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瓦斯排放措施.doc
应急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编 制 人 施工单位 排放地点 年 月 日 排放瓦斯措施 一、排放瓦斯原因、方法、时间、负责人 1、排放原因 2、排放方法 3、排放时间 负责人 二、排放瓦斯区瓦斯积存量、供风量、所需排放时间估算 巷道名称 长度 (m) 断面 (m2) 体积 (m3) 瓦斯浓度 () 瓦斯积存量(m3) 供风量 (m3/秒) 所需排放时间(小时) 三、排放瓦斯前回风系统必须停电和撤人。 1、停电范围和负责人 2、撤人范围和负责人 3、站岗把口人员姓名和地点 四、安全措施 1、排放瓦斯前由矿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负责向排放瓦斯有关人员贯彻瓦斯有关人员贯彻本措施,并在调度室或井下坐阵指挥,保证安全排放。 2、由 同志负责排放瓦斯现场全面指挥工作。安检科 同志负责现场监督检查,救护队 执行瓦斯排放任务,其中 同志为救护队执行排放负责人,通风队 密切配合排放工作;掘进队队长 负责人员落实,机电车间 负责停送电人员和执行内容的落实。参加排放瓦斯的人员在停送电时,必须听从调度室指挥。排放瓦斯流经巷道的电气设备,必须在采区变电所和配电点两处同时切断电源,并设警示牌和设专人看管。 3、排放瓦斯人员下井前必须认真检查自带的矿灯、氧气呼吸器、自救器、瓦斯检定器的完好情况,确保完好、灵敏、准确可靠,否则不准下井。 4、由 负责在 风流汇合处悬挂瓦斯报警断电仪或便携仪,报警点为1。 5、排放前,由三名救护队员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瓦斯聚积区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和风筒吊挂情况,然后由现场指挥 同志根据区域的通风能力,确定合理的排放速度,救护队员执行排放任务,并随时监视风流汇合处的瓦斯报警断电仪或数字式瓦斯报警仪的工作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1.5时,应立即减少或停止向瓦斯聚积区供风,待回风流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重新恢复工作,严禁“一风吹”。 6、排放准备工作完成后,经调度室和现场安检员同意后方可开始排放。 7、启动局扇前,由 负责检查风机附近10米以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只有在其浓度不大于0.5时,方可开动局扇,并随时检查局扇工作情况,以防吸循环风。 8、启封盲巷密闭排放瓦斯时,应由救护队员携带氧气呼吸器瓦斯检定器进入密闭地点检查瓦斯,如果密闭地点瓦斯超过1.0时,应采取措施后向密闭地点供风,把瓦斯稀释到1.0以下,只有当瓦斯不超过1.0时,方可用铜钎、铜锤等不产生火花工具启封密闭,并轻敲轻打。先启开一个小口检查密闭内瓦斯,如果瓦斯不超过3,可全部揭开密闭;若瓦斯超过3,则先接一节风筒排放小口附近瓦斯,待瓦斯不超过1.0时,方可全部揭开密闭;而后再由救护队员边检查瓦斯边接风逐段排放瓦斯,直至排完为止。 9、排放工作结束后,由 负责全面检查排放区内安全及瓦斯情况,确无问题后,汇报矿调度室,待矿总工程师同意后,才准通知施工单位复工。 10、当瓦斯浓度超过3,且排放线路长,影响范围大,排放瓦斯风流切断采掘工作面安全出口时,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意见及排放其他需补充的措施 五、瓦斯排放区示意图 六、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召集参加排放人员学习排放措施,学习措施人员签名如下 措 施 会 签 单 位 姓 名 日 期 意 见 总工程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