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基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pdf
上海市基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技术审查要点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前前 言言 受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勘 察设计行业协会审图分会组织上海慧凯建筑工程审图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认真总结了上海市基坑工 程施工图设计和审查的实践经验,深入研究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 质函〔2013〕87 号)编制原则,以上海市基坑工程技术规范DGJ08-61-2010 等为依据,在广泛征求 了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和修改,编制了上 海市基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在本要点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向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 心、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审图分会反馈,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上海市基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0 目录 一、总则 1 二、基坑工程审查要点 2 2.1 强制性条文 2 2.2 总则 2 2.2.1 设计依据 2 2.2.2 设计文件深度 2 2.2.3 基本规定 4 2.3 土压力和水压力 5 2.4 基坑稳定性 6 2.5 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 11 2.6 板式支护体系围护墙 12 2.6.1 一般规定 12 2.6.2 地下连续墙 14 2.6.3 灌注桩排桩围护墙 14 2.6.4 型钢水泥土搅拌墙 14 2.7 支撑 15 2.7.1 一般规定 15 2.7.2 支撑结构 15 2.7.3 支撑立柱和立柱桩 16 2.8 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及逆作法 16 2.8.1 一般规定 17 2.8.2 两墙合一 17 2.8.3 结构水平构件与支撑相结合 17 2.8.4 竖向支承结构相结合 18 2.9 基坑土体加固 18 2.10 地下水控制 18 2.11 基坑开挖 19 2.12 环境影响分析与保护措施 19 2.13 基坑监测 19 2.14 政府文件和法规 19 2.14.1 设计依据 20 2.14.2 专项审查 20 2.14.3 设计深度 22 2.14.4 技术规定 22 三、引用标准名录及条款号 23 1 一、总一、总 则则 1.1 为规范本市基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尺度,根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监督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81 号)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3 号)规定,制定本审查要点。 1.2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挖深度大于等于 12 米或环境保护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须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3 本审查要点规定的审查内容依据现行相关法规(含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下同)和工 程建设标准编写,主要包括 (1)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 ; (2)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对基坑支护结构本身的安全性、基坑周边环境安全性有直接影响的非强条条文; (3)现行相关法规中涉及技术管理且需要在施工图设计中落实的规定。 1.4 除按本审查要点内容审查外,尚需审查下列内容 (1)基坑设计使用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详勘)是否已审查且合格; (2)基坑设计依据的主体地下建筑、结构设计文件深度是否满足基坑设计需要; (3)勘察设计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相关规定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图纸和计算书)上加盖相 应的图章和签字; (4)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时,是否有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注册结构工程师会签确认并加盖注册章。 1.5 提交施工图审查的基坑工程,围护设计方案应预先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认定的评审机构的专家 评审,并取得相应的专家评审意见。对周边存在铁路、轨道交通、城市桥隧、原水管道、防汛墙、文物、电力设施、合流 污水、综合管沟等重要设施的基坑工程,同时需满足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基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检查设 计文件是否落实了基坑评审专家意见和各项专项管理要求。 1.6 建设单位报请基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应提供的资料如下 (1)基坑安全性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如有) 、基坑设计方案专家评审意见及落实情况回复; (2)交港、隧道、文保、轨交等管理部门的专项技术评审意见或管理要求及落实情况回复; (3)主体结构0.000 以下相关设计文件及相关环境资料,0.000 以下的主体结构设计文件必须达到施工图深度; (4)基坑工程设计施工图及计算书; (5)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 ;必要时需提供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6)经评审通过的基坑设计方案。 1.7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论按如下原则确定 (1)施工图设计文件存在不符合本审查要点内容时,审查机构应在审图时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并说明不合格原 因。 (2)基于实际工程的复杂性,当出现可能直接涉及工程安全的设计质量问题,但判断所依据的条款在本审查要点以 外时,应经审查机构内部集体研究作出是否开具审查意见告知书的决定,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合格的依据。 (3)如设计中未严格执行本审查要点非强制性条文规定时,应有充分依据。审查时应根据相关标准的“用词说明” 予以区别对待。 1.8 本审查要点所列审查内容是保证工程设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并不是工程设计的全部内容。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 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在理解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内涵的前提下执行本要点。 1.9 本要点发布后,如有新版相关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实施,应以新版为准。 2 二、基坑工程审查要点二、基坑工程审查要点 序号审查 项目 审查内容 2.1强制性条 文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强制性条文,详见相关标准。其中,基坑支 护设计涉及的主要条目包括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GB50021-2001((20092009 版)版) 1.0.3;4.1.112、3、5、6;4.8.5;7.2.2;14.3.3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GB50007-2011 3.0.25;3.0.53、4;5.3.4;9.1.3;9.1.9;9.5.3;10.3.2;10.3.85;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GB50010-2010((20152015 修订版)修订版) 4.1.3;4.1.4;4.2.2;4.2.3;8.5.1; 钢结构设计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GB50017-2003 1.0.5;3.4.1;3.4.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JGJ120-2012 3.1.2;8.1.3;8.1.4;8.1.5 ;8.2.2; 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 ((JGJ165-2010JGJ165-2010)) 3.0.4;3.0.5;5.1.3;6.5.5;6.6.3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11-2010DGJ08-11-2010 3.0.3 ;3.0.9 2.2总则 基坑工程技术规范DGJ08-61-2010 3. 0. 6 基坑工程设计应具备下列资料 1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 基地红线图、基地周边地形图; 3 基地周边相关建(构)筑物、管线的调查资料; 4 建筑总平面图及主体工程地下建筑、结构资料等。 2.2.1设计依据 4. 1. 4 在基坑设计前应根据基坑的环境保护等级进行环境调查工作,以获取相关的资料作为设计和施 工的依据。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版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1. 0. 9 当多个专业由一人完成时,应分专业出图,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版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5. 2. 4 在施工图阶段,基坑支护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设计施工图纸和计算书。 2.2.2设计文件 深度 5. 2. 5 基坑施工图设计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概况。 2 设计依据。 1)建筑用地红线图,场地地形图及地下工程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 2)场地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 3)基坑周边环境资料; 3 4)建设单位提出的与基坑有关的符合有关标准、法规的书面要求; 5 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 6)基坑支护设计使用年限。 3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 1)岩土工程条件; 2)工程勘察报告中用于基坑设计的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 3)水文地质参数。 4 基坑分类等级(对本市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安全等级、环境保护等级----编者注) 。 5 主要荷载(作用)取值。 1)土压力、水压力(注明水、土分算的计算原则----编者注) ; 2)基坑周边在建和已有的建(构)筑物荷载; 3)基坑周边施工荷载和材料堆载; 4)基坑周边道路车辆荷载。 6 设计计算程序基坑设计计算所采用的程序名称和版本号。 7 基坑设计选用主要材料要求。 1)混凝土强度等级、止水帷幕抗渗等级的基本要求; 2)钢筋、钢绞线、型钢等材料的种类,各种钢材的焊接方法及对所采用的焊材的要求; 3)水泥型号、等级 8 地下水控制设计。 9 基坑施工要点及应急抢险预案。 1)土方开挖方式、开挖顺序、、分层厚度、分段长度、对称均匀开挖的必要性; 2)施工注意事项,施工顺序应与支护结构的设计工况相一致。 3)根据基坑设计及地质资料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变化分析说明,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抢险 方案。 1010 基坑监测要求说明监测项目、、监测频率和允许变形值及报警值。 1111 支护结构质量检测要求。 5. 2. 6 基坑设计施工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1 1 基坑周边环境图。 1 注明基坑周边地下管线的类型、埋置深度与截面尺寸以及管线与开挖线的距离; 2)注明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结构形式、基础形式、基础埋深; 3)注明地下室外墙线与红线、基坑开挖线及周边建(构)筑物的关系。 2 2 (地层复杂时)基坑周边地层展开图。 3 3 基坑平面布置图。 1)绘制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基础边线的位置关系,标注支护结构计算分段; 2)绘制内支撑和立柱的定位轴线,标注必要的定位尺寸,支撑截面尺寸,并标注内支撑梁面标 高。 4 4 基坑支护结构剖面图。 5 5 支撑平面布置图。有换撑时,应提供换撑平面图注明换撑材料和做法,有后浇带时应注明后浇 带换撑做法。 6 6 构件详图。 4 8 8 基坑降水(排水)平面图注明降水井的平面布置,降水井和观测井大样图。 9 9 其他图纸(必要时提供) 。 1)预埋件。应绘制其平面、侧面或剖面,注明尺寸、钢材和锚筋的规格、型号、性能和焊接要 求。 2)栈桥结构图。应绘制栈桥平面布置图、纵剖面、横剖面和构件大样,明确栈桥荷载限值。 4)施工工序流程图、工况图。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JGJ120-2012 3. 1. 11 支护结构按平面结构分析时,应按基坑各部位的开挖深度、周边环境条件、地质条件等因素划 分设计计算剖面。对每一计算剖面,应按其最不利条件进行计算。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2016 版版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5. 2. 7 施工图阶段的计算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 1 说明主要计算内容 4. 4. 11 计算书 1 采用手算的结构计算书,应给出构件平面布置简图和计算简图、荷载取值的计算或说明;结构计 算书内容宜完整、清楚,计算步骤要条理分明,引用数据有可靠依据,采用计算图表及不常用的计算公 式,应注明其来源出处,构件编号、计算结果应与图纸一致。 2 当采用计算机程序计算时,应在计算书中注明所采用的计算程序名称、代号、版本及编制单位, 计算程序必须经过有效审定(或鉴定) ,电算结果应经分析认可;总体输入信息、计算模型、几何简 图、荷载简图和输出结果应整理成册。 3 采用结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时,宜根据图集的说明,结合工程进行必要的核算工作,且应作为 结构计算书的内容。 4 所有计算书应校审,并由设计、校对、审核人(必要时包括审定人)在计算书封面上签字,作为 技术文件归档。 基坑工程技术规范基坑工程技术规范DGJ08-61-2010DGJ08-61-2010 3. 0. 1 根据基坑的开挖深度等因素,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应分为以下三级 1 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等于 12 米或基坑采用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时,属一级安全等级基坑 工程; 2 基坑开挖深度小于 7 米,属三级安全等级基坑工程; 3 除一级和三级以外的基坑均属二级安全等级基坑工程。 2.2.3基本规定 3. 0. 2 根据基坑周围环境的重要性程度及其与基坑的距离,基坑工程环境保护等级应分为以下三级, 相应的基坑变形控制指标应按本规范第 17.1 节的规定采用。 表表 3. 0. 2 基坑工程的环境保护等级基坑工程的环境保护等级 环境保护对象保护对象与基坑距离关系基坑工程的环境保护等级 s≤H一级 Hs≤2H二级 优秀历史建筑、有精密仪器与设备的厂 房、其它采用天然地基或短桩基础的重要 建筑物、轨道交通设施、隧道、防汛墙、 原水管、自来水总管、煤气总管、共同沟 等重要建(构)筑物或设施 2Hs≤4H三级 较重要的自来水管、煤气管、污水管等市 5 政管线、采用天然地基或短桩基础的建筑 物等 Hs≤2H三级 注1 H 为基坑开挖深度,s 为保护对象与基坑开挖边线的净距; 2 基坑工程环境保护等级可依据基坑各边的不同环境情况分别确定; 3 位于轨道交通设施、优秀历史建筑、重要管线等环境保护对象周边的基坑工程,应遵照政 府有关文件和规定执行。 3. 0. 4 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外,基坑支护结构不得超越用地红线。 3. 0. 7 基坑工程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2 基坑的稳定性验算; 3 支护结构的承载力和变形计算; 4 环境影响分析与保护技术要求; 5 降水技术要求; 6 土方开挖技术要求; 7 基坑监测要求。 3. 0. 8 基坑支护结构应满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设计计算和验算要求,与主体结 构相结合的基坑支护结构的设计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和验算 1)支护结构和地基稳定性验算包括支护结构的整体稳定性、抗倾覆稳定性、坑底抗隆起稳定 性、抗水平滑动稳定性、抗渗流稳定性和抗承压水稳定性等; 2)所有支护结构构件均应进行承载能力计算。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或验算 1)支护结构的计算变形应满足支护结构正常使用和基坑工程环境保护要求所对应的变形控制指 标; 2)支护结构有耐久性要求时,应验算支护结构构件的裂缝宽度满足限值规定。 3. 0. 9 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应采用以分项系数表达的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 1 基坑稳定性验算的荷载效应组合,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作用分项系 数为 1.0,抗力限值采用以抗力分项系数表达的设计限值; 2 基坑支护结构构件承载能力计算的荷载效应组合,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 合,作用分项系数均为 1.25,抗力限值采用结构设计限值; 3 基坑支护结构构件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的荷载效应组合,应采用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抗力 限值可根据相关规范采用经验或结构设计限值。 3. 0. 10 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应考虑下列荷载作用与影响 1 土压力、水压力; 2 地面超载与施工荷载。坑外地面超载取值不宜小于 20kPa;当坑外地面非水平面,或者有施工 荷载等其他类型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取值; 3 影响区范围内建(构)筑物荷载影响; 4 邻近基础施工的影响; 5 临水基坑应考虑水流、波浪及潮汐荷载等。 2.3土压力和基坑工程技术规范基坑工程技术规范DGJ08-61-2010DGJ08-61-2010 6 5. 1. 1 土体作用在围护结构上的侧压力,宜按水土分算的原则计算,即侧压力等于土压力和水压力之 和。 水压力 5. 1. 3 计算作用在基坑围护结构上的土压力时,应根据围护结构与土体的位移情况和采取的施工措施 等因素,确定土压力计算模式,分别按静止土压力、主动土压力、被动土压力及与基坑侧向变形条件相 应的土压力计算。 5. 2. 1 当坑外地表面为水平面、基坑围护墙背为竖直面时,由土体本身与地面超载产生的静止土压力 强度标准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5.2.1) 0kk0 Kqhp ii 式中 p0k计算点处的静止土压力强度标准值(kPa) ; γi计算点以上第 i 层土的重度(kN/m3) ,地下水位以上取天然重度,地下水位以 下取浮重度; hi第 i 层土的厚度(m) qk地面超载标准值(kPa ; K0计算点处土的静止土压力系数。 5. 3. 1 主动土压力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坑外地表面为水平面,基坑围护墙背为竖直面时,由土体本身与地面超载产生的主动土压力 强度标准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5.3.1-1) akakak 2KcKqhp ii (5.3.1-2) 2 45tan k2 a K 式中 pak计算点处的主动土压力强度标准值(kPa) ,当 pak0 时,取 pak=0; Ka计算点处土的主动土压力系数; ck、φk计算点处土的黏聚力标准值(kPa)和内摩擦角标准值() 。按三轴固结不排水 剪切试验测定的峰值强度指标 ccu、φcu或直剪固结快剪试验峰值强度指标 ccq、 φcq取用。 5. 3. 2 坑底以下由土体本身产生的被动土压力强度标准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5.3.2-1) phkppk 2KcKhp ii (5.3.2-2) 2 k kkk k 2 p cos sinsin 1 cos K (5.3.2-3) 2 kk k 2 k 2 ph sin1 coscos K 式中 ppk计算点处的被动土压力强度标准值(kPa) ; Kp、Kph计算点处土的被动土压力系数; δk计算点处土与围护墙面的摩擦角标准值(o) ,对板式支护体系围护墙可取 7 δk2/33/4φk,且 δk≤20;对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可取 δk1/2φk。 基坑工程技术规范基坑工程技术规范DGJ08-61-2010DGJ08-61-2010 6. 1. 1 各类支护形式的基坑,包括板式支护、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复合土钉支护和放坡开挖基坑,应 验算相关的稳定性内容。 1 板式支护基坑的稳定性验算内容应包括整体稳定性、抗倾覆稳定性、坑底抗隆起稳定性、抗 渗流稳定性、抗承压水稳定性。 2 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基坑的稳定性验算内容应包括整体稳定性、抗倾覆稳定性、坑底抗隆起稳 定性、抗水平滑动稳定性、抗渗流稳定性、抗承压水稳定性。 6. 1. 2 本章所规定的各项稳定性验算,土的抗剪强度指标除了特别指明外,应按三轴固结不排水剪切 试验测定的峰值强度指标 ccu、φcu或直剪固结快剪试验峰值强度指标 ccq、φcq取用。 6. 2. 1 板式支护、水泥土重力式围护以及放坡开挖基坑的整体稳定性验算可采用瑞典条分法验算沿最 危险圆弧滑动面的稳定性,应符合下列公式要求,计算图示见图 6.2.1。 6.2.1-1 n i n i iiiiiiiii n i ii WbqlcWbq 11 kkkk RZ k 1 kS tancos 1 sin 6.2.1-2 iii blcos/ 式中 γS作用分项系数,取 1.0; γRZ整体稳定性分项系数;对于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取 1.45;对于板式支护体系,不计 及支撑或锚拉力的作用,且考虑渗流作用时,取 1.25; 其他参数详见规范 H B bi αi li Wi R θi D o q 图 6.2.1 整体稳定验算图示 2.4基坑稳定 性 6. 3. 1 板式支护和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基坑,按墙底地基承载力模式验算坑底抗隆起稳定性时,应符合 下列公式要求,计算图示见图 6.3.1。 6.3.1-1 ckq02 RL k01S 1 NcDNqDH 6.3.1-22/45tan k 2tanπ q k eN 8 6.3.1-3 kqc tan/1 NN 式中 ck、φk分别为围护墙底地基土黏聚力标准值kPa和内摩擦角标准值; γRL抗隆起分项系数;对板式支护体系,一级安全等级基坑工程取 2.5,二级安全等级 基坑工程取 2.0,三级安全等级基坑工程取 1.7;对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基坑,取 1.5。 其他参数详见规范 坑底 D q γ02D H 支 撑 γ01HDq 坑底 D q γ02D H a 板式支护体系 b 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 γ01HDq 图 6.3.1 坑底抗隆起的地基承载力模式验算图式 6. 3. 2 板式支护体系按圆弧滑动模式验算绕最下道内支撑或锚拉点的抗隆起稳定性时,应符合下列公 式要求,计算图示见图 6.3.2。 6.3.2-1 RL RLk SLkS M M 6.3.2-2 32 1 RLk 1 RLkskRLk n m m n j j MMMM 6.3.2-3 41 1 SLk 1 SLkSLkqSLk n j j n i i MMMM dDcKhHDqhHDqM j B A 2 kka 2 0A1fkk 2 0A1fkRLk ]tancossintansinsin[ 6.3.2-4 dDcKhHDqhHDqM m B A 2 kka 2 0A2fkk 2 0A2fkRLk ]tancossintansinsin[ 6.3.2-5 6.3.2-6 2 kSLkq 2 1 DqM 6.3.2-7 2 1 AB 2 SLk HHDM i 9 6.3.2-8] 3 sin sin 3 sin [sin 2 1 A 3 A B 3 B 3 SLk DM j 6.3.2-924/πtan k 2 a K 6.2.3-10 ] arctan[ 2 0A 2 0A A hHD hH 6.2.3-11 ] arctan[ 2 0B 2 0B B hHD hH 式中 ck、φk 滑裂面上地基土对应的粘聚力标准值kPa和内摩擦角标准值弧度; γRL抗隆起分项系数;一级安全等级基坑工程取 2.2;二级安全等级基坑工程取 1.9;三 级安全等级基坑工程取 1.7。 其他参数详见规范 q HB O D 坑底 A C E I J H D′ 最下道支撑 HA q1f 0 h B FG K ααAαB O 坑底 C E FG K 剪力 Ms 上覆压力 a 破坏面 b 脱离体的力平衡 图 6.3.2 坑底抗隆起的圆弧滑动模式验算图式 6. 4. 1 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基坑应按下列公式验算墙体绕前趾 A 的抗倾覆稳定性,计算图示见图 6.4.1。 6.4.1-1 Rk RQ SkS 1 MM 6.4.1-2 wwkaakSk zFzFM 6.4.1-32 kppkRk BGzFM 式中 γRQ 抗倾覆分项系数,取 1.1;当基坑边长不大于 20m 时,取 1.0。 其他参数详见规范 10 坑底 D q za Fa Fp zp Fw zw A G B ER H 图 6.4.1 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抗倾覆稳定性验算简图 6. 4. 2 板式支护体系围护墙应按下列公式验算绕最下道支撑或锚拉点的抗倾覆稳定性,计算图示见图 6.4.2。 6.4.2-1 Rk RQ SkS 1 MM 6.4.2-2 wwkaakSk zFzFM 6.4.2-3 ppkRk zFM 式中 γRQ 抗倾覆分项系数;一级安全等级基坑工程取 1.20;二级安全等级基坑工程取 1.10;三 级安全等级基坑工程取 1.05。 其他参数详见规范 坑底 D q H za Fa Fp zp Fw zw 支 撑 O 图 6.4.2 板式支护体系围护墙抗倾覆稳定验算简图 6. 5. 1 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基坑应按下列公式验算沿墙底面的抗滑动稳定性,计算图示见图 6.4.1。 6.5.1-1 Rk RH SkS 1 EE (6.5.1-2 wkakSk FFE 6.5.1-3BcGFE kkkpkRk tan 式中 ck、φk 墙底土层的黏聚力标准值kPa和内摩擦角标准值 γRH抗水平滑动分项系数,取 1.2;当基坑边长不大于 20m 时,取 1.0。 11 其他参数详见规范 6. 6. 1 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和板式支护基坑,应按下列公式验算基坑开挖后地基土的抗渗流或抗管涌稳 定性 6.6.1-1 c RS S 1 ii 6.6.1-2Lhi/ w 6.6.1-3 vh LmLL s 6.6.1-4 eGi1/1 sc 式中 γS渗流作用分项系数,取 1.0; γRS抗渗流分项系数;取 1.52.0,基坑开挖面以下土为砂土、砂质粉土或黏性土与粉性土 中有明显薄层粉砂夹层时取大值。 其他参数详见规范 坑底 DH hw 支 撑 坑外地下水位 坑内地下水位 图 6.6.1 坑底土体抗渗流稳定性验算简图 6. 7. 1 基坑开挖面以下存在承压含水层且其上部存在不透水层时,应按下列公式验算开挖过程中此不 透水层的抗承压水稳定性,计算图示见图 6.7.1。 6.7.1 iih p RY wkS 1 式中γS承压水作用分项系数,取 1.0; γRY抗承压水分项系数,取 1.05; 其他参数详见规范 12 不透水层 承压含水层 承压水压力pw 坑底 D h1γt1 h2γt2 H 图 6.7.1 坑底抗承压水稳定性验算示意图 基坑工程技术规范基坑工程技术规范DGJ08-61-2010DGJ08-61-2010 8. 1. 3 水泥土搅拌桩的强度以 28 天无侧限抗压强度为标准,不应低于 0.8MPa。 u q u q 8. 2. 1 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的设计除根据本规范第 6 章有关规定进行整体稳定性、抗滑动、抗倾覆、 抗渗流、坑底抗隆起等稳定性验算外,尚应进行墙体正截面承载力、格栅面积验算和墙顶侧向位移计 算。 8. 2. 2 进行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稳定性计算时,墙后地面超载范围应从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最外排搅 拌桩外侧起算。 2.5水泥土重 力式围护 墙 8. 2. 7 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顶部应设置钢筋混凝土压顶板,,板内应设置双向配筋,钢筋间 距不应大于 200mm 。 2.6板式支护 体系围护 墙 基坑工程技术规范基坑工程技术规范DGJ08-61-2010DGJ08-61-2010 9. 1. 3 采用板式支护体系的基坑应设置可靠的隔水帷幕。 9. 1. 4 (板式支护体系围护墙的)设计计算工况应符合基坑分层开挖与设置支撑的施工期、主体地下 结构分层施工与换撑施工期等的各种工况条件。 9. 1. 5 板式支护体系围护墙的计算与验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围护墙的内力和变形计算; 2 整体稳定性验算、抗倾覆稳定性验算、坑底抗隆起稳定性验算、抗渗流稳定性验算; 2.6.1一般规定 9. 1. 7 围护墙采用竖向弹性地基梁法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坑内开挖面以上的内支撑点,以弹性支座模拟。坑内开挖面以下作用在围护墙面的弹性抗力根 据地基土的性质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并以水平弹簧支座模拟。计算示意图如图 9.1.7 所示。 13 q KB1 KB2 HD KV KH 土压力水压力 Z 图 9.1.7 板式支护体系围护墙计算示意图 2 作用在围护墙上的侧向压力应根据本规范第 5 章中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3 对于采用对撑、角撑等支撑形式的基坑内支撑点弹性支座的压缩弹簧刚度 KB,宜根据支撑体系 的布置和支撑构件的材料与轴向刚度等条件按下式计算确定 (9.1.7-1) B 2 EA K l S 式中 KB内支撑点弹性支座的轴向弹簧刚度(kN/m/m) ; α与支撑松弛有关的折减系数,一般取 0.5~1.0;混凝土支撑或钢支撑施加预压力时, 取 α=1.0; E支撑结构材料的弹性模量(kN/m2) ; A支撑构件的截面积(m2) ; l支撑构件的计算长度(m) ; S支撑构件的水平间距(m) 。 4 对复杂的支撑平面,宜根据支撑体系整体模型计算得到基坑内支撑点弹性支座的平均压缩弹簧 刚度 KB。 5 基坑开挖面以下,水平向弹簧支座和垂直向弹簧支座的压缩弹簧刚度 KH和 KV,应考虑基坑土 体加固、基坑降水以及工程桩布置的影响,按下列公式计算 (9.1.7-2) HH Kk bh (9.1.7-3) VV Kk bh (9.1.7-4) H kmz 式中 KH、KV分别为土体水平向和垂直向压缩弹簧刚度(kN/m) ; kH、kV分别为地基土的水平向和垂直向基床系数(kN/m3) ,宜由现场试验确定,或参照 类似工程的经验确定。当无条件进行现场试验时,可根据地基土的性质,按表 9.1.7-1 和表 9.1.7-3 选用; m水平向基床系数沿深度增大的比例系数,可根据地基土的性质,按表 9.1.7-2 选 用; z基坑开挖对坑底土体的影响深度,即开挖面以下三角形分布区,一般取开挖面以 下 3m~5m。坑底地基土软弱或受扰动较大时取大值,反之取小值; b、h 分别为土体弹簧的水平向和垂直向计算间距(m) 。 表表 9. 1. 7-1 水平向基床系数水平向基床系数 kH 地基土分类kH(kN/m3) 14 流塑的粘性土3000~15000 软塑的粘性土和松散的粉性土15000~30000 可塑的粘性土和稍密~中密的粉性土30000~150000 硬塑的粘性土和密实的粉性土150000 以上 松散的砂土3000~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