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调度小绞车管理制度.doc
煤矿调度小绞车管理制度 1、司机、信号工、把钩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每班开车 前要对绞车的稳固情况和制动装置,信号等部件进行认真检查。 运行过程中如发现钢丝绳, 连接装置, 驱动部件等出现异常应立 即停车处理。 严禁不带电放飞车; 严禁在有余绳时开车; 严禁排绳乱时开 车;严禁信号不通时开车;严禁设备不完好时开车;严禁绞车固 定不合格时开车。 2、绞车的提升负荷,钢丝绳的选择必须经过设计计算,写 入作业规程,并保存设计计算书,严禁超挂车,超载。 3、绞车提升作业时,提升区段内严禁有行人和其它作业; 严禁摘掉钩头和连接装置装卸车或推车。 在斜巷内处理车辆掉道 时,现场必须有干部跟班。车辆下方严禁站人,绳要保持拉紧状 态,严禁脱钩处理。 4、在运输线路中进行作业施工和运输时,应编制施工作业 规程,其内容应包括基本状况,施工时间和地点,施工方法与 步骤,施工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施工作业负责人和劳动组织, 主要危险源, 验收要求, 安全措施等内容。 从事零星工程施工时, 必须编制零星工程施工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5、倾斜巷悬钩作业时,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 6、禁止在同一巷内多点同时施工。 巷道施工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止跑物料,矸石等措施。 7、倾斜巷施工时,不准把斜坡作为停存车场。 8、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并在巷道 上下口和各车场悬挂明显警示标志。 9、严禁使用同一部绞车双向提升。 10、提升轨道有转弯区段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弯道内 侧不得兼作人行道, 并在转弯巷道内侧装设能转动的滑轮, 钢丝 绳不得磨巷道。 11、 一般不允许在一条斜巷内采用接力提升, 确需接力提升 时,需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调度室批准。 12、 小绞车利用导向轮导向提升时, 导向次数不得多于两次。 13、 绞车停用时, 绞车电源控制开关手把必须处于分断位置。 14、上山掘进使用滑轮导向提升时,严禁使用开口滑轮,滑 轮直径应大于 22倍钢丝绳的直径。 严禁将滑轮固定在扒矸机上, 固定导向滑轮的连接装置的强度应大于提升钢丝绳的强度。 导向 滑轮及导向滑轮的固定装置,安全系数均不得小于 10。导向轮 选型,固定,检查维修,提升载荷必须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明确规 定。 15、 上山掘进工作时, 在矿车停止位置下方必须设置合格的 临时挡车装置; 下山掘进工作时, 矿车停止位置上方必须设置合 格的临时挡车装置。 在掘进作业规程中应明确挡车装置的动态位 置。 16、开凿或延深巷道、下山时,必须在斜巷、下山的上口设 置防止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 置。 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 业规程中规定。 17、上、下山禁止用空钩头拖拉钢轨等,禁止采用自拉自的 方式移动设备。 18、 在上坡巷中布置绞车时, 必须采取安全有效的防护装置 保护绞车司机, 安全防护装置不得影响绞车的正常运行。 绞车安 装地点必须满足设备摆放, 检修和操作的要求, 绞车后距巷帮距 离应大于 0.5M ,并在设计和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19、任何情况下,严禁超载使用提升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