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意见书.doc
煤矿矿井 安 全 现 状 评 价 意 见 书 被评价矿井名称 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机构负责人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由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机构填写。 2.被评价矿井名称要填写详细省属矿填写到所在集团(公司),市属矿填写到所在市(州),县属矿填写到所在县(市、区),乡镇矿填写到所在乡镇。 3.评价一矿多井的矿井可不填写序号第8项。 4.评价人在评价意见一栏中填写“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简要写明理由,并在相应的栏目中签名。 5.评价审核人在认可评价人员评价意见时签名,否则填写“不同意评价意见”并签名。 6.评价结论由该矿井评价负责人填写,填“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注明理由。 7.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评价机构盖章。 评价意见表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意见 评价人 签名 评价审核人签字 1 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井工煤矿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各工种操作规程。 2 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按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 3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5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6 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7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设立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设立救护队条件的,与临近的专业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评价意见表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意见 评价人 签名 评价审核人签字 8 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9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10 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11 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综合防尘措施,建立粉尘检测制度,为从业人员人员配备符合国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2 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有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的安全评价报告。 13 制定符合实际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14 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能够行人并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井下每一个水平、每一个采区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采煤工作面有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另一个通到进风巷。 评价意见表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意见 评价人 签名 评价审核人签字 15 在用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设置安全生产设施的需要,其中矿井主要运输巷、主要风巷的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米,采区上、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1.8米,回采工作面出口20米内巷道的净高不得低于1.6米。 16 每年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有各煤层的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结果。 17 矿井具备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供风能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矿井使用安装在地面的矿用主要通风机进行通风,并有同等能力的备用主要通风机。生产水平和采区实行分区通风。掘进面使用专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有反风设施。 18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按规定装备瓦斯抽放系统和安全监控系统,低瓦斯矿井装备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开采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有预测预报、防治措施、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的综合防突措施。实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矿长、技术负责人瓦斯日报审查签字制度。配备足够的瓦斯检查员和瓦斯检测仪器。瓦斯检测仪器定期校验并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鉴定。 评价意见表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意见 评价人 签名 评价审核人签字 19 有防尘供水系统,地面和井下有排水系统。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有防灭火系统,采取综合预防自燃发火措施。井上下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有水害威胁的矿井有探放水设备。 20 矿井由双回路电源线路供电,严禁由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向井下直接供电,年产6万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有备用电源且其容量满足通风、排水和提升的要求。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符合防爆要求,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 21 矿井提升使用矿用提升绞车,且保险装置和深度指示器装设齐全。立井升降人员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并装设防坠装置。斜井机械升降人员使用专用人车或架空乘人装置,专用人车装设防跑车装置。使用检测合格的钢丝绳。带式输送机使用矿用阻燃胶带,设置安全保护装置。 22 有通达矿内外、井上下和重要场所、主要作业地点通信系统。 23 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爆破工作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24 使用安全标志管理目录内的矿用产品应有安全标志。 评价意见表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意见 评价人 签名 评价审核人签字 25 矿井配备足够数量的自救器。 26 有反映实际情况的各种图纸。采掘工作面有符合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 评价人员情况 姓名 单位 职务 职称 评价结论 评价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主题词煤矿 安全 评价 通知 抄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站,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本局局领导,各机关处室。 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4年11月25日印发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