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破器材买卖合同.DOC
GF-1999-0107 民用爆破器材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生产企业 执行年度 年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 同 编 号 调拨通知书编号 字 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 量 单价(元) 金额(元)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数量合计(大写)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金额合计 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民用爆破器材管理法规、规定执行。 二、质量标准、质量要求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八、违约责任 出 卖 人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发货单位 买 受 人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发货单位 民爆器材行业行政 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专用章)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 证实行自愿原则) 监制部门国家工商行政和管理局 印制单位国防科工委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