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法规讲义.doc
2011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考前预习资料 1 一、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 一 了解建造师框架体系 1、建造师制度起源于英,发展于美,国际建造师协会有 17个成员。 2、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对全国注册建造师实行统一管理 ; 省建 设厅负责二级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 3、分级别、分专业一级和二级 ; 一级 10个专业,二级 6个专业。 4、注册建造师制度体系六大标准职业实践标准、教育和评估标准、考试标准、注 册标准、执业标准和继续教育标准。 二 掌握考试管理 1、二级全国统一大纲、各省组织考试 2、一级全国统一大纲、全国统一考试 三 掌握注册管理 1、注意注册建造师与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区别。 2、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类别初始、延续、变更、增项注册四类。有效期 3年。 例注册建造师卫某 2006年 1月办理了延续注册, 2007年 1月因工作调动而办理了变 更注册,变更后他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在 年内有效。 A 、 2 B 、 3 C 、 4 D 、 5 答案A 3、因变更注册不及时损失由聘用企业负责。 四 掌握执业管理 1、执业范围考核认定或通过全国统考取得资质证书并经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在全 国范围内执业。 2、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情形1工程施工管理文件 ;2质量合格文件。 3、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级别限制 大型工程本专业一级 中型工程本专业一级、二级 小型工程无限制 五 掌握继续教育管理 继续教育年学时共 120学时,其中必修课 60学时 其中公共和专业各 30学时 ,选修 课 60学时 公共和专业各 30学时 。 注册两个以上专业60个公共学时外,每个专业各 20学时 六 掌握信用档案管理 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包括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 不良行为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 七 掌握监督管理 1、监督管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2、相互告知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报告注册机关 ; 注册机关将 注册信息告知建设主管部门。 2011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考前预习资料 2 二、法律体系和法的基本形式 一 掌握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通常包括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 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与诉讼法。 1、重点掌握一些容易混淆的法的归属如合同法属民法 ; 公司法属商法 ; 建筑法属经济 法 ; 消防法属社会保障法等。 例 1、下列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规,属于民法的是 。 A. 建筑法 B. 保险环境保护法 C. 合同法 D. 安全生产法 答案C 例 2、下列法律中,属于商法的是 。 A. 担保法 B. 公司法 C. 招标投标法 D. 消防法 答案B 2、熟悉法律体系的大概内容。 例 3、社会保障法是调整有关社会保障、 的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 A. 社会治安 B. 社会福利 C. 社会秩序 D. 社会环境 答案B 例 4、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是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 和其他公害的法律。 A. 社会治安 B. 社会福利 C. 防治污染 D. 社会环境 答案C 例 5、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建筑法属于 部门。 09真 A. 民法 B. 商法 C. 经济法 D. 诉讼法 答案C 二 熟悉法的形式 法律形式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 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此外,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等也属于我国法 的形式。 宪法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 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 但高于其他的法。 行政法规的 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低于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 1、各法的形式的制定机关。 例行政规章是由 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A. 地方人民政府 B. 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C. 国务院 D. 国家行政机关 答案D 2、各法的形式的效力等级。 例法律效力等级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关键,下述法律效力排序正确的是 。 A. 国际条约 宪法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B.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 C.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D.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答案D 2011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考前预习资料 3 三、宪法 一 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 5、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 6、文化教育权利 7、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监督权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 获得赔偿权原因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 二 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 遵守宪法和法律 ; 维护国家安全 ; 服 兵役 ; 依法纳税。 例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宪法权利包括 09真 A 、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B 、有言论、出版、游行和示威的自由 C 、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D 、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和建议权 E 、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权利 答案A , B , C , D 四、民法 一 掌握民事法律关系构成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 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 自然人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 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 源。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 10周岁的未成年人 ;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法人 法人条件依法成立 ;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 有自己的名称、 组织机构和场所 ; 能够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 3其他组织如合伙企业、法人的分机机构 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种类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例下列各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09真 A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价款 B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建筑物 C 、建材买卖合同中的建筑材料 D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中的勘察行为 E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的施工图纸 答案A , B , C , D , E 3、民事法律关系内容 例远方建筑公司 施工单位 与长城开发公司 建设单位 签订了一个施工承包合同,由 远方建筑公司承建一个 20层的办公楼。 合同中约定开工日期为 2007年 4月 8日, 竣工日期 为 2008年 8月 8日。 每月 26日, 按照当月所完成的工程量, 长城开发公司向远方建筑公司 支付工程进度款。这个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如下 1主体远方建筑公司、长城开发公司 ; 2客体办公楼、工程款 ; 3内容1远方建筑公司按期开工、按期竣工并提交合格工程 ; 2长城开发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4、民事法律关系变更 主体变更 客体变更 5、民事法律关系终止 自然终止履行。 协议终止即时终止 事后 ; 约定终止条件 事先 。 违约终止 2011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考前预习资料 4 二 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1、要式法律行为与非要式法律行为 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为合法 不要式法律行为对形式没有要求,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均可。 例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分类,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09真 A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试法律行为 B 、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要式法律行为 C 、建设单位向商业银行的贷款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 D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 答案C 2、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何谓意思表示真实内心的效果表示与表示意思一致。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 乘人之危等情形。 意思不真实的法律后果无效或被撤销。 3行为内容合法 表现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 4行为形式合法 2011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考前预习资料 5 三 掌握代理制度 1、代理的含义 代理, 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 以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 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关系当事人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 2、代理的种类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3、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 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代理违法事项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 或者被代理人 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无权代理责任追认时被代理人承担 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 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不追认时,行为人承担。 转代理责任经被代理人的同意被代理人承担 ; 不经被代理人同意,代理人承担 例外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时,由 被代理人承担 。 例张某原是甲建筑公司的采购员, 辞职后与王某合办一家乙建筑设备租赁公司。 张某 现以甲公司的名义与其长期负责的甲公司大客户丙公司签了 3000吨钢材购销合同,丙公司 对王某辞职并不知情。则对该合同承担付款义务的应是 。 A 、甲建筑公司 B 、乙建筑设备租赁公司 C 、张某 D 、张某、王某与乙建筑设备租赁公司 答案A 第三讲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2 4、代理的终止 委托代理的终止情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 3代理人死亡 ;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情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 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注意被代理人死亡委托代理不一定终止 2011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考前预习资料 6 掌握债权 1、债的概念 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债的发生根据 1合同 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 2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 4无因管理 5债的其他发生根据遗赠、扶养、发现埋藏物等。 例引起债权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是 。 09真 A 、合同 B 、扶养 C 、不当得利 D 、无因管理 答案A 案例愚公采石场专门生产建筑用石料, 2006年 7月 5日,愚公采石场将应该发给蓝 天建筑公司的 5000m3碎石发给了顺达路桥公司。 2006年 7月 20日,愚公采石场向顺达路 桥公司索取这批石料, 但是顺达路桥公司却以愚公采石场要支付这些天的保管费用为归还石 料的前提,顺达路桥公司的要求合理吗 分析合理。 本案例中顺达路桥公司与愚公采石场都负有债务, 顺达路桥公司的债是基 于不当得利的债, 应该将所得的石料归还给愚公采石场。 愚公采石场所负的债是基于无因管 理的债,应该向顺达路桥公司支付这批石料的保管费用。 3、债的消灭 1履行 债务人履行了债务, 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了实现, 当事人间设立债的目的已达到, 债的关 系也就自然消灭了。 2抵销 法定抵销的条件必须是对等债务 ; 必须是同一种类的给付之债 ; 同类的对等之债都已到履行期限。 3提存 4混同 企业合并,产生混同的法律效果。 5免除 6当事人死亡 债因当事人死亡而解除,仅指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之债。 2011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考前预习资料 7 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基本特征 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 ; 专有性 ; 地域性 ; 时间性。 2、著作权 1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文字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 2著作权的内容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注意发行权是财产权不是人身权。 3著作权的侵权与保护 3、专利权 1专利权的主体 职务发明专利权主体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单位 2专利权的保护对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3保护期限发明 20年 ; 其他 10年。 4、商标权 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 2011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考前预习资料 8 诉讼时效 1、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 胜诉权消灭 ; 实体权利不消灭 2、诉讼时效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2年 主观起算时间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 。 2短期诉讼时效1年 情形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产品责任除外 ;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3特殊诉讼时效依照特别法规定涉外合同期间为 4年 ; 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 赔偿时效期间为 1年。 4最长保护期20年 客观起算时间权利被侵害之日 。 例甲不慎掉入闹市街口的一个正在施工的井里受伤。 一年零五个月后到法院起诉, 要 求施工单位赔偿其损失。对此案法院 。 A 、不予受理,因为已过了诉讼时效 B 、在甲补充了有关时效中止或中断的证据后才可以受理 C 、应当受理 D 、不应当受理,因为本案过错难以分清 答案C 3、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1中止 中止发生时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 中止事由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 客观原因 。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继续计算。 2中断 中断事由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重新计算。 例 1甲施工单位欠乙材料供应商材料款 3万元,约定 2006年 5月 1日还款。但到 20 06年 6月 1日, 甲仍未还钱。 2006年 7月 3日乙向甲要账, 乙向甲口头表示同意延期还款。 此行为的法律效果是 A 、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B 、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 C 、引起诉讼时效的延长 D 、改变法定时效期间 答案A 例 22007年 4月 7日, 王某骑车回家经过一工地时, 掉入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 全措施的坑中, 造成骨折。 王某于同年 5月 10日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 两单位相互推诿。同年 6月 13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诉,突遭台风袭击,中途返回。下列说 法错误的有 A 、本案诉讼时效期间于 2008年 5月 10日届满 B 、本案诉讼时效期间于 2009年 5月 10日届满 C 、王某 6月 13日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D 、王某 6月 13日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止 E 、王某 6月 13日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延长 答案BCDE 2011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考前预习资料 9 物权法 物权, 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包括所有权、 用益物权 和担保物权。 抵押权 1、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 2、抵押的特点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 3、在建工程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4、浮动抵押中抵押财产的确定时间 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 2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 3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 4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5、抵押权对第三人的效力 承租人 1先出租后抵押租赁权优先实现 买卖不破租赁 ; 2先抵押后出租抵押权优先实现 6、抵押权的放弃与顺位的变更 7、抵押权的实现与其他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 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注意 只能由法院拍卖和变卖。 撤销权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 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 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例 1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关于抵押权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09真 A 、在建工程可以作抵押物 B 、即使抵押财产出租早于抵押,该租赁关系也不得对抗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C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 D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答案B 例 2王某是某长宇建筑工程公司的项目经理, 2008年 9月,他租用了一台塔吊, 租期 为 1年, 08年 11月,李某找到王某说该塔吊已作为抵押物,他就是抵押权人,并出示了抵 押合同。该合同显示抵押合同自 08年 10月确定生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王某不可以继续租用该塔吊 B 、王某可以继续使用,但如果在租期内李某需要实现抵押权,就不可以租用了 C 、在租期内,李某不可就此塔吊实现抵押权 D 、在租期过后,李某不可就此塔吊实现抵押权 答案C 2011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考前预习资料 10 质权 1、质押与抵押的区别质押转移占有,抵押不转移占有 ; 2、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放弃质权 义务不得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 ; 不得擅自转质 3、出质人的权利 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 ; 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 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注意质权人行使质权不需经过法院。 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 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 由质权人承担赔 偿责任。 留置权 1、留置财产只能是动产。 2、留置动产的条件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例外企业之间留置。 3、留置权人的权利收取孳息。 4、权利冲突规则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 优先受偿 5、留置权的实现 留置期不能少于两个月 鲜活易腐的动产除外 实现折价、拍卖或变卖 注意 拍卖或变卖不需要经过法院。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1登记生效 例外国家所有权可不登记 2登记与合同效力的关系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拒绝登记要承担违约责任 3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的效力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失效预告登记后, 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 请登记。 例根据物权法规定,一般情况不动产物权的转让,自 起发生效力。 09真 A 、买卖合同生效 B 、转移登记 C 、交付 D 、买方占有 答案B 2、动产交付 1动产自交付生效 例外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三种特殊交付简易交付转让前已经依法占有。 指示交付第三人占有。 占有改定出让人继续占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 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1设立范围可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2设立方式出让 ; 划拨。 工业、 商业、 旅游、 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 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例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可以采取 方式设立。 09真 A 、出租 B 、出让 C 、划拨 D 、抵押 E 、转让 答案B , C 2、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3、了解物权的保护 1请求确认权利 2请求排除妨碍 3请求恢复原状 4请求返还原物 5请求消除危险 6请求损失赔偿 注意 可以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 2011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考前预习资料 11 建筑法 掌握施工许可制度 1、申请施工许可证的主体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的颁发部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 例 建筑施工企业确定后, 在建筑工程开工前,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工程所在 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 。 09真 A 、建设用地规划证可证 B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 、施工许可证 D 、安全生产许可证 答案 C 2、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 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注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别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哦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落实工程合同价的 50,超过一年的为 3 0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公安机关的消防审核 例某工程项目建设工期为三年, 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开工前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 少于工程合同价的 。 09真 A 、 20 B 、 30 C 、 50 D 、 80 答案 C 3、未取得建筑工程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后果 责令改正 ; 不符合开工条件的,停工,可以予以处罚 ; 符合开工条件的,不需要停工和处 罚。 4、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 六类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 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工程投资额在 30万元以下或 者建筑面积在 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 4临时性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 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例 根据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 下列工程项目无需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是 。 09真 A 、北京故宫修缮工程 B 、长江汛期抢险工程 C 、工地上的工人宿舍 D 、某私人投资工程 E 、部队导弹发射塔 答案 A , B , C , E 4、施工许可证的管理 1废止条件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 应当向发 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 每次不超过 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 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条件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 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个月内, 向发证机 关报告, 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 应当向发证机关 报告 ; 中止施工满 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3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 应 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 6个月的, 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 准手续。 例 某公司拟新建总部办公大楼,该公司于 2006年 10月 15日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 不能按期开工, 遂向发证机关申请第一次延期, 但此次延期届满时仍不能开工, 不得不申请 第二次延期。根据建筑法的规定,该工程施工许可证经过两次延期后,其有效期最迟将 于 截止。 A 、 2007年 2月 14日 B 、 2007年 4月 14日 C 、 2007年 7月 14日 D 、 2007年 7月 15日 答案C 2011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考前预习资料 12 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 1、建设工程企业的必备条件 建设工程企业的经济组织包括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 注意建设单位不属于建设工程企业 资质条件1注册资本 ; 2专业技术人员 ; 3技术装备 ; 4已完成的建筑工程的业绩。 2、建设工程企业的资质管理 管理机关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 ; 各行业部门配合管理 ; 工商部门营业执照 管理。 先工商登记注册后资质申请。 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2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 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 2011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考前预习资料 13 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1、注意执业资格与执业的分离 2、建筑工程的执业人员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工程 造价师、注册建造师等 注意无 “ 注册资产评估师 ” 。 工程发包制度 1、发包方式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 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2、禁止肢解工程发包的有关规定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3、禁止违法采购 不符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小规模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有三种形式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 ; 由承包商负责采购 ; 由双方约定的供应商供应。 2011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考前预习资料 14 工程承包制度 1、资质管理 1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 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 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 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纠纷处理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无效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 2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 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 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 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 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2、联合承包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 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共 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 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 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转包 禁止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 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承包人转包、 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 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 得 扣除成本后的获利部分 。 4、法律责任 转让、出借资质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 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1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考前预习资料 15 工程分包制度 1、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分包 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 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 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 2、专业承包企业的分包 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 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 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3、对分包单位的认可 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注意区分分包单位的认可与分包单位的指定 指定分包商在国内是违法的。 4、禁止违法分包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 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5、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连带责任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 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单位既可以根据总承包合同向总承包单位追究违约责任, 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 要求分包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分包单位不得拒绝。 例 1、按照建筑法的规定,以下正确的说法是 09真 A 、建筑企业集团公司可以允许所属法人公司以其名义承揽工程 B 、建筑企业可以在其资质等级之上承揽工程 C 、联合体共同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高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D 、施工企业不允许将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答案D 例 2、关于建筑工程的发包、承包方式,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09真 A 、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式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 B 、未经发包方同意且无合同约定,承包方不得对专业工程进行分包 C 、联合体各成员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包连带责任 D 、发包方有权将单位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屋面等工程分别发包给符合资质 的施工单位 答案D 例 3、甲乙两建筑公司给成一个联合体去投标,在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如果在施工过 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而遭遇建设单位索赔,各自承担索赔额的 50。后来甲建筑公司施工部 门出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索赔 20万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09真 A 、由于是甲公司的原因导致,故而建设单位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权利 B 、因约定各自承担 50,故乙公司只应对建设单位承担 10万元的赔偿责任 C 、如果建设单位向乙公司主张,则乙公司应先对 20万元索赔额承担责任 D 、只有甲公司无力承担,乙公司才应先承担责任责任 答案C 2011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考前预习资料 16 投标的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 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 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做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 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 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没收情形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 中标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除现金外, 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 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的额度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 2,但最高不得超过 80万 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施工招标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 货物招标与投标有效期 一致。 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后果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3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 在 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可以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 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 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例 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 。 09真 A 、银行保函 B 、银行承兑汇票 C 、企业连带责任保证 D 、现金 E 、实物 答案A , D 2011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考前预习资料 17 联合体投标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招标人与中标后的联合体只签订一个承包合同,而不是与各成员单位签订合同。 1、联合体各方资质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 2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 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 3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及其连带责任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 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 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 3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其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 日前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 的主办、协调工作 ; 投标保证金可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但都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 束力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例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联合体 。 09真 A 、可以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B 、必须由相同专业的不同单位组成 C 、各方应在中标后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D 、是各方合并后组建的投标实体 答案A 掌握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降低投标报价 ;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 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 4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行为。 2、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 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