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聘用合同.doc
建造师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员 身份证后附复印件 联系电话、家庭住址 家庭成员联系人、电话、地址 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国家建造师资格证书,专业于甲方公司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工作内容 甲方同意聘用乙方担任,聘用期间,实行不坐班工作制,不参与项目管理。聘用期间,乙方同意将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甲方处。 二、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周年,起算日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聘用待遇 3.1薪酬总额聘用期间甲方共支付乙方岗位津贴人民币元/年大写元整。 3.2薪酬支付方式为第种 1协议签订后日内, 甲方支付给乙方预先付款人民币元整元,余款于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整。 2签订协议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整。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4.1甲方递交乙方的材料到相关的审批部门经审核合格后,甲方将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返还给乙方;乙方完成到甲方名下后即签发注册章后3日内,甲方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安全生产证留在公司保管,将建造师注册章交由乙方保管。 4.2聘用期间,乙方的继续教育学习及其他有关资质考核等相关考试,培训手续、报名费用由甲方负责,具体学习、考试则由乙方亲自参加,甲方不承担因乙方未通过教育学习而未通过注册或年审的责任,如因此再次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合同有效期相应顺延。 4.3乙方提供证书使用的范围仅限于甲方本公司企业资质申报、年检动态考核、建委备案及投标报名等方面,除此之外,若甲方需要,则双方另行协商,费用另议。 4.4甲方保证乙方注册证的年检及时、有效,及时通知乙方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等工作。 4.5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及时提供相关证件,如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交付甲方使用。 4.6甲方保存各类证章期间,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任何一种证章的丢失或吊销,甲方负责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 4.7甲方保存证章期间,应对乙方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将个人信息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使用范围之外,否则,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5.1双方签定协议后,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手续,并应向甲方提供所用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一寸彩色照片4张。 5.2履约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注册。 5.3履约期间,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注册证章,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合同期内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一经发现赔付甲方元整/每次。 5.4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证件材料真实,并保证在甲方不是重复注册及多证分注,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本协议也将自动解除, 乙方应把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全额返还,并赔付甲方元整。 5.5乙方必须在甲方公司协议期满,才可以转注。 5.6甲方要求提前解聘,乙方不退还已付的工资及费用。而若乙方如果要求提前解聘下列情况除外1、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资;2、由于甲方原因初始注册不成功;3、甲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等,则甲方不负责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费用及手续,且乙方需退还甲方聘用本年度工资,并赔付违约金元整。 六、其他 6.1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转签于第三人,如发生此情况,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请求违约方支付总工资的50作为赔偿。 6.2聘用期满甲方有优先聘用权,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在聘用期满一个月前,双方可签订续聘协议,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 6.3若双方没有达成续约意向,在聘用期满一个月前,双方可商定解除合作关系。甲方负责在聘任期满后日内退还乙方注册证书并向乙方提供转注册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转注,甲方须向乙方赔偿延误工资,赔付标准参照本协议费用按延误的天数计算,并配合办理转出手续。否则,甲方概不承担延误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甲方概不负责,并且配合期间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6.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6.5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6.6本协议所指金额均为税后金额,亦不包含福利及保险费等用,如本协议发生缴税情况,均由甲方承担。 6.7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盖章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