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注册二级建造师考试.doc
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报名须知 湘人社函〔2011〕7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二○一二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1]1号)精神,现就我省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管理 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社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部署,各市州人社(事)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查,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分,考试成绩报省职改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各专业划定合格线。考试合格人员颁发由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省人社厅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用印的湖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的合格证明。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 2013年3月底截止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25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26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四、报名条件及免考条件 扣扣 434770379 http//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二)取得二级或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三)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报名时在“级别”中选择“增设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专业设置 二级建造师设置 1建筑工程、 2. 公路工程、 3. 水利水电工程、 4. 市政公用工程、 5. 矿业工程、 6. 机电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