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H1035 0923—2006 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运行指南.pdf
Q/SH 江 汉 石 油 管 理 局 企 业 标 准 Q/SH1035 09232006 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运行指南 2006-12-27 发布 2007-05-01 实施 江汉石油管理局江汉石油管理局 发布 发布 Q/SH1035 09232006 I 前 言 前 言 本标准由江汉油田质量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江汉油田质量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江汉油田安全环保专业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江汉油田安全环保专业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汉油田安全环保处。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汉油田安全环保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义军、于 瑾、邵 杰。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义军、于 瑾、邵 杰。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Q/SH1035 09232006 1 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运行指南 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运行指南 1 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江汉油田安全、环境与健康(以下简称HSE)管理体系运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江汉油田安全、环境与健康(以下简称HSE)管理体系运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江汉油田所属各单位。 本标准适用于江汉油田所属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011-2002 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GB/T 19011-2002 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GB/T 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使用指南 GB/T 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使用指南 GB/T 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GB/T 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SY/T 6276-1997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SY/T 6276-1997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Q/SHS0001.1-2001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 Q/SHS0001.1-2001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 Q/SHS0001.2-2001 油田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规范 Q/SHS0001.2-2001 油田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规范 Q/SH1035 0707-2006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Q/SH1035 0707-2006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Q/SH1035 0903-2004 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建立指南 Q/SH1035 0903-2004 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建立指南 3 定义 3 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Q/SH1035 0903-2004中关于事故、危害、风险、风险评价、管理者代表的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Q/SH1035 0903-2004中关于事故、危害、风险、风险评价、管理者代表的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3.1 管理方案 管理方案 组织制定的以实现其安全环境与健康目标指标的措施计划。 组织制定的以实现其安全环境与健康目标指标的措施计划。 3.2 3.2 审核 审核 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 形成文件的过程。 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 形成文件的过程。 3.3 3.3 审核发现 审核发现 将收集到的审核证据对照审核准则进行评价的结果。 将收集到的审核证据对照审核准则进行评价的结果。 3.4 3.4 审核结论 审核结论 审核组考虑了审核目的和所有审核发现后得出的审核结果。 审核组考虑了审核目的和所有审核发现后得出的审核结果。 3.5 3.5 不符合 不符合 任何能够直接或间接造成伤亡、职业病、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的事件;违背作业标准、规程、规 章的行为;与管理体系要求产生的偏差。 任何能够直接或间接造成伤亡、职业病、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的事件;违背作业标准、规程、规 章的行为;与管理体系要求产生的偏差。 Q/SH1035 09232006 2 3.6 3.6 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 企业最高管理者依据预定的时间间隔对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 有效性。 企业最高管理者依据预定的时间间隔对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 有效性。 3.7 3.7 持续改进 持续改进 为改进安全环保健康总体绩效,根据安全环保健康方针,组织强化HSE体系的过程。 为改进安全环保健康总体绩效,根据安全环保健康方针,组织强化HSE体系的过程。 4 运行步骤和方法 4 运行步骤和方法 4.1 目标和指标 目标和指标 4.1.1 在 HSE 方针框架下和满足 HSE 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同时,组织内部各层次和有关 职能部门每年度制定 HSE 目标和指标。 在 HSE 方针框架下和满足 HSE 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同时,组织内部各层次和有关 职能部门每年度制定 HSE 目标和指标。 4.1.2 目标和指标可以以责任承包书形式由上一级组织与下一级组织签定。 目标和指标可以以责任承包书形式由上一级组织与下一级组织签定。 4.1.3 组织的层次间,下一级有关人员需每年度向上一级缴纳一定的风险抵押金,以促进本层次HSE目 标和指标的实现。 组织的层次间,下一级有关人员需每年度向上一级缴纳一定的风险抵押金,以促进本层次HSE目 标和指标的实现。 4.1.4 当目标指标量化到组织无法操作时,可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将目标指标以管理方案控制点的形式 逐级分解。 当目标指标量化到组织无法操作时,可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将目标指标以管理方案控制点的形式 逐级分解。 4.1.5 组织可将目标指标用电视、广播、网络、黑板报、发放资料等形式传达到员工和相关方。 组织可将目标指标用电视、广播、网络、黑板报、发放资料等形式传达到员工和相关方。 4.2 能力和意识能力和意识 4.2.1 HSE 主管部门每年年底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需求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报培训主管部门,由培 训主管部门制定年度 HSE 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培训对象明确责任部门按计划落实。 HSE 主管部门每年年底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需求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报培训主管部门,由培 训主管部门制定年度 HSE 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培训对象明确责任部门按计划落实。 4.2.2 对管理人员宜以国家法律法规、企业标准制度培训为主;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根据岗位需要,以 相关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为主;对专业技术人员宜以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 新上岗、转岗、复工、特种作业人员等培训按国家规定执行。 对管理人员宜以国家法律法规、企业标准制度培训为主;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根据岗位需要,以 相关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为主;对专业技术人员宜以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 新上岗、转岗、复工、特种作业人员等培训按国家规定执行。 4.2.3 培训可采取脱产、半脱产与业余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培训可采取脱产、半脱产与业余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4.2.4 应采取理论、实际操作考试等方式,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为改进培训质量提供依据。 应采取理论、实际操作考试等方式,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为改进培训质量提供依据。 4.3 法律法规符合性评审法律法规符合性评审 4.3.1 体系建立当年应单独进行一次全面的法律法规性评审,在此之后,可与内部审核结合进行符合 性评审。 体系建立当年应单独进行一次全面的法律法规性评审,在此之后,可与内部审核结合进行符合 性评审。 4.3.2 各职能部门应及时更新本系统适用的 HSE 法律法规,在更新的同时应对新识别的法律法规开展 符合性评审。 各职能部门应及时更新本系统适用的 HSE 法律法规,在更新的同时应对新识别的法律法规开展 符合性评审。 4.3.3 在符合性评审时发现的不符合项,责任部门、单位应及时制定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每年度由 法律法规主管部门形成HSE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审报告。 在符合性评审时发现的不符合项,责任部门、单位应及时制定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每年度由 法律法规主管部门形成HSE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审报告。 4.4 危害(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环境影响)评价危害(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环境影响)评价 4.4.1 每年末对本企业的生产经营、产品、设备、服务活动进行危害(环境因素)识别、风险(环境 影响)评价,并形成危害因素(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每年末对本企业的生产经营、产品、设备、服务活动进行危害(环境因素)识别、风险(环境 影响)评价,并形成危害因素(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4.4.2 危害(环境因素)识别应采取由下至上的方式进行,职能部门根据业务范围垂直对口负责,形 成识别后的各类危害清单。 危害(环境因素)识别应采取由下至上的方式进行,职能部门根据业务范围垂直对口负责,形 成识别后的各类危害清单。 4.4.3 对工作活动、工艺操作等可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对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可采用安全 检查分析法(SCL);对环境因素的识别可采用过程法。 对工作活动、工艺操作等可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对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可采用安全 检查分析法(SCL);对环境因素的识别可采用过程法。 4.4.4 根据风险评价准则将识别的危害进行风险评价, 可容忍 (含中等) 风险应建立控制和削减措施, 制定工作计划;不可容忍(含重大)风险应建立厂、队(车间)两级管理方案,消除或控制风险。在 采取措施降低风险前,应定期检查、测量。 根据风险评价准则将识别的危害进行风险评价, 可容忍 (含中等) 风险应建立控制和削减措施, 制定工作计划;不可容忍(含重大)风险应建立厂、队(车间)两级管理方案,消除或控制风险。在 采取措施降低风险前,应定期检查、测量。 Q/SH1035 09232006 3 4.4.5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准则将识别的环境因素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一般环境影响应制定并实施无/ 低费清洁生产方案;中等环境影响应建立完善目标、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制定并实施中费清洁生 产方案;重要环境影响在未采取措施降低环境影响前,不能继续作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准则将识别的环境因素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一般环境影响应制定并实施无/ 低费清洁生产方案;中等环境影响应建立完善目标、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制定并实施中费清洁生 产方案;重要环境影响在未采取措施降低环境影响前,不能继续作业。 4.4.6 HSE 主管部门应对控制措施、管理方案、工作计划实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根据验证结果对风 险(环境影响)重新拟定实施方案或关闭。 HSE 主管部门应对控制措施、管理方案、工作计划实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根据验证结果对风 险(环境影响)重新拟定实施方案或关闭。 4.5 承包商和供应商管理承包商和供应商管理 4.5.1 承包商主管部门应组织对承包商进行施工资质和 HSE 资质审查,相关管理部门对满足要求的承 包商分别签发施工资格确认证书和HSE 资格确认证书,并每年对其资格进行确认。 承包商主管部门应组织对承包商进行施工资质和 HSE 资质审查,相关管理部门对满足要求的承 包商分别签发施工资格确认证书和HSE 资格确认证书,并每年对其资格进行确认。 4.5.2 承包商在项目开工前应参加 HSE 主管部门的 HSE 教育培训,建立施工现场 HSE 管理监督制度、 制定 HSE 管理措施、应急预案等。 承包商在项目开工前应参加 HSE 主管部门的 HSE 教育培训,建立施工现场 HSE 管理监督制度、 制定 HSE 管理措施、应急预案等。 4.5.3 承包商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工程项目 HSE 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承包商应对 发现的不符合及时纠正,承包商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对其跟踪验证。 承包商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工程项目 HSE 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承包商应对 发现的不符合及时纠正,承包商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对其跟踪验证。 4.5.4 供应商主管部门在审查供应商资质时应审查其安全环保资质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的要求,应根 据其提供的产品对随后的实现过程和最终产品的影响,确定选用和续用标准。 供应商主管部门在审查供应商资质时应审查其安全环保资质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的要求,应根 据其提供的产品对随后的实现过程和最终产品的影响,确定选用和续用标准。 4.5.5 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等产品必要时由使用方委托资质机构进行理化检验、试验,使用方 据此建立供应商档案,作为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考核的依据。 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等产品必要时由使用方委托资质机构进行理化检验、试验,使用方 据此建立供应商档案,作为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考核的依据。 4.6 运行和维修运行和维修 4.6.1 工业用火、起重、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高处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和有毒有害作业、 危险作业的 HSE 管理,按集团公司及油田的相关标准制度执行。 工业用火、起重、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高处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和有毒有害作业、 危险作业的 HSE 管理,按集团公司及油田的相关标准制度执行。 4.6.2 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应配备安全工程师或专职 HSE 管理人员,每季度末编制安全技术报告,并实 行领导承包挂点,HSE 主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应配备安全工程师或专职 HSE 管理人员,每季度末编制安全技术报告,并实 行领导承包挂点,HSE 主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4.6.3 消防管理部门督促各级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网络,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 求,开展员工消防技能的培训和专业消防队伍的技术演练,负责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工业生产防 火防爆重点区域、公共娱乐场所、大型集会(活动)的消防安全,及消防设备设施配置、维护、保养 等情况检查监督。 消防管理部门督促各级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网络,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 求,开展员工消防技能的培训和专业消防队伍的技术演练,负责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工业生产防 火防爆重点区域、公共娱乐场所、大型集会(活动)的消防安全,及消防设备设施配置、维护、保养 等情况检查监督。 4.6.4 职业卫生部门每年按计划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和现场劳动卫生监测,组织职业卫生调查,识别与 确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职业危害。职业危害、尘毒作业点所在单位应积极采取治理手段,使工作场所 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同时为员工配发必要的防护用品。 职业卫生部门每年按计划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和现场劳动卫生监测,组织职业卫生调查,识别与 确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职业危害。职业危害、尘毒作业点所在单位应积极采取治理手段,使工作场所 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同时为员工配发必要的防护用品。 4.6.5 交通管理应抓好成建制车队及零散车辆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车辆年检和驾驶员年审,负责驾 驶员安全教育,按机动车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素质控制好物的风险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交通管理应抓好成建制车队及零散车辆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车辆年检和驾驶员年审,负责驾 驶员安全教育,按机动车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素质控制好物的风险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4.6.6 环境保护按 Q/SH1035 07072006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按 Q/SH1035 07072006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4.7 变更管理变更管理 4.7.1 变更类型包括工艺、技术变更;机械设备及设施变更;管理变更。 变更类型包括工艺、技术变更;机械设备及设施变更;管理变更。 4.7.2 实施变更的单位应提出变更申请,针对变更的类型及时进行风险评价,并按管理权限之分,报 主管领导审批。 实施变更的单位应提出变更申请,针对变更的类型及时进行风险评价,并按管理权限之分,报 主管领导审批。 4.7.3 变更批准后, 根据变更内容确认主管部门, 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形成文件。 实施完毕后, 由 HSE 主管部门对实施情况组织进行验收。 变更批准后, 根据变更内容确认主管部门, 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形成文件。 实施完毕后, 由 HSE 主管部门对实施情况组织进行验收。 4.8 应急管理应急管理 4.8.1 油田 HSE 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厂处和基层单位针对重大危险设施 或装置、要害部位和可能发生 HSE 事故的场所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油田 HSE 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厂处和基层单位针对重大危险设施 或装置、要害部位和可能发生 HSE 事故的场所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4.8.2 应急主管部门/单位应按要求配备应急资源,以保证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应急主管部门/单位应按要求配备应急资源,以保证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4.8.3 应急主管部门/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针对存在的不足进行 修订。 应急主管部门/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针对存在的不足进行 修订。 Q/SH1035 09232006 4 4.8.4 HSE 主管部门应组织对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HSE 主管部门应组织对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4.9 检查和监测检查和监测 4.9.1 油田各级单位应定期对 HSE 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建立定期检查和监督制度油田各级单位应定期对 HSE 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建立定期检查和监督制度。 。 4.9.2 油田专业检验机构应按计划对各类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验检测。 油田专业检验机构应按计划对各类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验检测。 4.9.3 国家、 集团公司检查的时间和方式按指令性要求执行。 油田每半年组织一次综合性检查, 厂处、 车间(队)分别为每季度、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性检查,班组、岗位实行一周一检和每日一检;各类专 业性检查不定期进行。 国家、 集团公司检查的时间和方式按指令性要求执行。 油田每半年组织一次综合性检查, 厂处、 车间(队)分别为每季度、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性检查,班组、岗位实行一周一检和每日一检;各类专 业性检查不定期进行。 4.9.4 对检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问题,检查责任人应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任单位应投入人 力、物力、财力和技术资源,制定并实施管理方案。 对检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问题,检查责任人应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任单位应投入人 力、物力、财力和技术资源,制定并实施管理方案。 4.10 事故处理和预防事故处理和预防 4.10.1 事故的分类、报告、调查、责任划分、处理程序等按照国家、集团公司和油田的规定执行。 事故的分类、报告、调查、责任划分、处理程序等按照国家、集团公司和油田的规定执行。 4.10.2 事故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按照油田安全环保责任事故追究规定严肃追究各级责任 人的责任。 事故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按照油田安全环保责任事故追究规定严肃追究各级责任 人的责任。 4.10.3 事故单位应根据事故原因,从管理和技术上采取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并迅速传递事故 信息,其他单位也应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 事故单位应根据事故原因,从管理和技术上采取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并迅速传递事故 信息,其他单位也应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 4.11 内部审核内部审核 4.11.1 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内审,覆盖所有要素,也可制定计划分期完成,但一年内需覆盖所有要 素。 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内审,覆盖所有要素,也可制定计划分期完成,但一年内需覆盖所有要 素。 4.11.2 审核准备 审核准备 a 由管理者代表指定审核组长,成立具有内审员资质人员组成的审核组; a 由管理者代表指定审核组长,成立具有内审员资质人员组成的审核组; b 审核组长负责小组成员的任务分配,制定HSE 内部审核实施计划,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并 于内部审核前一周通知受审核单位; b 审核组长负责小组成员的任务分配,制定HSE 内部审核实施计划,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并 于内部审核前一周通知受审核单位; c 审核员根据各自所承担的审核任务,收集审阅有关文件、资料,编制内部审核检查表。 c 审核员根据各自所承担的审核任务,收集审阅有关文件、资料,编制内部审核检查表。 4.11.3 审核实施 审核实施 a 审核组长按照内部审核计划主持召开首次会议,审核组成员和受审核部门/单位负责人等参加 并签到,审核组应说明审核的目的、范围、依据、方法和时间安排; a 审核组长按照内部审核计划主持召开首次会议,审核组成员和受审核部门/单位负责人等参加 并签到,审核组应说明审核的目的、范围、依据、方法和时间安排; b 审核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标准、体系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为准则,通过交谈、查阅文件、现 场检查等方式,收集客观证据,填写HSE 内部审核记录; b 审核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标准、体系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为准则,通过交谈、查阅文件、现 场检查等方式,收集客观证据,填写HSE 内部审核记录; c 现场发现不符合项时,应及时将客观事实告知受审核部门/单位; c 现场发现不符合项时,应及时将客观事实告知受审核部门/单位; d 审核员在审核结束时,针对审核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开具不符合报告; d 审核员在审核结束时,针对审核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开具不符合报告; e 现场审核结束后,审核组长召开末次会议,审核组长向与会人员报告审核结果,宣读不符 合报告,对受审核部门/单位 HSE 管理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价; e 现场审核结束后,审核组长召开末次会议,审核组长向与会人员报告审核结果,宣读不符 合报告,对受审核部门/单位 HSE 管理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价; f 内部审核之后,审核组长召开审核组会议,综合分析检查结果,针对不符合项,组织相关部 门和人员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实施整改,并编制HSE 内部审核报告,报管理者代表审 批。 f 内部审核之后,审核组长召开审核组会议,综合分析检查结果,针对不符合项,组织相关部 门和人员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实施整改,并编制HSE 内部审核报告,报管理者代表审 批。 4.11.4 审核后续活动 4.11.4 审核后续活动 审核完成后,受审核方应在规定时间通过对不符合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实现持续改进,审核组 委派审核员对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验证。 审核完成后,受审核方应在规定时间通过对不符合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实现持续改进,审核组 委派审核员对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验证。 4.12 外部审核外部审核 第二方审核在企业与利益相关方签订合同时依合同进行,第三方审核在企业提出申请后,由国家 认可的认证机构依据认证制度的要求实施。 第二方审核在企业与利益相关方签订合同时依合同进行,第三方审核在企业提出申请后,由国家 认可的认证机构依据认证制度的要求实施。 4.13 管理评审管理评审 Q/SH1035 09232006 5 4.13.1 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时间间隔不超过 12 个月,通常采用会议形式,由最高管理者主持,高 层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并评审,与体系相关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汇报本部门体系运行情况,最高管理 层总结。会后,HSE 管理部门根据评审结果,整理形成管理评审报告,经管理者代表审核,由最高管理者 批准、发放。 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时间间隔不超过 12 个月,通常采用会议形式,由最高管理者主持,高 层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并评审,与体系相关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汇报本部门体系运行情况,最高管理 层总结。会后,HSE 管理部门根据评审结果,整理形成管理评审报告,经管理者代表审核,由最高管理者 批准、发放。 4.13.2 管理评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评审的日期、主持人、参加管理评审的人员;对每个评审项 目给予简要描述及形成结论;对 HSE 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适应性给予总结;对改进事项,应确定责任 人,规定实施和验证的日期。 管理评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评审的日期、主持人、参加管理评审的人员;对每个评审项 目给予简要描述及形成结论;对 HSE 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适应性给予总结;对改进事项,应确定责任 人,规定实施和验证的日期。 4.13.3 评审准备 评审准备 a 由最高管理者确定评审时间;评审前半个月内,HSE 管理部门制定出管理评审计划,报管 理者代表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 a 由最高管理者确定评审时间;评审前半个月内,HSE 管理部门制定出管理评审计划,报管 理者代表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 b HSE 主管部门将管理评审计划发放给参加管理评审的有关部门、人员,各部门根据管理评审计 划和输入要求,准备各类总结性报告和资料; b HSE 主管部门将管理评审计划发放给参加管理评审的有关部门、人员,各部门根据管理评审计 划和输入要求,准备各类总结性报告和资料; c HSE 主管部门根据管理评审要求,负责收集各部门对体系运行的意见、建议和管理评审会上的 报告内容,编制 HSE 管理体系运行报告,提出管理评审会议中需解决的问题,报管理者代表 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 c HSE 主管部门根据管理评审要求,负责收集各部门对体系运行的意见、建议和管理评审会上的 报告内容,编制 HSE 管理体系运行报告,提出管理评审会议中需解决的问题,报管理者代表 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 4.13.4 后续活动后续活动 a 将有关管理评审的资料收集、整理、保存; a 将有关管理评审的资料收集、整理、保存; b 对管理评审提出的问题分析原因; b 对管理评审提出的问题分析原因; c 责成责任部门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实施; c 责成责任部门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实施; d 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跟踪验证,进行有效性分析。 d 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跟踪验证,进行有效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