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雨季三防模板.doc
关于雨季“三防”有关规定 为确保我矿雨季安全生产和矿井财产不受损失,切实做好超前预防,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经矿研究,特制定雨季“三防”有关规定 一、矿成立“三防”领导机构,加强对雨季“三防”工作的领导;“三防”工作办公室设在生产科,生产科长任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组建“三防”救灾队伍,矿成立防洪救灾分队,在“三防”领导小组的直接调动下落实具体计划任务; 三、明确防灾重点,落实救灾物资 1、雨季防灾重点主付井口、中央风井、东五风井、主付井绞车房、地面变电所、供应仓库。 2、救灾物资排水泵6台,铁锨50把,抬筐50个,杠子50根,草袋或蛇皮袋2000只,雨衣50套,二寸水管300米,由供应科设专库保存,不得挪作它用。 四、具体工作要求 1、各单位干部职工要提高对雨季“三防”工作的认识,自觉服从矿“三防”领导小组的调动,矿“三防”工作雨季值班同矿大值班并轨,24小时有人值班,并与上级防汛部门保持正常联系,必须及时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掌握汛情,超前做好防灾准备。各防洪分队雨季必须有人值班并与调兵遣将度室保持正常联系; 2、机电科负责对矿井上、下供电、通讯、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测试有关设施、设备、避雷装置等,落实好地面供电、避雷试验及路障清理,组织好排水泵的试验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三防”工作办公室,并确保在每年5月15日前全面完成“三防”准备工作; 3、行政科负责地面排洪道的清挖,对存在隐患的确地点进行抢修,保证每年5月15日前完成清挖、抢修任务,保证排洪系统畅通; 4、供应科负责“三防”所需物资的购置、保管,每年5月15日前所有“三防”物资必须到位入库,并设专人值班保管; 5、生产科负责落实好井下水仓清挖工作,确保每年5月底完成任务; 6、矿“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定期组织成员、分队长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排查“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制定针对性的处理和防范措施,并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确保“三防”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 7、为保证雨季“三防”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分队长必须服从“三防”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分队长离矿必须向“三防”领导小组组长请假,否则按“三违”从重处理。各分队成员名单必须于5月10日前报“三防”办公室备案; 8、根据雨季“三防”工作的划分,责任单位负责人必须按规定时间、任务积极组织人员落实,做到责任明确,凡不能按要求完成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500元;因落实不到位造成后果的,对单位及单位负责人按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