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莲花山煤矿安全培训自查报告.doc
莲花山矿业有限公司 安全培训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矿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安全培训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以打造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为目标,积极努力的开展各项工作,不断采取各种措施,使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矿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安全培训管理机构,由培训学校具体负责安全培训、管理、考核工作,按照鲁煤监中局【2012】10号、【2012】57号文件精神及全省煤矿安全培训专项督查通知的要求,我矿对安全培训工作认真进行了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安全培训法律法规情况 我矿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国务院446号令、国办发【2010】23号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上级一系列有关安全培训文件精神,每年定期组织全体职工重点进行学习。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选派三项岗位人员,按时参加上级培训机构的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对其他从业人员每年不低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使从业人员能够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事故预防,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二、健全完善安全培训制度、规范培训档案情况 1、我矿建立了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了年度安全培训工作意见和安全培训计划,明确了安全培训方式、方法、安全教育内容和重点,并认真按计划实施定期考核。 2、为保障培训投入,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根据年初培训计划,进行预算,做到专款专用,2012年培训费用为417024元。 3、建立健全了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档案及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三、“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情况 1、目前现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377人,其中安全检查工24人,瓦检工33人,主提升司机18人,爆破工25人,电钳工20人,其他特种作业人员257人,全部经山东省地方煤矿泰安培训中心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满足生产需要,其中矿长杨中星同志,于2011年5月31日,经山东省煤矿培训中心培训考核合格,颁发矿长资格证及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编号MK370711470,安全资格证编号第11037020710321号,发证机关山东省煤炭工业局。生产矿长王元峰,安全矿长陈建设,总工程师王善村,机电矿长陈建生及其他矿级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共59名,全部经具备二级培训资质的山东泰山安培中心培训合格,均取得资格证书。 3、截至目前为止,已外派“三项岗位”人员177人,其中矿级干部8人,管理干部51人,特殊工种99人,其它专业工种19人。 四、全员培训情况 1、为提高员工的整体安全素质,我矿与具有四级培训资质的泰丰集团职工培训中心签订了培训协议。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分别于2012年2月20日-3月3日,4月8日-4月21日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了两次安全培训,共培训职工857人次。重点学习了安全法律 法规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各专业技术知识,培训结束后进行了闭卷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 ,通过培训绝大部分职工在操作技能方面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和进步,为我矿安全生产工作巩固了基础。 2、我矿在册职工850人,大多来自周围农村,文化程度相对较低,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坚持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区队、班组现场安全培训主阵地作用,以安全隐患识别、现场操作技能和事故防范为重点,采取能者为师、以师带徒等方式,扎实开展现场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五、存在问题情况 1、个别职工学习意识差,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差。 2、职工培训档案内容不完善。 3、培训制度内容不全面。 六、整改措施情况 1、对全员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及技术水平。 2、完善培训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规范档案管理。 3、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制度内容。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省局开展的安全培训专项监察为契机,通过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博采众长,创新发展,扎实推进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为打造本质安全和谐矿井,维护集团公司乃至全市安全形势的稳定继续努力,为2013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好的基础。 2013年1月6日 莲花山矿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