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煤矿近期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doc
开阳县煤矿近期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为切实抓好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发生,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筑府办函2013‟156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排查整治煤矿安全隐患,督促煤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开展了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现将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煤矿基本情况 全县共17家煤矿,生产矿井2家龙洞沟煤矿和赶场路煤矿,其余15家煤矿因各种原因未开工建设。当前,全县煤矿正按照省、市相关政策进行整合。 二、主要开展工作情况 一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县立即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有关工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攻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将煤矿安全检查内容,部门及乡镇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二是全履盖,立即组织安全检查。针对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县安委办立即组织县安监、县工信及所辖乡镇人民政府对生产矿井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督查检查,对停建煤矿进行安全巡查检查,对已关闭煤矿进行动态巡查。从6月8日至今共查出安全隐患55条,已完成整改48条,其余7条正在整改过程中,同时对排查存在安全隐患要求煤业集团公司督促落 实,并编制有针对性安全整改措施;对停建煤矿进行巡查,要求乡镇人民政府每周对煤矿进行安全巡查检查。三是全面整改和治理,确保整治到位。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对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非法违规行为,确保整改到位,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同时要求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二保护煤矿矿工生命安全特别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及时成立组织机构,确保特别行动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保护煤矿矿工生命安全特别行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3〕6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保护煤矿矿工生命安全特别行动方案的通知开府办通2013‟58 号,文件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有关包保联系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且设立了办公室在县安监局,由县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方案明确了目标和重点、步骤和内容、职责和要求等。二是严格执行七条规定的要求,抓好“十个严禁”工作,营造强大舆论宣传氛围。县安委办于4月18日组织我县2家煤业集团公司负责人,17家煤矿的法人、实际控股人、煤矿矿长20余人召开了宣贯会。会上观看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并针对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进行了讨论和总结经验。会上对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内容进行了闭卷考试,并经现场评分全部被考核人员100考核合格。同时,各煤矿矿长、企业法人、 实际控股人及煤业集团有关人员签定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公开承诺书。县委宣传部、县安监局通过安全生产警示信息平台,以发送手机短信1000余条,县内主要路段LED显示屏广泛宣传七条规定;组织向全县煤矿企业印发七条规定宣传单3000份,做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矿长及有关负责人、区队长、班组长人手一份;向煤矿矿工家属至慰问信300余封。三是强化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把七条规定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进一步通过七条规定“十个严禁”来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对违反七条规定行为的煤矿企业负责人及煤矿矿长,一律严肃查处。四是严格执行煤矿产量限额红线管理。我县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结合煤矿的实际情况督促煤矿申报了年度产量计划待市批复复产后再批复年度井下开采量。五是狠抓“双七规定”贯彻落实。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总局令第58号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全面推动我县煤矿矿长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保护煤矿职工生命安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安委办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开安办字2013‟26号文件,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分阶段进行实施,确保实现全县煤矿矿长执行100,矿工知晓100,培训率达到100,考核合格达100,未进行考核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未严格执行七条规的企业和矿长一律严查严处。目前,我县煤矿集团公司法人、矿长、实际控制人已进行了培训并签定了公开承诺书,煤矿已组织矿工进行 了考试,确保实现了4个100. 三狠抓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一方面为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1月8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县乡两级干部包保联系煤矿的通知开府办通2013‟39号,确保了保包工作到位,并向包保领导发短信发送包保内容;2月2日,县人民政府与县安监局、公安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及各乡人民政府签定了2013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另一方面督促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煤业集团领导包保下属煤矿,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程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复产工验收前提和标准,同时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认真抓好瓦斯、水害及顶板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煤矿安全。 四加大安全隐患整治力度,督促隐患落实整治到位。针对我县仅有两家生产煤矿龙洞沟煤矿和赶场路煤矿,为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我县监管部门从每月执法检查一次改为和乡镇一样每周监管检查一次,做到严防死守,盯死看牢,严查隐患,督促企业排查排除隐患,同时要求建立隐患排查台帐,完善报送制度。今年1至7月份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23份,复查意见书22份,共查出隐患173条,督促完成整改166条。 五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进一步固化“打非治违”工作,坚持常态化机制,继续保持高压态 势,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坚决严肃处理。今年我县加大了检查、巡查执法力度,对生产和建设煤矿以及已关闭煤矿进行全面排查,3月18至20日,县安委办再次组织县安监局、工信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职合执法,此次行动共出动车辆8辆次,38人次,查出隐患8条,整改8条,未发生非法违法生产和建设的行为,确保煤矿领域安全。 六强力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按照省煤矿兼并重组工作方案和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及时成立了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和制定了工作方案,确保煤矿兼并重组工作顺利开展。目前,我县已按省、市要求上报了煤矿兼并重组方案进行整合。 七强化煤矿矿工安全教育培训。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我县狠抓矿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矿工从事井下作业的,一经发现,将严查严处。上半年,对两家生产煤矿共开展两期从业人员的培训,共培训227人次,督促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人员复训培训20余人次。 八认真开展“雨季三防”工作,确保煤矿安全渡汛。当前,在恶劣异常的气候现象下,为提高警惕,充分作好“雨季三防”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和非煤矿山汛期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开府办通〔2013〕59号,检查组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有关安办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煤矿和非煤矿山进行交叉检查。对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及相关要求,矿井排水系统及水害应急管理 等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并督促了各有关部门及企业编制了汛期应 急措施及预案。督促煤矿企业加强汛期应急演练,同时要求各有关 部门,各煤矿企业作好汛期值班值守工作,准备充足的应急物资, 确保信息畅通,确保汛期安全。 (九)推进县级瓦斯监测监控平台升级改造工作,督促煤矿加 快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当前,我县两家生产矿井已全面建成紧急避 险系统并通过验收,瓦斯监测监控平台建设正在招投标过程中。 拟稿 潘 敛) ( -6-