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关于数字的知识点.doc
关于数字的知识点 1. P2-3注册有效期3年、期满30日前延续注册。 2. P4不予注册刑事处罚5年(执业活动)、3年(非执业活动)、2年(吊销)。 3. P13-14民事行为能力年龄18、16、10。 4. P24预告登记时效3个月。 5. P29专利权保护年限20(发明)、10(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商标10年。 6. P30-31诉讼时效普通2年;短期1年(4种情况身体、租金、质量、寄存);特殊涉外合同4年、海运1年;最长20年。中止法定事由(不可抗力、其他障碍)、6个月、继续计算。 7. P36资金落实工期不足一年的,50%,超过一年的,30%。 8. P36不需申请施工许可证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30万,300m2)。 9. P37施工许可证延期与中止 施工许可证 应3个月内开工 例外 (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 延期 中止 管理机关 发证机关 发证机关 批准机关 时限 23个月 1个月 6个月 起算日 开工日、延期届满日 中止施工日 开工日 其他 自行废止 报告;满1年核验 报告;超过6个月重新报批 10. P44-45强制监理范围公用(3000万),5万m2住宅,3000万基础设施。 11. P49强制招标规模标准施工200万,设备、材料采购100万,勘察、设计、监理50万,总投资额3000万。 12. P52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P53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13. P55施工投标保证金上限Min{2,80万},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P98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上限Min{2,10万}。 14. P58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15. P60-61确定中标人书面评标报告后15日,最迟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投邮主义),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16. P64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7. P68-69生产安全事故分类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1亿元以上直接损失);重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损失);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损失);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1000万元以下直接损失)。 18.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P69-70事故报告1小时(事故单位),2小时(安监部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报;P72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P73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 19. P77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报送安全施工措施的责任 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供;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措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备案 将拆除工程发包给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15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0. P82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21. P86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期满前3个月办延期,无死亡事故,经同意,不再审查,延期3年。 22. P94质量保修期各规定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防水5年;暖通2个采暖期;电气、给排水、设备安装、装修2年。 23. P96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质量监督机构向委托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24. P9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建设单位将竣工验收报告及其他批文报主管部门备案。 25. P104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P105试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在投入试生产3个月内,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P108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可能产生环境噪声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申报。 26. P121、P122档案验收3个月。 27. P124出让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70年、50年、40年。 28. P129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9. P130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0年;(2)1010年;(3)两次。 30. P131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不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不超过2个月;3年以上不得超过6个月。 31. P13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日/提前3日(试用期)。 32. P134-135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或经济性裁员,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经济性裁员(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33. P136补偿标准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 34. P137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矿山井下、4级;经期高处、低温、冷水、3级;孕期3级,7个月以上不加班不夜班;90天产假;哺乳1年内3级,不加班不夜班;未成年矿山井下、有毒有害、4级。 35. P140-14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1年;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在接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 36. P149纳税延期不得超过3个月,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P150营业税3%,企业所得税25%。 37. P15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五年、三年、三年。 38. P176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P187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39. P201未约定保证期限6个月;P206留置不少于2个月;定金数额上限主合同标的额的20%。 40. P218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 41. P220民间借贷4倍;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应书面。 42. P236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3. P242法院接到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立即执行,当事人不服,可申请复议,但不停止执行,15日内不起诉,解除财产保全。 44. P243普通案件审理,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院长批准,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报上级法院批准;人民法院7日内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45. P245上诉期限,判决15日,裁定10日。P246再审期限,2年内;P247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6个月未执行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46. P250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P252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47. P254-255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48. P256提起行政诉讼期限先复议不服决定的,15日内;逾期不做决定的,期满15日内;未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知道具体行政行为3个月内。 49. P263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公民50元,法人1000元以下,警告。 50. P266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刑罚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