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煤矿瓦斯治理专家会诊.doc
关于开展煤矿瓦斯治理专家会诊 工作的通知 各生产矿井 根据国能煤炭[2010]235号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瓦斯治理专家会诊工作的通知及辽瓦斯办[2010]3号关于开展辽宁省煤矿瓦斯治理专家会诊工作的通知(文件已经发至各矿)精神,为搞好我公司的煤矿瓦斯治理专家会诊工作,总结我公司的瓦斯治理成果,掌握各生产矿井瓦斯治理的水平,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和制定瓦斯综合治理的措施,提升我公司各生产矿井的瓦斯综合治理水平,推进全公司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以实现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现将我公司的瓦斯治理专家会诊工作做以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搞好我公司的煤矿瓦斯治理专家会诊工作,公司成立专家会诊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王献辉 副组长许瑞斗 曹文林 陈 晶 成 员王宝申 翁祖力 刘晓彪 许庆民 王晓光 张贺山 杨敬国 刘国民 孟世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宝申 副 主 任刘国民 成 员郭义民 刘宏伟 要求各矿也必须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监处长为副组长的专家会诊领导小组,其成员中必须包括安监、生产、机电、通风(其中包括瓦斯抽放、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等有关人员。 二、具体工作的安排 1、各矿自评阶段 8月29日-9月10日,各生产矿井开展自评工作,并形成自评报告书,于9月10日前将自评报告书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通风)。 2、省级专家全面会诊阶段 9月21日-10月30日,由省组织专家组对我公司的各生产矿井进行会诊。 3、整改阶段 2010年12月-2011年10月,公司各生产矿井要根据专家组会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严密完善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工期,以确保隐患问题全面落实整改。 三、工作要求 1、各矿必须认真地对待此次专家会诊工作,并认真做好本矿的自评工作。 2、各矿必须认真按照文件中所提出的标准逐条进行对照,并按照文件中自评报告书的格式认真进行填写。未达标的项目必须填写达标(整改)日期、整改负责人、达标的措施及办法等。 3、各矿必须安排相关人员参与专家组的评估会诊,认真准备并配合好国家和省专家组全诊工作,做好本矿的专家会诊的协调联络工作。 特此通知。 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