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义煤集团公司所属煤矿2010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批.doc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发文件 义煤转2011‟16号 来文机关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文字号豫工信煤2011‟199号 原文标题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义煤集团公司所属煤矿2010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批复 发往单位集团公司各矿井及三门峡、洛阳、伊川三个分公司 贯彻意见及补充要求 各矿井2010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情况已经省厅专家组审查,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批复结果予以转发,并提出以下要求,望各矿井认真遵照执行 1、各矿井要严格按照省厅批复的瓦斯等级进行管理,切实做好“一通三防”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2、集团公司资源整合矿井在恢复生产建设活动时,要重新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并按鉴定的瓦斯等级进行管理。 3、按照省厅要求,三个分公司11处待批复矿井在鉴定结果未确定前,所开采煤层应按照突出煤层进行管理。 4、各矿井要按照集团公司“瓦斯无超限”活动要求,加大瓦斯治理力度,确保“瓦斯无超限”活动顺利进行。 5、对于在此次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矿井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及时进行整改。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转发省厅鉴定批复 义煤集团公司通风处2011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