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注册需要(1).doc
摘录 第二章 注 册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第六条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第七条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同级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 第八条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第九条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执业印章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作。 第 十一条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第十四条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第十五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死亡 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