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规定》解读.doc
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规定解读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瓦斯治理工作,先后在淮南、重庆、合肥等地召开了瓦斯治理和防范瓦斯事故会议,同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瓦斯治理和利用的规定、文件、意见、标准,有力地推动了瓦斯治理和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5.13”瓦斯爆炸事故以后,全省煤矿企业在瓦斯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多次对安徽的做法进行表扬和推广。国家局领导到安徽检查指导安全工作时多次要求安徽对各企业的做法要认真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尽快形成全省瓦斯治理方面的规范性措施或规定。基于此,我们与省经委煤炭办公室一起从2006年着手,通过调研、起草、协商、广泛征求企业和部门意见,形成了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规定,在征得省政府同意后,与安徽省经济委员会联合下发至全省煤矿企业。由于国家在瓦斯治理方面新的规范、标准不断出台,有的正在准备出台,所以有的规定可能高于、严于国家相关规定,各煤矿企业要加深对此规定的理解,统一思想,严格执行。 一、制定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及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防治的“十二字”方针,促进煤矿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推进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开展,结合全省煤矿瓦斯灾害实际,在吸取全省近年来发生的几起瓦斯事故教训的基础上,主要围绕事故表现出的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严格落实瓦斯防治“十二 -1- 字”方针的具体规定,其中有些规定提出了更为严厉的要求。同时为了便于企业内部的执行和监管以及监察监管机构的执法工作需要,对实际工作中有关法规不明确的进行明确,从而有力保证全省煤矿的安全生产。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国家局令第21号)、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监察规定(国家局令第22号)、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和保护层开采规范(草案)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等规定。 三、本规定的框架结构 全文主要以落实瓦斯防治“十二字”方针为主线进行组织编排,共分六章、三十五条。侧重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 第一章总则,共三条。主要提出编制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实施组织保障措施。 第二章一般规定,共十六条。主要提出瓦斯治理的机构、队伍、制度、技术要求和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三章先抽后采,共六条。主要对瓦斯抽采系统建立、抽采设计、抽采指标考核以及保护层开采条件下的瓦斯抽采等进行规定。 第四章监测监控,共五条。主要是依据安徽煤矿开采实际,为加强监测监控,明确增设甲院传感器的规定和新建矿井的要求。 第五章以风定产,共二条。主要对矿井生产能力和通风能力核定 -2- 及保证矿井、采区、工作面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措施上作出规定。 第六章罚则,共三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处罚的指导性意见。 四、具体条款制定的依据或解释 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简称国有煤矿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简称小煤矿管理指导意见,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简称防突细则,煤矿安全规程简称规程,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原国家局21号令)简称原国家局21号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先抽后采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先抽后采指导意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简称安全监控规范,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简称抽采基本指标。 详见表一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规定条文对照和表二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规定条文对照检索。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