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大学工学院机械与机电工程学系.doc
淡大學工學院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 大學部學生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規則 98.08.10 9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98.09.30 9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 100.01.12 9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依據「淡江大學工學院大學部學生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規則」,為鼓勵本系大學部優秀學生繼續留在本系就讀碩士班,並期達到連續學習之效果及縮短修業年限,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系大學部學生修業三年級上學期結束後,學業成績名次排名在本系前三分之一,得於三年級下學期開始上課後一個月內向本系提出申請,申請表如附件一。 第三條 申請者需繳交申請表、前五學期修課成績、名次證明、自傳、讀書及研究計畫、師長推薦函二封格式如附件二及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第四條 甄選事宜由本系招生委員會擔任。三年級下學期開學一個月後,由招生委員會進行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試決定錄取名單。甄選標準為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試各佔百分之五十。錄取名額由本系招生委員會決定之,但不得超過該年度研究生甄試名額。 第五條 錄取之學生兼具學士學位候選人及預備研究生以下簡稱預研生之資格。 第六條 取得預研生資格的學生,並報名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必須於四年內含四年取得學士學位。經研究所碩士班正式錄取之預研生名額,應包含於該學年度該所之碩士班招生名額內。 第七條 預研生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後,大學期間所選修之研究所課程得依本校「學分抵免規則」提出學分抵免申請。但研究所課程若已計入大學畢業學分數內,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 第八條 學生必須符合本系碩士學位之規定,方發給碩士學位證書。 第九條 本規則經系務會議、院務會議、教務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布日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淡江大學工學院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學生「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申請表 申請日期100 年 月 日 姓 名 學 號 就讀班別 組 年級 班 申請碩士班組別 碩士班 組 聯絡方式 手機 E-mail 通訊地址 學 年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學 期 上學期 下學期 上學期 下學期 上學期 學業成績平均 說明申請者請詳填申請表,並檢附歷年成績單轉學生附入學前原校及現修歷年成績單一份。 審查結果 (請打勾) □同意該生為本系碩士班預研生 □力學設計組 □精密製造組 □機電整合組 □不同意(請述明原因) 招生委員簽章 系主任簽章 預研生推薦評估表 附件二 第一部份(申請者親填) 說明申請者請自填評估表第一部份後,將所有文件(含申請表、歷年成績單)及申請信封(自備)交給推薦人,由推薦人填寫第二部份,並由推薦人(非申請者)將文件裝填於信封內並簽封,交由申請者送申請系所,以備審查。 一、未來希望研讀的方向 二、請申請者自我陳述自己的優缺點 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份(推薦人親填) 說明推薦評估表將為本所書面審查之重要參考資料,請逐項詳實填寫。申請者應提供相關資料影本如成績單及名次證明等,所得過之獎勵,及所參與過的工作等資訊給推薦人。填寫此表第二部份之推薦人必須對申請者之學業成績與研究能力有相當之瞭解。 一、推薦人 姓名 服務單位及職稱 電話或傳真 通訊地址 二、您與申請人之關係 任課教師(科目 ) 工作主管(單位 ) 其他 三、申請人的求學或工作表現與同班級或同單位的人相比,約在前 o10%以內 o10%~25%之間 o25%~50%之間 o50%以後 o無從觀察 請說明 四、申請人對擬就讀學科基礎課程的準備及認識如何 o 紮實深入 o 良好 o 尚可 o 有待加強 o 無從觀察 請說明 五、申請人的求學精神或工作態度如何 o 認真嚴謹 o 良好 o 尚可 o 敷衍散漫 o 無從觀察 請說明 六、申請人在擬申請就讀學科領域的研究潛力如何 o 非常傑出 o 良好 o 尚可 o 不甚理想 o 無從觀察 請說明 七、請具體說明申請人的主要優點或特殊成就 請說明 八、請具體說明申請人的主要弱點或有待加強之處 請說明 九、其他補充意見如篇幅不敷使用,請另紙書寫 十、您對申請人的推薦意願為何 o 極力推薦 o 推薦 o 勉予推薦 o 不推薦 推薦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