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和有色金属矿山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图.doc
冶金和有色金属矿山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序号18 (承办冶金和有色金属矿产办 电话6860733) 冶金矿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提出申请,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2003]第7号令,相应完善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采矿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环评报告(加工企业)等。 县发展改革局受理,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考核,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做出许可或不许可决定 上报省发改委冶金矿山管理办公室进行最后核准 在取得省签发的生产许可证后,县发展改革局进行最后确认后,进行证照发放 监督电话6860712 县监察局686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