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渝铁路某标段瓦斯隧道施工作业细则_图文.doc
瓦斯隧道施工作业细则 xx局xx铁路XX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九年十二月 1 目次 1 总则 2 施工组织机构及职责 3 安全管理制度 4 瓦斯危害概述 5 瓦斯隧道施工管理 6 瓦斯隧道施工中瓦斯及有害气体防治措施 7 隧道施工工序中的瓦斯防治要点 8防火防爆安全规定 9 安全防范要点 10 事故预防及处理 11 附图、表 2 1 总则 1.1 为保障xx铁路XX标段瓦斯隧道安全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防止瓦斯隧道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以及设计文件,制定本细则。 1.2 在xx铁路XX标段从事瓦斯隧道施工生产,必须遵守本细则。 1.3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设计文件对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 1.4必须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5必须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6必须建立健全维斯隧道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加强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 1.7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各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规范安全管理操作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严禁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1.8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评审论证后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结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各岗位、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各工序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学习,层层交底签字。 1.9 瓦斯隧道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使用前, 3 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1.10 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必须编制针对瓦斯隧道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财务安全生产投入专用账户,定期进行细目统计,并建立台账。 1.11本细则由项目部工程部、安质部负责解释,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4 2 施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施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项目部成立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各项目分部成立专门的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小组。项目部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对标段瓦斯隧道安全生产工作及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各分部瓦斯隧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实施、管理、作业等过程进行业务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同时,从安质部、工程部各抽调一名专业工程师,经常在隧道施工现场对安全作业及技术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监控。 2.2项目部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领导小组机构及职责 2.2.1项目部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于艳辉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兼总工程师苟彪、副经理李新江、雪银峰、张金灵,副总工程师汶文钊。 成员安质部部长、工程部部长、物设部部长、计财部长、综合办公室主任、试验室主任。 2.2.2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①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细则规定,对标段瓦斯隧道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指导,并对项目部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及各分部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 ②根据瓦斯隧道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阶段的工作。 2.2.3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①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细则规定,协助项目 5 经理对标段瓦斯隧道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并对项目部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及各分部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 ②根据瓦斯隧道安全生产情况,在项目经理因故离开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阶段的工作。 2.2.4项目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①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细则规定,协助项目经理对标段瓦斯隧道安全生产进行技术指导,并对项目部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及各分部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 ②根据瓦斯隧道安全风险,组织指导项目部有关部门编制应急预案、施工作业细则,组织专家对重大方案进行评审论证,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阶段的工作。 2.2.5项目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①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细则规定,协助项目总工程师对标段瓦斯隧道安全生产进行技术指导,并对项目部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及各分部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 ②根据瓦斯隧道安全风险,指导各分部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作业指导书、安全应急预案,对项目部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分部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和要求。 2.2.6项目部各部门安全职责 ①安质部负责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细则规定,按照项目部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对各分部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应急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应急预案是否编制,安全技术交底 6 是否交接签字到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足额到位及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瓦斯检测是否按规定操作,管理台帐是否齐全等安全生产管理过程控制,进行监督指导。 ②工程部负责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细则规定,按照项目部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对各分部瓦斯隧道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交底是否编制下达,执行落实是否到位,管理台帐是否齐全等施工技术管理过程控制,进行监督指导。 ③物设部负责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细则规定,按照项目部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对各分部瓦斯隧道特种设备、防爆设备、监测监控设备、通风设备是否经过检验鉴定,机械设备、材料等各种资源是否有效足额投入到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通风作业是否按规定操作,管理台帐是否齐全等物资设备管理过程控制,,进行监督指导。 ④计财部负责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细则规定,按照项目部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对各分部瓦斯隧道安全技措费使用、管理台帐是否齐全等过程控制进行监督指导。 ⑤综合办公室负责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细则规定,按照项目部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对各分部瓦斯隧道人员到位,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台帐是否齐全等过程控制进行监督指导。 ⑥试验室负责气密性混凝土配合比的选定和气密性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的监督。 2.3项目分部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机构及职责 各项目分部成立专门的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7 组织上接受项目经理部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并认真实施项目经理部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指导意见和本细则规定。 各项目分部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统一监控管理实施其管段的瓦斯隧道安全施工,各瓦斯隧道成立专职的瓦斯安检、通风管理及电气设备管理机构,负责瓦斯检测、通风管理、电气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工作,并接受项目部瓦斯隧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瓦斯隧道安全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工作。 2.3.1项目分部瓦斯隧道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组长分部项目经理 副组长主管安全的副经理、主管隧道的副经理、分部总工 组员安质部部长、工程部部长、物设部部长、计财部部长、办公室主任试验室主任 隧道作业队队长、隧道作业队技术主管、隧道作业队安全员、隧道作业队领工员 2.3.2项目分部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①建立健全瓦斯隧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瓦斯隧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 ②保证瓦斯隧道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 ③督促检查瓦斯隧道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④负责对瓦检工的瓦斯浓度检测记录表进行监督检查和签字确认,确保真实无误。 ⑤组织制定并实施瓦斯隧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8 2.3.3项目分部副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①负责跟班监督、落实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交底等的执行落实情况。 ②负责现场突发问题的处理。 ③负责对瓦检工的瓦斯浓度检测记录表进行签字确认,确保真实无误。 ④负责组织瓦斯隧道全员安全技术培训、瓦检工等特殊工种取证培训。 ⑤负责按瓦斯隧道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组织现场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 ⑥负责按施工方案要求,组织配置满足安全防爆性能的电气设备、机械设备、通风设备、监控检测设备等。 ⑦负责对各种设备的安全防爆性能组织专门机构或专家进行使用前的验收。 2.3.4项目分部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①负责组织制定瓦斯隧道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交底。 ②负责根据地质情况变化及时组织更新施工方案、施工工艺、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交底。 ③负责针对瓦斯隧道存在的安全风险,组织科学辨识和确定危险因素,根据危险因素制定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 ④负责根据瓦斯隧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进行预案学习培训,并组织制定预案演练计划。 2.3.5项目分部工程管理部部长安全管理职责 ①负责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流程、应急预案、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并根据上述内容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层层进行交接,所有有关作业人员进行签字。 ②调度负责每日对经签字确认的瓦斯检测记录及时进 9 行收集,按时逐级报告至项目经理部调度。 ③负责按设计标准和施工方案要求,认真编制开挖、光爆、地质超前预测预报、瓦斯检测、初期支护、变形量测、衬砌等的施工工艺流程或作业指导书,严格进行管理,并认真落实。 ④负责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岗位技术职责等。 ⑤负责对地质超前预测预报工作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每次超前地质预测预报结果进行审核签认。 2.3.6项目分部安全质量部部长安全管理职责 ①负责针对存在的安全风险,科学辨识和确定危险因素,根据危险因素制定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及时对全员进行预案培训,制定预案演练计划,落实预案现场演练。 ②负责根据危险因素制定的防范措施,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费用、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用品、瓦斯监控检测仪器设备使用、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通风防尘、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以及施工工艺流程的执行落实情况,严格进行监督。 ③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职责等。 ④负责对瓦斯检测班及瓦斯检测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督促现场安检员对每日瓦斯检测记录进行检查。 ⑤负责联系专门培训机构,组织对瓦检工等特殊工种进行培训。 2.3.7项目分部物资设备部部长安全管理职责 ①负责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购置满足安全防爆性能的电气设备、机械设备、通风设备、监控检测设备等。 ②负责对通风班组、电工班组及通风工作、用电工作,以及机械设备的使用等严格进行管理,对通风记录每日进行检查。 ③负责联系专门机构或专家对各种设备的安全防爆性能进行验收,定期组织对瓦斯监控检测设备仪器进行校验。 10 ④负责制定机械设备设施进场检查验收制度、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三定”定人、定机、定责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岗位职责等。 ⑤负责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通风设备、监控设备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2.3.8隧道工区架子队长安全管理职责 ①在项目分部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瓦斯隧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落实,业务上接受分部职能部门的指导。 ②负责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交底等的执行落实。 ③负责对瓦检工的瓦斯浓度检测记录表进行签字确认,确保真实无误。 ④负责对通风班组、电工班组及通风工作、用电工作,以及机械设备的使用等严格进行管理,对通风记录每日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⑤负责对机械设备设施进场检查验收制度、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三定”定人、定机、定责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岗位职责等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2.3.9隧道工区安全检查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①在项目分部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瓦斯隧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落实情况,加强监督,业务上接受分部安质部的指导。 ②负责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交底等的执行落实情况,加强监督。 ③负责对瓦检班组、通风班组、电工班组及检测工作、通风工作、用电工作,以及机械设备的使用等安全作业情况,加 11 强监督,对各种有关记录每日进行检查。 ④负责对机械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制度、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三定”定人、定机、定责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岗位职责等的执行落实情况,加强监督。 ⑤每日巡查隧道作业现场,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2.3.10隧道工区安全检查员安全管理职责 ①在项目分部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按照瓦斯隧道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等要求,每日跟班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业务上接受隧道工区专职安检工程师和分部安质部的指导。 ②负责按照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交底等要求,每日跟班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 ③负责对瓦检班组、通风班组、电工班组及检测工作、通风工作、用电工作,以及机械设备的使用等安全作业情况,每日跟班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 ④负责按照机械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制度、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三定”定人、定机、定责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岗位职责等要求,每日跟班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 ⑤负责对各种有关记录每班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瓦检工的瓦斯浓度检测记录表进行签字确认,并进行复查,确保真实无误,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纠正。 2.3.11项目分部其它管理职责 ①瓦斯检测工负责必检项目的实施。当发现事故预兆时,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按安全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瓦检工每次检查完毕后,填写检查牌,并将检查结果利用防爆电话及时汇报调度及分管领导。 12 ②必检项目由瓦检工及参与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选检项目分部由技术负责人或其委托的技术人员检查,作为完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的必要手段。 ③隧道防突工作所需的机构、人员、装备由项目分部经理负责。制定“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由项目分部总工程师负责,落实由项目分部副经理负责。 ④分部物资设备部门应根据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的购置,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现场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采用新技术的仪器、机具的使用应邀请厂家技术人员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⑤分部施工调度部门应对每天的检测结果进行名牌通报,并及时汇报给项目分部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 ⑥分部工程技术部门每天都应根据调度部门的通报结果及现场的施工情况及时确定施工注意事项并制定各项保证措施。 ⑦分部安全质量部门应根据工程技术部门确定的施工注意事项及保证措施进行名牌通报并落实责任人,并不定时检查落实情况和进展情况。 ⑧分部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根据瓦斯隧道的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项目分部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每次检查及处理情况应记录在案。 2.4项目分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门安全机构,配置满足安全需求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隧道进出口工区各配置不少于一人的专职安检工程师,项目分部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隧道工区专职安检工程师必须经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 2.5隧道工区各洞口必须保证每班配置一名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经安全技术培训合格,掌握瓦斯隧道各工序安 13 全管理的基本知识,掌握瓦斯隧道各工序安全管理的基本技能,能及时发现瓦斯隧道工序作业中的安全隐患,能及时纠正瓦斯隧道工序作业中的违章行为,并佩戴印有“安全员”标志的红袖标上岗。 2.6隧道工区必须成立地质超前预测预报小组,小组成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担任,地质超前预测预报小组在项目分部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项目分部工程部的指导。 2.7隧道工区必须成立专业瓦斯监测检测管理小组,高瓦斯隧道还应建立瓦斯监控室,配置经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的瓦斯检测工,瓦斯检测工的配置应能满足安全生产需求,并保证每洞口每班不少于2至3人,瓦斯监测检测小组在项目分部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项目分部安质部的指导。 2.8隧道工区必须成立专业通风管理小组,风机系统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并保证每班有至少一名值班通风管理人员,通风小组在项目分部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项目分部物设部和安质部的指导。 2.9隧道工区必须成立专业电器设备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专业电工担任,并保证每洞口每班有至少一名值班电工,专业电器设备小组在项目分部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项目分部物设部和安质部的指导。 2.10隧道工区必须成立机械设备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对属于特种设备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械设备管理小组在项目分部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项目分部物设部和工程部的指导。 14 3 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预防和治理瓦斯灾害的关键,各项目分部必须制定针对瓦斯隧道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3.1瓦斯自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3.1.1瓦斯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瓦斯检测的操作规程,熟悉瓦斯监测设备性能,随时注意各类瓦检设备的运行状态。 3.1.2瓦斯自动监控系统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运行期间应加强巡视及维护工作,保证系统各项性能、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3.1.3瓦斯自动监控系统使用瓦斯断电装置连续监测,其探头悬挂位置要能反映隧道风流中瓦斯的最高浓度。 3.1.4瓦斯监控中心必须实行24小时连续不间断值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离岗现象发生。 3.1.5根据各类瓦斯检测仪表的检定周期,提前做好计划,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 3.1.6严禁随意更改瓦斯传感器的参数设定,发现各类传感器数据显示异常时,应及时通过其他检测设备进行校核检测,同时报告分部安质部和主管副经理进行处理。 3.2瓦斯人工检测制度 3.2.1瓦斯人工检测实行三班倒24小时连续检测,高瓦斯隧道每班3人,低瓦斯隧道每班2至3人,确保掌子面、模板台车、横通道、断面变化等瓦斯易积聚处检测到位。 3.2.2瓦检工使用光学瓦检仪检测,带班人员、巡查安检工程师及工班长进洞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做到对作业工 15 作面瓦斯浓度即时监测。 3.2.3瓦检工检测频率规定正常工序工作地段各作业面每小时检测一次;特殊工序如电焊作业、防水板焊接、塌方处理等重点部位,必须保证全过程检测;对各种通风死角每班进洞检测一次;对瓦斯浓度超过0.3的地段,必须加强检测,增加检测的频率为每15分钟一次。 3.2.4瓦检工如检测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应立即报警,停止超标区所有工作,组织超标区域人员撤出,切断电源,立即通知监控室,加强通风,待该区域瓦斯浓度降低到0.3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施工。 3.3 瓦斯浓度检测告知签认制度 瓦检工每次检测后,必须将检测结果及时告知工作面带班人员或工班长,形成告知记录,并有工作面带班人员或工班长签认。 3.4瓦斯浓度检测逐级签认制度 瓦检工每班检测后,必须实行检测结果逐级签认制度,即按照瓦检工、工作面带班人员或工班长、安全员、架子队长、分部经理、驻地监理的顺序分级签认,形成每天的上报资料。 3.5 瓦斯浓度检测校核签认制度 每班人工瓦斯检测结果必须交瓦斯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人员与自动监控系统相应位置、相应时间的自动监控记录进行比对,确认后按照要求分级签认,由项目分部安质部存档。 3.6 瓦斯浓度检测异常报告制度 3.6.1当班瓦检工发现瓦斯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先组织撤离人员,立即断电停止作业,命令加强通风等,同时报告监控室,由监控室报告架子队长和分部调度,分部调度立即报告分部经理和项目部调度,项目部调度立即报告项目部经理和分管副经理。 16 3.6.2洞内安全员要将当日瓦斯最高浓度记录通知架子队长和分部主管副经理,并报分部调度;分部调度对瓦斯浓度超过0.5以上的瓦检记录情况应立即报告项目部调度,项目部调度立即报告项目部经理或分管副经理。 3.7 瓦斯浓度检测定期报告制度 每天晚上20时前,项目分部调度将当日逐级签认的瓦斯浓度检测记录表报项目经理部调度和分管子公司;项目部调度当晚22时前,上报集团公司安质部和施工部值班调度。 3.8 瓦斯自动监控系统定期检查制度 自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及传输线路,项目分部每10天检查一次,架子队长每天作例行检查,瓦检工、监控中心人员必须做好日常巡查。 3.9 瓦斯监控检测档案管理制度 3.9.1瓦斯监控档案必须保持连续性,完整性,分类建档,专人负责。 3.9.2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档案包括各种检查记录、调试记录、测量记录、维护记录、运行记录等;自动监控系统监控记录必须进行备份。 3.9.3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每天对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记录,架子队长每天、分部主管副经理每周分别对运行记录予以审核、签认。 3.9.4当班瓦检工进洞前必须将所用的记时工具与瓦斯自动监控系统同步,人工检测结果经与自动监控系统相应数据校核签认后,与每日瓦斯浓度检测记录表一并交由分部安质部归档保管。 3.10 瓦斯监控检测交接班制度 瓦检工、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建立交接班制度,必须由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对上一班存在的问题、隐患、需注意事项、 17 仪器设备状态等必须交接清楚,交接班记录由架子队长每天定时予以审核签字。 3.11 信息沟通制度 瓦检班组、通风班组、机械设备班组、电气班组、施工作业班组应每天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确保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3.12 特殊工序管理制度 3.12.1洞内施工中可能产生高温、明火的电气焊、防水板焊等可能产生动火作业及各类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使用到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等易燃物品的作业界定为特殊工序,必须实行严格管理,建立特殊工序审批制度。 其它特殊工序的界定由分部总工程师根据施工具体情况组织相关部门予以确定。 3.12.2特殊工序施工确定后,由分部工程部编制特殊工序的作业指导书,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及操作细则,经分部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12.3特殊工序施工作业前,应由作业工班长根据施工计划提前一天提出计划,报架子队长审核后,由分部主管副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后下达作业指令,架子队长监督按计划实施,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 3.12.4在焊接、切割等工作地点前后各20m范围内,有检测人员现场检测,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3,并不得有可燃物,两端各设一个供水阀门和灭火器,并在作业完成前由专人检查,对焊接部位进行降温,确认无残火后方可结束作业。 3.12.5特殊工序施工时,瓦检工必须全过程监测瓦斯浓度,同时作业地点采用局部通风措施,保证该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标。 3.12.6特殊工序施工现场无专职瓦检工监控严禁实施作业。 18 3.13 通风管理制度 3.13.1风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必须严格遵守风机的操作规程,熟悉通风系统性能。 3.13.2隧道通风系统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运行期间应加强巡视及维护工作,保证通风系统各项性能、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3.13.3保证隧道24小时连续不间断通风,风量、风压必须满足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不得随意停风。 3.13.4风机设置两路电源并装设风电闭锁装置,确保正在使用的通风机出现故障后能在15分钟内启动备用通风机,保证隧道通风和正常作业不受影响。 3.13.5对易形成瓦斯聚积的部位必须采取局部通风,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并在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 3.14 通风系统定期检查制度 3.1 4.1分部组织每周对通风系统进行检查,架子队长每天对通风系统必须作例行检查,通风工必须做好日常巡查。 3.1 4.2通风系统运行正常后,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掌子面和其他用风地点根据需要随时测风,做好记录。 3.1 4.3每7天在风管进出口测量一次风速、风压,并计算漏风率,风管百米漏风率不应大于2,对风筒的漏风情况必须及时修补。 3.1 4.4建立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档案,档案包括各种检查记录、调试记录、测量记录、维护记录、运行记录等。 3.1 4.5值班人员每天按班组对通风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记录,架子队长每天、分部主管副经理每周分别对运行记录予以审核、签认,并由物设部负责建档保存。 19 3.1 4.6每周用风速测定仪对风速进行人工检测,检测结果与自动监控系统相应时间、位置、风速值进行核对,确保风速满足施工要求且回风巷风速不得低于1m/s。 3.15 通风管理交接班制度 必须实行通风班组交接班制度,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对上一班存在的问题、隐患、需注意事项、仪器设备状态等必须交接清楚,交接班记录由架子队长每天定时予以审核签字。 3.16 停风报批制度 因通风系统检修及其他原因需要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逐级上报,根据停风时间长短由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停风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由当班人员报架子队长审核后,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 停风时间超过30分钟的,由当班人员报分部经理审核后,由驻地监理组长批准实施。 停风前必须确保洞内所有人员已经撤离,并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测瓦斯浓度,经当班瓦检工检测,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3.17 进洞管理制度 3.17.1设置洞口安检室,配置专职门岗安检人员,24小时值班,严格履行门岗岗位职责,严禁出现脱岗现象。 进入隧道作业人员必须接受门岗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任何火种及可能产生火花的物品入内。 3.17.2洞口设置进洞作业人员挂牌板,进洞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实行挂牌制度,所有进洞施工人员应分工序挂牌上岗、下班摘牌离岗。 上级领导及其它相关人员进洞除实行安全检查外,还应实行 20 登记制度,门岗建立登记台帐,并应注明进洞原因、进出洞时间。 3.17.3 经批准的动火作业,必须由班组长或作业人员携带经审批的作业计划单,并有专职瓦检员随行方可将相应材料、设备登记后带入隧道。 严禁与隧道施工无关人员进入隧道。 3.17.4洞口设置更衣室,任何人进洞前必须将随身携带的手机、香烟、打火机等火种和电子设备、物品等保存到专用衣柜,严禁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化纤类服装进入隧道。 3.17.5门岗对进入隧道的人员有安全告知义务,任何拒绝履行防火、防爆检查的人员,门岗有权拒绝其进入隧道。 3.17.6 进入高瓦斯隧道或瓦斯突出工区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必须满足防爆要求,否则禁止进入;经过防爆改装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由物设部门负责发给专用进洞许可证,并将进洞许可证挂在醒目位置,凭证进入隧道作业。 进入隧道的施工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上述机械设备进入洞内,门岗必须对车辆驾驶室进行检查,防止将火种带入洞内。 车辆驾驶员及其他操作人员必须履行进洞登记手续。 车辆驾驶员进洞必须戴安全帽,其他施工人员如需搭车进洞必须先接受门岗检查登记。 3.17.7进入隧道的炸药、雷管等物资必须有物设部门出具的材料清单,由物设部人员随同,门岗核查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运入洞内。 3.17.8未通风及瓦斯浓度超标情况下,瓦检员进入隧道必须携带自救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设备,且必须经项目分部经理批准,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3.17.9进人瓦斯突出工区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矿灯,并携 21 带个人自救器。 3.18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3.18.1隧道瓦斯检测仪器、设备由项目分部物资设备部门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标准统一采购,并建档管理。 3.18.2 带班人员及工班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检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并统一进行编号,日常校核及保养由分部物设部或监控中心负责。 3.18.3 项目分部安质部、物设部分别建立瓦检仪器使用、检定台帐,瓦检仪的定期检定工作由物设部负责。 3.18.4 瓦斯自动监控系统及通风系统及其它改装设备的 的各类瓦斯监测设备的定期检定由分部物设部负责。 3.18.5不能正常工作的瓦检仪器不得随意拆卸和继续使用,要送签定部门校核维修,出现人为损坏,要由责任人赔偿。 3.18.6 洞内照明、动力线路、接头、插销、局部通风均要采用防爆型专职电工每日检查一次,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3.18.7凡是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器设备及机具传动部分,必须有加装的护罩或遮拦,使用的机具、设施要满足运转良好,制动有效,不产生静电、火花。 3.18.8使用矿灯的人员不能拆开敲打和撞击矿灯,矿灯如有漏液、电线破损、灯销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玻璃和胶壳破裂等情况,严禁发出使用,使用的矿灯必须编号发放。 3.18.9使用仪器、矿灯、电瓶等充电室离洞口不小于50米,并有专人负责。 3.18.10凡用于施工的设备、防爆电器等安装就位后,还必须经过相关机构、专家及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乱撞乱拆。 3.18.11分部安检部门定期每周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 22 仪器、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由架子队长负责落实整改要求。 3.18.12凡要求整改的仪器、设备、机械,相关落实部门无条件按期整改到位。 3.18.13洞内严禁带电处理维修施工机具、电器设备,仪器、设备的维修签定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3.18.14不能使用的防爆器材、设施要报物设部统一维修、校核处理,该列销的要由分部安质部、工程部、物设部和项目分部领导共同确认。 3.19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19.1瓦斯隧道施工前必须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瓦斯隧道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瓦斯隧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经瓦斯隧道安全技术培训及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与隧道有关的上岗作业。 3.19.2瓦斯检测工必须选择身体素质好、工作作风好、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员工担任,并经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19.3管理人员必须学习有关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应掌握瓦斯突出的规律、预防措施及险情处理方法。 3.19.4作业人员必须学习瓦斯隧道施工的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和与本工种有关的安全生产规定,并应了解瓦斯突出的预兆、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 3.19.5瓦斯隧道安全教育培训应坚持上岗前培训、变换工种时培训、工序转换时培训、定期与日常培训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3.19.6爆破工、电工、电焊工、空压机司机等特种作业人 23 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20 应急救援与抢险制度 3.20.1科学辨识危险因素,编制瓦斯隧道应急救援预案,并具有可操作性,应急预案应经项目分部总工审核、项目分部经理批准实施。 3.20.2根据应急预案要求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由预案编制者对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明确分工及职责;掌握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如矿山救护队、消防队、医院等分布状况,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协作关系,签订救援协议。 3.20.3项目分部主管副经理负责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根据演练结果进行评估,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内容。 3.20.4项目分部物资设备部门负责采购和存储满足应急救援的物资设备,并负责保证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有效性;项目分部财务部门负责储备应急救援所需的安全资金投入,并保证能足额及时到位,应急物资设备和安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做到常备不懈、有备无患。 3.20.5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确定24小时值班人员,建立24小时值班电话,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分部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汇报,组长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20.6应急救援行动终结后,由项目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的内容,物资设备部门及时补充损耗的应急物资设备。 3.21通风工岗位职责 3.21.1在分部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分部物设部的指导,熟练掌握瓦斯隧道施工的相关知识,了解瓦斯浓度限值和处理措施,随时了解洞内施工状况,按照经批准的通风方案进行通风系统的安装、使用、维修、维 24 护工作。 3.21.2严格按照通风机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3.21.3加强对洞口、通风机附近20米范围内环境的巡查,洞口、通风机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火源,避免火源从风筒内进入掌子面。 3.21.4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对通风管理的操作要求,负责对通风管道进行接长、检查、修补及更换工作。 3.21.5掌握通风机的使用性能,定期对通风机进行检修、保养,确保风机正常运转。 3.21.6保证24小时连续不间断的通风,风量、风压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不得随意停风。停电时,必须在15分钟内接通并启动备用发电机,保证隧道正常通风。 3.21.7加强与洞内瓦检工及监控室的联系,接受当班瓦检工及监控室的指令实时调节风量。 3.21.8认真阅读每班次的瓦检报表,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并加强与洞内瓦检工及监控室的联系,接受当班瓦检工及监控室的指令实时调节风量。 3.21.9建立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档案,认真做好各种检查记录、调试记录。 3.21.10严格执行停风报批制度。 3.21.11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记录中对通风机的运转及保养情况、存在问题必须进行详细描述,坚持交接班制度。 3.22 瓦检工岗位职责 3.22.1在分部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分部安质部的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严格做好瓦检工作。 3.22.2必须具有一定的瓦斯隧道经验,掌握一定的瓦斯隧 25 道通风知识和技能,熟悉瓦斯浓度限值和处理措施,并经专门机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22.3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检测操作规程,熟悉瓦斯检测设备性能,随时注意各类瓦检设备的运行状态。 3.22.4当班瓦检工负责每日进行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的除尘工作,当班瓦检工进洞前必须将所用的记时工具与瓦斯自动监控系统同步。 3.22.5瓦斯检测工作不得发生空班、漏检、少检、假检,并做到隧道瓦斯浓度记录牌板、检查记录表、瓦斯台帐三对口检查地点、检查日期、每次检查的具体时间、班次、检查的内容和数据、检查人姓名等必须完全一致。 3.22.6严格执行洞内作业特殊工序管理制度。 3.22.7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检测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测记录薄,并及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工班长、带班人员及检测中心当班检测负责人。 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