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实施方案.doc
镇雄县热水河煤矿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实施方案二○一三年五月十八日 镇雄县热水河煤矿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搞好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镇煤发201332号文件关于印发镇雄县煤炭工业局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热水河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展。 二、组织机构 煤矿成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元仓企业法人 副组长陈勤矿长朱正洪生产副矿长李友忠安全副矿长袁自银技术负责人 黄添明机电副矿长 成员周方焜生技科科长黄佑勇调度室主任刘仕平安检科科长史立平办公室主任 沈相华掘进队队长邓一聪运输队队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安检科,由刘仕平兼任主任,负责本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活动的资料收集、上报及日常工作。 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的重点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以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是否合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是否制订和执行;隐患排查整改、监测监控管理、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是否到位;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制订和落实到个人。 二从业人员培训情况。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三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措施方案编制、贯彻、执行情况。 四“一通三防”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地点风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质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爆破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 五顶板管理情况。采空区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及时进行密闭,密闭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采掘工作面是否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有无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是否遇到顶底板松软、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是否制定安全措施。 六机电设备管理情况。是否真正实现了“双回路”供电;井下设备取得MA标志情况,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情况;井下机电设备保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出现失爆情况;斜井提升“一坡三档”、提升保护装置是否可靠。 七水害防治情况。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探放水、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雨季“三防”工作的安排情况。 八防灾工作情况。是否制订防洪、防透水、防雷电等措施。废弃井巷是否填堵封实。矿井周围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是否制订落实了暴风、暴雨、雷电、地震等可能造成煤矿停电、停风、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 九采掘布置情况。生产系统是否完善可靠、布局科学合理、采掘接替正常。是否存在非正规采煤方法,是否规范、真实、及时填制采掘工程平面图纸。 十现场管理情况。矿领导带班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跟班制度执行情况。井下作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执行情况。 十一“六大系统”建设情况。已安装的五大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安全避险系统设计、建设是否启动。 十二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兼职救援机构和队伍是否健全,是否按规定配置了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是否制订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井下作业人员是否熟悉避灾路线。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登记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一是煤矿每月自查,煤矿是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和责任人五落实,矿长对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煤矿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矿上各部门分管领导和技术员每旬进行一次隐 患排查。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逐级上报集团公司、县煤炭、市煤炭局。 二是煤矿每月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报集团公司;每年申请集团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对一时难以排除的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制定治理措施。 二安全生产隐患的登记和报送。 煤矿安检科应当每月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于重大隐患,应当及时向县煤炭局报告。 五、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督办 对于一般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立即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凡县煤炭局或市煤炭局认定的重大隐患,煤矿应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隐患进行评估,按评估的结果制定整改方案。煤矿应在隐患治理结束后,由煤矿组织进行验收。 煤矿安检科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要“一患一档”,对于重大隐患,必要时逐级报告并实行挂牌督办。 六、工作安排 每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领导小组根据井下生产情况安排时间进行检查。 七、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由企业 法人任组长、矿长、分管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区 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领导小组, 组织领导 全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工作。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 大督查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当作当 前的首要任务之一,抓紧抓实。要制定工作方案,对本煤矿进行全面 细致的“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整治。矿长总负责,分管副矿长要按 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抓,对本矿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查清 楚、整改到位。同时要注意协调解决隐患整治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 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情况的汇报和信息反馈。 (二)狠抓落实,注意实效 要把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作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安全 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从规章制度、 现场管理和安全设施三个方面, 全面排查各种隐患,在治理上狠下功夫,所有的隐患都要做到整改责 任、整改时限、整改标准“三落实” 。对重大隐患的治理要逐项检查, 逐项整改,及时进行“回头看” 、再检查,切实做到排查认真,整治 坚决,成果巩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收到实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责 为做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质 量,要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 认真、隐患治理不彻底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发现安 全和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从重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四)畅通信息渠道 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期间,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要 根据有关要求, 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 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时报县煤炭局,同时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 6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尊重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 参与权和监督权, 使广大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隐患,积极主动参与隐患治理。 (五)健全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要以这次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 源监督管理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既要切实消除严重 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要通 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建立完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使隐患排查治 理、 事故防范工作规范化、 制度化; 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分级管理、 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两项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 有效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镇雄县热水河煤矿 二○一三年五月十八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