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员操作规程.doc
瓦斯员操作规程 第一节瓦斯员职责 1、负责本人专职地区各测点的瓦斯检查,检查次数符合要求,检查结果记入瓦斯巡回检查图表并填写在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升井后核对瓦斯班报及瓦斯调度记录。做到无空班、漏检及假检。 2、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瓦斯浓度限度的规定,负有检查监督和处理瓦斯的责任。检查中,发现停风、违章放炮、违章开机、或瓦斯超限、积聚时,有权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及时向通风调度值班人员汇报,并在通风值班人员指挥下进行处理。严禁擅自处理。 3、对本专职地区的通风系统、通风设施、防尘设施、通风安全检测设备、机电硐室和通风巷道等情况,每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调度值班人员汇报,并在通风值班人员的指挥下进行处理。 4、认真执行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制度,严禁脱岗。 5、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一般地区每班至少汇报三次,瓦斯涌出异常地区按措施规定执行。 6、瓦斯员必须熟悉和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掌握通风、瓦斯理论知识,熟悉本区域的避灾路线,能画出本人所在地区的通风系统示意图。 第二节入井前的准备 1、入井前必须携带瓦斯检定器、加长杆、圆珠笔、白板笔和瓦斯检查图表。 2、入井前,必须按下述要求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更换或处理。 检查“三路” ①检查电路按上部按钮看小数灯泡,按下部按钮从目镜看整数灯泡,不忽闪,不失明,清晰明亮。 ②检查光路按下部按钮看光谱及分划板,清晰、不歪扭。 ③检查气路将胶皮球捏动五至六次,光谱左右摆动,证明气路畅通。用手指堵住进气嘴,捏扁气球,一分钟内不鼓起表明不漏气。 检查“两药”,粒度适中,一般三至五毫米,不粉化,不粘结。 3、检查精度 将光谱第一条黑基线和分划板零刻度线对准,第五条彩色线应与7刻度线相对,表明精度符合要求。 4、检查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 第三节仪器使用注意事项 瓦斯检定器的使用规定 1、瓦斯检定器必须固定专人使用。使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会使用会检查。 2、要爱护瓦斯检定器,不得浸水、淋水和碰撞。 3、瓦斯检定器发生故障时,必须交回通风仪表修理室维修,不得私自拆卸,更不准在井下拆卸。 4、瓦斯检定器换气对零,必须在井下规定的新鲜风流中进行,换气地点和检查地点的空气温度差不得超过10℃。换气时,将气球捏动7-8次,将小数刻度盘调整到零位,再将光谱的第一条黑基线对准零位。 5、检查CH4要在巷道的上部进行,检查CO2,要在巷道的下部进行,捏动气球7-8次,然后读数。CO 时,要拔掉外药管先检查混合气体的浓度,然后接上外药管在同一位置检查 2 CH4浓度。两着之差即为CO2浓度,精确计算时,还要乘以系数0.955。 6、读数时,要在确认沼气浓度低于2的地点进行。 7、瓦斯员不得进入长度超过六米的盲巷进行检查。 8、检查局部瓦斯或巷道冒落区瓦斯时,必须使用加长杆进行。 9、井下几台瓦斯检定器在同一地点检查读数不统一时,应以最大测定值为处理标准。 一氧化碳检定器的使用规定 1、使用前,在新鲜风流中将三通气门手把旋转至与气筒平行,抽压气筒活塞几次,然后将要检查的气体吸入筒内,将三通把手关闭; 2、将检定管两头的玻璃头打开,插入垂直气筒的三通口上; 3、将气筒活塞按规定时间均匀推入; 4、观测鉴定管的变色长度,读出一氧化碳含量。 用硫化氢检定管、氧气检定管、二氧化硫检定管分别检验硫化氢、氧气、二氧化硫等气体的含量时,其测定方法,步骤同上。 第四节循环检查制 1、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①、风机吸风流指局扇吸风侧的进风巷道风流;局扇吸风口前后10米范围 ②、工作面风流风筒出口到工作面煤壁巷道风流;风筒相对侧 ③、工作面回风流;绕道口以里15米处的风流。 以上三个测点必须详细检查。检查结果填写在循环图表上。 2、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①头部指距煤壁、顶、底板各20 厘米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空间风流; ②中部指距煤壁、顶、底板各20 厘米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空间风流; ③尾部指距煤壁、顶、底板各20 厘米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空间风流 ④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落山侧1 米处; ④回风流绕道口往里15米处的风流; ⑤尾巷指高瓦斯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专用于排放瓦斯的巷道栅栏处。 3、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各测风站内进行; 4、采区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该采区各分区风流汇合后的测风站内进行; 5、硐室的甲烷、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测定在各硐室内进行; 6、设置有电动机如小绞车、水泵、采煤机、掘进机、移动变电所等的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检查应在以电动机为中心的进回风两端各20 米范围内的巷道内进行; 7、放炮地点检查瓦斯的部位有 ①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沿工作面煤壁上下各20 米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 ②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点向外20 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及本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处进行。 8.循环检查瓦斯的次数和顺序是 1瓦斯检查次数按有关规定执行; 2循环检查瓦斯的顺序和有关规定如下 ①采煤工作面是从进风巷开始,经采煤工作面头部、中部、尾部、上隅角、回风巷、尾巷栅栏处等为一次循环检查; ②双巷掘进工作面由一名瓦斯检查员检查时,一次循环检查瓦斯应从进风侧掘进而开始到回风侧掘进面; ③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的间隔时间要均匀,在正常情况下,每班检查3 次的,其相隔时间不允许过大或过小,每班检查2 次的,其相隔时间要求不允许半班内完成一班的检查次数。 9.每次检查瓦斯后,必须填写瓦斯记录手册、板牌,并随时向调度站汇报。 10.局部瓦斯积聚或临时停风的盲巷内积聚瓦斯时,在瓦斯浓度不超过2 的情况下,可由通风值班干部安排瓦斯员按照制定的排放措施就地排放,排放完后汇报调度;当积聚的瓦斯浓度不超过3时,由通风部长提出解决措施,指定通风干部或班组长按照要求进行排放;当积聚的瓦斯超过3时,由通风部门编制专项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由矿山救护队按措施进行排放。 11.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的吊挂位置,对于回采工作面应挂在回风巷距工作面30-50米处,有尾巷的挂在栅栏处;掘进面设在距工作面50-70米处,对于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已采区、火区密闭墙、盲巷、硐室等应挂在顶板良好的栅栏处。 12.瓦斯检查牌板填写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甲烷及二氧化碳浓度、其他有害气体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斯检查员姓名等。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应随着检查点位置的变化而及时移动。 13.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的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对监测装置及电缆的外观进行检查,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通风调度和监测值班员。 14.每个地区的瓦斯检查员和专职瓦斯检查员在发现本区域内“一通三防”方面中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将情况向通风调度汇报。 15.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16.使用采煤机和掘进机的采掘工作面的跟机瓦斯检查员,必须坚守岗位。当采煤机、掘进机工作时,在以下地点检查瓦斯 1检查采煤机前后20 米内,距煤壁30 厘米、距顶板20 厘米范围内的瓦斯。当局部积聚的瓦斯浓度达2 或采煤机前后20 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5 时,应停止采煤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 2利用加长杆检查采煤机滚筒之间、距煤壁30 厘米、距顶板20 厘米范围内的瓦斯。当瓦斯浓度达1 时,应停止采煤机的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进行处理;凡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通风调度汇报; 3对于使用掘进机的掘进工作面,当掘进机工作时,应检查掘进机的电动机附近20 米范围内及风筒出口至煤壁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1.5 或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时,应停止掘进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17.煤仓内的瓦斯检查及煤仓堵塞后的瓦斯检查与处理,应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施进行。 18.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应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瓦斯检查员不在现场不准放炮。 19.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放炮放顶时,采空区瓦斯浓度的检查范围应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施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应立即停止放炮。 20.检查瓦斯时,应按照以下操作顺序进行,并注意自身安全 1检查高冒地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小棍将加长杆送到检测地点,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切忌超越检查的最大高度,以防缺氧而窒息; 22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及密闭墙外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时,只准在栅栏处检查;必须进入盲洞内检查时,应由救护队员进行。 第五节排放瓦斯 瓦斯浓度在2以下时的排放方法确定排放瓦斯的流经路线和方向,明确风流控制设施的位置,各种电器设备的位置,通讯电话的位置,瓦斯探头的监测位置,停电撤人范围,凡是受到排放风流影响的硐室、巷道以及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撤人断电,停止作业,指定警戒人员的位置,禁止其他人员的进入。 排瓦斯时检查局扇及其开关前后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排瓦斯时严禁“一风吹”,采用“三通”稀释法。控制风流排放瓦斯。瓦斯员打开泄压三通,连接风筒,局扇前的风筒应用绳索捆扎限制独头巷道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