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瓦斯措施2010-5.doc
排放瓦斯措施 一、 瓦斯积聚危害 1.掘进工作面停风后瓦斯积聚危害 (1)在排放瓦斯过程中如控制不好风流,将高浓度的瓦斯排到回风系统,容易造成瓦斯爆炸。 (2)在排放瓦斯时,容易出现人员中毒或窒息事故。 (3)排放瓦斯需要撤出的整个回风系统人员,切断电气设备的电源,影响生产。 2.探查巷道安全风险分析 检测人员从停风巷道口向里探查,由于便携式瓦斯氧气检测两用仪反应时间滞后10--15s置身于氧气浓度为13时,瓦斯检查员已经提前10--15s置身于氧气浓度为13的区域,所以瓦斯检查人员只靠手持仪器进行巷道探查危险。如果探查停风的下山巷道时,人员在缺氧状态下,容易跌入下山巷道,很难及时进行救助。 2. 安全措施 1. 出现停风时的措施 (1) 掘进工作面在局部通风机运转后,必须立即停止掘进工作面的一切工作,由班长负责安排将工作面的压风管路截门全部打开,压风管的出风口朝向工作面,用于冲淡排除积聚的瓦斯,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安排启动备用压风机,增大压风管网的供风量,最大限度的供给停风巷道风量。 (2) 人员撤出后,将停风巷道门子口的风筒断开,并设置临时栅栏,由专人站岗,禁止人员入内。 (3) 由维修工负责,将局部通风机的开关打到停止位置,防止因送电造成对停风巷道的一吹风。 2、瓦斯浓度确定 (1) 在供电系统来电后,可根据工作面瓦斯传感器显示来确定工作面的瓦斯浓度。 (2) 根据日常瓦斯资料和停风时间推测工作面瓦斯浓度和瓦斯积存量。 (3) 可由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员和一名通防专业人员进入停风巷道探查,这种方法具有风险性,为防止发生意外,专职瓦斯检查员和通防专业人员必须带便携式瓦斯氧气检测两用仪2台,光学瓦斯检定器一台、长度为3m的木制长柄瓦斯检查杖1根。将便携式瓦斯氧气检测两用仪固定在瓦斯检查杖的前端,将光学瓦斯检定器的吸气管加长到3m,将吸气管的吸气端也固定在瓦斯检查杖的前端。瓦斯检查员手持瓦斯检查杖。将检查仪器伸出前方2m,边行走边进行探查瓦斯和氧气浓度。同时利用光学瓦斯检定器进行校验,确保瓦斯检查员的安全。当瓦斯浓度达到1或氧气浓度降到18时,仪器报警,立即停止向前检查。退出后汇报矿调度室,救护队进行探查。 3、排放瓦斯措施 (1) 巷道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氧气浓度低于18时,根据探测情况,制定排放瓦斯措施,依据排放积存量计算排放瓦斯所需风量。(1.巷道瓦斯浓度超过1,不超1.5时,由通风部门值班领导制定措施,由瓦斯员按措施要求排放。2.巷道瓦斯浓度在1.5到3.0时,由通风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措施,经通风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指派现场负责人,并组织排放。3.巷道瓦斯浓度超过3.0,由通风部门编制措施,矿总工程师批准,并组织排放。通风、安全、生产、机电、救护部门派人参加排放。参加现场排放人员的职责和现场负责人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2) 有计划停风排放瓦斯必须由通风科列入月度通防作业计划,提前编制排放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审批。未列入计划临时增加排放的地点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 (3) 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贯彻,明确排放人员名单,组织排放人员学习措施,落实责任。 (4) 受排放瓦斯回风流影响的巷道中,必须切断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撤出全部人员,设岗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 排放瓦斯由外里进行排放。 (6) 排放时必须观察局部通风机是否循环风,一旦出现循环风立即停止排放。 (7) 控制风量采用风筒接头错开的方法或风筒之间连接三通、风袖根据回风巷道中的瓦斯浓度调节风量。在排放瓦斯的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设置1台瓦斯报警仪,进行不间断的监测并安排1人利用光学瓦斯检定器经常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当此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立即通知前方排放人员,减小排放风量。 (8) 前方排放人员时刻检查风筒出风口前巷道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只有风筒出风口前方10m内瓦斯浓度降到1.5以下,方可接下一接风筒。 (9) 排放后,整个被排放巷道中的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二氧化碳浓度在1.5以下,氧气浓度达到20以上,并经稳定30min后,方可开始进行其它工作。 鑫隆煤源有限公司通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