数仪使用说明书。 b、钻屑瓦斯解吸指标的突出临界值,参考防突细则临界值干煤K100.5mL/g.min1/2,湿煤K100.4mL/g.min1/2。 2、石门揭煤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石门揭煤防突措施执行后,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措施效果检验。检验钻孔数为4个,其中石门中间1个,并应位于措施孔之间,其他3个孔分别位于石门上部和两侧,终孔位置应位于措施控制范围的边缘线上。如果检验结果的各项指标都在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则认为措施有效,反之,则认为措施无效,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 1,2控制煤层层位钻孔;3,4测定煤层瓦斯压力钻孔 图4-8 石门揭煤控制突出的前探钻孔布置示意图 3、石门揭煤防突措施 在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当预测为突出危险时,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经效果检验有效后可采用远距离放炮或震动性放炮揭穿煤层;若检验无效,应采取补充防突措施。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采用远距离放炮或震动性放炮揭穿煤层。当预测为无突出危险时,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但必须采用震动性放炮揭穿煤层。当石门揭穿厚度小于0.3m的突出煤层时,可直接采用震动性放炮揭穿煤层。 石门防治突出的措施采用小直径钻孔排放,其排放钻孔布置见图4-9。 图4-9 石门揭煤排放钻孔布置示意图 ①排放钻孔控制石门周界外3~5m,且必须打穿煤层并进入底板岩石0.2m以上。 ②排施钻孔孔径Φ75~Φ90mm,钻孔孔底间距2m; ③预测孔兼作排放钻孔,参数与措施孔相同。 ④施工措施孔前必须制订打钻措施和设计,设计包括钻孔布置平面图、剖面图、开孔位置图、钻孔设计参数表、施工要求等。竣工后应验收并认真绘制钻孔竣工图,如果与设计参数有较大误差时,应进行补孔。 ⑤排钻孔时,岩柱尺寸必须保证垂距3m以上。石门工作面检验孔数为4~5个,其中石门中部1~2个,并位于措施孔之间、其它3个孔位于石门上部及两侧,其终孔位置应位于措施孔控制范围的边缘线上,检验指标和临界值与预测时相同。 揭空石门。在煤层巷道内石门揭穿煤层点走向两侧面15m范围内沿煤层倾斜方向布置顺层排放孔。采用钻机打直径为¢75mm的钻孔,排放钻孔间距为1m,厚煤层按双层孔布置,孔深为超过石门工作面顶部以上5m范围为准。 第五章 矿井安全防护措施 按照细则的规定,井巷揭穿突出煤层或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都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震动性放炮、远距离放炮、避难所、压风自救系统和隔离式压缩氧自救器等。 1、震动性放炮 石门(井巷)揭穿煤层采用震动性放炮揭煤,在石门工作面,在执行防突措施并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或预测煤层为无突出危险,采用震动放炮揭开煤层,并按照细则的有关规定编制震动性放炮的专门设计。震动性放炮采取断电撤人至井外,进行井外放炮,放炮30min后,方可入井进入工作面检查。 2、井外放炮 (1)、放炮前,回风系统的采掘工作面及其他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必须停电撤人出井外; (2)、正反向风门处有水沟而无水时应用砼将水沟堵塞,水沟有水时,应按规定设挡风帘,由班组长负责用料石在反向风门侧将水沟临时封堵严密,放炮完毕后再将封堵料石取开。 (3)、放炮前,回风系统中不得有矿车、杂物或材料堆积等,回风系统中支护必须完好,进、回风之间不得留有孔洞。 (4)、放炮前由当班安全员、瓦检员、放炮员及班组长执行三人联锁放炮签字后并向当班矿长汇报工作面煤层、通风瓦斯、爆破参数、停电等情况,经当班矿长同意后方准放炮;放炮30min 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放炮30min后,方可入井进入工作面检查。 3、避难所及压风自救系统 (1)、避灾硐室设在2石门处,其规格是设置向外开启的隔离门,室内净高2m,长度和宽度分别是4m和6m,设有与地面矿调度室直通的电话,瓦斯传感器实时监测。 (2)、在避灾硐室内,并配足压风自救袋及减压阀。每人供风量不得少于0.3m3/min。避灾硐室内根据避灾最多人数配备足够数量的自救器。 (3)、压风自救系统设在井下压缩空气管路上,压风自救系统设置在距掘进工作面碛头30m及距回风合流口25m处各设一组压风自救袋,回采工作面向外50m范围机巷、回风巷内各设一组压风自救袋,长距离掘进巷道中,每隔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袋。 (4)、每组压风自救系统须供68人使用,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大于0.1m3/min。 (5)、压风自救系统每班检查,将自救袋开关打开一段时间,排尽管内积油(水)。 4、隔离式压缩氧自救器 矿井按当班入井最多人数的1.5倍配备压缩氧自救器,每个入井人员配备一台压缩氧自救器,且随身携带。 5、防突反向风门 凡是石门揭煤工作面和煤巷掘进工作面在进回风之间都设置了两道正反向风门。反向风门门墙可用砖砌筑,风门四周掏槽见硬帮、实底,且深入巷道周边煤岩深度不得低于0.2m,风门墙厚0.8m,门框和门扇采用坚实的单层木制结构,门框厚度100mm,门扇厚度50mm,并在门扇上横贴厚度2mm的铁板,铁板全部掩盖门扇,铁板与门扇用螺栓和铁钉连接牢固,横梢和角铁3根,保证风门牢固可靠。 每道反向门都有牢固的底坎和扫脚布,其底坎在反向风门关闭后能将其抵牢,使反向风门受突出压力时有较强承压能力。正、反向风门处设有水沟时,无水时用砼将水沟堵严;有水时设置挡风帘和反水池,且放炮时用料石在反向风门侧将水沟作临时封堵严密,放炮完毕再将封堵料石取开。 掘进工作面风筒孔的回风侧设置逆止门,逆止门能全部掩盖风筒孔洞,且超过风筒孔周边不低于20mm,逆止门用厚度不低于20mm的木板加厚度不低于2mm的铁板用铁钉牢固联接而成,然后用绞链与风门墙体连接牢固。 掘进工作面正向风门每道都必须在进风侧加横杠(抵门杠),每次放炮前将风门关闭并用横杠抵牢。横杠用直径不小于200mm的木料或工字钢,其两端支点必须牢固。 6、矿进通风系统管理 每个采掘工作面都必须具有独立的回风系统,回风系统必须畅通,回风断面必须保证在4m2以上,与回风相连的风门、密闭、牢固可靠,采掘工作面回风系统不得安设电气设备。 7、电气设备的管理 电气设备入井之前,由专人进行防爆检查。井下所有电气设备设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检修和调校,并有记录。每周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不小于2次,杜绝电气失爆。 8、放炮管理 严格执行井外放炮的相关规定,制定严密的放炮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在采掘作业规程中,对爆破参数进行专门设计且编制爆破说明书,对炮眼数量、孔径、孔距、孔深、角度、装药结构、装药量及质量、联线、起爆以及炮前撤人、停电、布岗,炮后撤岗、送电等都必须明确规定。 第六章 矿井防治突出管理 1、防突组织管理 ①、建立专门的防突机构 我矿按突出矿井管理要求,设置专门的防突机构(防突办),由矿井技术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配备了10名专职防突员。 防突办的主要职责是制定防突措施;实施防突措施;填写预测预报、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单报送矿技术负责人审批,通知施工队执行;填写突出卡片,收集原始资料;总结、分析突出动态和规律,定期上报。 ② 、矿井各级领导和部门防突管理的责任 建立“四位一体”综合防突组织管理制度,编制各项防突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审批程序。认真把好防突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各个关口,严格防突参数汇报、填写、送审、发放各个环节。“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防突内容,或专门编制各工作面的防突措施。矿长对防突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检查和平衡防突工作,解决防突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技术负责人对防突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突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措施。把防突措施的编制、审批、落实以及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测结论审批、防突措施实施、措施监督、安全防护措施执行、放炮等工作具体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和具体人员,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队、班组长对管辖内的防突工作负直接责任,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 按照突出矿井管理的要求,在巷道部署、回采、通风、采掘、机电等方面进行安全配套,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 ③、防突人员知识培训 所有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要求是 1)井下工人,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防突的规章制度、防治的基本知识(突出预兆、防治突出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等); 2)班长、防突人员、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防突的规章制度、突出发生的规律、突出危险性预测、防突措施、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措施等; 2、防突技术管理 ①、防突工作面安全报告与审批制度 矿井中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建立严格的安全情况报告与审批制度,建立专门的工作面预测危险报告单、防突措施施工报告单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单,由防突部门详细填报预测结果、防突措施施工情况和效果检验结果,防突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具体意见(可否掘进、回采,允许的安全进尺及补充采取措施等),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批准后下达执行。 ②、防突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填报突出卡片制度 1) 防突队在实施防突措施过程中,必须认真收集现场地质资料、瓦斯资料及防突措施的有关资料; 2) 在每次发生突出现象后,必须按要求收集、计算和描述突出的煤量、涌出瓦斯量、煤炭的抛出、堆积情况及突出孔洞的形状等,认真填写突出记录卡片。 3)对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和突出情况及时总结分析,掌握突出的特征和规律。 ③、矿井突出工作面的挂牌管理制度 在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和回采工作面进口处显著位置,由防突办挂牌告示该工作面采取的防突措施及要点(钻孔数、钻孔深度、开孔位置等),当班预测或效果检验的结果,允许的安全进尺等信息,以便职工监督,避免违章冒险施工。 3、现场管理 现场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防突制度、措施、方法都要靠现场去落实,如果现场管理工作面不到位或流于形式,则事故发生是难免的。 ①、加强防突措施施工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 ②、施工现场必须有必备的施工牌板,如防突措施牌、防突控制牌、突控点等醒目标志; ③、加强钻孔施工过程的安全防护,防止打钻突出伤人事故。钻孔施工严格按钻机操作规程作业;钻孔施工地点前方一定范围内,必须进行可靠支护和对煤壁进行严密背护;钻孔施工时,人员不能正对钻孔工作,防止瓦斯喷孔伤人;加强打钻地点的瓦斯检查,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注意观测瓦斯突出征兆,有异常情况,及时撤人等。 ④、建立防突工程(指预测或效果检验、实施防突措施、施工抽放孔等)检查、验收、奖惩制度。钻孔施工前,由防突办派人按设计参数进行现场精确定孔,钻孔施工人员按现场标定参数施工;施工过程中,矿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工程完工后,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现场验收,验收以设计和上级规定标准进行,不合格,则重新施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直至开除出矿。 ⑤、在钻孔施工过程中,若遇地质构造,钻孔打不到设计要求或遇钻孔喷孔、卡钻、顶钻严重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向调度室汇报,听候处理。 ⑥、若应煤层赋存发生变化,原设计钻孔参数需要调整时,现场人员提出后,原设计单位和人员应到施工现场勘测,提出修改设计,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⑦、采掘队严格按允许进度进行作业,严禁超采超掘。 本防突措施根据防突细则规定的原则并结合本矿实际制定,采掘作业规程按工作面具体情况再作补充措施。 编制冯可为 时间二00九年六月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