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设备管理的规定.doc
关于加强设备管理的规定 为切实加强机电设备的全过程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降低待修率和事故率,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国务院设备管理条例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煤矿关于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的规定如下 一、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设备管理条例和设备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属于执行煤安标志的设备要严格按照**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加强煤矿矿用安全标志产品监督管理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设备的计划管理 一各单位必须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设备的制造工期,设备的安装工期,对设备各项特征、指标的要求等因素,及时编制设备购置计划,由分管机电矿长、主管矿长签字后生效。属于固定资产的应填写维简资金费支用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总会计师、主管矿长签字后,报供应部门。 二如发现所报计划有误或无法组织货源,或因现场实际条件发生变化等因素需要改变计划中的某项内容,需有机电科长出具证明。 三设备管理的年度工作计划由机电科长负责制定。 四各使用单位提出计划应报机电科进行汇总、初审,由机电矿长召集技术、机电、计划、财务、供应等有关人员进行技术评审,平衡后报主管矿长批准。 五设备的选型必须坚持生产上适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安全上可靠的原则,同时兼顾其节能性、环保性、通用性、成套性、耐久性,维修、操作方便性。 六由供应部门负责组织设备货源。 三、设备的到货验收及发放管理 一设备到货后,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组织验收 1.有购置设备计划并与设备计划相符的。 2.随机资料齐全完整包括合格证,特殊要求合格证产品生产许可证、煤安准用证、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资料、装箱清单、技术协议等。 3.包装完好,整机无破损,随机备件、附件、工具等齐全无丢失或损坏。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不予验收,由供应部门和供货单位协定后处理,但不能给本矿造成丝毫损失。 二验收由机电科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供应部门、使用单位、供货单位等共同进行验收,对所有验收问题做好记录并联合签字。 三经验收合格的设备,由设备组出具验收单并有相关验收人员联合签字,方可办理入库手续。设备组及时编号、建账立卡,设备随机文件资料和验收记录一并入档,交机电科存档。对暂时不使用的设备由供应仓库按设备要求条件存放、保管。 四全矿机电设备的发放由机电科设备组统一负责,任何部门无权私自发放设备。 五机电科设备组对全矿固定资产设备需台台编号、建账、立卡、挂牌,做到账、卡、物、牌板四统一;对于低值易耗的小型矿管设备也必须编号、建立分账,以防丢失。 六使用单位领用设备时必须填写设备领用单,一式二份,一份设备组建账,一份随机运行,从使用设备填写领用单开始,到上交设备入库为止,设备在使用单位在籍保管。 七严禁设备的拆套使用,若确需拆套使用,必须经机电矿长批准签字,设备组建账备案。 四、设备安装验收及交接 一设备安装前,必须有经主管领导、部门批准的安装设计,经过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电气、液压、汽气动设备安装前的试验、调试资料等。 二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交接验收报告单一式五份,分别交验收主持人、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安装单位、接受单位各一份,由机电科负责汇同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办理移交转账手续,双方签字同意后生效。 五、设备的使用 一设备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谁保养的原则,责任严格落实到人,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及记录。 二各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专兼职的设备管理网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设备台账,网员每月必须到机电科设备组对账一次,按要求参加设备组召集的网员会议,协调解决各单位设备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三严格设备的回收制度,凡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设备应撤除升井,由使用单位负责运到设备组指定地点,并办理交回手续,所交回的设备必须零部件齐全、完好。否则,视情节轻重对使用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四由于违章操作、使用不当或维修保养不及时而造成的设备损坏,特别是大型设备的严重损坏,必须进行认真分析,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对于井下闲置设备,各单位在接到闲置设备回收通知单后,三天内交送设备组指定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对逾期不交者,每拖一天,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六、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维修 一坚持计划检修、日常维修、巡回检查与设备的状态监测、故障诊断结合的原则,在设备维修中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降低维修费用,缩短维修时间,提高维修质量。 二需矿机厂检修的设备指中、小修,必须先由机电科设备组会同单位设备网员、机厂维修组共同进行验收后填写设备进厂检修单,检修完毕后,由机电科设备组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由检修单位填写设备检修竣工验收表,悬挂完好牌后,送至设备库备用,设备台账由检修账转入备用账。 三设备的大修理严格执行设备大修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开、竣工报告制度及检修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大修质量。 七、设备的更新、改造 一设备的更新改造必须以提高设备的效能、发挥设备最大效力、保证安全为目标,改造方案具有先进性、科学性、经济性,向自动化、高效能方向发展。 二设备的改造由使用单位根据使用情况会同机电部门技术人员据实提出方案,经有关人员进行技术、经济、安全评定后,报机电矿长批准后执行。 三改造方案实施后,经三个月的运行,测定分析出总结报告,经有关领导、部门组织复验,予以通过认可,并由设备组会同财经部办理增值手续。 八、设备的调拨、封存与报废 一矿属所有机电设备的对外调拨、借租用,必须经矿长同意,机电科设备组负责具体办理调拨、借租用手续或合同。 二对重复购置重复备用的设备,技术性能落后而又有新型产品替代的设备,淘汰设备,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设备,应办理封存手续;封存设备由财经部办理减资手续,由机电科负责保管。 三对已经完成折旧的设备、性能落后高耗低效的设备、无法恢复其原有性能和工艺要求的设备,以及其它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又不能安全生产的,由使用单位或维修单位写明原因,机电科设备组负责提出报废申请,经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签定批准后,由设备组填写设备报废明细表,报集团公司机电处批准。批准报废的设备由机电科、财经部办理减资销账手续,残体中可用部分由机厂负责拆下使用,残体的处理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九、设备的清查及对账 一设备管理组每半年至少一次与财经部进行设备对账,落实当期所进设备的使用地点、单位及运行状态,配合财经部搞好设备的入账、建卡、提折旧等工作。 二每两年必须进行一次设备大清查,并与财经部进行核账,对于清查中出现的盘盈、盘亏等情况必须出具书面报告向上级领导汇报结果、原因,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十、设备的辅助管理 开展好计算机设备管理工作,逐步由计算机替代台账、卡片、牌板,协管配件管理工作,重点做好易损配件和随机配件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