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记录控制程序.doc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程序文件 编号QB 5.5.7-01 批准日期2000-11-15 修订日期2000-11-25 修订状态A/1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页码1/1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1 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 质量记录的作用是为证明满足质量要求的程度或为质量体系的要素运行的有效性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本文件中的质量记录,主要是对院质量管理体系评审、各个项目不同阶段的地质成果所进行的各种不同层次的质量检查与验收记录。 制订本程序的目的是对质量记录进行控制管理。 1.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质量活动和质量体系运行的相关记录的控制。 2 职责 1 质量记录的控制归院质管办管理,负责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院质量记录的归档管理。 2 质量记录表由各级质量检查人员填写。 3 分院中心负责本单位质量记录的归档管理。 3 控制要求 1 质量检查记录的文字一经形成即不能更改,必须更改时只能采用批注的形式。 2 质量记录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况下须经地调院总工程师[或授权各分院中心总工程师]批准。在合同有要求时,质量记录可提供给用户及其代表查阅。 3 质量记录的标识应统一代号、易于识别和检索易查找,包括对编目、归档和查阅的要求。 4 贮存环境要适宜,应保持清洁、干燥,防虫蛀、防鼠咬、防火和防霉变。 5 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应根据产品特点、法律法规要求及合同要求来决定,一般保存3~5年。项目质量记录的销毁必须报请院总工程师审批。质量体系评审的质量记录销毁必须经院长审批。 4 相关文件和术语 1 QB 5.6-01管理评审程序。 2 QB 8.2.2-01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5 质量记录 1 管理评审和内部审核的各种记录。 2 地质调查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记录详见各相关专业的质量记录。质量记录以表格形式表达。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