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之合同法原则及合同分类-.doc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之 合同法原则及合同分类 主要内容 1.合同法原则 2.合同的调整范围 3.合同的分类 4.合同的订立 5.合同的效力 6.合同的履行 7.合同的变更、转让与权利义务终止 8.违约责任 9.合同的担保 一、合同的原则 一平等原则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一平等原则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一致 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二自愿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1.订不订立合同自愿 2.与谁订立合同自愿 3.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 4.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内容 5.双方可以协议解除合同 6.可以约定违约责任 三公平原则 1.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3.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四诚实信用原则 1.订立合同时 2.履行合同时 3.合同终止后 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合同的调整范围 一广义合同-多种关系合同 二狭义合同-债权合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三不受合同法调整的主要关系类型 1.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 2.行政合同行政管理 3.劳动合同 4.政府间协议适用国际法 三、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1.有名合同 也称典型合同,法律上赋予专门名称,设定专门规范的合同 2.无名合同 也称非典型合同,法律上未规定专门名称和专门规则的合同 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1.双务合同-当事人之间互相承担义务 1可以履行抗辩权 2风险各方共担 2.单务合同-一方承担义务,另一方只享有权利 1不适用于履行抗辩权 2风险全部由承担义务一方负担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1.有偿合同 1一方享有权益须向另一方支付代价 2对当事人行为能力要求高 2.无偿合同 1一方享有权益无须向另一方支付代价 2对当事人行为能力要求低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1.诺成合同 指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 2.实践合同要物合同 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后,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定金合同 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1.要式合同-必须采取法定形式 2.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形式 六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 1.格式合同定式合同 当事人一方为与不特定的多数人进行交易而预先拟定的,且不允许相对人对其内容作任何变更的合同 七主合同与从合同 1.主合同 不需要其他合同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 2.从合同 以其他合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 3.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 4.从合同无效一般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