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瓦斯综合治理方案(修改).doc
宣威市文兴乡小松山煤矿瓦斯 综 合 治 理 工 作 方 案 宣威市文兴乡小松山煤矿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审查表 矿井名称宣威市文兴乡小松山煤矿 煤矿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煤管所、驻矿监督员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局挂片组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目 录 一、矿井基本情况 1 (一)矿井概况 .1 (二)煤层赋存 .1 (三)地质构造 2 二、矿井通风 2 (一)主要通风机 .3 (二)局部通风机 3 (三)通风系统 .3 (四)瓦斯等级鉴定 3 (五)监控系统 4 三、矿井瓦斯综合治理领导机构 4 四、工作步骤 9 五、查出问题及整改方案10 (一)矿井通风瓦斯治理机构人员配备 10 (二)矿井通风系统 11 (三)瓦斯监测监测监控系统.13 六、瓦斯综合治理保障措施14 (一)、通风系统管理14 (二)、局部通风管理 .15 (三)、巷道贯通安全管理 15 (四)、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16 (五)、瓦斯检查及瓦斯排放 17 (六)、防灭火管理 18 (七)、综合防尘管理 .19 (八)、井下爆破管理 19 (九)、井下电气设备管理 20 (十)、安全培训 .21 宣威市文兴乡小松山煤矿瓦斯 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宣威市煤炭工业局及宣威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宣威市乡镇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宣煤发[2013]20号),落实瓦斯防治工作措施,提升矿井瓦斯防治工作水平,最大限度控制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结合我矿实际,煤矿开展了瓦斯综合治理安全检查行动,针对查出问题,特制定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矿井基本情况 (一)矿井概况 宣威市文兴乡小松山煤矿位于位于宣威市北东50方向,平距49km,文兴乡以北1.8km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043025″~104 3045″;北纬262807″~262829″。行政区划属宣威市文兴乡文兴村民委员会管辖,隶属云南省向前集团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苟方锦,单位负责人陆家朝。矿井始建于1994年,1995年建成投产,采矿证件齐全,属低瓦斯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3万吨。矿区面积0.3883km2,矿井属低瓦斯等级,逐年进行安全生产现状评价,为B类生产矿井。 二、煤层赋存 该矿井属平硐开拓,现为下部开采,矿区面积0.3883平方公里。矿区内发育断层一条、断层倾角30-70,地层走向北东向,倾向300-340,倾角20-26受断层影响,地层产状沿走向和倾向皆有一定变化,矿区构造复杂程度为中等。 可采煤层C2、C3、C7、C9煤层,现开采C2、C3煤层,可采储量100万吨。 煤层简述如下 C2煤层煤层厚度1.01.4米,平均厚度为1.2米,煤层倾角2026 ,溶重1.45t/m3,顶板为灰色粉砂质泥岩,底板为浅灰色泥岩。 C3煤层煤层厚度1.01.4米,平均厚度为1.2米,煤层倾角2026 ,溶重1.45t/m3,顶板为灰色粉砂质泥岩,底板为浅灰色泥岩。C2-C3层间距25米。 C7煤层厚1.00-1.30m,一般厚1.30m,单一结构。距C9煤层15m,顶板为粉砂质泥岩;底板为灰白色泥岩。 C9煤层厚1.00-1.40m,一般厚1.20-1.30m,一般含1-2层泥岩夹矸,顶板为灰色粉砂质泥岩;底板为灰色泥岩 (三)地质构造 矿区位于格宜向斜东南翼,受格宜向斜影响,矿区地层总体为向西北倾斜单斜地层,地层产状较稳定,地层走向总体为近北东向,倾向280~310,倾角16-20。在矿界东南部边缘仅发育有一条F1断层F1正断层位于矿界东南部之外附近,走向北东,倾向北西,倾角60-70,落差为70~100m。西盘表现为P2x2与P2x1接触。断层附近产状零乱,沿断层走向,地貌上形成深谷,断层影响带附近地层柔褶发育,地层产状变化大,破碎带宽3~4m,破碎带岩石成分以断层泥、角砾岩为主,角砾岩呈透镜状沿断裂面分布。 二、矿井通风 (一)主要通风机 矿井主要通风机为轴流式,主扇型号FBCZ№11/22型轴流式,电机功率22KW,额定风量910m3/min。 (二)局部通风机 矿井使用局部通风机由湘潭平安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煤安标志921100,防爆标志32006031,规格型号及性能YBT-11KW,额定电压380/660 V;额定电流21.8/12.6A;转速2930r/min;效率88.4;全风压2250~800Pa;风量130~240m3/min;全压效率80;噪音91dBA;叶轮直径φ500mm;重量185Kg。 (三)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式为中央并立式,一个进风井,一个回风井,布置有专门的采区进回风集中巷和各煤层进回风巷及联络上山,各煤层用风由矿井调节风门依据实际需风量调节使用。 矿井总进风量890m3/min,总回风量920 m3/min,矿井有效风量900 m3/min。 (四)瓦斯等级鉴定 矿井逐年进行瓦斯等级鉴定,2012年鉴定为瓦斯绝对涌出量0.35m3/min,相对涌出量3.36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0.29 m3/min,相对涌出量2.79 m3/t,矿井属低瓦斯矿井。 2010~2012年瓦斯等级鉴定结果表 年 度 瓦斯 二氧化碳 鉴定等级 审批意见 绝对量 (m3/min) 相对量 (m3/t) 绝对量 (m3/min) 相对量 (m3/t) 2010年 0.15 2.60 0.16 2.86 低瓦斯 低瓦斯 2011年 0.15 2.60 0.15 2.86 低瓦斯 低瓦斯 2012年 0.15 2.60 0.15 2.75 低瓦斯 低瓦斯 (五)监控系统 1、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我矿已于2011年7月安装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型号为KJ90NA,通讯接口232/485,主机配备2台,井下分站2台,煤矿井下安装有瓦斯探头12个、一氧化碳传感器4个、温度传感器2个,风速传感器2个,并分别安置到各作业地点。设置位置符合矿井生产实际,在矿井开采布局中随着推进的变化,逐步增减和移动,实现了对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为煤矿的安全管理提供了快速决策依据。 三、瓦斯综合治理领导机构 (一)、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组长陆家朝(矿长) 副组长苟国跃(安全副矿长)、朱昔书(生产副矿长)、侯文刚生产副矿长、李柳华(技术副矿长)、陈道良(机电副矿长) 组员 浦同升(调度室主任)朱凡庆(监控值机员) 徐洪奎(库管员)汤桥林(库管员) 杨成勇(通风科长)张祥训(电钳工) 宰发雷(电钳工)张光恒(安全员) 杨雄(安全员)潘超(安全员) 张祥福(瓦检员) 叶庆尧(瓦检员) 陈友寿(瓦检员)叶才伟(瓦检员) 张祥猛(安全员)张波(值班员) 马维军(值班员) 张祥争(值班员) 张远家(值班员) 张远坤(充电工) 崔同刚(充电工)陆正传(供应) 张光平(机运) 朱礼芬(办公文员) 董祥胜(会计) 苟 月(出 纳) 办公室设在办公楼生产技术科,苟国跃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资料和处理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相关业务工作。 下设6个办公科室,通风科、安全科、生产科、机电科、调度科、财务科。 组长1人 副组长5人 组员26人。 组长负责瓦斯综合治理协调组织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副组长负责瓦斯综合治理组织实施工作。 组员负责配合瓦斯综合治理各项细则实施并监督落实。 安全科苟国跃、侯文刚(安全副矿长) 生产技术科朱昔书、李柳华(生产副矿长) 机电科陈道良(机电副矿长) 通风科杨成永(通风员) 调度科浦同升 财务科董祥胜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4年3月10日前进行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隐患,制定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五定”原则分类整改隐患。 第二阶段2014年 6月份到10月份全面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2014年11月份检查验收阶段,对整改效果进行验收。 五、查出问题及整改方案 (一)矿井通风瓦斯治理机构人员配备 1、主扇司机配备3人,无配备。 整改资金0.5万元。 整改措施(1)拟定培训计划,定期送培; (2)从职工中挑选有责任心,工作负责,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的工人,到三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学习,培训合格并持证后,安排上岗。 整改责任陆家朝、朱昔书。 整改期限3个月 整改预案 (1)了解职工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培养敬岗爱业精神,为煤矿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11201工作面进风巷测风站未设。 整改措施(1)、建设测风站,保持净高2.0m,净宽2.4m; (2)、按规格要求建设标准的测风站。 整改时限3天 整改资金0.3万元 整改责任人侯文刚、杨成永、马维军。 整改预案严格按照测风站设置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3、未按采掘接替计划编制年度生产计划 整改措施 (1)、依据核定生产能力和批准的采掘接替计划和矿井劳动定员编写年度生产计划。 (2)、编写认真、审批严谨、贯彻全面、组织到位、按部就班执行计划。 整改时限4天 整改资金0.08万元 整改责任人苟国跃、李柳华。 整改预案充分备足编写条件,使计划与实际尽量吻合,缩短计划误差,保证计划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二)矿井通风系统 4、矿井测分风不及时,报表记录不规范,牌板填写不清晰。 整改资金0.03万元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矿井测分风制度进行测分风,每旬测风一次; (2)强化测分风岗位责任制培训学习,提高测风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按规定认真填写记录表格,并报技术负责人审批,存档备查。 (4)测风站牌板,必须使用正楷字,填写工整,字迹清晰。 整改责任李柳华、杨成永。 整改时限3天 整改预案(1)按规定配足测风人员,并做到持证上岗; (2)严格落实各项测风制度。 5、矿井11201工作面进风巷道临时测风站未进行抹面; 整改资金0.08万元 整改措施用黄沙、水泥均匀搅拌后,把测风站全抹面。 整改责任苟国跃、张远家、张祥猛。 整改时限2天 整改预案(1)测风站建设长度4m,巷道平直,前后不得有障碍物; (2)建测风站处如巷道不规则,其帮顶应用木板或其他材料衬壁呈固定形状断面,该断巷道长度不得小于4m。 6、11201掘进工作面风筒局部吊挂不平直。 整改资金0.04万元 整改措施风筒接设及管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2)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口风量,要在作业规程中做出明确规定。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应太近,以免吹起矿尘影响现场作业和损害人员健康;更不应太远,以免风速过低引起瓦斯超限,一般以10~15m为宜;风筒出口风量不应小于40m3/min。 (3)风筒接头严密,无破口、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要加垫,上紧螺钉。 (4)风筒吊挂要平直,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至少吊挂2点。 (5)风筒拐变处要缓慢拐变或设弯头,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有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6)加强管理,不准损坏风筒,风筒应实行逐节编号管理,在第1、2节风筒之间接设“卸压三通”。 (7)要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的瓦斯不限,巷道中的风速符合规定。 整改责任朱昔书、杨成永、张祥福。 整改时限1天 整改预案 (1)蹲点瓦检员必须随时检查风带敷设情况,重点在放炮前后; (2)严格按照风筒管理规定执行。 7、11201工作面运输巷、11201工作面回风巷隔爆水袋吊挂不合理,数量不足。 整改资金0.1万元。 整改责任人苟国跃。 整改人 张光恒,叶才伟。 整改时限5天。 整改措施配足数量隔爆水袋,按规范要求吊挂。 整改效果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三)瓦斯监测监测监控系统 1、煤矿甲烷超限断电测试记录不全,出现漏记现象。 整改资金0.05万元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每7天进行一次甲烷超限断电测试,并做好记录备查。 整改时限1天 整改责任陈道良、杨成永、张祥猛。 整改预案严格按照国家煤矿安全规程第162条对监测监控设备使用管理执行。 2、回风井人行风门未安装语音报警装置。 整改措施在风门上安装语音报警装置,提醒过往人员开关风门和保护使用风门。 整改资金0.3万元 整改时限3天 整改责任人陆家朝、陆正传。 整改预案购买语音报警装置,按时安装投入使用。 六、瓦斯综合治理保障措施 (一)、通风系统管理 1.煤矿年初在安排生产计划前进行的一次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以确保矿井计划不超通风能力生产。 2.为确保井下通风畅通,减小通风阻力,井下主要进回风巷的净高不足2米,采区上下山和回风巷的净高不足1.8米,以及巷道的杂物清理,坑木堆放整齐等工作。采掘区负责组织人员整改。 3.矿井已安装了2套同等功率的主要通风机,备用主要通风机能在10min内启动。主要通风机操作司机必须时刻看管,每2个小时填写1次运行记录。主扇房已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和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由机运区负责年初完善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悬挂上墙。 4.若要改变主要通风机频率运行的情况时,必须由通安科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审批,方可实施。 5.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需停电、停风,必须由机运区制定安全措施,并由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批,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 6.井下所有风门、调节风门、密闭必须采用水泥、沙浆、砖砌碹安装并做摸面,所有风门,调节风门都安装连锁装置,其工程工作由通安科负责完成。 7.通安科严格按测风制度进行每月三次的测风工作,并计算矿井有效风量率,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的绝对瓦斯涌出量,矿井内、外部漏风率等。 8.矿井实行分区通风,各个生产采区布置有独立的通风系统,没有特殊情况,不准存在串联通风。 (二)、局部通风管理 1.新购局部通风机入井前,必须由机运区负责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安装。 2.局扇的安装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实行挂牌管理。所有工作的局扇必须保证24h连续运转,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由专职瓦斯检查员负责管理。 3.局扇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由机运区制定停电、停风安全措施,经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由通安部配合机运区负责组织实施。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 4.通风工、专职瓦斯检查员应严格风筒质量管理,发现有破口必须及时修补或更换,风筒吊挂要平直,风筒接头必须采用双翻边接头法接严密。不能转直角,若有弯拐处,必须使用过渡节,以确保工作面风量。风筒必须使用阻燃,防静电风筒。 5.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应采用设置风障法处理。 (三)、巷道贯通安全管理 1.掘进巷道贯通前,生产技术科负责在巷道相距20m前,向井口、生产班组下达贯通通知书,同时向总工程师报告,并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由通安科负责编制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事先做好调整风量,改变系统的准备工作。 2.井口接到巷道贯通的通知书后,必须安排生产班组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掘进,且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 3.贯通时,生产技术科、通安科负责现场指挥调整通风系统,并对相关区域的风量,瓦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四)、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1.地面建立瓦斯治理监控室,并设置三名专职监控员,24小时实施监控管理。监控主机与市安监局联网监控。 2.井下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各配备一台瓦斯监测传感器;各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均配备一台瓦斯监测传感器;各掘进工作面都配备一台瓦斯监测传感器,总进、回风巷配备一台风速传感器。 3.井下每台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都由机运科、监控维修工负责安装“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及局扇开停传感器。 4.监控维修工配合机运区,在每组风门外设置一台风门开停传感器;在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区域回风巷设置一台一氧化碳传感器。 5.新购监测监控系统产品,由机运科负责严格检查其产品的“三证一标志”即“防爆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计量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6.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悬挂位置、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都由监控员负责设置,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AQ1029-2007标准规定设置。 7.监控员负责每月对监控设备进行1次调试和校正;对瓦斯检测设备每7天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瓦斯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8.每班专职瓦斯检查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检仪与瓦斯传感器显示数据进行对照,并将结果汇报监控室,瓦斯传感器的移动,悬挂必须由瓦斯检查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更不得人为封堵瓦斯传感器。 (五)、瓦斯检查及瓦斯排放 1.井下每班每个采掘作业点及维修作业点都配备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同时实现“瓦检员检查、便携仪检查、悬挂瓦斯探头”的瓦斯三同时管理。 2.每班瓦斯检查员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二次,且做到当班当次“三对口”,不得空班、漏检或假检。另有跟班、带班领导不定时巡回检查。 3.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4.主要通风机有计划停止运转前,由机运区负责断开进入井下巷道内的水管、轨道、电缆等一切导电体,并在井口设置全断面栅栏。需要排放瓦斯时,必须由通安部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其措施进行瓦斯排放。 5.井下机电硐室,在恢复送电前应由瓦斯检查员全面检查被送电区域,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送电。 5.局扇因故障停止运转,不论停风时间长短,在恢复通风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负责首先检查局扇处的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才能按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排放。 7.排放瓦斯时,应坚持低浓度排放的原则,进行多次排放,严禁“一风吹”,使排放出来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在排放瓦斯之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的区域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 (六)、防灭火管理 1.由保卫部门制定地面防灭火措施,通安科制定井下防灭火措施,并严格按其实施。 2.建立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由通安科负责把供水管路敷设到井下各作业地点,采区回风巷并兼用于防尘。 3.井口把钩工,必须负责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杜绝井口20米范围内的任何火源。 4.采区设计都采用后退式布置,盲巷密闭都必须用防火材料(如水泥、红砖)掏槽密闭,以防止采空区漏风产生煤炭自燃。 5.在井下各个机电硐室,电气设备旁都由机运科负责设置一台便携式干粉灭火器和一个沙箱。 6.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后,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要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报告,并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相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必须由通安科负责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 (七)、综合防尘管理 1.完善防尘管路系统。通安科负责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中每隔100米处安装一个三通闸阀;每个采掘作业点,维修作业点必须有洒水装置;每个装车站煤仓放煤口必须有喷雾装置;并且保持供水正常。 2.专职瓦斯员负责督促各生产班组,维修班经常清除作业点及其它巷道的浮煤、粉尘,并冲洗巷道帮壁。 3.主井口附近60米以内不准放原煤,20米以内(降雨天除外)每三天清扫一次撒落的煤(岩)粉并洒水降尘。 4.工作面回风巷必须设置净化水幕,以净化风流。 5.通安科负责控制选择合理的供风量,风速一般在1.0m/s左右,即能稀释瓦斯又不会导致粉尘飞扬。 6.在每个采区回风巷,工作面回风巷设置一组隔爆水棚(袋),且每组水棚的水量必须符合AQ1020-2008标准,并不定时地更换水。 7.掘进工作面钻眼采用湿式钻眼,爆破采用水炮泥。 8.对于个别作业点,除上述防尘措施以后,仍有大量粉尘悬浮于空中,则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八)、井下爆破管理 1.井下每个爆破作业点的爆破工作必须由一名专职放炮员担任,使用专用发爆器,爆破母线采用绝缘好的双线,不允许有破口或明接头,且不能与电缆挂在一起(>0.3米)。 2.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并严格按爆炸材料领退制度进行领退。 3.炮眼封泥采用水炮泥,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材料作炮眼封泥,封泥长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无封泥、封泥不足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放糊炮。 4.每次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连锁”、“一炮三检查”制度。 5.严格按规程规定,进行爆破作业,母线长度直线巷道距离100m,转弯巷道距离70m,禁止缩短爆破距离爆破。 6.若通电后不响,必须把母线取下扭接短路,等15min后方准沿线路检查,若因线路联接不良造成的,可重新联线起爆,若是残药瞎管,则必须待炮烟吹散后,由瓦检员、放炮员和班组长共同到迎头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通知其他人员进入迎头工作。 7.如出现瞎炮,则不准用手拉、镐创、压风吹,不得沿残眼打眼,必须在距瞎眼0.3m以外的地方打一平行新炮眼,重新装药、设警戒、起爆。放炮员必须在起爆后详细检查煤矸,找出未爆的残余炸药、雷管。 (九)、井下电气设备管理 1.机电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运科长组织检验其“产品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并检验其安全性能,合格后,方准入井安装使用。大修后的设备入井前必须经其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 2.井上、下装设防雷电装置;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电气设备实行挂牌管理,电缆悬挂必须符合规定,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防火设施必须齐全,并有机电设备运行记录。 3.井下供电应做到“两全”、“三坚持”、“三无”、“四有”、“两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 “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瓦斯电、风电闭锁。 “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保护装置。 4.矿灯集中统一管理,进行严格的领退登记记录。严禁在井下拆修或敲打矿灯。 (十)、安全培训 煤矿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员职工大会,进行以瓦斯综合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知识培训,使全员熟练掌握本矿瓦斯综合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各工种(岗位)的基本要求。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宣威市文兴乡小松山煤矿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