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xls
- 1 - 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单位 得分 评定等级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项目 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得分 一、通风 系 统 ( 100分) 完善 系统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履行报批手续(改变全矿井通风 系统时应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改变一翼或一个水平、一个采区通风 系统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巷道贯通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进、回风井 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 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井下爆炸材料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应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 20 查资料和现场。改变通风系统(巷道 贯通)无审批措施扣10分,其他1处不符合 要求扣5分。 2.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 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20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10分 。 3.高瓦斯和突出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有自燃煤层的采区应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瓦斯矿 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应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应贯穿整个采区 ,不应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应有独立的回风系统; 10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10分 。 4.矿技术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1次通风系统审查、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反风设施检查;防爆门 应符合规定,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每年进行1次反风演习,反风演习计划应按规定审批,反风效果 符合规程的规定。风机房内必须装备相关参数测定仪,悬挂反风操作示意图。 10 查资料和现场。未进行反风演习的扣5 分,其他1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 风量 配置 1.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要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 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1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3年至少进行1次;矿井转 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5 查资料和现场。通风机性能、通风阻 力未测定的不得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 1分。 2.矿井应按规定进行通风能力核定,不应超通风能力生产;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 要,采掘工作面、硐室和其它巷道的供风量符合规程的规定; 10 查资料和现场。未进行通风能力核定 的不得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 3.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7;5 查资料和现场。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 分。 - 2 - 项目 项目 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得分 4.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风巷道、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实际 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矿井通风系统的阻力应满足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的要求; 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综采(放)工作面向外20m范围内的上下风巷断面不得小于 6m2,其它采煤面(掩护支架除外)向外20m上下风巷断面不得小于4m2; 10 查资料和现场。巷道失修率超过标准 ,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1分;严重失修率每 超过1个百分点扣2分;矿井通风系统阻力 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2分;局部通风机至 掘进回风段风速不足的,1处扣5分;其他1 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5.矿井主要通风机装置外部漏风率每年至少测定1次,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 ,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 5 查报告、记录。未测定的扣5分,其他 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6.矿井主要通风机应安设监测系统,以监测主要通风机及电机的运转情况,并按规定安装动 压计、负压计和全压计等监测仪器仪表。 5 查资料和现场。未安设通风机监测系 统的不得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二、局部 通 风 ( 100分) 装备 和措 施 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最低风速符合规程规定,不发生循环风;2台局部通风机同 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必须同时与工作面电源联锁,当任一台发生故障停运时必须立即切断 工作面电源; 15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 。 2.瓦斯喷出区域和突出煤层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人式;局部通风机设备齐全,应装消音 器(低噪声局部通风机和除尘风机除外),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不漏风); 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应安设在进风巷道中,地点距回风口10 m以上,且支护完好、无淋水、无 积水、无杂物;局部通风机离地面高度应大于0.3m 15 查资料和现场。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 不得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3.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掘进巷道应安设2台同等能力的局部通风机,实现“三专两闭锁”, 具备相互独立的两回路电源,并能够实现自动切换; 10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 。 4.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开停传感器,且与安全监控系统联网;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管理;每10 天至少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应定期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 切换试验,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不应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前应制定专项通风安全技术措 施。 10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 风筒 敷设 1.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巷道中风速应符合规程 的规定,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的瓦斯浓度不超限; 10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 。 2.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炮掘工作面应使用硬质风筒,并采用防摩擦起火的材料吊挂;接 头严密,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应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应加垫并拧 紧螺钉; 15 查资料和现场。未使用抗静电、阻燃 风筒不得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3.风筒吊挂应平、直、稳,软质风筒逢环必挂,硬质风筒每节至少吊挂两点;风筒不得被摩 擦、挤压; 15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0.5 分。 4.风筒拐弯处应用弯头或骨架风筒缓慢拐弯,不应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应用过渡节,不准 花接。 10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一、通风 系 统 ( 100分) 风量 配置 - 3 - 项目 项目 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得分 三、通风 设 施 ( 100分) 密闭 1.用不燃性材料构筑,严密不漏风,墙体厚度不应小于0.5m;5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该项 不得分。 2.密闭前无瓦斯积聚;5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该项 不得分。 3.设有统一规格的瓦斯检查牌板、施工说明牌板、栅栏和警标;5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该项 不得分。 4.密闭前5m内支护完好,无片帮、漏顶、杂物、积水和淤泥。所有导电体不应进入密闭(正 常的瓦斯抽采管路应采取绝缘措施进行处理); 5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该项 不得分。 5.密闭内有水时应设反水池或反水管,有自然发火煤层的采空区密闭应设观测孔、措施孔, 孔口封堵严密; 5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该项 不得分。 6.密闭周边掏槽(岩巷、锚喷、砌碹巷道除外),应掏至硬帮、硬底、硬顶,并与煤岩接实 ,四周要有不少于0.1m的裙边; 5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该项 不得分。 7.墙面平整1m内凹凸不应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 和空缝。 5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该项 不得分。 风门 风窗 1.每组风门不应少于2道,通车风门间距不应小于1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应小于5m,主 要进回风之间的风门应设反风门,其数量不少于2道,通车风门前要设置防撞装置,并正常使用。 风门墙上设有规格、字体统一的施工说明牌;防突风门安设地点、质量须符合规定要求; 5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该项 不得分。 2.风门能自动关闭,并进行连锁,保证2道风门不能同时打开,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 器; 5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该项 不得分。 3.风门墙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应小于0.5m(防突风门不应小于0.8m),周边应掏槽 ,掏槽深度符合规定要求,严密不漏风。墙面平整1m内凹凸不应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 裂缝、重缝和空缝,并进行勾缝或抹面; 5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该项 不得分。 4.门框应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以不透光为准,通车门底坎除外),门扇平整 不漏风;调节风窗的调节位置设在上方,并能调节; 5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该项 不得分。 5.风门水沟应设反水池或挡风帘,通车风门应设底坎,电缆、管路孔应堵严;5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该项 不得分。 6.局部通风风筒穿过风门墙体时,应在墙上安装与胶质风筒直径匹配的硬质风筒;5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该项 不得分。 7.风门前后5m范围内巷道支护完好、无淋水、杂物、积水和淤泥。5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该项 不得分。 风桥 1.用不燃性材料建筑;5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该项 不得分。 2.桥面平整不漏风;5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该项 不得分。 - 4 - 项目 项目 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得分 3.风桥前后各5m范围内巷道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和淤泥;5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该项 不得分。 4.风桥通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4/5,呈流线型,坡度宜小于30;5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该项 不得分。 5.风桥两端接口严密,四周为实帮、实底,且用混凝土浇灌填实;风桥底部与下部巷道顶板 的垂距不小于1.5m; 5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该项 不得分 6.风桥上、下不准设风门、调节风窗等。5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该项 不得分。 四、瓦斯 防治( 100分) 机构 设置 矿井应设立瓦斯工作防治领导小组和满足工作需要的瓦斯防治专业队伍,配备一名专职通风副 总工程师;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配备地测专职副总工程师。 10 查资料。无机构的,扣10分;人员不 足的,缺一人扣2分。 瓦斯 管理 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的瓦斯浓度符合规程的规定;瓦斯超限,应立即切断电源、撤 出人员,并按照事故处理,查明瓦斯超限原因,落实防治措施; 15 查资料和现场。有瓦斯超限作业的, 不得分;瓦斯超限未比照事故处理的,1次 扣5分;检查周期内瓦斯超限,1次扣1分; 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2.矿井应按规程的规定测定煤层的瓦斯、二氧化碳赋存参数,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瓦斯等 级鉴定; 10 查资料。未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扣5分, 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3.矿井应编制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安全措施计划,按规定备案并严格执行;高瓦斯和突 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应制定瓦斯治理专项措施并严格落实,瓦斯治理效果符合相关规定; 10 查资料和现场。未编制的,1项扣5分 ;未备案的1项扣2分,其他不处不符合要 求扣1分。 4.井下瓦斯检查地点、瓦斯检查次数及瓦斯检查工交接班等瓦斯检查及管理应符合规程 规定;无空班、漏检和假检;每月应编制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采 掘工作面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工; 10 查资料和现场。发现空班、漏检或假 检的不得分;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瓦斯检查 工的,每处扣2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1 分。 5.临时停风地点,应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长期停风 区应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 程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并切断通往封闭区的电源、管路和轨道等; 10 查资料和现场。1项未按规定执行的, 不得分。 6.制定并执行分级排放瓦斯制度,瓦斯排放,应有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专门措施,并严格 执行,且有记录; 10 查资料和现场。无专门措施或未按措施执 行的,不得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0.5 分 7.瓦斯检查工应持证上岗,瓦斯检查做到井下记录牌、瓦检手册、瓦斯调度台帐“三统一” ;通风瓦斯日报、瓦斯监测日报每日上报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并有记录。 15 查资料和现场。未持证上岗的,1人扣5分 ;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仪器 仪表 瓦斯检查仪器、仪表应完好,并按照规定进行校正和检定。10 查资料和现场。仪器、仪表1台不完好扣5 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各1分 三、通风 设 施 ( 100分) 风桥 - 5 - 项目 项目 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得分 五、突出 防治( 100分) 突出 煤层 鉴定 矿井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及时委托具有资质单位对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10 查阅相关资料。未按规定要求进行鉴定或 评估该项不得分,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5 分。 防突 设计 对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以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突出矿 井突出煤层应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划分;突出危险区施工应当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不具备开采 保护层条件的,煤巷掘进必须采用穿层钻孔、回采工作面必须采取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的区域 性瓦斯治理措施;对长度小于80m的小结构巷道,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采用顺层长钻孔预抽煤 层瓦斯,顺层预抽钻孔必须一次性施工;防突设计(区域防突措施)、区域预测结果、首采保护层 保护效果及保护范围等有关参数,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15 检查计划、措施、设计及现场。发现一处 不符合规定扣5分。 区域 防突 措施 1.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开采前,必须采取包括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 保护层应坚持连续开采,被保护层采掘工作面必须布置在保护范围或经预抽煤层瓦斯有效的区域内 ; 10 现场抽查和查阅有关资料。突出煤层 开采前未采取区域防突措施,该项不得分 ,一项不符合标准扣5分。 2.穿层钻孔、顺层钻孔预抽控制范围必须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定;10 现场抽查和查阅有关资料。一处不符 合规定扣5分。 3.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方法、评价单元、测点布置要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预 抽煤层瓦斯区域效果检验结果要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10 现场抽查和查阅有关资料。一处不符 合要求扣5分。 局部 防突 措施 1.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的工作面,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进行预测预报和防突 措施的效果检验,并将测定数据填写在现场的防突牌板上;突出矿井应编制电子版矿井瓦斯地质图 ,突出危险煤层采掘工作面应编制电子版防突预测图,并及时上报企业业务管理部门,防突预测图 每月修订一次,并悬挂在作业现场; 10 现场抽查和查阅有关资料。一个工作 面未预测或效检扣5分,一个面未编制防突 预测图或未悬挂在现场扣1分;现场未填写 测定数据扣2分。 2.根据预测预报结果和规程要求,采掘工作面按批准的防治突出措施进行作业;倾斜、 急倾斜突出煤层上山掘进或小眼施工,必须编制符合规程要求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10 查防突措施、图纸、记录等资料及现 场抽查。一个采掘面不符合标准,该小项 不得分。 3.区域验证有突出危险性或发现突出预兆,必须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采取局部综合防突 措施后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进行效果检验; 5 现场抽查、查阅有关资料。一个采掘 工作面不符合标准,该小项不得分。 4.突出煤层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按规程要求经批准的防护措施;没有消除突出危 险的突出煤层,禁止采用放顶煤工艺;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准确控制煤层层位,掌握煤层的 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并按规定编制揭煤设计,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5 现场抽查、查阅有关资料。未采取措 施的该小项不得分;未按规定报批扣3分。 防突 管理 及培 训 突出矿井按规定定期召开防突专题会议,编制突出事故应急预案和防突措施年度、季度、月度 计划,保证抽、掘、采平衡;突出矿井突出煤层新水平、新采区移交生产前,必须按防治煤与瓦 斯突出规定组织防突专项设计验收;突出矿井管理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接受防突知识 培训。 10 现场检查,查阅有关资料。未编制年 (季、月)度防突措施计划该项不得分, 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5分。 - 6 - 项目 项目 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得分 防突 机构 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应建立由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的防突机构,有专门的 防突施工队伍,人员配备和管理符合规定。 5 现场抽查、查阅有关资料。无专门机 构,该小项不得分;资料不全或不能正常 开展工作的扣2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的 扣2分。 六、瓦斯 抽 采 ( 100分) 机构 设置 瓦斯抽采矿井应有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人员配备满足瓦斯抽采要求。10 查资料和现场。无队伍不得分,人员 不足扣5分。 抽采 系统 1.瓦斯抽采设施、抽采泵站应符合相关规定。突出矿井必须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建 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 15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 2.瓦斯抽采工程(包括钻场、钻孔、管路、抽采巷等)应编制设计并按计划施工。15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抽采 效果 1.定期对瓦斯抽采系统瓦斯的浓度、压力、流量等参数进行测定。泵站每小时测定1次;主干 、支管及抽采钻场每周至少测定1次,并根据实际测定情况对抽采系统及时进行调节; 15 查资料和现场。未按规定测定,1次扣 5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2.瓦斯抽采管路按规定设置放水、排渣装置。定期检查抽采系统,并有记录可查。确保抽采 管路无破损、漏气、积水;抽采管路离地面高度不应小于0.3m采面留管除外。抽采检测装置、 仪器、仪表齐全,定期校正,台帐,记录齐全; 10 查资料和现场。无记录可查的,不得 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3.抽采钻场及钻孔应按规定设置管理牌板,数据填写须及时、准确,并有记录和台帐;10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0.5 分。 4.高瓦斯和突出矿井计划开采的煤量不应超出瓦斯抽采的达标煤量,生产安排应与瓦斯抽采 的达标煤量相匹配,生产准备及回采煤量和抽采达标煤量保持平衡; 15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 。 5.瓦斯抽采与利用考核指标应符合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等相 关规定。 10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 。 七、安全 监 控 ( 100分) 机构 、人 员和 制度 矿井应建立安全监控管理机构,配足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健全 安全监控人员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 10 查资料和现场。无管理机构,不得分 ;无责任制或操作规程或值班制度,缺1项 扣2分,人员不足,缺1人扣除分,其他1处 不符合要求扣1分。 装备 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应具备“风电、瓦斯电、故障”闭锁和手动控制断电闭锁功能;传感器 、分站等安全监控设备备用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的20;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应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实行联网,并能正常运行; 10 查资料和现场。未联网或系统不完善 扣5分;其他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2.安全监控系统安全装置的种类、数量、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电缆 敷设等都应符合相关规定,长距离高、突煤巷或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每隔500~1000m增设瓦斯传 感器T2’,其报警点、断电点、断点范围、复电点同T2,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增设瓦斯传感器T0,其 报警点、断电点、断点范围、复电点同T1。各种监控设备性能、仪器精度符合要求,井下分站实行 挂牌管理; 10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 五、突出 防治( 100分) - 7 - 项目 项目 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得分 3.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应双机或多机备份,24小时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 份主机应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小时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中心 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中心站应使用录音电话。井下分站应能实现地面中心站遥 控断电; 10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 4.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 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应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应携带便携式甲烷检 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有自然发火的矿井,按规定配备一氧化碳、氧气,温度等便携式检测 仪; 10 查资料和现场。仪器数量不足扣5分, 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5.分站、传感器等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612个月应升井全面检修,井下装置的完好率应为100, 装置的待修率不超过20,并有检修记录。 6 查资料和现场。未按规定升井检修1次 (台)扣3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检测 试验 安全监测设备每月至少调试、校正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 无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10天应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进行调校,并有调校记录,每10天应对采取 载体催化元件的瓦斯传感器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试验,并有试验签字记录,安全监测仪器仪表按 规定定期进行校验、检定。 10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 监测 装置 安全系统监测装置中断或出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传感器不能正常显 示或中断期间,该范围应停止作业,并有记录可查。 6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资料 管理 1.地面中心站值班应设置在矿调度室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 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运行状态,接收上一级网络中心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处理,填 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主要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审阅;建立监测系统、瓦斯 抽采系统数据库,并有备份,其中安全监测,瓦斯抽采系统数据要保存2年以上,人员管理数据要 保存1年以上; 20 查资料和现场。数据无备份扣5分,数 据库缺少1项数据扣5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 求扣2分。 2.安全监控系统报表、账卡,图纸资料应符合相关规定。8 查资料和现场,缺少图纸扣5分,缺少 1种台帐、报表和记录扣2分,其他1处不符 合要求扣1分。 八、防灭 火(100 分) 制度 规程 矿井应建立、健全防灭火管理制度及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建立火灾应急预案 。 10查资料和现场。缺1项扣5分 防灭 火措 施 1.按规定进行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鉴定,并制定防灭火措施;10 查资料和现场。未鉴定或无措施的不 得分。 2.开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编制年度防治自然发火计划,应建立防灭火系统和 制定防治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采掘工作面作业规定应有防治自然发火的专项措施,并严格执行; 凡开采自燃煤层,均要开展自燃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每周至少预测预报一次。观测地点采区密 闭墙、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其它可能的高温地点。观测内容气体成分、气温、水温等; 采空区抽采(放)必须定期进行防火检测; 10 查资料和现场。无防灭火系统、计划 或措施不得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 未按时预报,该小项不得分;少测一处 或内容不全每处均扣5分。 3.每1处火区都应建立符合规程规定的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并制定火区 管理制度;启封火区应有计划和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安全措施。 10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 。 七、安全 监 控 ( 100分) 装备 - 8 - 项目 项目 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得分 设施 设备 1.井上、下应设置消防材料库,并符合规程的规定,且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10 查资料和现场。未按标准设置消防材 料库不得分,其他1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 2.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 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配备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及存放地点,应在灾 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明确规定; 10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 3.矿井应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m设置专用支管和阀门,在安装带式 输送机的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并保证使用。地面消防水池应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 水量,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15 查资料和现场。无消防水池扣10分; 缺支管、阀门,1处扣2分;其他1处不符合 要求扣0.5分。 4.凡开采自然发火的煤层,均要开展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并建立监测系统。按规定观测预 报,并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在开采设计中应明确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观测点。发现异常,采取 措施,立即处理。 15 查资料和现场。无监测系统不得分,1 处(次)预测预报不符合要求扣5分,其他 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控制 指标 无一氧化碳超限作业和内、外因火灾事故。消除采空区密闭及其他地点超过35℃的高温点( 因地温和水温影响除外)及采掘工作面风流中CO超限(放炮原因除外)。 5 查资料和现场。发现一氧化碳超限作 业或明火或封闭区冒烟,该项不得分,发 现1处温度超限扣2分。 封闭 时限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应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5 查资料和现场,发现一氧化碳超限作 业或明火或封闭区冒烟,该项不得分,发 现1处温度超限扣2分。 九、防治 粉 尘 ( 100分) 制度 措施 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理制度,配足防尘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开展煤尘爆炸性鉴定;制定年 度综合防尘措施,建立完善综合防尘系统,各种记录、图纸、台帐齐全,记录准确。 10 查资料和现场。无管理制度或未鉴定 或无综合防尘措施,该项不得分,其他1处 不符合要求扣2分。 设备 设施 1.矿井必须按照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建立可靠的防尘水源和防尘 管路系统,防尘管路吊挂平直,不漏水,防尘水源的水质符合工业卫生要求,灾变时符合饮用水标 准,水量、水压满足需要;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回风巷、胶带斜井、胶带运输平巷、上山或下山 、采煤工作面运输巷或风巷、掘进巷道、溜煤眼翻车机、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必须设置防尘供水管路 ,胶带斜井和胶带运输平巷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 15 查资料和现场,未建立系统不得分, 缺管路1处扣5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2 分。 2.所有运煤转载点应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及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应按规 定至少设置两道净化水幕,其他地点的喷雾装置和净化水幕按规定设置,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出口不 超过30m,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超过50m,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15 查资料和现场。缺设施1处扣5分,其 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3.按要求安设隔爆设施,且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及质量应符 合相关规定; 10 查资料和现场,未按规定安设隔爆设 施,1处扣5分,其他1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 。 八、防灭 火(100 分) - 9 - 项目 项目 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得分 4.采掘工作面的采掘机械应有内外喷雾装置,喷雾压力符合要求,且能正常使用,爆破时掘 进工作面及回风水幕应开启,综采工作面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放煤口应安设喷雾装置,降柱、移架 或放炮时设自动同步喷雾,喷雾压力符合要求,破碎机应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爆破前 后洒水和冲洗巷帮,炮掘工作面应安设移动喷雾装置。 10 查资料和现场。缺设备1处扣5分,其 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消尘 措施 1.采掘工作面应按规定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注水设计及效果符合规程相关规定;10 查资料和现场,1个工作面未注水扣5 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2.矿井应编制巷道冲刷计划,定期冲刷巷道积尘。主要大巷、主要进回风巷每月至少冲刷1次 积尘,其他巷道清扫积尘周期由各矿技术负责人确定,并有记录可查。井下巷道不应有连续长5m、 厚度超过2mm的煤尘堆积; 10 查资料和现场。未编制巷道冲刷计划 扣5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3.矿井应按规程和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测定粉尘浓度、游离 二氧化硅含量及分散度等,粉尘合格率达70以上,并有符合国家关于粉尘测定的全尘和呼吸性粉 尘测定仪。 10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仪器 仪表 测尘仪器、仪表齐全,并定期进行校正、检定。10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十、井下 爆破( 100分) 爆炸 材料 管理 1.井下爆炸材料库的设置、爆破材料的存储应符合规程规定;10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规定扣5分 。 2.爆炸材料领退、电雷管编号、材料丢失及材料销毁等制度健全,贮存符合规程要求;10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规定扣5分 。 3.电雷管在发放前应进行导通试验;10 查资料和现场。电雷管未进行导通试 验不得分。 4.爆炸材料运输应符合规程规定。10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规定扣5分 。 爆破 管理 1.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泥”、“一炮三检”、“人牌网三警戒”和“三人连锁”放炮 制度; 10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规定扣5分 。 2.爆破作业应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并及时修改补充,现场设置爆破图牌板,并按说明书进 行爆破作业,严格执行验炮制度; 10 查资料和现场。无爆破说明书不得分 ,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3.采掘工作面爆破应按规定执行停送电制度及撤人,设岗警戒制度;10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 。 4.实行爆破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湿式打眼(由于地质构造条件所限不能湿式打眼的, 要制定专门措施),放炮前后要洒水和冲洗巷帮,采掘工作面实行放炮喷雾; 10 查资料和现场。没有湿式打眼或无措 施或未使用水炮泥,1处扣5分;其他1处不 符合要求扣2分。 5.矿井配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爆破专业人员,且持证上岗;现场爆炸材料存放、引药制作应符 合规定; 10 查资料和现场。未持证上岗不得分。 其他1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九、防治 粉 尘 ( 100分) 设备 设施 - 10 - 项目 项目 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得分 6.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专项措施。10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 十一、管 理制度( 100分) 机构 设置 矿井通风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满足安全需要,并符合规程和企业有关规定。10 查资料和现场。机构未设置不得分, 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工作 职责 1.矿井应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通风管理工作责任制,并严格落实;10 查资料和现场。无责任制扣10分,执 行不严1处扣5分。 2.每月由矿技术负责人至少组织1次通风隐患排查,并有排查记录;由矿总工程师主持召开至 少1次通风工作例会,并有记录可查。 10 查资料和现场。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 制度 资料 1.通风区(科)(含防突区、抽采(放)区等)、队要有一套符合规程和公司规定的完 整的管理制度,各工种要有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10 查资料和现场。缺责任制或操作规程 ,扣10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2.矿井应编制年、季、月通风工作计划及总结,建立健全矿、区领导值班记录;10 查资料和现场。缺1项计划或总结扣5 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3.矿井应编制无计划停电、停风等应急预案,贯彻落实通风相关措施,并有贯彻签字记录;10 查资料和现场。缺1项预案扣5分,其 他1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4.有与现场实际相符的“五图、五板、五记录、四台帐”,并有相应的电子版。五图通风 系统图应有通风立体示意图、分层通风系统图、通风网路图)、防尘系统图、防灭火系统图、安 全监控系统图、瓦斯抽采(放)系统图;五板局部通风管理牌板、通风设施管理牌板、防尘设施 管理牌板、通风仪器仪表管理牌板、安全监测管理牌板;五记录通风调度值班记录、通风区(科 )值班记录、通风(反风)设施检查及维修记录、防灭火检查记录、测风记录;四台帐瓦斯调度 台帐、密闭管理台帐、煤层注水台帐、瓦斯抽采(放)台帐;矿井各种图纸报表准确,数据齐全, 上报及时。 20 查资料和现场,缺1种图纸或记录或台 帐、牌板,扣5分,1处与现场实际不符, 扣2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仪器 仪表 制定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要有保管、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校正、定期进行计量检定,保证完 好。 10 查资料和现场。缺1项制度扣5分,未 进行定期计量检验的每台扣3分;仪器、仪 表误差超过规定值每台扣2分;使用仪器不 完好的每台扣3分。 职工 培训 瓦斯检查工、放炮员、防突工、通风监测工、瓦斯抽采工、瓦斯抽采泵司机等人员应按要求定 期培训(每次培训应考核,有记录可查),证件应按时复审,做到持证上岗。 10 查有关记录和培训合格证。不培训、 不考核、无记录该小项不得分;缺一人或 一人考试不合格(补培补考合格不扣分) 扣1分;发现一人未持证上岗或证件不合格 扣2分。 单位负责人 检查负责人 参加人员 十、井下 爆破( 100分) 爆破 管理 - 11 -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 单位 得分 评定等级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质量标准标准分检查及评分办法实得分 一 技 术 管 理 (4分) (一) 管理制度 (1分) 应建立以下制度1.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制度;2. 各级岗位责任制;3.生产安全联系制度;4.地测防治水工作 质量、事故分析制度;5.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6.预测预 报制度;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 告及安全技术措施等审批制度;9.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0.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应有防治水工作实施细 则;11.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灾害井下紧急撤人制度; 12.相邻矿井水害情况通报制度;13.资料定期分析、保管、 提供制度;14.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1 检查所有的制度,并用抽查、询问等方式检查执行 情况,缺一个大项扣0.5分。 (二) 机构与人员(1分) 煤矿必须建立地测防治水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 业技术人员。地质、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煤矿必须 配备专职地质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1 检查相关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三) 工作计划(0.5分) 有年度、月度工作计划,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 人。 1 检查年度、月度地测工作计划,每缺一项扣0.1分。 (四) 技术培训(0.5分) 建立地测人员信息档案,技术培训要有计划,地测防治 水技术人员三年内必须经过一次以上的专业技术培训。 0.5 检 查 培 训 计 划 、 记 录 以 及 个 人 证 书 。 没有年度培训计划,扣0.2分;三年内没有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