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11).pdf
- 1 - 鲁煤安监法字〔2010〕74 号 关于开展山东煤矿安全文化建设 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为推进煤矿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煤矿企业安 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根据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 指导意见 (安监总政法〔2010〕5 号)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 则 (AQ/T9004-2008)的要求,结合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制 定了山东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并决 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高度重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精心组织。。安全文化建设是提高煤矿安全管 理水平、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实现矿井持久安全的基础性工作,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 2 - 是一项惠及职工生命健康和企业安全发展的系统性工程。各煤监 分局、各市煤矿监管部门和各矿业集团公司,要从落实科学发展 观和实现以人为本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主动 性,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二二、、规范程序规范程序,,完善机制完善机制。。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 署,结合我省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实际,按照“先企业申请,后验 收评定,再逐级推荐”的程序,遵循“兼顾不同规模、不同类型、 不同地域”的原则,对安全文化建设创建活动进行每年一次的推 荐评比。 1、煤矿企业应根据山东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 准 (附件 1)进行自评,自评得分不低于 900 分(含)的,方可 申报“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并填写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申请表 ,将其与安全文化建设成果汇报材料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实施细则一并上报。 2、煤监分局对各自辖区申报的煤矿企业进行初审,于每年 6 月 1 日前向山东煤监局政策法规处推荐 2-4 家符合要求的煤矿企 业。对各分局推荐的煤矿企业,省局组织专家进行全面考评审查, 根据专家意见和考评得分,最终确定 8 家单位,前 4 家推荐为国 家安全监管总局示范企业,后 4 家确定为山东煤矿安全文化建设 示范企业。 3、 “山东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荣誉称号有效期三年, - 3 - 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荣誉称号。 三三、、总结经验总结经验,,务求实效务求实效。。要通过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的规范 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争取在短时间内,在全省范围选树一批安 全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好经验、好作法,广泛宣传、不 断完善,巩固成果、推进工作,真正实现以文化促管理、以管理 促安全、以安全促发展的目的,打造一流本质安全型企业,进一 步促进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请各煤监分局将通知转发辖区各有关单位和煤矿企业并认真 组织实施。 附件1、山东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10〕5 号)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煤矿安全文化示范企业通知 抄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省安办。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2010 年5 月 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