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隔爆设施工.doc
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隔爆设施工 一、主要危险源 1.人员配合不当。 2.高空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 3.隔爆设施安设不稳固。 4.在巷道运输、提升时作业。 二、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隔爆设施的安装、拆卸及维护操作。 第2条隔爆设施安装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负责井下隔爆设施的安装、维护及拆除。 三、上岗条件 第3条隔爆设施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隔爆设施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隔爆设施的工作原理、安装标准。 2.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隔爆设施及防尘的有关规定。 3.掌握本矿的产尘源以及防治重点。 4.了解矿尘危害的有关知识。 5.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5条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作业过程中必须执行“手指口述”。 第6条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及时安装、维护、移设、拆除隔爆设施。 第7条操作时,要注意车辆和附近的顶板情况,不得冒险操作。 第8条主要隔爆棚的安设地点 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 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第9条辅助隔爆棚的安设地点 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 2.采区内的煤层掘进巷道。 3.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 4.与煤仓相通的巷道。 第10条隔爆水棚吊挂要按照具体规定,依次安设挂杆、吊钩、水袋槽,吊挂要整齐。 第11条及时向水槽中加水,确保水量充足。水棚的水量应达到下列要求水棚组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主要水棚不低于400L/m2,辅助水棚不低于 200L/m2。 第12条水棚的排间距为1.23.0m;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分散式布置的棚区的长度不小于120m。 第13条水棚距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小于0.1m;水棚距巷道轨面向上不小于1.8m;水棚应保持统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的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m 长的巷道断面一致。 第14条吊挂水棚的挂钩,采用65斜钩,钩长5cm,相向吊挂。 第15条水棚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巷道的交叉口、转弯处、变坡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 第16条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首列隔爆棚应设置在距工作面煤壁线向后60200m之间,掘进工作面首列隔爆棚应设置在距巷道迎头60200m之间。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和掘进巷道长度小于300米时设l个棚区,300500米设2个棚区,5002000米设3个棚区,超过2000m设4个棚区。 第17条在有支护的巷道中进行吊挂水棚操作时,不得破坏原有支护。确需改变的,要制定专门措施,按措施施工。 第18条安装及回撤水棚时,至少3人操作,其中1人监护,另外两人施工。 五、操作准备 第19条备齐所需的水袋、钩子、胶管、弯钩及工具等。 第20条检查所安设水袋地点的顶帮是否完好,附近5m内有无安全隐患。 六、正常操作 第21条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查顶板周边→备料→吊挂→注水→检查质量→清理现场。 第22条在运输巷道中施工,要有专人监护、指挥运行车辆,确保施工安全。 第23条在安装及回撤水袋槽时,如巷道超高,应使用稳固的工作平台,人员站在上面作业时,必须佩戴保险带。 第24条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每处水棚必须使用同一规格的水袋,不得混用。吊挂要按照具体规定,依次安设挂杆、吊钩、水袋,吊挂要整齐。 第25条向水袋中注入清水,水量必须充足。 第26条查验安装水袋的质量,保证不漏水、不歪斜。 第27条在顶板及附近巷道的支护有隐患时,处理完方可继续操作。 第28条安装及回撤时,顶板、支护发生变化,应停止操作。 七、收尾工作 第29条把剩余的材料、配件整理好,并运送到指定地点。 第30条及时填写隔爆水棚说明牌,安装 拆除的隔爆设施标注在图纸上,并建立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