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职责1.doc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质量手册 编号QA-01-2000 批准日期2000-11-15 修订日期2000-11-25 修订状态A/1 篇管理职责 页码1/14 5 管理职责 5.1 管理承诺 院长是本院的法定代表人和最高管理者,通过下述活动实现对建立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承诺。 5.1.1 向全院员工及时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5.1.2 制订质量方针和目标 5.1.3 组织和领导院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改进和管理评审。 5.1.4 确保获得与建立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必要资源。 5.2 以顾客为中心 院领导以实现顾客满意为根本的追求目标,确保顾客明确的或隐含的需求和期望得到确定、转化为本院的明确要求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得到实现。 5.2.1 院领导应确保识别顾客的需求和期望,包括应尽的与产品有关的责任、义务、法律、法规要求。 5.2.2 确保院目标与顾客的需求和期望有机联系,并确保满足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见7.2.1。 5.2.3 确保顾客的需求和期望在全院得到沟通,并采取满足要求的相应措施见7.2。 5.2.4 测量顾客满意程度,并针对测量结果采取措施见8.2.1。 5.2.5 处理好与顾客的关系。 5.2.6 确保兼顾顾客和其他相关方的利益。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质量手册 编号QA-01-2000 批准日期2000-11-15 修订日期2000-11-25 修订状态A/1 章质量方针、质量策划 页码2/14 5.3 质量方针 5.3.1 遵循“八项质量管理原则”,本院制订的质量方针是“点点真实,样样可靠,图文规范,结论科学,顾客满意,持续改进”。 5.3.2 最高管理者必须将质量方针作为制订和评审质量目标的框架和基础,在院属各部门、分院中心管理层次上加以传达,沟通并使其理解和执行。 5.3.3 在每年一次或增加的管理评审活动中对质量方针的持续适宜性进行评审,并在必要时对质量方针予以修订。 5.3.4 院长负责对质量方针的制定、批准、评审和修订或改进予以全面控制。 5.4 策划 5.4.1 质量目标。 5.4.1.1 以本院质量方针为框架,按院、分院、项目组三个层次确定质量目标。 院质量目标外供产品成果报告,下同质量完全达到顾客包括国家下达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下同要求包括与产品有关的责任、义务、法律、法规要求,下同,产品合格率100%、优良率80%以上。 分院中心质量目标外供产品质量完全达到顾客要求,其中原始资料合格率100%、优良率80%以上,确保产品一次性验收通过,优良率80%以上。 项目组质量目标无不合格工程,无不合格成果和伪劣产品;原始资料合格率100%、优良率80%以上;产品包括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质量完全满足顾客要求。确保产品一次性验收通过,产品优良率达80%以上。 5.4.1.2 通过院总工办、分院中心总工办、项目组技术负责三个层次将质量目标传达到所有相关员工,再转化为各自的工作任务。 5.4.1.3 质量目标每年在管理评审时进行评审,并在必要时进行修订。 5.4.1.4 质量记录。 5.4.1.4.1 质量目标评审记录。 5.4.1.4.2 修订后的质量目标。 5.4.2 质量策划。 为确保院质量目标的实现,由院领导对必要的操作过程和相关资源进行策划和规定。 5.4..2.1 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加以确定和控制。包括依据ISO/DIS 9001 2000标准进行允许的剪裁。 5.4.2.2 确定和配备必要资源,包括设施、人员、文件、经费、技术。 5.4.2.3 对已确定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评审,以实现持续改进。并确保体系文件的更改在受控下进行。 5.4.2.4 质量策划的内容以文件或质量计划的形式加以规定。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质量手册 编号QA-01-2000 批准日期2000-11-15 修订日期2000-11-25 修订状态A/1 章管理 页码3/14 5.5 管理 5.5.1 总则。 以下条款对院质量管理体系从行政管理的侧面进行了表述。 5.5.2 职责和权限。 5.5.2.1 组织机构。 豫 西 分 院 为保证我院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贯彻执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严格质量管理,设置与质量有关的组织机构如图QA1。 质量管理办公室 豫 西 南 分 院 副 院 长 豫 南 分 院 豫 中 分 院 总工程师办公室 (含技术部) 豫 北 分 院 管理者代表 基础地质调查中心 院 长 综合办公室 遥感信息中心 总工程师 副总工程师 方法技术研究中心 财 务 部 水工环中心 图QA1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与质量有关的组织结构方框图 5.5.2.2 主要岗位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5.5.2.2.1 院长。 院长是我院的法定代表人和最高管理者,主要质量职责和权限为 1 按照ISO/DIS 9001 2000标准,并兼顾ISO/DIS 9004 2000标准的规定组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发布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对职工不断宣传教育使其理解,并认真执行; 2 委任管理者代表,明确其职责和权限,为其工作创造条件; 3 负责批准和发布质量手册; 4 负责主持管理评审,组织召开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会议; 5 制订质量管理体系改进和工作重点的决策与指令; 6 负责项目合同的签订; 7 负责物资采购的审批。 5.5.2.2.2 管理者代表。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质量手册 编号QA-01-2000 批准日期 2000-11-15 修订日期 2000-11-25 修订状态A/1 章 管理 页码4/14 院长在院领导中任命管理者代表,并明确职责和权限见5.5.3。 5.5.2.2.3 副院长。 受院长委托,负责资源管理的某一部分工作,对分管的技术工作负责。 1 宣传和组织贯彻院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2 负责地质大调查项目的合同评审结果的审定; 3 负责行政所需物资采购的审核。 5.5.2.2.4 总工程师。 在院长的领导下,对各类生产、科研和技术服务项目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负责。主要职责和权限是 1 宣传和组织贯彻院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领导各类项目的质量管理; 2 直接领导副总工程师,指导总工办以及各分院中心进行技术管理工作; 3 负责地质调查项目的立项指南、标书、立项申请、设计及成果等的评审结果的审定,负责地质调查项目负责人的审批; 4 负责技术设备采购的审核; 5 领导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培训; 6 负责与上级包括顾客质量信息的沟通和传达、贯彻、指导技术服务和统计技术在质量管理中的应用。 5.5.2.2.5 副总工程师。 负责总工程师委托的工作,对分管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负责。 5.5.2.3 各部门的质量职责。 5.5.2.3.1 总工程师办公室。 总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工办是院生产、技术管理的专职机构,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以下质量职责 1 组织质量计划的编制工作; 2 负责对地质大调查项目立项指南、标书、立项申请进行技术评审,并报副院长/总工程师审批; 3 负责组织地质调查项目的设计审查及成果报告评审; 4 负责制订技术设备更新计划; 5 负责组织地质大调查项目的质量检查、野外验收和交付的控制; 6 负责组织开展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促进技术进步; 7 组织制订中高级技术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8 负责组织统计技术的应用; 9 负责组织编写地质调查项目的月、季度、半年和年度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监 督项目的进展情况;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质量手册 编号QA-01-2000 批准日期2000-11-15 修订日期2000-11-25 修订状态A/1 章管理 页码5/14 10 负责院技术资料控制、产品标识、分类、归档、管理和追溯; 11 负责院质量信息的沟通及与分院之间的质量信息沟通。 5.5.2.3.2 质量管理办公室。 质量管理办公室简称质管办是院质量管理的专职机构,在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质量职责 1 负责组织质量手册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写、修改、保持和贯彻执行; 2 负责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的组织实施; 3 组织不合格品项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告管理者代表; 4 组织制订质量事故的预防和纠正措施,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报告管理者代表; 5 负责对设备检测情况的监督检查; 6 负责质量记录表格栏目的设置和格式的审核以及院级质量记录的管理; 7 负责与质量体系有关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8 负责制订院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内审计划、管理评审计划。 5.5.2.3.3 各分院中心。 各分院中心是执行院地质调查计划的生产、科研和科技服务的主要责任部门,在总工程师和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在总工办和质管办的组织与配合下,履行以下质量职责 1 负责组织本分院中心职工学习和贯彻执行院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体系文件; 2 负责与院质量信息的沟通和在本单位传达贯彻上级的质量信息; 3 监督项目的进展情况; 4 负责对生产、科研过程的严格控制,确保野外第一手资料准确、可靠和各项产品合格,以保证科技服务满足顾客要求; 5 负责原材料、阶段性产品及最终产品的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 6 负责本分院中心质量记录的控制; 7 负责编写本分院中心地质调查项目的月、季度、半年和年度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监督项目的进展情况; 8 负责提出本单位培训计划及各工种上岗前技能培训; 9 负责制订本分院中心岗位质量责任。 5.5.2.3.4 财务部。 1 负责从经济角度对合同和设计经济预算部分进行评审; 2 负责资金使用的核算、监督与考核; 3 负责管理院资金,并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提供必须资金。 5.5.2.3.5 综合办公室。 1 按照文件资料控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要素的要求,负责做好文件资料的标识、分类、归档、管理和追踪,确保文件和资料为最新有效版本; 2 负责合同评审和修订合同评审信息传递,以及合同的登记、分发、归档和履行情况河南省地质调查院/质量手册 编号QA-01-2000 批准日期2000-11-15 修订日期2000-11-25 修订状态A/1 章管理 页码6/14 的动态处理; 3 负责设备的建档、报废等处理; 4 负责设备、物资采购申请表审批的信息传递和采购,组织进货质量检验; 5 负责职工普及教育的组织和实施; 6 负责教育经费培训经费的管理; 7 负责工作环境的检查和管理。 5.5.2.4 资源。 资源是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条件。院确定并提供各种质量活动所必需的资源包括人员、设备、资金、软件、技术资料和测试能力。 总工办和财务部应切实规划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有计划地组织更新设备,不断提高设备配备水平;总工办和综合办公室应制订好人员的技术培训计划,切实抓好人员培训与考核,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做好人才引进工作;质管办应加强对检验与试验等测试能力的控制和内审员与质检员的培训工作;各分院中心应有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5.5.2.5 分院中心的最高领导人、总工程师、项目组三级技术质量人员的职责按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5.5.2.6 质量管理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 为了各负其责,有效地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使院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活动达到ISO/DIS 9001 2000标准提出的四大过程的20个二级和37个三级质量管理体系要素的要求,现将各质量管理体系要素实施的主要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列于表QC1。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质量手册 编号QA-01-2000 批准日期2000-11-15 修订日期2000-11-25 修订状态A/1 章管理 页码7/14 表QA1 质量管理体系要素与职能分配表 质量管理体系要素及编号 院长 总工办 质管办 财务部 综合办 分院中心 5 管理职责 5.1 管理承诺 5.2 以顾客为中心 5.3 质量方针 5.4 策划 5.4.1 质量目标 5.4.2 质量策划 5.5 管理 5.5.1 总则 5.5.2 职责和权限 5.5.3 管理者代表 5.5.4 内部沟通 5.5.5 质量手册 5.5.6 文件控制 5.5.7 质量记录的控制 5.6 管理评审 5.6.1 总则 5.6.2 评审输入 5.6.3 评审输出 6 资源管理 6.1 资源的提供 6.2 人力资源 6.2.1 人员安排 6.2.2 培训、意识和能力 6.3 设施 6.4 工作环境 7 产品实现 7.1 实现过程的策划 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7.2.1 顾客要求的识别 7.2.2 产品要求的评审 7.2.3 顾客沟通 7.3 设计和开发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质量手册 编号QA-01-2000 批准日期2000-11-15 修订日期2000-11-25 修订状态A/1 章管理 页码8/14 续表QA1 质量管理体系要素及编号 院长 总工办 质管办 财务部 综合办 分院中心 7.3.1 设计和开发策划 7.3.2 设计和开发输入 7.3.3 设计和开发输出 7.3.4 设计和开发评审 7.3.5 设计和开发验证 7.3.6 设计和开发确认 7.3.7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 7.4 采购 7.4.1 采购控制 7.4.2 采购信息 7.4.3 采购产品的验证 7.5 生产和服务的运作 7.5.1 运作控制 7.5.2 标识和可追溯性 7.5.3 顾客财产允许裁剪 7.5.4 产品防护 7.5.5 过程确认 7.6 测量和监控装置的控制允许裁剪 8 测量、分析和改进 8.1 测量和监控 8.2 策划 8.2.1 顾客满意 8.2.2 内部审核 8.2.3 过程的测量和监控 8.2.4 产品的测量和监控 8.3 不合格控制 8.4 数据分析 8.5 改进 8.5.1 持续改进的策划 8.5.2 纠正措施 8.5.3 预防措施 注 为主要责任部门; 为较主要责任部门; 为配合部门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质量手册 编号QA-01-2000 批准日期2000-11-15 修订日期2000-11-25 修订状态A/1 节管理者代表、内部沟通 页码9/14 5.5.3 管理者代表。 5.5.3.1 由院长在院领导中指定一名或多名成员为本院的管理者代表。 5.5.3.2 管理者代表的职责和权限。 1 受院长委托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的建立、保持和改进进行管理; 2 负责向院长汇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提出改进建议,为管理评审提供信息; 3 代表院就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与外部各方进行联络与沟通; 4 促进全院员工满足顾客要求意识的形成。 5.5.4 内部沟通。 5.5.4.1 目的。 为促进本院各职能部门和与分院中心之间,就质量要求、目标和完成情况信息进行沟通,以增进理解、协调行动。 5.5.4.2 范围。 本院内各管理职能部门和层次之间的质量信息沟通。 5.5.4.3 职责。 5.5.4.3.1 总工程师负责外来信息的沟通和传达贯彻。 5.5.4.3.2 总工办负责院各职能部门之间及与分院中心之间的质量信息沟通。 5.5.4.3.3分院中心负责人负责与院质量信息的联络沟通和在本单位传达贯彻上级的质量信息。 5.5.4.3.4 项目组负责人负责将上级质量信息在组内传达贯彻和实施。 5.5.4.3.5 综合办负责沟通信息的传递。 5.5.4.4 措施和方法。 5.5.4.4.1 确保质量信息在不同层次和各个不同职能部门之间全方位沟通。 5.5.4.4.2 确保沟通的及时性和方法的适宜性,促进沟通效率,进而提高过程的有效性。 5.5.4.4.3 沟通方式采用质量例会、文件、月季报、会议、电子媒体、联网等。 5.5.4.4.4 沟通内容涉及质量管理体系过程及其有效性,包括质量要求、目标和完成情况等。 5.5.4.4.5 综合办保证沟通信息传递的正确性。 5.5.4.4.6 对沟通方式和沟通内容进行记录。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质量手册 编号QA-01-2000 批准日期2000-11-15 修订日期2000-11-25 修订状态A/1 节质量手册 页码10/14 5.5.5 质量手册。 是对本院质量管理体系的总体规定。 5.5.5.1 质量手册的内容。 5.5.5.1.1 质量手册的范围。 本质量手册覆盖了ISO/DIS 9001 2000标准的四个大过程20个二级和37个三级要素,仅对第7章中的7.5.3“顾客财产”和7.6“测量监控装置的控制”进行了剪裁。 5.5.5.1.2 剪裁的合理性。 1 剪裁范围符合ISO/DIS 9001 2000标准的允许剪裁要求。 2 本院提供的外供产品为软件和服务类型,不涉及ISO/DIS 9001 2000标准中所规定的顾客财产,故对7.5.3“顾客财产”进行了允许剪裁;亦不需要测量和监控装置,故对7.6“测量和监控装置的控制”进行了允许剪裁。 3 上述剪裁不影响本院提供满足顾客和适宜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 5.5.5.1.3 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及顺序予以表述。 5.5.5.1.4 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引用形成文件的程序和其他形式文件的目录。 5.5.5.3 质量手册的控制。 1 质量手册由院质量管理办公室归口管理,负责解释和修改。对各部门反馈的意见作好记录,以便研究和修订。 2 质量手册的封面上予以标识,发放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发放范围为正、副院长,管理者代表,总工程师,各分院中心正、副院长、总工程师和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及从事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主要技术人员。未经院长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外传。因工作变动离院必须办理交还手续。 3 质量手册的修改、变更和改版,一般在机构体制变动、质量方针和质量管理体系要素变化时,由各职能部门提出申请,质管办组织修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审定,院长批准发布执行。改版后的新版本应及时发放到使用现场并收回作废版本。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质量手册 编号QA-01-2000 批准日期2000-11-15 修订日期2000-11-25 修订状态A/1 节文件控制 页码11/14 5.5.6 文件控制。 5.5.6.1 目的。 对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所涉及、形成的管理性文件及资料进行控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各个环境都使用有效版本。 5.5.6.2 范围。 适用于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资料及外来文件的控制。 5.5.6.3 职责。 5.5.6.3.1 院长批准发布和修改质量手册。 5.5.6.3.2 总工程师批准发布、修改或更新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和采用外来文件。 5.5.6.3.3 综合办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标识发放管理和追踪。 5.5.6.3.4 质管办负责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写、修改、变更、改版和贯彻执行。 5.5.6.4 措施和方法。 5.5.6.4.1 按院QB 5.5.601文件控制程序对与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有关的文件进行管理。 5.5.6.4.2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等文件发布前必须得到批准,确保文件的适宜性。 5.5.6.4.3上述文件应根据使用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修改或更新。若修改必须经原审批部门再次批准。 5.5.6.4.4 所有文件应有现行修订状态显示,标识应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5.5.6.4.5 要控制外来文件的分发和更新。 5.5.6.4.6 综合办应及时将作废文件从所发放和使用场所收回,并作好标识以防止非预期使用。 5.5.6.5 相关文件。 5.5.6.5.1 QB 5.5.601文件控制程序。 5.5.6.6 质量记录。 5.5.6.6.1 文件和资料的标识。 5.5.6.6.2 QD 5.5.601文件发放、审批、登记、回收记录。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质量手册 编号QA-01-2000 批准日期2000-11-15 修订日期2000-11-25 修订状态A/1 节质量记录的控制 页码12/14 5.5.7 质量记录的控制。 5.5.7.1 目的。 为证明产品(成果)满足质量要求的程度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提供客观证据。 5.5.7.2 范围。 适用于对院质量活动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相关记录的控制。 5.5.7.3 职责。 5.5.7.3.1 质管办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质量记录表格式制订和修改的审批。 5.5.7.3.2 分院中心分别负责本单位质量记录表格填写、保存和归档。 5.5.7.3.3 质管办负责质量体系评审、阶段性和最终产品的质量检查记录的填写,并保存和归档。 5.5.7.4 措施和方法。 5.5.7.4.1 质量记录分为院、分院中心、项目组三级管理。 5.5.7.4.2 所有质量记录的文字一经形成即不能更改,必须补充内容时只能采取批注的形式。 5.5.7.4.3 质量记录表格的修改必须经质管办同意,改版后的质量记录表须经质管办再审批。 5.5.7.4.4 质管办按院文件QB 5.5.7-01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监督实施。 5.5.7.4.5 质量记录一般保存3~5年。 5.5.7.5 相关文件。 5.5.7.5.1 QB 5.5.7-01质量记录的控制程序 5.5.7.6 质量记录。 5.5.7.6.1 各种质量记录表。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质量手册 编号QA-01-2000 批准日期2000-11-15 修订日期2000-11-25 修订状态A/1 章管理评审 页码13/14 5.6 管理评审 5.6.1 总则。 5.6.1.1 管理评审目的。 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由院长负责按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方针和目标进行正式而系统的全面评价。 5.6.1.2 范围。 适用于本院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5.6.1.3 职责。 5.6.1.3.1 院长负责主持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5.6.1.3.2 管理者代表负责向院长汇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更改建议。 5.6.1.3.3 质管办负责管理评审的实施。 5.6.1.3.4 综合办负责管理评审的信息传递和归档管理。 5.6.1.4 措施和方法。 5.6.1.4.1 一般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管理评审,特殊情况时需增加管理评审次数,具体时间和次数由院长决定。 5.6.1.4.2 管理评审应对现行质量管理体系是否适应情况的变化、是否持续、充分和有效地满足ISO/DIS 90012000标准的要求和适应规定的质量方针、目标做出评价,并就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包括对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变更)做出决定。 5.6.1.4.3 管理评审按QB 5.6-01管理评审程序规定进行,评审记录由综合办保存。 5.6.1.4.4 对管理评审决定的执行情况及其结果由管理者代表验证。并形成文字记录报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 5.6.1.5 相关文件。 5.6.1.5.1 QB 5.6-01管理评审程序。 5.6.1.5.2 QB 5.5.7-01质量记录的控制程序。 5.6.1.6 质量记录。 5.6.1.6.1 管理评审记录。 5.6.1.6.2 管理评审记录结果的实施记录。 5.6.2 评审输入。 5.6.2.1 目的。 为管理评审提供充分和准确的信息,是管理评审的前提条件。 5.6.2.2 范围。 适用于本院管理评审输入。 5.6.2.3 职责。 由质管办负责实施。 5.6.2.4 措施和方法。 5.6.2.4.1 按院文件QC 5.6-01管理评审作业指导书要求输入本院当前的业绩和改进的机会。确保输入信息的充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质量手册 编号QA-01-2000 批准日期2000-11-15 修订日期2000-11-25 修订状态A/1 章管理评审 页码14/14 5.6.2.4.2 对本院在市场中所处地位及竞争对手的业绩进行评价,找出自身的改进方向。 5.6.2.4.3 通过当前业绩与预期目标差距的对比分析,寻求各种可能的改进机会。 5.6.2.4.4 管理评审输入内容应予以记录,并按QB5.5.7-01质量记录的控制程序要求进行控制。 5.6.2.5 相关文件。 5.6.2.5.1 QC5.6-01管理评审作业指导书。 5.6.2.5.2 QB5.5.7-01质量记录的控制程序。 5.6.2.6 质量记录。 5.6.2.6.1 各类输入信息及数据。 5.6.3 评审输出。 5.6.3.1 目的。 管理评审结果的输出,导致本院对质量管理体系及产品质量的不断改进。 5.6.3.2 范围。 适用于本院管理评审输出。 5.6.3.3 职责。 由质管办负责实施。 5.6.3.4 措施和方法。 5.6.3.4.1 按QC 5.6-01管理评审作业指导书对输出内容的要求进行输出 ⑴ 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的改进措施。 ⑵ 与顾客要求有关的产品质量的改进措施。 ⑶ 针对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解决当前和未来对资源需求的措施。 5.6.3.4.2管理评审输出结果及其实施过程应予以记录。并按QB 5.5.7-01质量记录的控制程序要求加以控制。 5.6.3.5 相关文件。 5.6.3.5.1 QB 5.5.7-01质量记录的控制程序。 5.6.3.6 质量记录。 5.6.3.6.1 管理评审结果输出文件。 5.6.3.6.2 管理评审实施的记录。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