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放.doc
瓦斯抽放钻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矿计划安排20101工作面胶带巷3钻场、2联络巷钻场以及正前进行瓦斯预抽钻孔施工,为确保钻孔施工过程中安全、顺利的进行,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面及工程概况 钻孔施工地点为2煤层20101工作面胶带巷3钻场、2联络巷钻场以及巷道正前。 2、钻孔施工设备 2.1 钻机型号 ZDYI900S型 2.2 钻杆直径 φ63.5mm 2.3 钻头直径 φ94mm合金钢钻头 2.4 泥浆泵型号 BW250型 3、钻孔施工方法及注意事项 3.1、电气设备、钻机入井施工前必须进行检修,排除故障。 3.2、机电工负责钻机接电源,必须检查电器设备的完好,并搞好电流整定工作。 3.3、使用合格的φ94mm合金钻头,按钻孔位置参数进行开孔,避免抽放孔封孔段塌孔,影响抽放瓦斯封孔质量。 3.4、用坡度规确定方位角,倾角稳固钻机,打好固定压车柱。 3.5用水力打钻时,钻孔完成设计孔深后必须用压风将孔内钻屑和水吹干净,以免影响抽放瓦斯量。 3.6、采用聚氨酯化学封孔必须待半小时后,接入气水分离箱的抽放瓦斯系统,进行抽采瓦斯。 3.7、钻工先检查钻杆,应不堵塞、不歪曲、丝扣未磨损。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3.8、连接钻杆时要对准丝扣,避免歪斜和漏水、漏气。 装卸钻头时,应严防管钳夹伤硬质合金片、夹扁钻头和岩芯管。 3.9、 钻头送入孔内开始钻进时,给进压力不宜太大,要轻压慢转,待钻头下到孔底工作平稳后,钻进压力再逐渐增大。 3.10、采用清水钻进时,开钻前必须先供水,水返回孔口后才能给压钻进,不准钻干孔;孔内煤、岩粉多时,应加大水量,切实冲好孔后方可停钻。 3.11、钻进过程中要准确测量距离,一般每钻进10m或换钻具时必须量一次钻杆,以确定孔深。 3.12、钻进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如下 1发现煤壁松动、偏帮、来压、出现雾气,煤壁挂红挂汗,见水或孔内水量、水压突然加大或减小以及顶钻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 2钻孔钻进时出现瓦斯急剧增大、忽大忽小、顶板来压、响煤炮、片帮、顶钻、夹钻等突出预兆现象时,要及时撤人,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13、临时停钻时,要将钻头退离孔底一定安全距离,防止煤(岩)粉卡住钻杆;停钻8h以上时应将钻杆拉出来。 4.安全组织措施 4.1、每台钻机打钻人员不少于4人,包括钻机长和安全负责人。 4.2、钻工每日上班前按时参加班前会,班长及所有人员要明确当班任务,清楚岗位责任。 4.3、班长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及安排人员工作,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4.4、每班人员升井后,班长及各钻机负责人必须到值班室汇报当班工作情况。 4.5、钻工在井下认真执行交接班制,检查各设备完好情况,并认真填写接班记录。 4.6、打钻地点附近要安装直通值班室的电话,有如何异常情况值班室及时向矿各单位汇报。(主井电话直通项目部值班室,由值班人员及时通知矿各单位) 5、安全技术措施 5.1、所有打钻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操作规程三大规程之规定,熟悉井下避灾路线及隔离式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5.2、打钻人员必须了解钻孔的施工方法和质量要求 5.3、钻机安设时,要注意下列事项 (1)钻机安设前要清理浮煤,矸石,整平底板,垫上方枕木。选择适当位置安设钻机。 (2)钻机主轴中心线对准钻孔位置,摆正钻机,打起撑柱和立柱。 (3)钻机安设要平稳,压钻机柱上端戴木柱帽,立柱标准有效,并做好防倒措施。防倒措施采用12铁丝把四根压柱相连,并与巷道顶网相连接,固定可靠,防止压柱翻到伤人。 5.4、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地点,班长首先敲帮问顶,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及安全隐患,若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工作。 5.5、在钻机附近20米范围内要配备灭火器至少2台及沙箱和两个铁锹、黄土泥块,并要保证灭火器的性能完好。 5.6、在打钻地点下风侧配置一个悬挂式瓦检仪(当悬挂钻孔下风侧回风流中1.0-1.5米左右,距离煤帮0.3米,与钻孔同高的位置),当瓦斯浓度达到1时应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施工人员撤出打钻地点到新鲜风流中,汇报项目部值班室,待采取措施后,使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恢复作业。 5.7、开机后所有人员各就各位,司钻人员必须确认其它人员安全离开后,再开机钻进,作业人员要集中精力,严禁打闹,不准与司机闲谈,做与之无关的事情。 5.8、所有工作人员要统一服从司钻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5.9、钻进操作中,要作好“三看,两听,一及时”,仔细判断孔内情况,“三看”即看给进压及进尺速度,看泵压表和孔口返水返渣情况,看水接头情况“两听”即听机器运转声音,听孔内震动声;“一及时“即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5.10、钻杆损坏程度超过下列规定不得入孔 1) 直径63.5mm钻杆外径磨损超过2.5mm; 2)接头及其连接部分丝扣不在中心线上或丝扣不合格的钻杆; 3) 直径63.5 mm钻杆每米弯曲超过2mm; 5.11、采用聚氨脂封孔,钻场内封孔长度不少于8米,巷道正前封孔长度不少于10米,孔口段采用水泥沙浆固定(长度不小于300mm)。 5.12、封孔后,及时打开支管闸阀,进行瓦斯抽放。 5.13、作业人员严禁在钻杆后方停留或工作,接钻杆,卸钻杆人员必须扎紧袖口,严禁戴手套,禁止将身体任何部位放在钻杆端头。 5.14、钻机运转时,严禁使用任何工具加长或卸掉钻杆,禁止将身体任何部位直接制动机械的运转部件,以防伤人。 5.15、钻进过程中,若发现瓦斯涌出异常或出现其它异常情况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并及时汇报,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16、孔内发生断杆事故后,必须进行打捞处理。 来源http// - 瓦斯抽放钻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_花前醉_新浪博客 5.17、钻孔施工作业过程中,由瓦检工检查瓦斯浓度,现场没有瓦检工不得开工作业。钻机附近的回风流中必须吊挂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5.18、作业过程中,班组长,安全负责人,机电工必须携带便携瓦检仪 5.19、钻进使用高压水冲孔排渣,并作好排放积水的工作处理,及时清理浮煤,钻场附近退路畅通无阻。 5.20、电气设备系统要满足以下要求 1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安标志并经检验合格且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2对设备进行接电源,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并要检验电气设备的完好情况,杜绝失爆现象; 3电气设备要保证性能完好,整定电流值合理,防护装置齐全; 4电缆要经过检验合格方可入井使用; 5电缆悬挂要符合电缆悬挂要求; 6电气系统每班要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电气设备失爆,立即停电进行处理,严禁带隐患作业; 7严禁带电检修电器设备; 8每天要进行一次设备开关的漏电试验和风瓦电闭锁检查; 9钻机等电气设备停止运转时必须把开关打零位,闭锁。 5.21、钻孔内有喷瓦斯、响煤炮现象,必须加装孔口边打边抽装置,钻场内应该有 风筒供风,确保瓦斯喷出时能及时排放。 5.22、钻机及辅助设备的取用电源在有瓦电、风电闭锁的开关、移变内,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5.23、打钻地点必须有瓦斯监控传感器,且瓦斯监控传感器必须接入瓦电闭锁、风电闭锁,保证在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1时报警,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1.5时,能立即断电、人员必须撤到安全地点,瓦斯不超限时方可作业。 5.24、钻孔周围附近作业人员必须用铜锤敲打铁器,严禁用铁器铁对铁撞击、敲打,以免撞击产生火花引燃、引爆瓦斯。 6、钻机等设备运输安全措施 6.1、装卸钻机时,钻机要平稳的固定在平板车上,用铅丝刹紧捆牢,严防在斜坡道上滑掉或翻车。 6.2、在斜坡道上运送钻机时,首先,检查绞车固定是否牢固可靠和钢丝绳、保险绳是否合格,绞车固定不牢固可靠和钢丝绳、保险绳不合格,不准在斜坡道上运送钻机和设备,严防跑车事故发生。 6.3、在斜坡道上用导向轮倒拉运送钻机等设备时,导向轮必须固定牢固可靠,导向轮固定不牢的不准运送钻机等设备。 6.4、用人力在斜坡道上运送钻机等设备时,钻机和设备的下方不得站人并有防滑、防倒的措施,严防钻机、设备下滑、翻到伤人。 6.5、在斜坡道上,严格执行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 7、质量措施 7.1、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7.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所规定的钻孔位置,方位角,倾角和深度进行施工,确保各参数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7.3、封孔后及连接胶管要严密,不得有漏气现象。 7.4、钻孔施工时,班组长要做好原始纪录,注明孔号、孔径、孔深、位置、坡度、方位角等参数。打钻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也要在原始记录本上注明。 7.5、加强钻孔质量验收,每个抽放钻孔施工完毕,钻工不得擅自退钻,当班班长及时电话汇报通风科监控室(电话8032),由通风科决定是否进行抽检。汇报内容有钻孔深度、见煤长度和施工情况等,便于通风科监控室记录。 7.6、加强钻孔定位检查,钻孔参数必须达到标准开孔误差不超过10cm,方位角误差不超过2,倾角误差不超过1 8、灾害预防措施 8.1、作业过程中,若发现煤层发潮,煤壁挂红、挂汗,巷道发冷或出现雾气,有顶板来压和底臌现象,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和水灾事故等透水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并向值班室和有关单位汇报,待方案确定后方可进行处理 8.2、若发现工作面有煤岩松软,片帮,响煤炮、瓦斯忽大忽小,瓦斯喷孔等瓦斯突出预兆或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卡钻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立即撤人并汇报、处理。 8.3、钻探作业发生任何异常情况时,工作人员都要沉着冷静,立即向值班室和调度室汇报,选择正确的避灾路线撤退 8.4、发现有顶钻、喷钻现象停止作业及时汇报值班室。在值班室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8.5、发现掘进工作面正前煤质松软要及时打上迎面戗柱用木板被紧被牢。发现钻场内煤质松软锚杆有松动现象要在锚杆钢带上打上戗柱,以防煤与瓦斯动力现象,便于安全撤人。 8.6、发现有夹钻现象作业人员必须认真丈量机上钻杆余尺,详细分析和记录孔内情况,并向值班队长汇报,待方案确定后方可处理,处理事故过程中,代班长必须亲自操作。 9、 避灾路线 20101工作面胶带巷3钻场、2联络巷钻场以及正前施工人员的避火灾,避瓦斯、避水灾路线 9.1、发生火灾,瓦斯灾害时,工作人员要立即戴好自救器,按下列路线撤退。 (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瓦斯突出预兆如煤层层理絮乱,煤质变软、光泽暗淡,巷道内瓦斯忽大忽小,空气变冷,煤层受挤压,支架变形、煤壁外鼓、片帮、掉渣、顶底板鼓起,煤体内响煤炮,打钻时喷钻、顶钻、夹钻等。立即撤人、停电,汇报,按照避灾路线撤到安全地点。 (2)避瓦斯突出、火灾害灾路线当发生瓦斯灾害时,立即佩戴自救器可参照下列路线快速撤离灾区。 20101工作面胶带巷3钻场、2联络巷钻场以及正前 20101工作面2辅运巷1联络巷 201盘区2辅运巷 中央辅助运输大巷 主斜井 地面。 9.2、当发现透水预兆按照避水灾路线 (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透水预兆如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增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发现透水预兆后,必须停止作业,先将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立即向有关领导及有关科室汇报。 (2)避水灾路线当发生突水灾害时可参照下列路线快速撤离灾区。 20101工作面胶带巷3钻场、2联络巷钻场以及正前 中央回风巷 一号联络巷 主斜井 地面。 10、设计说明 3钻场、2联络巷钻场各设计12个钻孔,分为上中下三排,排间距0.8米,孔深120米,孔间距0.6米,在终孔处控制巷道外15米。 胶带巷正前设计钻孔12个,方位角100度,孔深120米,分为上中下三排,下排距底板1米,排间距0.8米,孔间距0.8米。 设计累计孔深共2880米。 附抽放钻孔设计图 关于发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 煤安字[1997]第189号 各煤管局、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神华集团公司、华晋焦深公司、伊敏煤电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局,各直属矿务局公司 为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防治瓦斯的各项规定,原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在1989年制定和发布了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该规范在生产实践中对瓦斯抽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使瓦斯抽放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随着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的发展,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已不适应需要。为此,部组织有关专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本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从1997年7月1日起施行。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七日 目 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标准及抽放瓦斯工程设计3 第三章移动泵站抽放瓦斯5 第四章抽放瓦斯方法6 第五章抽放瓦斯管理7 第六章瓦斯利用10 第七章奖惩11 第八章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12 第九章附则13 附录 14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瓦斯 抽放的各项规定,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管理,提高抽放瓦斯效 果,防止瓦斯事故,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生产能力,保 护环境和开发资源,特制定<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以 下简称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煤矿企业、管理部门及 有关事业单位。 第3条矿井瓦斯抽放工作由各级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 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抽放瓦斯工作,解决所需设备、器 材和资金;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抽放瓦斯工作 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抽放瓦斯工作面 的正常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局、矿行政正、副 职负责落实和检查所分管范围内的有关抽放瓦斯工作;局、 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抽放瓦斯工作负责。拍 放瓦斯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局、矿财务、供应计划和生产环节计划。 第4条应进行瓦斯抽放的矿井必须把矿井瓦斯抽放纳人到采掘工作面、采区、矿井设计中,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对瓦斯抽放工程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第5条抽放瓦斯的局、矿必须将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抽放瓦斯指标列入经济承包指标进行考核。 第6条为促进矿井瓦斯抽放和利用工作,各局、矿要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对抽放瓦斯工作做出成绩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必要的表彰奖励。 第7条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本<规范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8条要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的研究工作,并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 第二章 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标准及抽放瓦斯工程设计 第9条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开展瓦斯抽放工作 1.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50条的即一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采用通风方法解决不合理的。 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5m3/min,年产量等于或小于40万t;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0m3/min,年产量等于或小于60万t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5m3/min,年产量等于或小于100万t;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0m3/min,年产量等于或小于150万t; 矿井绝对瓦期涌出量大于40m3/min。 3.开采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第10条凡符合第9条条件,应建立永久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应同时具备下列2个条件 1.瓦斯抽放系统的抽放量可稳定在2m3/min以上。 2.瓦斯资源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放服务年限在10年以上。 第11条新建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必须经煤炭工业部授权的专业科研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由局、矿总工程师组织瓦斯抽放工程设计,经省厅局、公司批准报煤炭工业部备案。经审批的设计如有重大修改,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第12条新建或改扩建矿井,根据地质报告提供的瓦斯资源或参照邻近矿井参数而达到第9条条件时,必须将抽放瓦斯工程纳入矿井设计中,但设计所依据的瓦斯参数必须经煤炭工业部授权的专业科研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而定。 第13条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内容应包括; 1.矿井概况煤层赋存条件、矿井煤炭储量、生产能力、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 2.瓦斯基础数据瓦斯鉴定参数,矿井瓦斯涌出量,煤层瓦斯压力、含量,矿井瓦斯储量及可抽量,煤层透气性系数与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减系数。 3.抽放方法钻孔巷道布置与抽放工艺参数。 4.抽放设备抽放泵、管路系统、监测及安全装置。 5.泵站建筑泵房、供水、供电、采暖、避雷及其它。 6.瓦斯利用利用方式和利用量、利用方案、资金概算。 7.技术经济指标投资概算及工期。 8.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设备与器材清册、资金概算、图纸。 第三章移动泵站抽放瓦斯 第14条根据第9条、第10条规定,不具备建立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条件的,应建立移动式抽放系统。 第15条建立移动式瓦斯抽放系统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报矿务局批准后,报省厅局、公司备案。 第16条移动泵站应安装在抽放瓦斯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中。抽出的瓦斯必须引排到地面、总回风道或分区回风道;已建永久抽放系统的矿井,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可送至矿井抽放系统的管道内,但必须使矿井抽放系统的瓦斯浓度符合有关规定。 第17条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排至回风道时,在抽放管路出口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包括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栅栏设置的位置,上风侧为管路出口外推5m,上下风侧栅栏间距不小于35m。移动式抽放泵站排到巷道内的瓦斯,其浓度必须在30m以内被混合到规程允许的限度以内。 栅栏处必须设警戒牌和监测装置,巷道内瓦斯浓度超限时能报警并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监测传感器的位置在栅栏外5m以内。两栅栏间禁止人员通行和任何作业。 第四章抽放瓦斯方法 第18条矿井抽放瓦斯方法要根据矿井瓦斯来源、煤层地质和开采技术条件以及瓦斯基础参数来确定。 第19条对未卸压的原始煤层,瓦斯抽放的难易程度划分为三类,见表1。 表1煤层瓦斯抽放难易程度表 类 别 钻孔流量衰减系数 d-1 煤层透气性系数 m2/Mpa2d 容易抽放 可以抽放 较难抽放 <0.003 0.0030.05 >0.05 >10 100.1 <0.1 第20条“多打孔、严封闭、综合抽”是加强瓦斯抽放工作的方向,抽放瓦斯矿井要增加抽放瓦斯钻孔量,提高瓦斯管路敷设质量、严封孔及采用综合抽放方法,以提高抽放效果。 第21条为提高抽放效果,可采用人为的卸压措施。如水力割缝、水力压裂、松动爆破和深孔控制卸压爆破等。 第22条在有自然发火危险煤层的采空区抽放瓦斯时,必须经常检测CO浓度和气体温度等有关参数的变化。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时,要采取措施。抽出瓦斯的浓度不得低于25%。同时要逐步采用自动监控装置,以保证抽放工作的安全。 第五章抽放瓦斯管理 第23条局、矿的通风部门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瓦斯抽放日常管理,总结分析抽放瓦斯效果,研究和改进抽放技术方案,组织新技术推广等。 第24条抽放瓦斯的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抽放队伍,负责打钻、管路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和瓦斯参数测定等。 第25条抽放矿井必须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抽放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第26条抽放瓦斯矿井必须有下列图纸和技术资料 1.图纸。 1抽放瓦斯系统图; 2泵站平面与管网包括阀门、安全装备、检测仪表等布置图; 3抽放钻场及钻孔布置图; 4泵站供电系统图。 2.记录。 1抽放工程和钻孔施工记录; 2抽放参数测定记录; 3泵房值班记录。 3.报表。 1抽放工程年、季、月报表; 2抽放量年、季、月、旬报表。 4.台账。 1抽放设备台账; 2抽放工程台账; 3抽放量台账。 5.报告。 1矿井和采区抽放工程设计文件及竣工报告; 2瓦斯抽放总结与分析报告。 第27条加强瓦斯抽放参数抽放量、瓦斯浓度、负压、正压、大气压、温度测定,有条件的矿井可安装自动检测系统;人工测定时,。泵房内每小时测定1次,井下于管、支管每周测定1次。 抽放量的计算要统一‘用大气压为101.325kPa、温度为20℃标准状态下的数值。 第28条抽放瓦斯管理指标。 1.永久抽放系统的年抽放瓦斯量不小于100万m3,移动泵站不小于10万m3。 2.瓦斯抽出率。 1预抽煤层瓦斯的矿井矿井抽出率不小于20%.回采工作面抽出率不小于25%; 2邻近层卸压抽放的矿井矿并抽出率不小于35%, 回采工作面抽出率不小于45%; 3采用混合抽放方法的矿井矿井抽出率不小于25%。 3.预抽煤层瓦斯的钻孔量。 1当采用顺层孔抽放时钻孔量见表2; 2当采用穿层钻孔抽放时,钻孔见煤点的间距可参照下列数据容易抽放煤层1520m;可以抽放煤层1015m;较难抽放煤层810m。 表2吨煤钻孔量表 单位m/t 煤层类别 薄煤层 中厚煤层 厚煤层 容易抽放 0.05 0.03 O.01 可以抽放 0.050.1 0.030.95 0.010.03 较难抽放 >0.1 >0.05 >0.3 4.钻机效率。 1岩石f>8,不小于600m/月台; 2岩石f=68,不小于1200m/月台; 3岩石f<6包括煤,不小于1600m/月台。 5.钻孔密封深度。 1岩石孔不小于3m; 2煤孔不小于5m。 第29条严格瓦斯工程施工质量,所有抽放瓦斯工程都须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不合设计标准的要重新施工直到合格为止。 第30条对瓦斯管路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外部涂红色以示区别。 第31条矿务局每季度、省局厅每半年应组织1次抽放工作检查和评定。 第32条瓦斯抽放量的计量器具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 9 第六章 瓦斯利用 第33条抽放瓦斯的矿井必须加强瓦斯抽放利用工作,变害为利,保护环境,开发资源,以用促抽,以抽保用。年抽放瓦斯量在100万m3及以上的矿井,应开展瓦斯利用工作。 第34条进行瓦斯抽放论证和设计时,要同时对瓦斯利用进行论证和设计。 第35条瓦斯利用设计内容包括根据瓦斯抽放系统,设计确定瓦斯利用量和利用方式、储气装置及容积、输送气方法、输气管路系统、安全及检测装置、利用工艺,绘制瓦斯利用工程系统布置图,编制设备材料清册、土建工程计划、资金概算、劳动组织及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36条为使抽放和利用瓦斯所消耗的材料设备能及时得到补偿,保证矿井抽放瓦斯工作正常进行,矿井出售瓦斯所得的收入要全部用于瓦斯抽放工作,不得挪为它用。 第七章 奖惩 第37条凡从事抽放瓦斯工作的部门和个人,有下列成绩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 1.完成或超额完成抽放瓦斯量计划指标的。 2.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或超额完成抽放瓦斯工程计划指标的。 3.对抽放瓦斯技术和工艺有所创新的。 4.抽放瓦斯效果有显著提高的。 奖励办法矿务局每年、矿每一季度评选1次,并实施奖励。 第38条凡负责和从事抽放瓦斯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违反本<规范有关规定都要追究责任 1.已建成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不抽或不能坚持正常抽,而威胁安全生产,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 2.凡未完成年度、季度抽放瓦斯工程计划和抽放指标的,要扣罚局、矿领导、总工程师和主管部门的安全奖金。 第八章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 第39条矿井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报废申请报告,由局、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必须经煤炭工业部授权的科研机构论证后,报省厅局、公司批准并报煤炭工业部备案。 第40条矿井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报废申请报告内容包括 1.矿井概况煤层赋存条件、矿井保有储量、生产能力、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 2.瓦斯基础资料历年瓦斯抽放数据、瓦斯鉴定数据、主要煤层瓦斯含量等值线图、瓦斯涌出量等值线图、矿井瓦斯储量等。 第九章附则 第41条各局、矿应根据规范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省厅局、公司备案。 第42条本规范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 附 录 一、抽放瓦斯有关名词解释 1.本煤层抽放瓦斯抽故开采煤层的瓦斯。 2.邻近层抽放瓦斯抽放受开采层采动影响的上、下邻近煤层可采煤层、不可采煤层、煤线、岩层的瓦斯。 3.采空区抽放瓦斯抽放现采工作面采空区和老采空 区的瓦斯。前者称现采空区半封闭式抽放,后者称老采空区全封闭式抽放。 4.综合抽放瓦斯在一个抽放瓦斯工作面同时采用2种以上方法进行拍放瓦斯。 5.未卸压抽放瓦斯抽放未受采动影响和未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亦称为预抽。 6.卸压抽放瓦斯抽放受采动影响和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 7.边掘边抽掘进巷道的同时,抽放巷道周围卸压煤体内的瓦斯。 8.边采边抽抽放回采工作面前方卸压煤体的瓦斯或厚煤层分层开采时抽放未采分层卸压煤体的瓦斯 9.穿层钻孔抽放瓦斯向煤层打垂直或斜交层理的钻孔抽放瓦斯。 10.顺层钻孔抽放瓦斯顺煤层打钻 11.集瓦斯巷道抽放瓦斯在回采工作面顶板或底板的卸压区内掘进专用集瓦斯巷道抽放上邻近层或下邻近层的瓦斯。 12.网格布孔抽放瓦斯;穿层钻孔布置成方格网形预抽煤岩层瓦斯。 13.交叉布孔抽放顺层孔立体交叉布孔预抽煤层的瓦斯。 二、抽放瓦斯基础参数测算 1.瓦斯压力测定。 一般在岩石巷道中向煤层打钻孔、封孔及安装压力表直接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测定工作应注意 1测定地点要选在无断层、裂隙等地质构造处,瓦斯赋存状况要具有代表性; 2测压巷道距煤层的岩柱距离不应小于10m; 3测压孔的孔径以75mm为宜,要贯穿整个煤层厚煤层应钻人煤层3m以上,完钻后应及时封孔,封孔要严密,测压管接头不得漏气。 2.瓦斯含量测定与计算。 煤层瓦斯含量是指每吨煤或每立方米煤体中含有的瓦斯量,单位是m3/t或m3/m3。 常用的煤层瓦斯含量测算法是取煤样送实验室做煤的吸附性能实验,求出吸附常量“、6值,并在井下相应地点测定煤层的瓦斯压力,以下列公式计算瓦斯含量 x 式中x煤层瓦斯含量,m3/t; a吸附常数,试验温度下的极限吸附量,m3/t; b吸附常数,MPa-1 p煤层瓦斯压力,MPa; Aad煤的灰分,%; Mad煤的水份,%; k煤的孔隙体积,m3/m3; r煤的密度,t/m3。 3.矿井瓦斯储量计算。 瓦斯储量系指煤田开发过程中,能够向开采空间排放瓦斯的煤岩层赋存的瓦斯总量。其计算公式为 Wk=W1十W2十W3 式中Wk矿井瓦斯储量,万m3; W1可采煤层的瓦斯储量总和,万m3; W1=2Alixxli Ali矿井每一个可采煤层的煤炭储量,万t; n矿井可采煤层数; Xli每一个可采煤层的瓦斯含量,m3/t; W2可采煤层采动影响范围内的不可采邻近煤层的瓦斯储量总和,万m3; W2=虽A2iX2i A2i可采煤层采动影响范围内每一个不可采煤层的煤炭储量,万t。采动影响范围,上邻近层取5060m,下邻近层取2030m; X2i可采煤层采动影响范围内每一个不可采煤层的瓦斯含量,m3/t; m矿井可采煤层采动影响范围内的不可采煤层数; W3围岩瓦斯储量,万m3e当围岩瓦斯很小时, W3O;若含瓦斯量多时,可据经验取之或实测而定。 4.可抽瓦斯量概算。 可抽瓦斯量是指瓦斯储量中在当前技术水平能被抽出来的最大瓦斯量。其概算法是 可抽瓦斯量=瓦斯储量x抽放率 5.抽放率计算。 1矿井或采区抽放率 dk=100qkc/ gkc十gkf 式中dk矿井或采区抽放率,96; Qkc矿井抽放瓦斯量,m3/min; gkf矿井风排瓦斯量,m3/min。 2工作面开采层瓦斯抽放率 dgk100Qg/Wg 式中dgk工作面开采层瓦斯抽放率,%; Qs在一定时间内工作面开采层抽出的总瓦斯量,万m3; Wg抽放工作面开采层的瓦斯储量,万m3。 3工作面邻近层瓦斯抽放率 dgl100q1c/qlc十qy 式中dgl工作面邻近层瓦斯抽放率,%; qlc工作面邻近层瓦斯抽放量,m3/min gy工作面邻近层涌向工作面的瓦斯量,m3/min. 6.抽放量标量换算。 Q标Q测 P1T标/ 式中Q标标准状态下的抽放瓦斯量,m3/min; Q测测得的抽放瓦斯量,m3/min3 P1测定时管道内气体绝对压力,MPa; Tl测定时管道内气体绝对温度,K T1t十273 t测定时管道内气体摄氏温度。℃; p标标准绝对压力,0.1MPa T标标准绝对温度,20十273K。 7.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 钻孔瓦斯流量随着时间延续呈衰减变化关系的系数,可作为评估开采层预抽瓦斯难易程度的一个指标。 测算方法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区打钻孔,先测其初始瓦斯流量q0,经过时间t后,再测其瓦斯流量qt,然后以下式计算之 qtq0e-at 式中“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d-1; go钻孔初始瓦斯流量,m3/min; gt经‘时间后的钻孔瓦斯流量,m3/min; t时间,d。 8.瓦斯来源分析。 矿井瓦斯来源是确定抽放方法的主要依据,因此,应尽量详细地做好下述测定工作 1必须测定出掘进、采煤与采空区的瓦斯涌出量分别占全矿井瓦斯涌出量的比例; 2必须准确地判断出采区工作面的瓦斯主要是来自本煤层还是邻近层。 一般把回采工作面老顶初次冒落前的平均瓦斯涌出量认为是本煤层的瓦斯涌出量。而将老顶初次冒落后的平均瓦斯涌出增加量认为是邻近层的瓦斯涌出量。 三、抽放瓦斯方法分类见附表1 附表1 抽放瓦斯方法分类表 分类 方法简述 适用条件 工作面抽放率 % 开 采 层 瓦 斯 未 卸 压 抽 岩巷揭煤 与煤巷掘进 抽故 1.由岩巷向煤层打 穿层钻孔抽放 2.由巷道工作面打 超前钻孔抽放 高瓦斯煤层或 有突出危险煤层 10-30 10-30 抽 放 放 采区大面 积抽放 1.由开采层工作面 运输巷、回风巷、煤 门打上下向顺层钻孔 抽放或打交叉钻孔抽 放 2.由岩巷、石门、 邻近层打穿层钻孔抽 放,突出煤层瓦斯预 抽可采用网格布孔 3.地面钻孔抽放 4.密闭开采层巷道抽放 有预抽时间的 高瓦斯煤层 1030 1020 10 10] 19 分类 方法简述 适用条件 工作面抽放率 % 开 采 层 瓦 采 动 卸 压 边掘边抽 由巷道两侧或沿巷 道向掘进巷道周围打 钻孔抽放 瓦斯涌出量大 的掘进巷道 20 斯 抽 放 抽 放 边采边抽 1.由运输巷、回风 巷向工作面前方卸压 区打钻孔抽放 2.由岩巷、煤门向 开采层上部或下部未 采的分层打穿层孔或 顺层孔抽放 煤层适应性较 小,预抽时间不 充分的煤层 10一20 1020 人 为 卸 压 抽 放 水力割缝 松动爆破 水力爆破 由工作面运输巷打 顺层钻孔用水力割继 由工作面运输巷或 回风巷打钻孔进行爆 破 由岩巷或地面打钻 孔进行水力压裂 多使用于低透 气性煤层 2030 <30 <30 邻 近 层 瓦 斯 抽 放 卸 压 抽 放 上下邻近 层抽放 1.由工作面运输 巷、回风巷或岩巷向 邻近层打钻孔抽放 2.由工作面运输 巷、回风巷打斜交迎 面钻孔抽放 3.由煤门打顺层钻 孔抽放 4.在邻近层掘进集 瓦斯巷道抽放 5.地面钻7L抽放 瓦斯来源于邻 近层的工作面 3060 3060 3060 3060 30--45 20 分类 方法简述 适用条件 工作面抽放率 % 采 区 全封闭式 抽放 密闭采空区插管抽 放 瓦斯涌出量大 的老采空区 15 瓦 斯 抽 放 半封闭式 抽放 1.由现采空区后方 设密闭墙插管抽放 2.由采空区附近巷 道向采空区上方打钻 孔抽放 采空区瓦斯涌 出量大的回采工 作面 30 围 岩 瓦 斯 抽 放 围岩裂隙 镕洞 1.由巷道向裂隙带 或溶洞打钻孔抽放 2.密闭巷道抽放 有围岩瓦斯涌 出或瓦斯喷出危 险地区 四、抽放参数监控系统 1.瓦斯抽放监控系统。 1用途。 连续监测抽放系统中的瓦斯浓度、流量、正压、负压、泵房内泄漏瓦斯浓度、抽放泵和电机的轴温等参数,由微机完成测量显示、打印等功能。当任一参数超限时,可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按给定的程序停止或启动。 2技术参数 ①管道内瓦斯浓度0100%CH4; ②管道内气体的流量0150m3/min; ⑦正压O100kPa; ④负压0100kPa; ⑤泵压内泄漏瓦斯浓度04%CH4; ⑥抽放泵和电机轴温最多8点; ⑦测量精度0.5%满量程; ⑧警报点误差满量程不大于i0.5%; ⑨轴温警报误差不大于士2℃。 3使用条件 ①供电电源一220V土l0%; ②工作环境温度1525℃; ⑦相对湿度不大于85%。 2.瓦斯抽放泵站监测系统。 1可测定瓦斯抽放量、瓦斯浓度、压力、温度等参数,可随时调阅泵站各种指标变化曲线、数值、工作状态,编制抽放瓦斯报表,具有显示、打印等功能,当任意一参数超限时可自动报警,并按给定的程序停止或启动抽放泵。 2抽放泵站监测系统监测参考指标见附表2。 监测指标名称 精 度 测试范围 抽放量 土2% 050%士3% 全范围 瓦斯浓度 50%一80%土 5% 80%一90%土10% 0-99% 环境瓦斯浓度 士1% 05% 管道内正压, 士l% 0一8.5MPa 正压温度 士1% 0100℃ 负压温度 l% 0l00℃ 泵水流量 土2% 全范围 泵水温度 土1% 0100℃ 泵铀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