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MT-13《采煤机用电缆夹板》.pdf
ICS 73.100.99 D98 备案号 MT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煤 炭 行 业 标 准 MT/T 117XXXX 代替 MT/T 117-2007 采煤机用电缆夹板 Cable protected clamp for shearer (报批稿) XXXX - XX - XX 发布XXXX - XX - XX 实施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 布 (征求意见稿) MT/T 117XXXX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MT/T 117-2007采煤机用电缆夹板,与MT/T 117-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7年版第2章); 增加了B型电缆夹板及其基本尺寸和相关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第3章、表2、表4、表5和图9); 增加和部分修改了U型、H型、O型和C型电缆夹板的基本尺寸(见表1和表2,2007年版表1); 增加了相邻电缆夹板的折弯角及其极限偏差(见表3和表4,2007年版表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上海研究院 、廊坊舒适塑钢 制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春祥、陶嵘、姜乃强、徐殿鳌、章立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MT/T117-1985电缆夹板基本尺寸;2005年第1次修订,标准名称改为采煤机用电缆夹板 型式 和基本尺寸;2007年第2次修订时与MT/T 775-1998采煤机用拖曳式电缆夹板技术条件合并,标准 名称改为采煤机用电缆夹板;本次为第3次修订。 MT/T 117XXXX 1 采煤机用电缆夹板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煤机用电缆夹板(以下简称“电缆夹板”)的型式、基本尺寸、型号编制、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滚筒采煤机拖缆装置的以工程塑料和碳素钢板为原料的电缆夹板。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10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 GB/T 1800.2-2009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极限与配合 第2部分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极限偏差 表 GB/T 1804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13237 优质碳素结构钢冷轧钢板和钢带 GB/T 14486 塑料模塑件尺寸公差 MT 113 煤矿井下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通用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MT 818.2-2009 煤矿用阻燃电缆 第2部分额定电压1.9/3.3kV及以下采煤机软电缆 3型式 按电缆夹板的形状可分为 a) U型(见图1); b) H型(见图2); c) O型(见图3); d) C型(见图4); e) B型(见图5)。 4基本尺寸 4.1总宽度W 电缆夹板的总宽度应和电缆槽宽度相匹配,五种型式电缆夹板的总宽度W应符合表1、表2的规定。 4.2高度T MT/T 117XXXX 2 电缆夹板的高度应和电缆槽深度相匹配,高度T应符合表1、表2的规定。 4.3内腔高度E 电缆夹板的内腔高度应和MT 818.2-2009所规定的电缆外径相匹配,内腔高度E可参考表1、表2的 推荐值。 4.4内腔宽度A 五种电缆夹板的内腔宽度A可参考表1、表2的推荐值。 图 1U 型图 2H 型 图 3O 型图 4C 型 MT/T 117XXXX 3 图 5B 型 4.5销孔中心距L 销孔中心距和电缆夹板链的弯曲半径有关,销孔中心距L应符合表1、表2的规定。 表 1电缆夹板基本尺寸(适用于 U 型和 H 型)单位为毫米 型式U型H型 总宽度W135145155180155170180200 内腔宽度A推荐值10011012015060657282 高度T10080100120150150100120100120150150 内腔高度E推荐值705070901101157010070100115115 销孔中心距L100100 销孔直径D推荐值15~18 表 2电缆夹板基本尺寸(适用于 O 型、C 型和 B 型)单位为毫米 型式O型C型B型 总宽度W160180200210240170185200210 内腔宽度A推荐值135155160165195130145 70 85 高度T12015016017560160115 内腔高度E推荐值701001051254812090 销孔中心距L10012590125100 销孔直径D推荐值15~18 注LJO-9024060型电缆夹板单纯以碳素钢板为原料制造。 4.6销孔直径D 销孔直径D可参考表1和表2的推荐值。 MT/T 117XXXX 4 5型号编制 5.1型号编制方法 采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混合编制,其排列方式如下 5.2示例 销孔中心距100mm,总宽度145mm,高度100mm的U型电缆夹板的型号编制为LJU-100145100。 6要求 6.1材料 6.1.1电缆夹板应采用冲压的钢板做骨架,钢板性能应不低于 GB/T 710 和 GB/T13237 中的 20 薄钢板 性能。 6.1.2电缆夹板非金属原材料的安全性能应符合 MT 113 的规定。并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煤矿井下用聚 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产品检验合格证方可投入生产制造。 6.2外观质量 电缆夹板表面应光滑、 平整, 用非金属材料覆盖的表面不应暴露钢板。 电缆夹板串联后应转动灵活、 折弯自如。 6.3基本尺寸 电缆夹板的几何尺寸应符合表1、表2和加工图纸的规定,孔径公差为H13(GB/T 1800.2-2009), 孔距极限偏差为GB/T 1804-f级(GB/T 1804)。T、A的尺寸公差为MT4级(GB/T 14486),其余尺寸 公差按未注尺寸公差MT5级GB/T 14486制造(见图1~图5)。 6.4折弯角 相邻两件电缆夹板的最大折弯角α及其极限偏差应符合表3、表4的规定。 表 3相邻电缆夹板的折弯角α及其极限偏差(适用于 U 型和 H 型) 型式U型H型 总宽度W/mm135145155180155170180200 高度T/mm8010080100120100120150150100120100120150150 折弯角α及其极限 偏差/() 40 1 36 1 40 1 32 1 30 1 32 1 28 1 26 1 26 1 36 1 30 1 30 1 30 1 30 1 30 1 表 4相邻电缆夹板的折弯角α及其极限偏差(适用于 O 型、C 型和 B 型) MT/T 117XXXX 5 型式O型C型B型 总宽度W/mm160180200210240170185185200220 高度T/mm12015016017560130130145145115 折弯角α及其极限偏差/ () 321261261241601281281291291291 6.5抗拉强度 电缆夹板按7.4的规定试验时,其抗拉强度应达到表5的工作载荷,保持2min,卸载检查应无残余变 形、开裂、脱落。 6.6拉断力 电缆夹板按7.5的规定试验时,加载到表5规定的拉断力,应不断裂。 6.7抗冲击 电缆夹板应能承受符合表5规定的冲击能量,承受冲击后的电缆夹板不应破裂。 表 5采煤机用电缆夹板拉伸试验力及抗冲击能量的规定 U型、H型O型、C型、B型 工作载荷 kN 拉断力 kN 冲击能量 J 工作载荷 kN 拉断力 kN 冲击能量 J 24402354270294 7试验方法 7.1外观质量检查 外观用人工目检,转动和折弯性能用手动弯曲检查。 7.2基本尺寸检查 用游标卡尺进行检查。 7.3折弯角检查 图 6折弯角检查 取一件尺寸检验完全合格的电缆夹板作为标准件,与被试件之间用原配销轴连接,见图6。将被试 电缆夹板向上弯曲到极限,测量两件间的折弯角 。再将被试电缆夹板向下弯曲到极限,测量两件间的 MT/T 117XXXX 6 折弯角。 再将被试件与标准件的另一端连接, 同样方法测量向上和向下的折弯角。 四个测量值全部合格, 被试件折弯角检查合格。 7.4抗拉强度试验 7.4.1试样的制备 按8.2.6或8.3.7抽取的试件样本,根据试验装置的具体条件,允许以不大于5件电缆夹板的方式串 联后同时进行试验,各件之间用原配销轴连接。图7为5件U型电缆夹板串联的示例。 图 75 件U 型电缆夹板的串联 7.4.2试验装置 使用精度为1%的材料试验机或具有相同精度的专用电缆夹板检测装置。 图 8抗拉强度试验 7.4.3试验方法 试样按图8的方式以U型为例,其余型式相同安装在精度为1%的材料试验机上或专用电缆夹板 检测装置上,以不高于1140N/s加载速率均匀加载,一直加载到表5规定的工作载荷,保持2min后卸载检 查。不符合6.5要求的试件计入不合格品。 MT/T 117XXXX 7 7.5拉断力试验 试样及其制备、 试验装置和试验方法与7.4相同, 加载至表5规定的拉断力为止。 试验结果应符合6.6 的规定。如果拉断时的拉断力没有达到6.6的规定,拆除已拉断的不合格件,剩余件连接后重新试验。 图 9 被冲击部位 7.6抗冲击试验 7.6.1试样的制备 MT/T 117XXXX 8 每节电缆夹板为一个冲击试样, 被冲击部位以夹板宽度方向中线与长度方向中线交点为圆心, 半径 15mm的区域内,见图9(阴影部分表示被冲击部位)。 7.6.2试验装置 专用电缆夹板抗冲击试验检测装置。 图 10 抗冲击试验检验装置 7.6.3试验方法 试样用螺栓固定在专用电缆夹板抗冲击试验检测装置上, 见图10 (图中以 U型为例, 其余型式相同) 。 U型和H型钢球最低点到电缆夹板上平面的垂直高度为1.6m(1%)、O型、C型和B型的垂直高度为2m (1%),释放钢球(质量15kg0.1kg)使其自由落体冲击试样。每试样冲击一次。试验结果应符合 6.7的规定。 8检验规则 8.1检验分类 检验类型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2出厂检验 8.2.1出厂检验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8.2.2出厂检验的抽样程序执行 GB/T 2828.1-2012 的规定。 MT/T 117XXXX 9 8.2.3检验项目见表 6。 8.2.4检验批的批量定为每批(501~1200)件。检验批应由相同的规格尺寸、材料、工艺、设备等条 件下连续制造出来的产品构成。 注当检验批的批量小于501件时,可按GB/T 2828.1-2012中表1和表3A确定相应的样本量、接收数Ac和拒收数Re。 8.2.5各检验项目规定的检验水平和接收质量限(AQL)见表 6。 8.2.6确定采用二次抽样方案。各检验项目规定的二次抽样样本量和接收数 Ac、拒收数 Re 见表 6。应 按随机抽样从检验批中抽取作为样本的产品,二次抽样的样本同时抽取,分别做好标记。 表 6电缆夹板的出厂检验 序 号 检验项目 检验 水平 接收质 量限 AQL 检验数量 要求试验方法 接收 数 Ac 拒收 数 Re 样本量 字码 样本 样本 量 累计样 本量 1外观质量Ⅱ1.0J 第一 第二 50 50 50 100 按6.2的规定按7.1的规定 0 3 3 4 2基本尺寸Ⅱ1.0J 第一 第二 50 50 50 100 按6.3的规定按7.2的规定 0 3 3 4 3折弯角Ⅰ2.5G 第一 第二 20 20 20 40 按6.4的规定按7.3的规定 0 3 3 4 4抗拉强度Ⅱ0.65J 第一 第二 50 50 50 100 按6.5的规定按7.4的规定 0 1 2 2 5抗冲击S-34.0E 第一 第二 8 8 8 16 按6.7的规定按7.6的规定 0 1 2 2 8.2.7检验判定准则是按检验项目对第一样本逐个样品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确定不合格品数, 如果第一样本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数 Ac,则该检验项目可以判定为接收(合格), 如果第一样本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第一拒收数 Re,则该检验项目可以判定为拒收(不合格), 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介于第一接收数 Ac 和第一拒收数 Re 之间, 则应对第二样本逐个样品 进行检验, 并累计在第一样本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 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小于或等于第二接 收数 Ac,则判定该检验项目接收(合格),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大于或等于第二拒收数 Re,则判定该 检验项目拒收(不合格)。用同样的程序依次对所有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和判定。全部检验结束后,所有 检验项目都判定为接收(合格)的,可判定该检验批接收(合格);其中若有一项检验项目判定为拒收 (不合格),则判定该检验批拒收(不合格)。合格批由检验部门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 8.2.8已经被拒收的批,经过 100%检验,剔除了所有不合格品,并经过修理或调换合格品以后,允 许再次提交检验。在抽样检验过程中,或者对拒收批筛选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不许混入产品批。 8.3型式检验 8.3.1型式检验由国家授权的检测单位进行。 8.3.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MT/T 117XXXX 10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当改变产品的材料、工艺、设计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停产两年后,再次恢复生产时; d成批大量生产的产品,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认证机构提出要求时。 8.3.3型式检验的抽样执行 GB/T 2829 的规定。 8.3.4检验项目见表 7。 8.3.5各检验项目规定的不合格质量水平 RQL 见表 7。 8.3.6各检验项目规定的判别水平见表 7。 8.3.7确定采用二次抽样方案。 各检验项目规定的二次抽样样本量和合格判定数 Ac、 不合格判定数 Re 见表 7。凡属于 8.3.2 中情况 a、b、c进行型式检验的,样本由生产厂在试制样品中提供。凡属于 8.3.2 中情况 d、e进行型式检验的,应由检验单位从生产厂已通过出厂检验的所有规格尺寸、材料、 工艺、设备相同的产品中按随机抽样抽取作为样本的产品,二次抽样的样本同时抽取(检验折弯角、抗 拉强度、最大拉断力和抗冲击检查项目的样本从中随机抽取),分别做好标记。 表 7电缆夹板的型式检验 序 号 检验项目 不合格质 量水平 RQL 判别 水平 检验数量 要求试验方法 判定数组 样本样本量累计样本量AcRe 1外观质量8.0Ⅱ 第一 第二 32 32 32 64 按6.2的规定按7.1的规定 0 3 3 4 2基本尺寸8.0Ⅱ 第一 第二 32 32 32 64 按6.3的规定按7.2的规定 0 3 3 4 3折弯角10Ⅰ 第一 第二 20 20 20 40 按6.4的规定按7.3的规定 0 3 3 4 4抗拉强度10Ⅱ 第一 第二 20 20 20 40 按6.5的规定按7.4的规定 0 1 2 2 5拉断力10Ⅱ 第一 第二 20 20 20 40 按6.6的规定按7.5的规定 0 1 2 2 6抗冲击10Ⅱ 第一 第二 20 20 20 40 按6.7的规定按7.6的规定 0 1 2 2 8.3.8检验判定准则是按检验项目对第一样本逐个样品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确定不合格品数, 若在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一合格判定数 Ac,则该检验项目可以判定为合格,若 在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第一不合格判定数 Re,则该检验项目可以判定为不合格, 若在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第一合格判定数 Ac 同时又小于第一不合格判定数 Re,则应对第 二样本逐个样品进行检验,若在第一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总和小于或等于第二合格判定数, Ac, 则判定该检验项目合格; 若在第一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总和大于或等于第二不合格判定 数 Re,则判定该检验项目不合格。用同样的程序依次对所有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和判定。全部检验结束 后,所有检验项目都判定为合格的,可判定型式检验通过;其中若有一项检验项目判定为不合格,则判 定型式检验不通过。 MT/T 117XXXX 11 8.3.9在电缆夹板产品进行型式检验时,还应检验聚合塑料原材料的阻燃抗静电性能。检验按 MT 113 的规定进行。检验的样品应从按生产配方混配的原材料中抽取。如检验不合格,则判定由该批原材料生 产的电缆夹板产品全部为不合格品,并停止继续生产。 9标志、包装、贮存 9.1每件电缆夹板在不易磨损部位都应有明显标记,标记内容为制造厂代号或商标。打上标记后,应 不影响电缆夹板的使用寿命。 9.2电缆夹板用木箱或编织袋包装,箱(袋)外用塑料捆扎带捆扎。箱(袋)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 9.3包装箱(袋)的外表面应清晰标出制造厂名称、厂址、(商标)、型号、总质量以及装箱(袋) 日期和包装箱(袋)的外形尺寸长度(mm)宽度(mm)高度(mm)。 9.4电缆夹板应放置在室内库房中,温度在-15℃~40℃为宜,应不得与明火接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