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人员入井须知.doc
煤矿人员入井须知 1、入井人员必须经过煤矿安全培训,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掌握矿井的基本安全知识,掌握灾害和预防处理办法,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 2、入井前一定要吃好、休息好,以保持精力充沛,精神饱满、情绪稳定。 3、入井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随身佩戴好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工具,手电筒等易燃物和火种带入井下。 4、严禁穿化纤衣服,不得穿胶鞋入井,入井前严禁喝酒。 5、入井前工作服要穿戴整齐,不可袒胸露臂,不准把衣服披在肩上。 6、入井作业前必须参加班前会,否则,不准入井。 7、跟班队长、井口检身员发现精神恍惚和情绪不稳定人员严禁入井。 8、 9、入井时禁止携带的物品包括炸药、雷管、烟草;火柴、打火机等点火工具;无措施的电气焊器具;不防爆或不符合入井要求的照相、摄像器材;“三证”不全的电器设备;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可能危及他人或携带着本人 的工具材料等。火工人员确需携带火工产品上下井时,必须由井口人员安排转钩上下井。 10、乘坐罐笼时必须听从把钩人员的指挥,遵守乘罐制度和入井检身和出井清点制度,严禁拥罐、挤罐或超员乘坐,进罐后严禁将头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罐外,不能向井筒内乱扔东西。携带的板子、钳子等小型工器具必须装入工具包。锋利的工具要套上护套,以防伤人。人员不得同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的物品同上同下;严禁人物混合提升。 11、严禁在井下乘坐矿车、机车等非乘人车辆。 12、入井人员与斜巷提升时必须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13、在井下严禁跨越运行中的机械设备或触摸其运转部位,非专职人员禁止操作电器设备。 14、所有上下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否则不准上下井,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5、外单位及本单位非生产工作人员入井参观学习必须由相关单位派专人带领并遵守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