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doc
关于做好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委),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建设厅、建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前培训和相关教材征订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进行。苏州考区设置考点,具体地点考生可从准考证上获知后确定。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2年为1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考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此项考试按非滚动考试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周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周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周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2009年12月31日,必需要满周年。即“满2周年”是指2007年12月31日前从事专业工作,“满15周年”是指1994年12月31日前从事专业工作。 (二)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考试。 (四)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五、报名组织 (一)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及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采取先网上报名,再现场资格初审,最后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考者请务必遵循以下报考流程和时间,以免影响报名参考。 报名网址, 网上报名开始时间2009年7月3日900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7月10日1600 更改报名信息截止时间2009年7月10日1600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市区2009年7月 6日至7月14日(双休日除外)。五个县级现场资格初审时间由各地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并公布。 网上缴费开始时间2009年7月15日9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09年7月20日1600 网上报名是指网上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待照片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报名表两份(一份交资格审查、一份用于领取发票)。 现场资格初审是指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携带规定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至相应的地点,接受资格初审。 网上缴费是指完成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至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支付。 (二)各市人事局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初审等项考务组织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做好考生的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者(包括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所在市的人事考试中心接受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通过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成功者方能参加考试。未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不能缴费。 (四)办理现场资格初审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09年度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左下角); (6)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09年度报名表一式两份(“相应专业”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左下角; (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老考生需送交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一式两份,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左下角; (2)上年度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五)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报名点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六)网上报名期间,上传的照片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再登录报名系统修改信息。涉及“姓名、身份证号、级别、专业、科目、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的差错,需要更改的,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记录表(苏州人事考试网提供下载),并在7月10日前至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东大街288号)。其他信息的差错无需更改。 (七)新报考人员相关报名材料由省人事厅会同省建设厅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六、准考证的制作与发放 准考证由考生直接登录相应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为2009年10月26~30日。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报名期间,考生可凭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复印件至报名点现场领取发票。 二○○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