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复产验收报告(4号).doc
灵安监发〔2011〕4号签发人李建国 灵台县安监局 关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安监局 根据有关规定以及企业的复产申请,灵台县有关部门于2011年2月11日对灵台县西沟门煤矿春节收假恢复生产工作进行了验收。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灵台县西沟门煤矿于2011年2月9日以灵西矿〔2011〕3号 文件申请复产验收。2011年2月11日,灵台县煤炭局会同平凉市煤管局对西沟门煤矿春节收假后恢复正常生产前的各项系统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该矿通过自查查找出的三条问题进行了重点复查。经过检查,认为该矿各系统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具备恢复生产的条件,同意该矿从2011年2月13日起恢复正常生产,同时要求煤矿要继续加强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特此报告。 附灵台县西沟门煤矿春节收假恢复生产申请报告 灵台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灵台县西沟门煤矿春节收假恢复生产申请的批复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煤矿复产验收报告 灵台县安监局办公室 201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