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管理制度汇编(2012).doc
煤矿机电管理制度汇编2012年新编 目录 一、机电管理组织机构1 二、机电管理制度2 一机电设备管理规定2 二电缆管理制度5 三配件管理制度6 四机电设备防爆检查管理制度9 五电气试验制度10 六电气设备定期试验切换制度11 七干部上岗查岗制度11 八设备的润滑管理制度11 九机电科考核制度12 十机电安全活动制度12 十一机电科长岗位责任制20 十二 机电技术员岗位责任制21 十三 电气设备管理员岗位责任制21 十四机械设备管理员岗位责任制21 十五 电缆管理员岗位责任制22 十六 防爆检查员岗位责任制22 十七软件资料管理员岗位责任制22 十八回收库管理员岗位责任制23 十九润滑油管理员岗位责任制23 二十车间主任岗位责任制24 二十一车间组长岗位责任制24 二十二润滑工、维修工和司机的岗位责任制24 三、机修车间管理制度25 一请消假制度25 二车间设备的管理制度25 三车间工作制度25 四设备检修制度26 五材料管理领用制度26 四、机电设备管理制度26 一 机电设备选购置制度26 二机电设备验收检查制度27 三 机电设备安装验收制度27 四 机电设备移交验收管理办法28 五 机电设备调配制度30 六 机电设备出入井制度30 七 井上下接地电阻定期测试制度3 八 采掘工作面杂散电流的定期测试制度31 九 绞车保护试验制度31 十 风机保护装置试验制度33 十一大型设备技术测定制度34 十二 机电事故管理制度35 十三机电事故追查分析制度38 十四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39 十五 机修车间检修制度41 十六 设备包机制度41 十七 巡回检查制度42 十八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42 十九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42 二十 油脂管理制度43 二十一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43 二十二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44 二十三 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44 二十四 阻燃电缆验收制度44 二十五 掘进队组机电设备维修制度45 二十六 设备使用管理办法45 二十七 机电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6 二十八 小绞车司机工作制度46 二十九刮板运转司机工作制度47 三十送料工工作制度48 三十一支架工工作制度48 三十二电钳工工作制度48 三十三机电设备管理制度49 三十四机电检查处罚制度49 三十六矿井负荷审批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50 三十七检漏装置管理制度51 三十八过流保护工作细则52 三十九漏电保护工作细则52 四十接地保护工作细则52 四十一水泵管理制度53 四十二外转供电管理制度53 四十三设备回收管理规定54 四十四皮带机保护管理使用检查制度54 四十五安全活动制度54 四十六要害场所管理制度54 四十七防火、防盗、防洪、防雷电管理制度55 四十八运行中电气设备绝缘油的定期化验制度55 四十九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安全措施55 五十设备的选型、外借、报废制度56 五十一设备的保养、检修、润滑制度56 五十二机电设备定期检查试验制度56 五十三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57 五十四阻燃皮带管理及验收制度57 五十五采煤队机电设备维修制度58 五十六掘进队组机电设备维修制度58 五十七运输公用巷道小绞车包机制度59 五十八小绞车上下山管理制度59 五十九杂散电流管理制度59 六十关于加强综采等主要设备管理的几项规定60 六十一机电设备更新改造制度61 六十二机电设备封存、报废制度62 六十三地面停送电管理制度62 六十四停送电制度63 六十五仓库管理制度64 六十六关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67 六十七设备材料的计划制度68 六十八设备材料验收制度68 六十九设备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68 七十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69 七十一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0 七十二设备材料保管保养制度70 七十三设备材料发放制度70 七十四仓库人员岗位责任制71 煤矿机电管理制度汇编2012 一、机电管理组织机构1 机电矿长 机电科长 职能管理现场管理 机械润滑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电缆软件资料机电回收库机械电气 及小型电气管理员管理员管理员管理员技术员管理员修理修理 管理员 二、机电管理制度 一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1、总则 1、为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2、机电设备管理要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和投资效益,坚持决策、研制、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3、公司供应部是设备采购供应的专门机构,凡列入公司专用资金计划的设备,均由其统一组织采购供应;公司财务部负责设备固定资产的购 入、折旧提取、大中修、报废、调拨等财务帐目及经济核算工作;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参与矿井技术改造机电设备部分的设计审核工作,参与主要机电设备的选型配套审定,参与机电工程的竣工投产验收工作。 4、机电设备管理人员要自觉执行本规定,维护公司利益,面向基层、服务生产,热情周到地搞好本职工作。 2、机电设备的购置计划与采购 5、机电管理部门应根据年度计划、月度计划或紧急情况下安全生产急需设备的指令、指示编制采购计划。 6、各单位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要根据设备需要时间,按规定期限向供应部门申请设备购置计划,要求详细准确。 7、设备的选型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严禁采购无生产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无煤矿安全标志的质次价高、假冒伪劣产品,对国家安全质量强制性产品必须有“3C”认证。 8、所有设备采购都要签订设备订货合同,要按照国家对产品的有关规定及经营许可,严格审查卖方的有关资质,并予以复印备案。除一般常规采购设备外,其余设备在签订合同前必须签订技术协议,以确定设备参数、性能、使用环境、工作条件、安装配套形式及尺寸等。技术协议为合同必备附件,若无技术协议,合同无效。对于急需采购的设备,可签定采购单或急采单。 9、对于大型设备及综采、综掘、高档设备,部门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机电科验收。 3、机电设备的安装使用与维护 10、所有机电设备都要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结合生产技术条件正确安装。大型设备和综采、综掘、高档设备要按设计要求达到设备安装、设施布置合格。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质量标准化规定配装各类安全保护装置,达到齐全、合格、可靠。安装完毕后,经过联合试运转达到运行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11、所有机电设备都要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考核使用设备的指标和标准是1.完好率90。2.待修率5。3.事故率1。 4.失爆率0。同时,设备新度系数和设备利用率也要有较高的技术水平。 12、各单位都要建立、健全设备使用和维护的规章制度。所有设备都要制定操作规程;所有机电岗位要有岗位责任制;主要设备要实行包机制;重要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机电负责人上岗制度都要逐一完善。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对“三违”人员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13、各单位要切实搞好机电人员的定编定员,定机定人。各类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设备司机要求做到懂业务、懂构造、懂性能。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 4、机电设备检修 14、各单位要有设备维护保养和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要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内容。积极推行故障诊断和状态检测的各种新技术,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保养时间。 15、各单位要编制设备大、中、小检修年度计划并按期上报公司有关部门。中、小修项目由各单位组织实施。设备大修资金由公司按规定的提取率提取,统一掌握,专款专用,按各单位使用情况予以支付。设备检修点要有公司颁发的相应的检修许可证方可承修。需要委托外部检修的,由公司供应部统一组织。 16、矿井的停产检修天数为12-15天。应集中解决平时不能解决的主要设备的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应认真编制检修计划,明确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及施工图表。停产前,要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停风、停电、停水、停气和停机等方面的具体事宜。 17、各单位要组织好检修用的备品、配件生产、供应工作,编制备件储备定额,备件储备资金要占单位设备原值的2-4左右。配件应实行退旧换新制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修旧利废工作。 18、优先选用国家或行业技术水平的装备更换技术较落后又无法修复的老设备。可以报废更新的设备类别有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过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2.修理费用超过重置价值80的;3.国家或环保等有关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19、设备报废可结合设备清查进行。由设备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提出报废意见,经公司批准后执行。报废设备类别有1.折旧的老旧设备;2.折旧达80以上,单台设备原值不足3万元的设备,确需要提前报废的;3.综采设备未达到使用年限,但过煤量超过国家规定的。报废设备要办理有关财务手续,报废设备的残值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更新费用。 20、新到设备必须经机电科指定人员严格验收后方可入库,技术资料由机电科统一保管。设备、电缆、工具、钢管,由机电科实行卡、牌板、图板、编号、档案管理,末经机电科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使用、调拨和外借。否则按有关规定罚款。 21、各使用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建立设备保管手册,使用单位对本单位所有设备的安装运转、维护、中修、小修、完好负直接责任。 22、设备下井使用时,使用单位要到机电科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不准下井。机电设备、材料、工具等的领用统一由机电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23、设备验收后,全部挂“合格证”并注明其规格性能、验收日期等有关资料。各种设备均分类编号、记帐,并在设备上挂责任牌。 24、需要在井上拆卸、下井再组装的设备,队组安装完毕后,末经机电科验收,不准投入运行。凡出库后投入使用的设备,都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机电科负责监督。 25、要换设备要交旧领新,更换设备时要随时在本队的“设备管理手册”上和机电科共同在双方帐上进行互相签字。闲置设备要在五天内交回回收库指大件并由科内分管人员开“收验证”回收设备经接收单位出具回收票,交机电科。然后办理销帐手续,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罚款。 26、设备在交回时不准缺少配件,若有缺件按规定罚款。 27、各使用单位要搞好设备的平时维护保养,认真执行定检计划,及时按照检修周期对设备进行更换检修保养。机电设备的小修由使用单位负责,中修大修由机电修车间负责。 28、设备需要调配或移交它队使用,各队组之间的设备调动,有关单位必须要及时在机电科办理调拨移交手续,在台帐上注销。 29、各使用单位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放置在安全或无积水地点,摆放要整齐。 30、设备由于使用不当、维护不好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使用单位要填写事故报告单报机电科,由机电科组织事故单位,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1、各使用单位的设备实行包机制,并挂牌注明包机人。 32、每月28日机电科要召开一次机电设备管理例会,各队负责人和操作维护工要按时参加,不得缺席,否则缺一次罚款拾元。 33、新旧工作面接替生产时,设备要做到清旧帐,建新帐。 34、全矿机电设备每月变动情况、存在问题,机电科每月要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 35、煤溜、皮带严禁运输煤炭以外的东西,特殊情况必须通过主管领导和机电科。否则按规定给予罚款,造成人身及设备事故都由其单位负责。 36、煤溜、皮带司机无接到机电科通知,无权对运输煤炭以外的物件进行停机上井,工资由违章单位付给。 二电缆管理制度 1、全矿所有电缆由机电科负责计划,机电科电缆组集中统一管理。,负责对电缆的出库、回收、修补、调配、建帐和挂牌等工作。 2、各队组领用电缆必须到机电科办理领用手续,领取电缆机电科要按电缆选择计算方法进行承载能力验算,不验算不准下井。各条电缆两头包 扎标志牌,并说明规格、型号、长度,无标志牌不准入井。 3、机电科要实行建帐管理,要建立电缆动态帐,队组领用帐,动态月报表。 4、电缆在使用中,允许损失量,每根每次不超过2米,超损者,按原价的50扣罚使用单位。 5、不允许随意把电缆割断使用,每发现一次,罚组队机电负责人100元。 6、回收出井的电缆不能有齐头,否则每有一个齐头,罚组队机电负责人50元。 7、井下不用的电缆三日内必须回收出井,并交回机电科,否则,每迟1日,罚组队机电负责人l0元。 8、各单位对所管辖的电缆要爱护,不得随意损坏,否则,按损坏电缆价值的70对使用的队组进行处罚。 9、电缆入井必须持机电科的“电缆入井证”。否则不准入井。 10、电缆悬挂,要根据巷道、硐室、井筒支护和倾斜度,按煤矿安全规程施工作业。 11、新安装采区工作面时电缆要作计划,根据电气设备布置的规格数量发放,经机电总经理矿长、机电科长签字后方可领用。拆除不用的闲佘电缆及时回收销帐,更换电缆一律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12、工作面采完回收的电缆及时交回回收库,电缆组检查核对。电缆丢失、损坏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3、库内电缆的保存,要按类型排放整齐。 14、电缆一般不准外借,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和机电科长签字,方准借出。 15、井下严禁用铝芯和可燃性电缆。 三配件管理制度 1、总则 l、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降低消耗,适应煤矿标准化,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凡属煤矿专用、工矿、综机维修所需要的配件,均按本制度执行。 3、全矿所需配件由矿机电科统一管理。 4、配件管理部门,要加强配件生产和技术管理,逐步建立设备机型资料和完善图纸,实行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提高设备配件质量,降低配件成本,延长配件使用寿命。 5、建立健全合理规章制度,采用经济手段进行配件管理,防止配件丢失,降低配件消耗。 2、管理机构 6、为加强配件管理,不断提高配件管理水平,全矿配件统一由机电科管理,具体工作由机电科配件组负责。 7、各有条件的队组要设立兼职的配件管理员,其它队组由点验员负责配件的资金、领用、管理和发放工作。配件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8、配件管理人员应努力学习业务技术,提高业务能力,加强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 3、配件供应渠道 9、凡属标准配件由机电科配件组提出申请计划,由供应管理部门统一订货,统一分配。 10、非标准配件,凡矿机修厂能加工的配件,由矿负责加工。 11、非金属工矿配件、铸件、液压件应尽量向主机生产厂订货。 4、配件计划和订货 12、各组队每月应将所需配件品种、数量按自制和统管分类编制月度配件计划,每月25日前交机电科配件组。 13、机电科配件组应根据生产任务、设备检修计划使用台数和技术状态,结合配件库存消耗情况,编制全矿月度配件计划,经主管组长审核,报机电科长、机电总经理矿长、经营总经理矿长审批。 14、直接影响生产和安全的急需配件,应由各组队配件管理人员及时编制紧急计划,经各级领导审批后,由机电科配件组及时组织供应。 15、所需非标准和矿机修厂不能加工的配件,应由机电科配件组提出外委申请计划,经上级物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订货。 16、外委配件应签订配件定货合同,合同由机电科配件人员签订,经主管组长审查,报机电科长、机电总经理矿长、经营总经理矿长批准,财务科审核后盖合同章后,才能生效。 17、签订合同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两份。 18、需外委订货的配件,必须本着质量好、价格低,交货及时的前提择优选择定货单位。 5、配件验收入库 19、到货配件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20、验收前检查配件包装数量与货票是否相符,包装是否完好,开箱时,按随货同行单所列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进行清点检查验收。 21、验收后要认真填写验收单,盖章后转配件管理,凭符合规定的有关票据办理入库、上帐、上卡手续。 22、发现配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有差错或质量不合格,应及时填写差错报告,报配件主管人员以便妥善解决。 23、未经验收的配件,如生产急需,必须经主管部门主管配件人员批准后方可发放并做好记录。 6、配件仓库管理 24、配件保管员对配件要精心保养,防锈涂油、上盖下垫,防止配件锈蚀损坏。 25、仓库要保持清洁整齐。要坚持摆放整齐,定量包装,标签要齐全,悬挂整齐,做到帐卡物资全部对口,机型保管要系列化。 26、严格执行配件发放制度,按领料凭证发放。并认真核对发料凭证各项填写内容。对不符合手续的有权拒发,配件帐目要清洁,技术数据要填写齐全准确。每月留存票据装订成册,妥善保管。认真及时准确填写各种日报、月报、年报。 27、仓库要加强安全管理,作好防火防盗防洪工作,按要求配备各种消防器材。库房内严禁吸烟、生火、各种照明器具要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各种事故发生。 28、装卸搬运清点配件时要注意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事故和配件损坏,如有特殊,必须及时汇报配件管理人员,以便及时处理。 7、配件发放 29、要有计划地做好配件的供应和使用工作,“矿属各队组领配件时,要按各队组申请的批准计划领用,严格控制配件消耗”。 30、发放配件必须按机电科配件主管部门审批领料单所列的规程品种数量进行发放,并认真坚持五不发放的原则机型规格不符、涂改料单、字迹不清、审批不完善、不交旧不予发放。 3l、配件发放后要及时下帐下卡,做到一查库存,二动标签,三点交,四下帐。 8、配件报废 32、机型淘汰,长期积压多次调不出去的配件可以申请报废,每年申请申请报废一次。 33、凡申请报废的配件要履行报废手续,必须由主管配件专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鉴定,机电科、财务科、计划科、机电总经理矿长、公司主管部门逐级审批。 34、报废配件不得私自处理,处理必须报公司、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9、配件回收和修复 35、要加强对配件回收复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发动职工做好回收复用工作,严格执行配件回收制度。各队组必须回收的配件在更换新配件后,要及时将旧配件交回收单位,并将收旧单及时交机电科配件管理人员。 36、认真做好旧件修复工作,积极开展喷、镀、焊、镶、补、胀、缩、改、粘、接、配的十一字修旧利废方法,节约配件资金,努力降低配件消耗。 10、配件统计 37、机电科应做好配件资料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建立配件统计档案,积累历史资料,并按上级要求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及时上报。 38、做好回收复用配件统计工作,修复的旧件重量按原重量计算,价格按原价格的50计算,修复的旧件要单独建帐,不计入库存和消耗资金数内。 39、配件管理必须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质量可靠,渠道正规,计划购置,信息灵敏,库内无积压,帐物相平衡。 40、机电科负责全矿机电设备配件的采购计划的编制、配件的验收工作。。 41、配件合同必须由主管和分管科长签字,负责年计划的编制,正常生产需用配件的购置和专项工程的配件购置。 42、配件管理员要熟悉全矿机电设备的结构性能,经常深入实际,了解职工意见,保证配件的进货质量。新到配件的组织验收,掌握库存情况。 43、煤炭生产专业设备配件,必须从部属厂家和省煤炭厅定点厂家进货,特别是防爆配件严禁从无防爆合格证厂家购进。 44、严把配件质量关,如发生因配件质量低劣,造成机电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严重影响生产,要对配件保管及配件验收人员按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 45、掌握全矿机电设备配件消耗情况,考核和制订配件消耗定额。 46、提取配件时必须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不交旧不发新。 47、配件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一般配件借出由机电经理矿长签字,主要配件借出由总经理矿长签字,无领导签字,任何人不准借出。出库后未使用完的配件及时办理退库手续。 48、配件的报废由配件管理员提出报告,机电科组织鉴定、领导审批。 49、分管配件管理员要做好图纸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 四机电设备防爆检查管理制度 1、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省厅关于防爆电气设备检查的补充规定及我矿制订的机电设备管理考核评比细则进行。井下所有设备的安装都应符合煤矿机电安装质量标准。 2、机电设备完好率90,大型在用固定设备台完好。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率100,小型电器合格率95,矿灯完好率95,井下在用矿灯无红灭,电缆吊挂合格率95,设备待修率5,机电事故率1,设备使用率80。防爆组对井下供电系统、防爆设备、三大保护、电缆、局扇、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等实行监督检查,查出的问题以三定表的形式下达所属责任队组限期整改。 3、各采区、工作面应有合格的供电系统设计及保护整定核验。防爆电气设备无论在矿井任何地方安装使用,均按防爆设备检查和维护。 4、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不得有失爆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5、高压隔爆开关应有①欠压保护;②短路保护;③过负荷保护;④选择性接地保护⑤有过压保护。 6、低压电机应装设JDB保护、整定要合理。 7、所有馈电开关、磁力起动器应用真空断路器。 8、煤电钻、信号照明系统应使用综合保护装置。 9、所有低压馈电开关、磁力起动器均应装设接地和漏电或选择性漏电保护。 l0、矿井大型设备定期进行技术测定和探伤,定期进行远方漏电试验,接地电阻测试。在井下进行各种电气测试或电气设备开盖前,应先测瓦斯。 11、矿灯应装有短路保护装置,瓦斯报警装置。 五电气试验制度 1、为了保证矿井供电安全,消灭电气隐患使供电系统保护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矿井或采区应有专人负责低压电气设备和高压配电装置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和管理工作,机电科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要作好对机电维修工和负责整定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电气预防性试验工作,由机电科负责,电管组人员参加,井上下机电队配合,在每年雨季到来之前务必搞完。 3、为使电气试验工作顺利进行,电管组应提前一个月编制好试验项目及计划,试验计划由机电总经理矿长会同生产副总经理副矿长研究,确定具体试验时间及停电安排。新投产的采区,在作采区供电设计时,应对保护装置的整定值进行计算、校验,机电安装工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整定、调整。当电气设备涉及的电网及负荷状况发生变化时,专管人员应及时进行计算,经电气技术人员审批后,由专责的电气维修工调整。 4、电管组在编制试验计划时,要定出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机电科审查后,交机电副总经理审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电气维修工负责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误动作或整定值选择有差错时,应及查明原因,由电气技术员或矿井主管电气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改动,其它人员不得任意变更。 5、机电科应具备有实际的供电系统图板或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其上注明电气设备的型号、容量、电缆线路规格、长度、短路电流整定值和保护装置的整定值。此图板由机电科负责管理并随时修改补充。各运行维护单位也必须建立相应的供电系统图板。 6、为了便于检查,设备应挂标志牌,牌上注明设备的编号、型号、整定值、两相短路电流值、整定日期、用途、使用单位及维护人。 7、高、低压开关在机电修车间检修完后,必须对其保护装置进行校验,使之符合要求,以便在井下使用时,可以根据其刻度正确地调整。 8、各类开关设备及单独保护器,在入井前应由专职的、经矿务局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电气保护及防爆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9、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验和调整。 10、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由机电科组织每月检查一次。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半年进行一次8月、2月,负荷变化时及时整定。 11、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检查,由使用单位每半年检查一次8月、2月并作记录,交机电科。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由使用单位每季一次。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由使用单位每月检查一次。 12、接地网接地电阻的测定,由机电队每月测定一次。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定,投入使用前,由安装单位负责测定。 13、试验完毕后,由电管组定出试验总结上报有关单位。 六电气设备定期试验切换制度 l、电气运行设备应一定周期进行切换或轮换定期试验。 2、设备定期切换项目。 1主变压器每月二十六号要进行切换运行;变电所站长在场。 2每星期一早班前时对备用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组长第一主值班人负责进行。 3每天接班前应对各台设备进行试验,电气主管负责进行。 4定期试验及切换要记入专项的记录本内,以便及时分析设备技术问题和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 七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l、科队管理干部,均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检查工作并留有记录。 2、干部上岗,检查内容如下 1岗位人员上岗情况。 2岗位人员有无三违现象。 3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岗位人员的精神状态。 5设备的完好状况。 6设备保护系统是否可靠。 7设备有无重大隐患并提出处理意见。 8工业卫生状况。 3、科室干部每月至少一次,队组干部每月不少于两次。 4、干部上岗制是实行领导、技术人员、工人共同管理好机电设备的重要措施,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 5、干部上岗要仔细检查司机是否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 6、对设备运行和各项记录要勤过问,并听取当班人员关于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的汇报。 7、抓好现场薄弱环节的关键工作,检查岗位人员的出勤状况,劳动纪律,环境卫生等。 8、对于违反规程和脱岗人员应及时作出处理,不得包庇迁就。 八设备的润滑管理制度 1、全矿机械设备润滑统一由使用单位管理,负责制定润滑周期、选择润滑材料、确定润滑方法、制定润滑剂的消耗定额以及对润滑剂的鉴别,保管、领用、发放、节约和再生等管理工作。机电科专人负责监督。 2、严格按照各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定润滑周期表。 3、严格按机械设备的说明书提供的油脂类别,定购、领用、加注、存放、回收,进行合理润滑。 4、严格按照机械设备的说明书提供的注油部位、注油方法,规定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执行。 5、定期换油时将废油即时交回库房,经技术鉴定是否有再生利用价值,润滑油的存放、加注、操作不当,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库房的油脂及下井备用的油脂,要按类型编号、排放整齐。 7、机械设备的润滑管理,使用单位必须做到五定“定点、定油、定量、定时、定人”的原则。 九机电科考核制度 1、按矿上统一安排,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坚决杜绝迟到早退。 2、严格执行请消假制度,无故不到一天,扣两天工资。 3、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对职责范围内要做到胸有成竹,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将调离岗位。 4、具体工作中按照机电管理制度行使权利,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5、防爆检查方面,必须按原则把关,不徇私情,否则对检查人员进行处罚。 6、对领导临时批派的任务,迅速按要求完成,不得无故推诿。 7、对修理车间,必须保证检修质量,对不合格产品实行责任追究制。 十机电安全活动制度 1、机电管理考核评比办法 Ⅰ、机电现场管理50分 1、据机电考核评比细则所评出的结果,每1分罚款扣10元。 2、风电、瓦斯电闭锁有一处不起作用扣10分。 3、煤电钻综合保护不起作用每台次扣1分。 4、用其它物品代替保险丝的每台次扣1分。 Ⅱ、机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20分 1、未按机电科的安排而乱动设备者,发现一次扣2分。 2、对机电科的业务安排不执行者每次扣5分。 Ⅲ、机电事故20分 1、机电事故定义机电设备损坏价值500元以上或影响产量100吨以上者,我们定义为机电事故。 2、开关本体损坏无修复价值者扣5分。 3、导致10KV站速断跳闸1次扣1分,导致35KV站过流跳闸超过节次者开始扣分,每超一次扣1分。 4、出现机电事故而隐瞒不报者,每次扣5分。 5、其它机电事故视情节轻重酌情考虑。 Ⅳ、设备使用10分 1、每发现一次设备不合理使用扣1分。 2、每发现一台设备带病运转扣1分。 3、备用中机电设备置于淋水处分扣1分。 4、闲置机电设备不及时回收超过4天者扣1分。 2、机电设备管理考核评比细则 为了强化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保障生产正常运行,实现机电设备标准化,同时为规范电工的操作,调动电工的积极性,杜绝“三违”,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特别制定以下考核评比细则 每月28日下午3点整召开机电工作会议,各队长、所有电工和硐室值班员,所有参加人员准时到会,有事提前请假,否则 1.点名不到者罚款10元; 2.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按缺席处理; 3缺席罚款50元。 二.机电故障 1.由于机电设备检查、检修、保养不到位而出现故障,视对生产影响程度,罚款10-50元。 2.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机电设备故障,造成停产的罚款50-100元。 3.发生机电事故未及时汇报机电科和调度室,罚队长、当事人各100元。 3.设备的完好和回收和领用 1.接地线应齐全.完好包括接地网,否则一根地线罚款10元,每一根地线不起作用罚款5元,主接地网按开关台数分别处罚。 2.开关内部插件完好齐全,所缺部件按价格的一半赔偿。 3.开关内部零部件包括紧固件完好齐全,否则缺紧固件如螺丝一件罚款10元。 4.每部绞车的挡绳板应完好齐全,否则每发现缺一块罚款10元。 5.设备零部件如绞车手把销子完好齐全,否则每缺一件罚款10元。 6.开关必须上架,否则每缺一个设备架罚款10元。 7.严禁井下闲置电器设备包括接线盒、按钮、电铃否则每发现一件罚款10元。 8闲置的电缆由电工负责及时回收,否则造成丢失,照价赔偿。 9.所有电器设备的出入井必须经机电科批准,凭领用票和回收票进行,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0.接线腔内接线整齐不扭弯,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20元。 11.接线后,卡爪或平垫圈、弹簧垫双帽齐全,每缺一件罚款10元。 12.接线后,卡爪或平垫圈不压绝缘胶皮,芯线裸距卡爪平垫圈不大于1毫米,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20元。 13.喇叭咀严禁朝上,电缆出口处应平滑,不得出现死弯,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20元。 14.接线腔内及开关内部保持干净无杂物和水珠,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4.电缆管理 1.所有电缆须悬挂整齐清洁无煤尘,运行中的电缆,严禁盘圈或8字型,闲置电缆严禁乱扔乱放,否则每米罚款1元。 2.回收、更换设备禁止从喇叭咀口截割电缆,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井下所有电缆严禁用钢丝、铁丝吊挂,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元。 5.电器设备失爆与违章 1.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破口等不合格的电缆接头,必须彻底杜绝,否则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每发现一处破口罚款20元。 2.电器设备腔内电缆接地芯线必须连接完好.紧固,否则接地芯线每缺一根罚款100元。 3.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清洁无煤尘,无油垢,放置整齐,否则每台罚款10元。 4.电器设备防爆面未处理,每发现一处罚款10元。 5.缺挡板或挡板不规格属严重失爆,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6电器设备的螺丝.弹垫齐全紧固,弹垫的规格应与螺丝直径相符合,同一部位的螺丝规格应一致,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元。 7.密封圈与电缆配合不超过1mm,4mm2以下电缆密封圈内径不大于电缆外径,否则每处不合格罚款10 元。 8.接线咀松动和开关不规范包括从电源侧进出线至负荷侧接线或从负荷侧进出线至电源接线以及小咀侧出动力线都属于失爆,否则发现一处罚款10元。 9.线咀压紧应有余量不小于1mm否则为失爆,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元。 10.五小电器和开关喇叭嘴应完好齐全包括喇叭咀外部损坏,且不影响防爆性能者,否则每一接线咀不完整罚款10元。 11.开关闭锁装置起不到作用者为失爆,罚款20元,闭锁装置不完好罚款10元。 12.电动机接线盒、护罩及散热片等部件齐全、完整、紧固,否则每发现一项罚款20元。 13.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实行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在局扇专供的线路上不得接入其它机电设备,否则没有风电闭锁装置罚队长、电工各100元,风电闭锁不起作用罚队长、电工各50元。 14.掘进头空班必须停风机以外的其它电源,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5.电缆护套伸入器壁要符合5-15mm的要求,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6.严禁带电搬迁电气设备,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7.接线腔内电缆接地芯线必须接地,否则每缺一处罚款100元。 18.接线腔腔内接地芯线长度应大于其它三相任一相芯线的长度,接地芯线不得假接、接触不良、松动,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19.磁力启动器不能当刀闸.接线盒,自动开关使用,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0.开关柜内漏电,过流.失压保护煤电钻综合保护应齐全完好,否则没保护.保护不起作用罚款50元。 21.开关保险丝应采用与负荷相适应的保险丝,否则不用保险丝者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保险丝过大罚款20元。 22.设备、电缆、超负不得荷超电压等级运行,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23.煤电钻插销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应接插销,否则反接每处罚款150元。 24.不用的煤电钻应停电,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25.防爆设备的放置应平、稳、直,且盖板和转盖板和转盖应一律朝外,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6.螺旋式线咀接线时必须用密封圈.金属挡圈依次装入,不用时密封圈.挡板.金属挡圈依次装入,否则缺密封圈罚款20元,缺金属挡圈罚款10元,缺挡板罚款50元。 6.矿灯管理 1.外表干净,不漏液,注液口透气孔畅通无堵塞,否则每发现一盏罚款2元。 2.零部件齐全、完整、紧固灯头锁、灯盖螺丝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才能打开,玻璃不松动,无破损,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元。 3.灯线无破损,长度不得少于1m,接线必须使用界线鼻子,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元。 4.外壳应有编号,应有使用.红灯.灭灯记录,每班应保存所有矿灯说明书一份,否则每一项罚款2元。 1.卫生清洁,无杂物,无可燃物靠近或放于电器设备上,否则卫生不清洁罚款10元,每件罚款10元。 2.硐室内必须配备2-4只灭器火,绝缘用具齐全,有砂箱内有0.2立方米砂和砂袋,否则每缺一项罚款5元。 3.记录齐全,按时认真填写,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4.变电站硐室的设备必须有标志牌如型号、容量、用途、整定值、整定日期、负荷情况、短路电流、负责人等,否则每缺一块罚款5元。 5.硐室入口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牌,硐室内都必须在明显地点加挂“高压危险”牌,高低压设备上都必须挂停、送电标志牌,否则缺一块罚款10元。 6.硐室内应设有值班员,值班员上班期间严禁干私活、睡觉、脱岗,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50元。 备注 1.各队班组积极配合,发现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解决,被二次提出后,加倍处罚。 2.凡本月内发生机电故障,但没有以上条例问题的,机电评比结果不予奖励。 3.凡本月内无以上条例中问题的,奖励100元,无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