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通知.kdh.doc
化工作,有效解决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的突出问题。 六、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狠抓措施落实 各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煤矿深入开展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认真做好检查、达标和上报工作;要加大 监督力度,对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不力或进展缓慢的煤 矿,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未按期达标的煤矿,要责令停产整顿, 限期整改达标。各省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主管部门要在每年 1 月底前,将本地区上年度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报国家煤 矿安监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每年将对各地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 化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 请各省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主管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 辖区内各类煤矿企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8年 11月 11日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晰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思路 1. 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煤矿 安全基础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根基。 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 是 控制煤矿安全风险、 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需要, 是实现煤炭工 业安全发展的重要保障。 只有不断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实 现煤矿安全管理的科学化、 规范化, 才能从根本上扭转煤矿生产安 全事故多发的状况, 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各单位必须真 正把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促进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2. 明晰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安全发展,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以煤矿安全质量标 准化建设为主线, 加强指导、 分步推进, 严格监管、 强化监察, 督 促煤矿企业达到“系统可靠、 装备先进、 管理到位、 素质提高” 的 总体要求。通过加强安全基础管理,使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明显 提升,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生产安 全事故明显下降。 二、抓住关键环节,确保矿井系统可靠 3. 矿井系统要齐全。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 、 煤矿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等规定, 建立健全矿井通风、 供电、 提 升、运输、排水、安全监控、防尘供水、通讯和压风等系统,应 抽采瓦斯的矿井要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开采易自燃、自燃煤层的 要建立防灭火系统和火灾监测系统,确保矿井系统齐全可靠。 4. 矿井系统要合理。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 、 煤炭 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要求,设计和建设矿井的各 个系统,设备和设施的选型、安装位置和数量、工程质量等要符 合有关规定。 要根据煤层开采条件, 科学合理地确定开拓部署, 优 化生产系统,采用正规采煤方法,合理组织生产。 5. 矿井系统要完好。必须对矿井通风、主副提升、主排水、 供 电等系统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和全面排查,制定各系统 相关管理措施,对系统的可靠性进行分析评价, 对排查出的问题, 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系统完好、运行可靠。 三、加快改造提升,确保技术装备先进 6. 淘汰落后装备。煤矿企业要按照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 备及工艺目录等有关要求, 及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 禁止使用超期服役和不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的电气设备, 坚 决取缔井下人力、畜力、三轮车运输。 7. 提升机械化水平。煤矿企业要逐步提高采掘机械化程度, 淘汰落后的采煤工艺和方法。煤层赋存稳定的矿井,要大力发展 机械化开采。有条件的煤矿要重点发展综合机械化,推广使用大 采高综采技术装备,鼓励采用全自动化采煤和使用钻、装、锚一 体化掘进工艺。要积极推广使用大倾角综采、薄煤层机采等新技 术、新装备,进一步提升机械化水平。 8. 确保装备可靠。煤矿企业要切实加大安全投入,对在用的 安全可靠性差、不能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的设备和设施进行技 术升级和更新改造。要严格落实设备定期检测、维护、保养和检 修制度,并严格验收,提高矿井装备的安全可靠性。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管理到位 9. 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煤矿企业要按照两个指导意见的要 求, 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配齐安全管理人员。 进一步梳理、 细化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把通风、防瓦斯、防尘、防灭火、防治 水和顶板、提升运输、火工品管理、应急救援等各个管理环节、 各 个岗位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全部纳入规范化、 制度化管理轨道, 并 根据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及时修订、完善。 要落实企业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通知 安监总煤行[2008]215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 中央企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 7部门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煤矿 [2006]116号 和关 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煤调 [2007]95号 以下简称两个指导意见 下发后,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煤矿企业 认真贯彻落实,全力推进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促使煤矿安全状况不断改善。但是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煤矿对两个指导意见贯 彻执行不力,仍然存在矿井系统不完善、技术装备落后、安全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松驰、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滞后等 突出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两个指导意见 ,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 任, 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 加 大安全奖励和处罚力度,确保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10. 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煤矿区队长、班组长要强化安全意识 和责任意识,组织工人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作业。 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 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煤矿负责人和 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规定切实履行下井带班职责,深入井下一线 组织生产,监督检查各区队、班组安全生产状况,严肃查处作业 过程中的“三违”行为。 11.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要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6号 ,制定本企业的隐患排查 治理和报告制度。 要立足查大系统、 治大隐患、 防大事故, 以瓦斯、 水害等为重点,定期对矿井的采、掘、机、运、通等各个系统和环 节进行专业化排查。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 要立即进行整改;一时整 改不了的, 要停止作业, 在采取针对性安全措施后, 制定整改方案 和应急预案,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按程序组织验收。 12. 推进安全质量达标。煤矿企业要明确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机构和人员,健全和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制 度,明确管理责任,细化标准和考评办法,切实抓好安全质量标 准化达标工作。区队每周、煤矿每月、集团公司每季度至少要组 织一次检查验收, 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对工程质量未达标的, 要对照标准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矿井各系统以及设备、设施的安 全质量标准化全面、动态达标。 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职工素质提高 13. 严格安全资格准入。煤矿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 副矿长、 总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要达到两个 指导意见 有关安全 资格准入的条件。其他井下从业人员要逐步达到具有初中以上文 化程度,按规定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 实习满 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工作,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 者入井作业。 14. 强化全员安全培训。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责 任主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程、作业规程、 操作规程、 岗位标准、 操作技能及自救互救等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增强职工实际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要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 比武,建立师徒合同制度,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 识和安全技能。 15. 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安全培训机构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 书,严格按照统一大纲组织教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各类 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教学管理,改进教学方法,按规定配备实验 设备和装备,对职工进行实践操作训练,增强培训针对性。 六、强化安全监管监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6. 加强行业安全基础管理。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针对辖 区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研究和制定相关工作规划、修订完善行业 标准,指导煤矿推广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装备。要建立健全隐患排 查分级监控制度,定期对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 督检查,对煤矿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煤 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主管部门要组织煤矿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 工作,对安全质量达标矿井,要制定激励措施和办法;对进展缓 慢的煤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尽快达标。 17. 强化安全基础管理的监管监察。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 门要对辖区内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管,督促煤矿企 业落实主体责任,尽快达到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驻地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的监督检查,向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安全基础管理的 意见和建议;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促进煤矿企业逐步 提高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请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煤矿企 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8年 12月 23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 进一步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2008]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入冬以来,一些地方接连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2008年 11月 14日 6时 13分, 上 海商学院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造成 4名女生坠楼死亡,起火原因系学生违章使用“热得快” ,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 11月 22日 5时 45分,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金田商务大厦发生火灾,造成 8人死亡,起火原因系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可燃物所致; 12月 3日 1时 35分,浙 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宽心老人公寓发生火灾,造成 7人死亡,起火原因系老人使用打火机不当引燃可燃物所致; 12月 4日 1时 41分,山 东省青岛市佳元迈克食品有限公司一栋单层彩钢板职工宿舍发生火灾,造成 11人死亡,起火原因系遗留火种引燃床铺所致; 12月 5日 20时 35分,安徽省铜陵市沙河路一商铺发生火灾,造成 5人死亡,起火原因系电动车电瓶充电插座电源线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 12月 8日 5时 52分,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 5人死亡,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 12月 11日 0时 38分,湖南省岳阳 市岳阳楼区百汇服饰广场发生火灾,造成 3人死亡,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 12月 12日 16时 02分,山西省运城市中银大道名人保健中 心发生火灾,造成 7人死亡,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 上述火灾反映出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群众消防常识缺乏,不会扑救初起火灾,不会自救逃生, 以致造成多人伤亡, 教训十分惨痛。 为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 保障公共消防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